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模板8篇)

2023年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模板8篇)

ID:3354660

时间:2023-09-23 02:51:36

上传者:字海 2023年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模板8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篇一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一方为:____国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接受方、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

另一方为: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乙方,或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和同意向甲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合同前言中“鉴于……”条款,或称“叙述”条款(recital),有助于对合同的背景、原因、双方关系的性质和某些具体情况加以说明,具有某些潜在的法律作用,一般都用这种形式。有些小合同也可从略。)

第一章定义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__________

“专有技术”:__________

“合同产品”:__________

“考核产品”:__________

“技术资料”:__________

…………

(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关键用语不多的,可以不必单独列一章定义,可以在合同中第一次出现用语时,加定义说明。)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在国内外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培训。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培训要求,使甲方人员能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乙方许可证制造的字样。

第三章价格

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资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电汇(t/t)信汇(m/t)支付,甲方通过银行和________银行支付。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银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国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甲方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不晚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第________条规定的技术资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运单及乙方说明技术资料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的信件一式二份。

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训工作后,甲方收到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

c.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注: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支付次数和比例,应随不同情况来确定。提成支付时,可采用下面条款)

按第____章____条规定,甲方在产品考核验收后,开始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支付条件:

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日历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规定一年二次,或其他办法)。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篇二

-法律事件:不签英文合同就视为自动辞职

周先生自1999年起在英国某公司北京办事处任工程师。2002年3月,该公司投资在北京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撤消,所有办事处员工并入上海总公司并重新签订雇用合同。周某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她面对的是一份已由总经理签名的英文文本合同,当即提出疑问并与公司人事部交涉,要求签订中文文本合同。但人事部声称这是公司内部规定,必须签英文合同,否则视为员工自动辞职,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双方为此发生劳动争议。

-关键词:外企与中方雇员签订的`书面合同应该采用何种文字没有明文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发生劳动争议时既便于当事人举证,又便于有关部门处理。但是《劳动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对外资企业与中方雇员签订的书面合同应该采用何种文字都没有明文规定,而本案提出的恰恰是这样一个问题。

-律师圈点:鉴证,驾驭劳动合同“知情权”

本案中的公司提出所谓的“员工必须签订英文合同”的内容规定显然与我国法律相悖。因为我国宪法赋予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基于此,周某要求签订中文文本合同完全是正当合理的要求,公司不但不应驳回,更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外企同雇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所谓鉴证,就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劳动合同鉴证不仅要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是否明确,以及双方是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还要审查合同中外文本是否一致。

我国在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过程中之所以设立劳动合同鉴证这一环节,正是为了纠正无效和违法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尤其是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知情权”。有了鉴证这一环节,自然也可以防止一些外商投资企业钻中国法律的空子,即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采用英文文本合同,内含对劳动者极为不公甚至是苛刻的条款,而提交给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的却是中文文本合同,表面上中规中矩、合理合法,挑不出一丝一毫的毛病,从而瞒天过海,轻松过关。

最终,本案以调解结案,该公司答应与周某签订中文文本合同,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北京青年报

[]

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篇三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_________。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在fob和cfr条款下,保险由买方在装船后负责办理。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已装要有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第十一条

卖方应在装运期前

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订舱。

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内到达装运港,从应抵达日期的`第2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钓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钓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与第九条保险的关系?)

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子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是否是通知这些内容?)

第十二条:

卖方保证货物是按卖方企业标准生产并符合ce认证和rohs认证要求的。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x/x台产品做为买方售后使用,卖方不再对合同货物进行售后维修。

第十三条:验收

卖方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的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并签发合格证附在箱内,卖方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查询目前我们是如何做的?)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电子邮件和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五条:仲裁

本合同使用中文和英文签署,对合同内容有歧义的部分,以中文解释为准。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守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条款。

第十六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买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除不可抗力者外,同样需支付同条款中相对应的延期罚款。

第十七条:附加条款(如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以附加条款为准)

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用中文及英文签署,中文/英文原本各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签署后立即生效。

买方合同:卖方合同:

盖章签名:

日期:

盖章签名:日期:

