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组织关系去向 组织关系介绍信(优秀9篇)

最新党组织关系去向 组织关系介绍信(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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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21:30:52

上传者:飞雪 最新党组织关系去向 组织关系介绍信(优秀9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党组织关系去向篇一

校党委组织部: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介绍信编号_____________,原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所领取的介绍信上________信息有误,应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申请修改介绍信!

申请人:

日 期:

学院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盖章)

日 期:

党组织关系去向篇二

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

转到 金华市直机关工委 ,敬请尽早办理为盼。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x年 9月 2 日

回函请寄: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办收 邮政编码:321013 联系电话:

党组织关系去向篇三

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么书写呢?在此小编分享组织关系介绍信范本给大家,请参考!

团组织:

兹有我校毕业生xxx,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共青团员,因毕业转出团组织关系,其团费已缴纳至20xx年 月。

特此证明。

xx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由 去 [d2] ,请转接组织关系。

该同志党费已交到 ** 年 月。

(有效期 ** 天)

(盖 章)

年 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 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转接组织关系。

该同志党费已交到__________年_____月。

(有效期 天)

(盖章)

年 月 日

党组织关系去向篇四

党支部同意接受____________同志, 望 党支部给予配合,尽早提档为盼。

年 月 日

党组织关系转接定义

党组织关系转接就是指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党组织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

转移办法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去向篇五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转接构造干系。

该同志党费已交到__________年_____月。

(有效期 天)

(盖印)

年 月 日

京区党委组织部:

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_________支部(正式/预备)党员。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该同志需要将组织关系转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党费交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

党员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_岁,________族。

请接转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要xxxx年xx月xx日.

(有效期要大写 天)

(盖章)

年 月 日

中共湖南直机关工委:

钱xx(男/女),xx岁,x族,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

身份证号码430xxxxx0034,由 xxxxxx 去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

请转接组织关系。

该同志党费已交到xxxx年xx月。

(有效期xx天)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党组织关系去向篇六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8.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党组织关系去向篇七

__________党委:

同志_____(男)_____,____岁,____族,系中共(正式或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学校党委(或总支、支部)去中共党支部(也有可能是党委或总支),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交到______年____月。(有效期____天)

____________党支部

党支部组织委员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党组织关系去向篇八

______________ __ 同 志 系 中 共 ( 预 备 / 正 式 ) 党 员 , 第 一 组 织 关 系 由 ________ ________ 转 到 ________________ 。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年月 日

党组织关系去向篇九

党组织关系转接就是指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党组织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

转移办法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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