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十(大全5篇)

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十(大全5篇)

ID:3361475

时间:2023-09-23 04:35:48

上传者:文锋 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十(大全5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篇一

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组织1次党课、组织1次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审议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接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奖惩;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1、党员必须参加党组织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必须先向党支部请假。

2、党支部要有党组织活动记录,对活动时间、内容等予以详细记录。

3、党组织活动必须注重实效,活动前要通知每一个党员做好准备、提高活动的质量好效果。

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篇二

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年度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徐委组(20**)17号]文件的精神,**年度中国共产党光启小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拟在9月22日召开,现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报告如下:

找准问题挖根源,努力建设先进性,实现教育现代化.

1、深入学习学习《党章》《论共产党修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的关于党员义务、党员修养、党员要求的内容,为增强党员搞好分析评议的自觉性作好铺垫。

2、征求意见

(1)形式---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

(2)范围---党员要征求学校教职工、主管领导、居民区党组织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主动听取上级分管领导和支委会其他委员的意见;学校党支部召开周边居委会有关同志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学校党支部还要了解学生和家长对党组织和学校工作的意见。

(3)梳理---根据"五对照、五查找"的要求,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领导班子、党组织和本单位的意见。

3、谈心活动

(1)谈心原则积极主动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意气用事,不搞无原则纠纷。

(2)谈心对象每个党员要听取不少于5人的意见(本单位群众、学生、家长、主管领导、居民区党组织);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听取不少于8人的意见(本单位群众、学生、家长、主管领导、居民区党组织、上级分管领导、支委会其他委员)。

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篇三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2、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情况;

3、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改造的情况;

4、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5、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等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

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篇四

1、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篇五

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基层组织是市委会的根基,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是加强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以提高党员政治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积极作用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也是增强支部凝聚力,搞好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成效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坚持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特作如下几项规定:

一、支部应把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项日常的主要工作来抓,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到二次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应紧密围绕民革市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形式不拘一格,力求灵活多样,应特别注意讲求实效。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应自觉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向支部请假。

四、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一旦形成决议,党员都要自觉服从,不同意可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

五、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党员可根据自身健康情况来参加组织生活,对于这些老同志,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向他们传达有关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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