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民调解请示报告制度 人民调解员报告会心得体会(优质5篇)

最新人民调解请示报告制度 人民调解员报告会心得体会(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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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17:10:16

上传者:笔砚 最新人民调解请示报告制度 人民调解员报告会心得体会(优质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人民调解请示报告制度篇一

在我们的生活中,人民调解员是非常重要的一份力量,他们不仅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也是司法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可以帮助处理纠纷,减轻法院的任务负担。近日,我参加了一次人民调解员报告会,深受启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让更多人了解并关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吸取他们的经验和智慧。

第二段:人民调解员是谁

人民调解员是指民主社会中依法组建的,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权力机构,是促进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纠纷化解的民间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具有独立性、自主性、公正性等特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调解员在处理纠纷时,以公正、中立、客观为原则,通过协商、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他们的工作虽然没有那么受人关注,但却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段: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内容

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在内部矛盾、各类纠纷调解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们负责处理民间纠纷,包括邻里之间的纠纷、家庭矛盾等。其次,他们负责协调社会和谐。第三,他们负责调解集体和企业之间的纠纷。此外,他们还可以参与公共事务的协调处理。无论在哪个领域,人民调解员都需要具备处理问题的经验和技能,以保证高效、公正、权威地完成工作。

第四段:体会

通过这次人民调解员报告会,我深刻认识到了人民调解员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纠纷和矛盾是难以避免的。而问题的处理方式,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社会和谐稳定,并且关系到局面的得失。而人民调解员则是在这个位置上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在诸多案例分析中,我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内容是非常必要而且愈发重要,没有人民调解员,很多矛盾和问题将会无法得到解决。

第五段:结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民调解员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他们可以快速、公正地化解各种纠纷,保障公共利益的平等,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的建设。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也在不断推进和完善。作为普通公民,我们需要不断关注和支持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为我们的社会和谐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调解请示报告制度篇二

最近我参加了一个人民调解员报告会,听了许多有关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经历和心得体会。在此期间,我深刻体会到人民调解员在社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是一批无私的公民,为了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常常在自己的业余时间中走街串巷去为人们排忧解难,是社会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第二段: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概述

在报告会中,我听到了一些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介绍,他们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工作对象的不同,人民调解员可以分为三大类:社区调解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单位调解员。他们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家庭妇女等。对于社会矛盾,他们不能仅仅是扮演协调者的角色,更重要的是要以公正和专业的角度有效地解决问题。

第三段:人民调解员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由于容易受到利益的干扰、沟通问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时常常遇到困难。一些群体感觉到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很难掌握合理的沟通技巧和解决办法。

第四段:我的心得体会

通过参加人民调解员的报告会,我的收获是丰富的。首先,我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更加深入的了解,开始感受到他们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其次,我明白了作为普通公民,我们都应该关心社会的发展,为社会做出自己的努力。最后,从报告会的内容中,我了解了在社会中如何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学习到应对各种问题的有效的技巧。

第五段:对人民调解员的感悟

人民调解员是一群有爱心、有责任感,为社会和谐而努力工作的人,我们应该多尊重和鼓励他们。此外,我也认为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可以在自己的业余时间中为社区、为村庄、为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人民调解请示报告制度篇三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深度契合了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被誉为治国安民的“东方经验”,在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而乡镇司法所作为我国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指导管理着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力量。

为了加深对乡镇司法所的了解,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根据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这几天先后走访了城郊司法所、桐寨铺镇司法所、桐河乡司法所、张店镇司法所,同三位所长及部分调解员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倾听他们对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所发挥的作用的认识,并现场观摩了调解工作进行的流程,同时自己也做了相关的记录,后加以整理,去粗取精,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根据实际走访,发现各个司法所都具备了基本的办公条件,人员业务知识丰富,能根据农村民间纠纷的实际特点,制定出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效的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为当地的维)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乡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但与此同时,办公设施陈旧、经费不足,部分基层政府轻视司法行政工作、群众对司法所认识存在偏差等诸多因素制约着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体制逐渐转变,利益格局重新调整,社会矛盾凸现,特别是许多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通过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地消解社会矛盾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xx强调指出:

“要建立健全对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化、制度化的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纠纷,尽可能把各种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基层。认真处理各种民间纠纷,做好各类调解工作。”而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我县是农业大县,村镇人口众多,近些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进步,与此同时,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出现阵痛,各种民间纠纷在性质、规模、形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调解的范围也从以往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拆迁安置、施工扰民、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及医药费等方面,呈现出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规模扩大的态势。调解难度大、矛盾易激化,给社会稳定增加了新的不安定和不确定因素,这就给新时期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新时期、新阶段的人民调解工作任重而道远,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中流砥柱,应当发挥影响和带动整个人民调解工作全局的作用,守护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沿哨所,切实履行职责,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变压力为动力,当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力军。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的弊病,部分基层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并不是十分顺利、有的举步不前,个别乡镇、村(居)的人调解工作甚至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为此,特建议:

