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文案(大全5篇)

公告通知文案(大全5篇)

ID:3474071

时间:2023-09-24 07:46:30

上传者:温柔雨 公告通知文案(大全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告通知文案篇一

《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一、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第一,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这两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在报纸杂志中,在公共场所的招贴栏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业开业的《鸣谢公告》,宣传产品质量的《公告》,等等。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些作法都是不规范、不妥当的,“鱼目混珠”的后果,使得这样两种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对公众应有权威性和约束力。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注意。

二、公告与通告的一般写法:

(一)公告的写法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是不能使用公告这一文种的。因此,对于公告的写法这里只做简要的介绍。首先,公告的标题通常是发文机关加文种。有的只写“公告”两字,落款写发文机关的名称,加盖公章。其次,公告的正文由公告的事由和公告事项两部分组成。一般情况下,不写结束语,全文要直陈意向,文字凝炼,不加议论。

(二)通告的一般写法

1.标题。通告的标题有三种形式:

(1)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2)发文机关+文种;

(3)只标明文种名称,落款写发文机关全称,加盖公章。

2.正文。通告正文的语气一般应比较平缓,语句平实,有时需要带上恳切要求协助或办理的.语态。在结构上,通常可以分为三部分:开头。说明发布通告的原因和目的。这部分提出的根据要充分,目的要明确,为下文提出“应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奠定基础。中间。写通告的具体事项。如果通告事项涉及到的要求、措施较多,应该分项予以说明。分项说明宜采取递减法,由主及次,由大到小,以便读者或听众能够迅速、正确地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通告的具体事项是要面向公众,要求公众周知和执行的。因此,要力戒表述上的主次不分或忽轻忽重,否则就会使人产生繁杂无序的感觉,不利于读者或听众迅速地、准确地理解文件的精神实质。

3.结尾。写执行的具体要求(包括时间、程度、范围等)。最后可以“特此通告”收束,也可以省略。

通告范文:

中国人民银行通告

明日起发行xxx年版壹圆券人民币

以国务院批准,我行定于xxx年x月x日起发行xxx年版壹圆券人民币。

一、xxx年版壹圆券与xxx年版壹圆券比较,总体设计不变,对局部图案和色调稍有调整,具有以下特征:

(一)由双面凹印改为正面单面凹印;

(二)正面:中间部位的底纹全部由假金色底纹代替了原来的黄色和桔黄色底纹。两侧部分的底纹全部由大红色代替了原来的大红色和黄色。背面:以桔黄色代替了假金色。

(三)年号由xxx改为xxx。

二、新发行的1990年版壹圆券人民币与现行壹圆券人民币在市场上同时流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其中任何一种人民币。

行长×××

xxx年x月x日

公告通知文案篇二

通告的含义

通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通告的定义为: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相似之处是都具有晓谕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说,内容都是知照性的,发布范围都是面向全社会。

要想避免二者之间概念的混淆和文体的误用,关键是区分二者的不同。这些区别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来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通告是用来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它所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

2.对发文机关的限制性有较大不同。

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这一点前面介绍公告的特点时已有阐述。而通告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可以制发。

3.发布范围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采用的文种,它的发布范围比较大,面向全国,有时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体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通告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发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个特定社区范围内,而且内容也多是指向一个特定的人群,要求这一社区的某一类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所以通告的定义中特意强调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4.发布的'方式不同。

公告多数是在报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开张贴。而通告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也可以用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还可以公开张贴。

范文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冲击铁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公告

最近,一些城市和地区相继发生冲击铁路、拦截列车、破坏铁路设施等严重威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恶性事件,给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和社会秩序带来重大损失和影响。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经济发展,便利人民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特公告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铁路部门,要把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由领导同志亲自负责,组织足够力量,确保铁路运输畅通无阻。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冲击铁路车站,破坏铁路设施,在铁路上设置障碍,以及卧轨强行拦截列车等。一旦发生上述中断铁路运输或威胁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武警部队,可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予以排除,并依法惩处。

三、各地武警部队要抽调适当警力,加强铁路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帮助铁路部门维护好车站治安秩序。对带头闹事和进行破坏的,要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四、铁路运输部门的职工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纪律,坚决制止无票乘车,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以上各点,各地要迅速广为宣传,坚决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

xxxx年六月七日

公告通知文案篇三

《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一、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第一,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这两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在报纸杂志中,在公共场所的招贴栏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业开业的《鸣谢公告》,宣传产品质量的《公告》,等等。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些作法都是不规范、不妥当的,“鱼目混珠”的后果,使得这样两种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对公众应有权威性和约束力。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注意。

1、相同点

它们都属于公开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围,了解其内容的人愈多愈好。

在写法上要求篇幅简短,语言通俗易懂、质朴庄重。

2、不同点

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3、定义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二、公告与通告的一般写法:

(一)公告的写法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是不能使用公告这一文种的。因此,对于公告的写法这里只做简要的介绍。首先,公告的标题通常是发文机关加文种。有的只写“公告”两字,落款写发文机关的名称,加盖公章。其次,公告的正文由公告的事由和公告事项两部分组成。一般情况下,不写结束语,全文要直陈意向,文字凝炼,不加议论。

