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报告文学(优秀5篇)

婚姻报告文学(优秀5篇)

ID:3395800

时间:2023-09-23 13:14:14

上传者:笔砚 婚姻报告文学(优秀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报告文学篇一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

婚姻、收养、继承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里,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是依据()。

a.婚姻关系

b.血缘关系

c.扶养关系

d.拟制血缘关系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取得继承权,不是依据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而是依据扶养关系。

2.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即视为()。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的放弃和接受问题。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接受和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因为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

3.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甲。3月2日某甲伯父死亡,次日某甲得知这一遗嘱的内容,却说:“伯父何必如此。”直到5月15日,某甲一直没有作出是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那么,依法某甲的行为应()。

a.推定为放弃遗赠

b.推定为接受遗赠

c.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

d.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放弃遗赠的问题。依继承法规定,接受遣赠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甲未表示接受遣赠的,视为放弃遗赠。

4.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

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收养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血缘关系;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也是依据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扶养关系。未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之间不享有继承权。

5.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甲死后乙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乙死亡,应如何处理该古玩?()

a.该古玩由甲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乙子女继承

c.将古玩出售,由甲、乙子女共同继承价款

d.如甲子女同意,可让乙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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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转继承问题。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或受遗赠人的子女继承的问题。故本题选项为c。

6.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代位继承问题。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7.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在存在多份遗嘱且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有公证遗嘱的应依公证遗嘱为准。

8.确定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当以什么时间为准?()

a.遗嘱生效时

b.遗产分割时

c.遗嘱执行时

d.遗嘱设立时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人的行为能力问题。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的时间为准。

9.王军夫妇共有存款10000元,家里有王军刚领的工资600元和其妻的工资400元。王军死亡后,其遗产是()。

a.5400元

b.5500元

c.5600元

d.106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遗产的确定问题。王军夫妇未约定分别财产制,其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共有财产为11000元,则王军的遗产为5500元。

10.为胎儿保留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该份额应如何处理?()

a.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b.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c.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d.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胎儿出生后死亡的遗产继承问题。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必要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11.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后又立有遗嘱,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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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冲突问题。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的效力。

12.1999年5月4日甲病逝,5月7日安葬完毕,5月8日继承人一起确定甲的遗产,5月9日继承人之间确定继承的比例,5月10日遗产分割完毕。请问继承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a.5月4日

b.5月7日

c.5月8日

d.5月10日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开始的时间的确定问题。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13.在我国男女结婚的婚龄是()。

a.男女均不得早于20周岁

b.男女均不得早于22周岁

c.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

d.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男女结婚的婚龄问题。依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14.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

a.婚姻登记机关

b.人民法院

c.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

d.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问题。依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5.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除必须其法定条件外,收养人应年满()

a.30周岁

b.35周岁

c.40周岁

d.45周岁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人的年龄要求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16.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是()

a.收养协议签订之日

b.收养登记之日

c.被收养人送养之日

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登记之日为收养关系成立之日。

17.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

b.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c.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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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

前财产、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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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报告文学篇二

今天上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珍爱网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20xx年十城市抽样调查)》,第九届全国人大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动并讲话。彭佩云表示,这个调查报告反映出中国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多数人接受。她还特别提到,珍爱网的网络红娘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值得点赞”。

本次调查区域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重庆、南京、长沙、武汉、成都、沈阳、合肥和郑州,同时对幸福婚姻项目试点社区江苏省南通市进行了相同内容的基线调查。十个城市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问卷10157份,其中男性样本5050个,女性样本5107个,平均年龄为33.48岁。

调查报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数字,比如熟人介绍仍是夫妻相识的主要途径,占比超过五成,而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则高达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达到8.5%。

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时间为半年到一年,这个现象在各代际之间无明显差异,初恋情结趋于淡化,6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达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明显降低,仅为47.8%。婚前同居行为渐成常态,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别为13.7%,44.4%,59.6%和57.8%。

调查样本中,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在婚前户籍类型中,户口不再是缔结婚姻的障碍,在85及90后这一代际中,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为城镇户口,而有31.3%的城镇男女性是与农村中走出的“凤凰男”、“凤凰女”结婚,且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更高。而关于孩子的性别问题,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

