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通用5篇)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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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06:34:02

上传者:JQ文豪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通用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篇一

一、多种形式学习,营造学习氛围

1、中心组开展《xxx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5次。

2、召开医德医风大会,开展以xxxxxxxxx等为主题的党课学习7次。

3、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等文件;为强化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职业和自身的保护。

(一)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专项工作

1、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20xx年开展抗菌药物专项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制定考核指标,每月开展督查并与综合目标奖挂钩。

2、开展医药购销督查。制定了《药品联合采购管理办法》、《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药品供应商不良记录核查制度》.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及廉洁合同,在供应过程中暂未发现不良行为。3、开展患者满意调查。为了积极主动地服务患者,在门诊各窗口、病房积极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及时反馈、分析、整改、总结

(二)开展多层级廉政约谈。为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清正履职、清醒就任的教育、监督,做到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今年 6月开始实施了廉政约谈制度,约谈对象以院班子、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临床科室负责人为主。

(三)建立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

1、加强个人医德医风档案管理。为全院在编医务人员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并完善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每年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依据。

2、加强科室医德医风考核管理。医院每季度对临床科室就医疗行为规范、医德行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患者投诉四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每季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篇二

1、抢救危重病人应按照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所有参加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紧张、有序、有条不紊。

2、要及时、正确、清晰、完整的做好抢救记录,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因抢救危重患者而不能及时书写的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3、下达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等,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袋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暂行保留,以便备查。

4、新人院或突发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护理部(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二份,分别交给病人家属,另一份贴在病人病历上。

第一条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科主任根据情况及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

第四条当事科室应指派专人按医务科确定的时间、内容要求向医务科提供抢救情况汇报,并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务科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第五条抢救程序:

(一)人员安排:

1、科室要建立完整的组织分工和制度,制定相应的预案并不定期组织演练。

2、一般抢救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负责组织抢救。重大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组织和指挥。抢救时建立4_5人的抢救小组,各司其职,分别负责抢救实施、内外协调、医患沟通、文书记录等工作。

3、对重大抢救须根据病情订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和分管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同时报告医务科和分管院长。

(二)保证抢救药品及器材装备的供应

1、科室备齐各种常用抢救器材和药品。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用后及时补充。

2、各级医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材、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须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六条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第七条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篇三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篇四

**市人民医院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规范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按照《准则》的基本规定,加强对医院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院党委要在上级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第三条 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

(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总结;

(三)重大工作方案、重要决策、决定、制度和措施;

(四)领导班子建设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五)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六)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七)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凭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紧急及特殊情况可随时请示报告。

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纪检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第六条 请示报告中必须坚持的原则(一)重大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不得越权决策,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

(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三)请示报告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随时报告,个人不得以组织名义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四)请示的问题如上级批示或答复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重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处罚 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并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2017年10月16日         本文来自http:///

请示报告制度-a

1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学校大型活动请示报告制度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篇五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

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一、 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

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4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二、相关科室发现传染病阳性结果

检验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院感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三、接到传染病报告卡

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院感科。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院感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院感科。

五、网络直报

院感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六、报告时限:

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于2小时内向院感科、卫生局报告。

九、住院部传染病人

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院感科,同时转传染病医院。

十、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通辽阳光泌尿专科医院院感科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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