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篇四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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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篇五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 小姐/先生(以下简称乙方)受聘于: (以下简称甲方),由基本工资、加班、岗位补贴、社保等项目组成)。合同期限一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职业操守合约如下:

一、乙方保证在工作期间,听从直属上司以及酒店执行最高层(总经理),完全遵照本职的岗位职责要求,全心为所聘的企业服务自觉维护企业(甲方)的合理利益。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要的相关技术资源,乙方应自觉保守秘密,不得外泄露。

三、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给予以服从。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将下列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任职期间已完成的或正在制作的作品、技术成果或计算机软件等,甲方拥有所有权,乙方应负有严守机密和保护作品完好性的义务,同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方式将其从甲方经营地携带或发送出去。

3、甲方所有的生意、交易、有关事件、顾客、营销和其他活动,以上这些会在乙方任职期间发生的有关机密。

七、凡涉及与工作合同以及工资的一切有关事项,均属机密,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乙方离职时,乙方须提交酒店的全部文件,有关酒店的生意、交易、事务、有关事件、顾客市场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任何文件的所有权均属甲方,离职时,甲、乙双方将对乙方所管辖、使用物品、工具进行盘点,如出现不合理损坏及遗失,乙方须按采购原价赔偿甲方。

九、乙方在职期间将享受与制约于以下福利待遇:

1、享受每月例休4天(如生意忙时休不了的可推迟下月再休)待遇;

2、不给予任何积休意义上的补薪;

3、由甲方给乙方先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订金,该订金在未来三个月工资里分期扣除;

5、享受公司提供吃、住等待遇,如外搬出公司宿舍,将不给予任何补贴(酒店提供经理餐一日三餐,中、晚、宵夜。总经理、楼面经理、厨师长、副厨师长、厨师主管、楼面主管、小江可享受)。

6、来回程票务报销标准:总经理、楼面经理、厨师长、副厨师长可享受当日来回所产生的飞机票务报销(外聘人员主管级享受火车票来回报销),辞职者不享受回程票务报销。

7、补贴通讯费:总经理、厨师长每月各报每月报100元通讯费,其他人员不享受此待遇。

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立即辞退乙方:

2、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十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则应该赔偿乙方外聘人员各级别一个月赔偿金工资,并赔偿乙方外聘人员各级别返回标准报销路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涉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十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十三、乙方离职报告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自动放弃一个月的工资用为甲方补偿。

十四、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际服务日期的终止而结束,如还需签约合同应提前20天双方按约定签署。

十五、本合约期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如有违反本合约内容的行为,乙方可向有关部门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篇六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 月_ _日至 ____年_ 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乙方应具备如下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乙方应如实填写《聘任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供甲方建立电子档案。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白班夜班轮换工作制(电工、厨师为常白班)。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标准执行甲方《薪酬管理办法》。

2、甲方可根据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甲方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在试用期结束领取正常薪酬期间,甲方连续十个月按500元/月或当月月薪为标准计留乙方岗位保证金,留够保证金后,薪酬正常发放。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擅离职守,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发至当月;

3、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本人岗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篇七

聘方(聘请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聘方(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证件号码:

境外住址:

电话:

传真:

一、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见附件):

四、受聘方的税前月薪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内税前月薪为人民币 元。

五、聘方的义务:

(一)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二)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五)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受聘方的义务: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四)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传教等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五)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六)无酗酒、吸毒、赌博等不良生活习惯。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一)聘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权与受聘方解除合同,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30天后方可解除合同: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二)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与受聘方解除合同,无须提前告知,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受聘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能达到聘方预期条件的;

2、受聘方以欺骗、胁迫的手段,使聘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变更本合同的;

4、受聘方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因犯罪行为被警方拘留;

(四)受聘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天通知聘方,在试用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五)受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聘方被证明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被证明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受聘方报酬;

3、聘方的规章制度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受聘方权益的;

4、聘方以欺骗、胁迫的手段,使受聘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和变更本合同的。

(六)在下述情形下,本合同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本合同;

2、聘方被宣布破产或解散,或被取缔《聘用外国文教专家资格认可证书》;