调查报告还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淡化,仅有43.3%的女性受访者赞同这种看法,她们同时认为,男性应该更主动地承担家务劳动。

调查报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几点启示:一是修炼品性、宽容体贴;二是情感依恋、用心经营;三是共同成长、积极沟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传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关爱。

据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已经连续3年,联合珍爱网开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项目,重点通过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认识当代中国幸福婚姻的基础,总结成就幸福婚姻的黄金法则,并逐渐撰写和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以达到正确指导公众的婚姻观和婚姻生活实践,为社会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的目的。

婚姻报告文学篇三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里,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是依据()。

a.婚姻关系

b.血缘关系

c.扶养关系

d.拟制血缘关系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取得继承权,不是依据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而是依据扶养关系。

2.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即视为()。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的放弃和接受问题。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接受和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因为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

3.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甲。3月2日某甲伯父死亡,次日某甲得知这一遗嘱的内容,却说:“伯父何必如此。”直到5月15日,某甲一直没有作出是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那么,依法某甲的行为应()。

a.推定为放弃遗赠

b.推定为接受遗赠

c.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

d.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放弃遗赠的问题。依继承法规定,接受遣赠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甲未表示接受遣赠的,视为放弃遗赠。

4.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

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收养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血缘关系;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也是依据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扶养关系。未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之间不享有继承权。

5.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甲死后乙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乙死亡,应如何处理该古玩?()

a.该古玩由甲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乙子女继承

c.将古玩出售,由甲、乙子女共同继承价款

d.如甲子女同意,可让乙子女继承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转继承问题。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或受遗赠人的子女继承的问题。故本题选项为c。

6.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代位继承问题。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7.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在存在多份遗嘱且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有公证遗嘱的应依公证遗嘱为准。

8.确定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当以什么时间为准?()

a.遗嘱生效时

b.遗产分割时

c.遗嘱执行时

d.遗嘱设立时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人的行为能力问题。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的时间为准。

9.王军夫妇共有存款10000元,家里有王军刚领的工资600元和其妻的工资400元。王军死亡后,其遗产是()。

a.5400元

b.5500元

c.5600元

d.106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遗产的确定问题。王军夫妇未约定分别财产制,其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共有财产为11000元,则王军的遗产为5500元。

10.为胎儿保留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该份额应如何处理?()

a.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b.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c.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d.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胎儿出生后死亡的遗产继承问题。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必要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11.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后又立有遗嘱,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转继承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冲突问题。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的效力。

12.1999年5月4日甲病逝,5月7日安葬完毕,5月8日继承人一起确定甲的遗产,5月9日继承人之间确定继承的比例,5月10日遗产分割完毕。请问继承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a.5月4日

b.5月7日

c.5月8日

d.5月10日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开始的时间的确定问题。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13.在我国男女结婚的婚龄是()。

a.男女均不得早于20周岁

b.男女均不得早于22周岁

c.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

d.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男女结婚的婚龄问题。依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14.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

a.婚姻登记机关

b.人民法院

c.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

d.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问题。依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5.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除必须其法定条件外,收养人应年满()

a.30周岁

b.35周岁

c.40周岁

d.45周岁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人的年龄要求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16.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是()

a.收养协议签订之日

b.收养登记之日

c.被收养人送养之日

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登记之日为收养关系成立之日。

17.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

b.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c.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问题。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选项为d。

婚姻报告文学篇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使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这些占劳动力(18岁-60岁)总数8%的已婚剩余劳动力也都纷纷向城市转移。这些转移的已婚劳动力中男性占98%,从而在农村就出现了一些留守妇女。这些留守妇女大多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照顾老人和孩子。近期,xxx乡妇联通过召开村妇代会主任和部分留守妇女座谈会,调查问卷,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本地区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这些留守妇女家庭只有50%是稳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谐的,而这些家庭的夫妻年龄基本都是45岁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间是不和谐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处于破裂边缘的。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在全乡每年40个左右的离婚妇女中,留守妇女足足占了一半。

二、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的原因

(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西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对人们思想观念产生巨大冲击和影响。尤其大城市的环境极具诱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赚到钱后禁不住诱惑,其行为似乎印证了"饥寒起盗心,饱暖思淫欲"这句古话,直接导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尽管还维持着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个只顾在家干农活的"黄脸婆".这种状况导致婚姻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的在整个留守妇女中占有33%.