(二)通告的一般写法

1.标题。通告的标题有三种形式:(1)发文机关+事由+文种;(2)发文机关+文种;(3)只标明文种名称,落款写发文机关全称,加盖公章。

2.正文。通告正文的语气一般应比较平缓,语句平实,有时需要带上恳切要求协助或办理的语态。在结构上,通常可以分为三部分:开头。说明发布通告的原因和目的。这部分提出的根据要充分,目的要明确,为下文提出“应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奠定基础。中间。写通告的具体事项。如果通告事项涉及到的要求、措施较多,应该分项予以说明。分项说明宜采取递减法,由主及次,由大到小,以便读者或听众能够迅速、正确地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通告的具体事项是要面向公众,要求公众周知和执行的。因此,要力戒表述上的主次不分或忽轻忽重,否则就会使人产生繁杂无序的感觉,不利于读者或听众迅速地、准确地理解文件的精神实质。

结尾。写执行的具体要求(包括时间、程度、范围等)。最后可以“特此通告”收束,也可以省略。

公告通知文案篇四

一、文告

(一)文告的概念和种类

1.文告的概念

文告是公告和通告的统称,是周知性公文。公告是“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通告是“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2.文告的种类

(1)公告的种类有:行政公告、法规性公告。

(2)通告的种类有:禁止型通告、知照型通告。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公告和通告的标题,有的不写事由,仅写制发机关和文种;有的省略“关于”和“的”;也有的是制发机关、事由、文种都齐全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通告》;《xx办公厅关于夏时制的公告》。

2.发文字号

非完全式,有的省略。

3.主送机关

为周知性文体,无主送机关。

4.正文

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事由写公告或通告的原因及依据,事项写具体知照内容。

正文结尾常用“此布”、“特此公告”、“特此通告”等语词。

5.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写明发布机关名称,如果发布机关在标题中出现,此处可省略。

6.成文时间

文告成文时间可写在标题之下用括号括上,也可以写在落款之下。

(三)写作要求

(1)公告的作者通常是国家领导机关,通告的'作者比公告范围宽,可以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机关,也可以是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通告”不能乱用,诸如:“不许践踏草坪,违者罚款”,单位搬迁、更换电话号码等,则不能运用通告,而应当用启事。

(2)文告重在事项写作,要求明确而具体,事由可简略或不写。

(3)一件文告只公布一项专门事件或事项。

(4)文告的语言要准确、通俗和简明。

二、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和种类

1.通知的概念

通知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公文。“通知”一般为下行文或平行文。

2.通知的种类

其种类有:指示性通知、任免人员的通知、颁布、转发性通知、会议通知。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通知的标题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批转、转发通知的标题也是由三要素组成。颁布、批转、转发性通知的标题内又含有一个被批转或被转发公文的标题,是大标题里包孕着一个小标题,这个小标题是作为大标题的事由出现的。如果被转发、批转的公文是法规性文件,则须在法规性文件名称上加上书名号。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必须承办、执行和应当知晓该通知的受文机关。

4.正文

一般由三部分构成。通知事由写明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或情况。通知主体,即通知事项。要求主要受文机关承办、执行和应予知晓的事项。通知事项多数分条列项写出,条目分明。

通知的结尾有三种常用写法:事项结束,全文就自然结尾;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用习惯用语“特此通知”收尾,但前言和主体之间如用了“特作如下通知”作过渡语,则不宜在收尾处再用习惯用语。用简要的文字再次明确主题或作必要的说明,以引起收文单位对该通知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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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文案篇五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一、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第一,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这两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在报纸杂志中,在公共场所的招贴栏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业开业的《鸣谢公告》,宣传产品质量的《公告》,等等。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些作法都是不规范、不妥当的,“鱼目混珠”的后果,使得这样两种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对公众应有权威性和约束力。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注意。

二、公告与通告的一般写法:

(一)公告的写法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是不能使用公告这一文种的。因此,对于公告的写法这里只做简要的介绍。首先,公告的标题通常是发文机关加文种。有的只写“公告”两字,落款写发文机关的名称,加盖公章。其次,公告的正文由公告的事由和公告事项两部分组成。一般情况下,不写结束语,全文要直陈意向,文字凝炼,不加议论。

(二)通告的一般写法

1.标题。通告的标题有三种形式:(1)发文机关+事由+文种;(2)发文机关+文种;(3)只标明文种名称,落款写发文机关全称,加盖公章。

2.正文。通告正文的语气一般应比较平缓,语句平实,有时需要带上恳切要求协助或办理的语态。在结构上,通常可以分为三部分:开头。说明发布通告的原因和目的。这部分提出的根据要充分,目的要明确,为下文提出“应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奠定基础。中间。写通告的具体事项。如果通告事项涉及到的要求、措施较多,应该分项予以说明。分项说明宜采取递减法,由主及次,由大到小,以便读者或听众能够迅速、正确地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通告的具体事项是要面向公众,要求公众周知和执行的。因此,要力戒表述上的主次不分或忽轻忽重,否则就会使人产生繁杂无序的感觉,不利于读者或听众迅速地、准确地理解文件的精神实质。

结尾。写执行的具体要求(包括时间、程度、范围等)。最后可以“特此通告”收束,也可以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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