2023年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通用9篇)

2023年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通用9篇)

ID:3327945

时间:2023-09-22 20:24:31

上传者:梦幻泡 2023年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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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一

根据本担保书,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做为委托人(以下称“承包人”,)和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做为担保人共同向债权人______________(雇主名称)(以下称雇主)承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责任,承包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鉴于承包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雇主签署了_________(合同名称)的书面协议,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规定的文件、图纸、规范和修改;本担保书的条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实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担保书的责任失效;否则将保持有效。一旦雇主提出承包人违约,而雇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责任,担保人将迅速弥补违约的损失,或者迅速:

1.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给雇主按合同条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额,但不超过本担保书的限额。

本担保人不承担大于本担保书限额的责任。任何有关本担保的诉讼,必须是在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一年内提出的为有效。除了雇主以外,任何人都无权对本担保书的.责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担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签字盖公章,以资证明。

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三

xx银行分行:

(下称甲方)与(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就项目签订了第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xx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第号担保契约,并于年月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元整的第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xx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xx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xx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xx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xx,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xx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xx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xx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xx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2)xx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xx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xx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xx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xx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xx。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xx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xx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xx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开户行及帐号:

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四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公司享有的%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四条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年9月26日20##年9月26日

担保协议书和担保合同

担保协议书和担保合同

担保协议书和担保合同

个人担保协议书

货款担保协议书

货款担保协议书

担保合同协议书

借款担保协议书范本

担保换期权协议书

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五

甲方:

乙方:

股东于年月日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担保合同》上签字,该《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公司能切实履行还款义务,但若出现公司确实不能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担保责任,股东的责任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内容如下:

一、股东虽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但实际不承担担保责任,无需用自有财产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若出现需要股东承担担保责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担,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六

甲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鉴于年月日,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本金元,为担保该债权之实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物业转让给甲方作为保证乙方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并达成本协议,供三方共同信守和履行。

第一条担保物

乙方用作担保的标的物如下:

第二条产权之移转

1.基于上述物业由丙方开发建设,并合法登记在丙方名下,因此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与甲方签订该套物业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将该物业网签备案至甲方名下(/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

2.对于前述物业,甲方无须向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对于办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变更登记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更名费用等均由丙方据实承担和支付。

第三条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追索该借款所产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甲、乙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丙方须自行妥善保管担保标的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享有该担保物收益。与此同时须保证担保物完好无损并接受甲方检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非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处分该担保物。

3.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时,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再提供相应之担保。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卖或者变卖担保物并优先受偿。

第六条风险承担

本合同担保物未作清偿或为甲方实际占有前,担保物之意外毁损等风险由丙方承担。

第七条担保物之处置

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偿还甲方借款的,乙、丙方一致同意甲方聘请有关评估鉴定部门对担保物进行估价,并由甲方优先受偿,乙、丙方放弃对该甲方聘请之评估部门及评估价的异议权。乙、丙方也可征得甲方同意以物抵价。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包括费用)的部分归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第八条费用负担

甲方就本合同担保物优先受偿前,该担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费等概由丙方负责承担。

第九条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丙方出现解散或破产之情形,本合同担保物不列入清算范围,其时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拾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七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深入推进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农行甘肃省分行金融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作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本协议。

甲乙丙三方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甲方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乙方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丙方担保增信优势,积极为"三农"服务,支持6个贫困乡镇62个贫困村及全县16个乡镇能够帮扶、辐射、带动贫困村农户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联"行动,加快贫困乡、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

自20xx年起,甲方连续5年会同乙方审核同意,对审批发放的"双联农户贷"、"双联产业贷"申请财政贴息,上报省财政厅、省农行审核。丙方为"双联惠农贷款"提供全程全额担保、合作范围是"双联惠农贷款"项下的贷款。

本协议项下贷款品种为"双联惠农贷款"。具体分为"双联农户贷"和"双联产业贷"两种类型。

担保对象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以及能够帮扶、辐射、带动农户的种养大户、运输大户、多种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

乙方"双联惠农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由甲方全程全额申报财政贴息。丙方担保费实行优惠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0%收取担保费。贷款户偿还贷款后,担保费由担保公司一次性全额返还。

按《永登县‘双联惠农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丙方在乙方指定经营机构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交纳保证金:

由丙方按照贷款金额的20%逐笔或者分批次存入保证金,以后年度根据合作情况可作调整,保证金为定期存款。

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后作为贷款的担保,在贷款款未全部清偿前,丙方不得动用。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时清偿时,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扣收上述保证金用于清偿贷款。如丙方保证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丙方应继续履行代偿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

丙方代偿后导致保证金余额或比例达不到本协议要求的丙方应当及时补足。

乙方按照农总行有关规定,原则上放大倍数为5倍。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督促丙方在乙方开立贷款保证金专户和结算账户,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存入保证金和资本金。

2、甲方协调丙方和乙方当地经营机构依据本协议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贷款的自主决策权。开展贷款的准入、调查、审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及时发放贷款,并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日常管理。

2、对于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贷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相应代偿责任。

3、乙方可对丙方设定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缓冲期,缓冲期结束借款人仍未偿清贷款本息的,由丙方履行代偿责任。乙方有权直接扣收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代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从丙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扣除资金用于代偿贷款本息。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4、上述保证金及结算账户内的资金由乙方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存款利率付息。乙方尽可能为丙方账户内的资金提供划转和理财服务,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对贷款对象进行核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担保。

2、丙方与乙方就具体贷款事宜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3、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双联惠农贷款保证金。

4、丙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1、双联惠农贷款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第一责任,甲乙丙三方是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县级财政风险基金等防控机制。

2、由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协助乙方、丙方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对于出现影响贷款偿还的风险状况,村委会、乡镇政府要及时告知乙方和丙方,协助乙方和丙方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同时,甲乙丙三方共同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

甲乙丙三方建立定期联席机制,按季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协调与沟通,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支持"双联"行动顺利开展。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双联惠农贷款全部清偿完之前有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两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八

个保字第号出借人:

保证人1:

保证人2:(以称债权人)(下称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圆台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三、保证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5.l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

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1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3.1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4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11.1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11.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

地址:

保证人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活:

保征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担保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九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被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乙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返还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则乙方可以将甲方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记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抵押解除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4、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付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3、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甲方的财产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声明及保证

1、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6、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8、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3、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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