(二)农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责任心不强,导致在外打工不是为家里赚得补贴,而是只顾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资,最终还欠下了外债,从而导致家庭不和谐乃至破裂。

(三)留守妇女自身思想守旧,生性多疑,对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经过大城市的熏陶,视野开阔,思想开放,性格开朗大方,这些又是一些留守妇女眼里所不能容忍的。无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这一切,从而导致家庭矛盾重重。

(一)对于年龄偏大的留守妇女,她们比较关心的是丈夫在外所从事的工种、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状况,并不担心会发生影响家庭或破坏婚姻的问题。因为她们对自己多年来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们确信年纪已渐成熟的孩子是维系她们婚姻生活的牢固纽带。她们当中多数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读大学后,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转让他人,随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数年龄偏大的妇女仍愿意留在农村务农。

(二)对于45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尽管她们也关心丈夫在外边的冷暖和安全,但她们更担心年富力强的丈夫禁不住缤纷世界的诱惑。她们有的通过随时打电话方式监督丈夫;有的想尽办法阻止丈夫外出打工;而有的妇女则表现为无可奈何之状,她们认为婚姻都是命中注定的事;另外也有个别留守妇女能以积极的心态对待丈夫的言行,在努力改变自己,加强自己与丈夫之间的沟通交流。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和谐家庭建设,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采取综合措施维护留守妇女健康和谐的婚姻家庭秩序。

(一)大力加强家庭荣辱观教育,树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荣辱观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婚姻家庭荣辱观教育,让人人都树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明白哪些是应该坚持的,哪些是应该摒弃的;清楚那些是健康的、美好的、高尚的;哪些是庸俗的、丑恶的、低级的。同时让全社会的人都对那些追求丑恶生活方式的人投去鄙视的目光,让她们无地自容。

(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责任意识。大力弘扬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同时各用工单位要创造条件,多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健康、文明向上的活动,缓解外出务工者心理压力,引领他们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

(三)加强对妇女文化教育,培养留守妇女形成"聪慧时尚、自信坚韧"的时代精神。留守妇女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一般只具初中以下文化,而文化程度越高,处理家庭问题越富有理性。

(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当地就业机会,是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或充分做好"农田"文章,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的精品农业,引导农业向现代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方向发展,通过发展优势产业减缓外出就业压力。

(五)相关机构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律援助和保护。在处理留守妇女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时要充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多给予留守妇女在财产方面相应的补偿。

婚姻报告文学篇五

结婚登记的意义主要有;

一、进行婚姻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刁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二、进行结婚登记,是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保障。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巩固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

三、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结婚登记,可能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三、防止和惩治违法婚姻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发现违法的婚姻行为,对违法婚姻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婚姻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者施以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总之,结婚登记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无关紧要的手续,它是一项严肃郑重的法律制度,实行结婚登记制度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

收养

(一)收养登记的意义

1.国家通过收养登记可以对收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收养法》的行为。

2.通过收养登记保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的安定。收养登记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收养子女的关心。

3.通过收养登记国家可以直接对收养当事人及其亲属开展法制宣传,预防违反收养法的行为发生。

4、收养制度是社会亲属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任何类型的社会里,都有与其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收养制度为其服务。

5、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公民间收养,有利于实现相互扶助的社会职能,发扬扶老携幼的道德风尚,对实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完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重要意义。

(二)、收养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由于天灾人祸及其他原因而出现的弃儿、孤儿现象,尽管国家已建立了社会福利机构,使他们得到社会的“公养公育”。但是,这些机构尚无法取代公民间的收养。

此外,社会上还存在由于种种原因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孩子。因此,收养更能适应人们心理上、生活上和精神上的需求,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使无子女家庭因收养而得到补充、完善,使养父母在晚年时实现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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