3、受聘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或者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任何情形。

八、续约

(二)聘方若无意与受聘方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无须提前告知受聘方。

九、违约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当于受聘方月工资3-10倍数额人民币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其发生且对其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情况。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事件影响的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不可抗力作用期间内应中止履行,遭遇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日内出具证明。

十一、本合同(协议)必须在受聘方入境身体检查合格,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后才生效,体检及签证所需费用均由聘用方承担,受聘方需积极配合以获得有效签证和许可。聘用方在合同生效前与受聘方已发生的实际聘用行为,所有责任和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聘方承担。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弃权

若合同的任何一方放弃行使合同中的任何一项权利,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并且不妨碍对该合同其他权利的行使。

十三、争议解决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可在争议产生后60天内向人事或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发生纠纷的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规定程序判决。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英文合同翻译成中文篇八

第一章总则

中国 公司和 国公司,根据《xxx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xxx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 县 路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登记住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 国籍。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订…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xxx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县 路 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xxx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 。产品品种将发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折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现汇,占注册资本的 %。

第十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 金元人民币

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土地使用权元;

工业产权 元 其 他元;共元

乙方:现金折 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

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 元;

其 他 元;共 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出资期限:

2、如分期缴付,甲乙双方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15%,余下部分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全部到位。)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的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及第十一条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2、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5、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6、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8、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9、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10、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1、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的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及第十一条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2、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

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3、办理合营公司托在中国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4、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5、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7、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董 事 会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事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名,乙方派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三年,经派方继续派可以连任。其中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如是外聘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注明姓名)。

第十六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事宜。下列重事项须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公司的终止和解散;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十七条 除第十五条以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一半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决定。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托其他董事负责召开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八章 合营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利润按双方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双方依此比例承担合营公司的亏损,并以注册资本为承担亏损的限度。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 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派;副总经理人,由方派。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方可担任,任期五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合营公司的其他高级职员和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蔽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监事一名,由方派,任期三年。(注:监事不能由董事会成员担任。)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xxx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与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税务、财务、审计及保险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八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xxx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按照《xxx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三十一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二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章合营期限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xxx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或其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三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使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按期如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违约方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xxx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成都市仲裁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xxx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xxx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xxx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双方

第一条 合资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xxx(以下简 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 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 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 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 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

其中: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

(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 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民币) 第十一条 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 贷款 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 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 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 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 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 资本转让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 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 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 抵押和担保 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 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 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6.1 甲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托的其它事宜。

16.2 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合资公司托在中国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七条 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

第八章 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 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销售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托乙方销售 的占_____%。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_____名,乙方派 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4年,经派方继续派可以连任。

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

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

6.分红;

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略)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__ ___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 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 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人, 乙方推荐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年。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

中国 公司和 国公司,根据《xxx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xxx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 县 路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登记住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 国籍。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订…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xxx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县 路 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xxx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 。产品品种将发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折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现汇,占注册资本的 %。

第十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 金元人民币

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土地使用权元;

工业产权 元 其 他元;共元

乙方:现金折 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

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 元;

其 他 元;共 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出资期限:

2、如分期缴付,甲乙双方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15%,余下部分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全部到位。)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的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及第十一条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2、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5、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6、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8、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9、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10、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1、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的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及第十一条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3、办理合营公司托在中国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4、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5、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7、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董 事 会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事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名,乙方派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三年,经派方继续派可以连任。其中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如是外聘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注明姓名)。

第十六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事宜。下列重事项须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公司的终止和解散;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十七条 除第十五条以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一半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决定。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托其他董事负责召开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八章 合营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利润按双方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双方依此比例承担合营公司的亏损,并以注册资本为承担亏损的限度。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 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派;副总经理人,由方派。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方可担任,任期五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合营公司的其他高级职员和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蔽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监事一名,由方派,任期三年。(注:监事不能由董事会成员担任。)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xxx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与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税务、财务、审计及保险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八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xxx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按照《xxx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三十一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二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章合营期限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xxx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或其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三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使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按期如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违约方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xxx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成都市仲裁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xxx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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