现代社会是全面开放的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矛盾纠纷已从过去单一的人与人之间发展到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仅靠单一的人民调解已很难适应解决纠纷的需要。xx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据我县实际,可尝试组织建立由市县综治办、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土地局参加的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矛盾纠纷信息,研究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指导民调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社会化大调解服务格局的建立,可以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促进人民调解事业的健康发展,使人民调解这一“东方经验”发扬光大,使这朵“东方之花”更加绚丽多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后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真实、全面和深入的调查同样也没有发言权。由于自己水平有限,且刚出校门,缺乏社会经验,对我局工作也较为陌生,短短四天时间,来回奔走于各乡镇之间,调查走访工作难以深入,所得到的信息也不够全面。文中所反映的情况必定有所失真,所提的意见或者建议难免有失偏颇,不妥之处,还望各位领导见谅。

人民调解请示报告制度篇四

7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岩带领监察和司法工委组成人员,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法,深入了解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有关政策要求,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目前,全县设立调解中心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4个、镇(园区)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委会213个、警民联调室14个、特色调解委员会2个、个人调解室1个及镇(园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13个,全县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78名,年平均化解矛盾3300余件,调解成功率95%。

(一)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联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项工作开展中有机衔接互动不够,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指挥中心未充分发挥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资源没有整合到位,同时,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缓慢,与镇、村调委会沟通交流不畅。二是基层调解工作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存在调解队伍不稳定、调解人员编制不到位、调解人员偏少等问题。三是调解工作案件补贴标准缺乏正常的动态调整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调解队伍建设有待提高。一是调解队伍结构不合理。我县部分调解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质量和效果。二是基层人民调解员兼职过多。部分村级调解组织成员多为村委干部兼任,工作任务重,政策不熟悉、法律知识欠缺,存在着“老好人”思想,对群众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有疲于应付的现象,经常凭经验处理问题和纠纷,工作方法单一,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

(三)调解工作方式有待规范化。当前,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民间常见性矛盾纠纷,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新型矛盾纠纷转换。这些新型的矛盾纠纷大部分专业性较强,对调解工作规范化有着更高要求,调解文书需要规范化制作。但目前部分基层调解工作开展不规范,调解案件常常以口头的形式结案,没有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形成书面调解文书档案,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提高认识,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配齐配强人员,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力量;三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

(二)积极探索,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一是把好调解人员选聘关。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不断充实、稳定调解员队伍,将一些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二是强化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

(三)创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方式方法。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主导的多元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开展要结合行政调解专业、高效的优势,与人民调解相互配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人民调解请示报告制度篇五

最近,我有幸参加了一次人民调解员报告会。这次报告会是由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旨在总结和展示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同时也是为了强化我们理解和支持人民调解的意识。在这次报告会上,我受益匪浅,深刻感受到了人民调解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在,下面我将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二、什么是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是由基层人民政府任命,经人民调解组织培训合格后,或具有一定的现实工作经验并经过人民调解培训考核合格者,接受广泛社会认同和信任,以自愿调解为原则,依法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专职调解员。他们不仅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力量。

三、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作用

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通过自愿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包括民间纠纷、工伤纠纷、合同纠纷等。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对于涉及当事双方的事情了解得更加深入,同时,他们不像法院、检察院或律师等机构那样,有严格的程序和制度约束,所以可以更灵活地处理矛盾纠纷,同时化解矛盾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更能减轻司法机关的负担,提高司法效率。在社会中,人民调解员还可以帮助疏导人们困难和情绪,减轻人们的心理负担,增进民间友好、促进社会和谐。

四、人民调解员的成功实践案例

在报告会上,还介绍了一些人民调解员在实践中的成功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的领域很广,包括矿区拆迁纠纷、家庭纠纷、劳资纠纷等等。其中,一些案例很值得借鉴。比如,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非常复杂,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和分析,终于找到了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避免了此事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在另一起案例中,人民调解员利用自己在社区工作多年的经验,通过多方协调,帮助一个流浪儿童得以重返家庭,得到了家长和社区的赞许和认可。

五、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报告会,我认识到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在基层的社会治理中,人民调解员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当前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性质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切实增加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和业务技能,进一步加强他们在工作中的保障,例如之前一些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已经把人民调解员的报酬和福利待遇单独规定,鼓励更多有能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员投身人民调解队伍,这将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善和发展。

总之,这次人民调解员报告会让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人民调解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在。人民调解员能够帮助人们化解矛盾纠纷,甚至减轻人们在生活中的心理负担,在社会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希望我们能够更加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并高度赞扬和支持人民调解员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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