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优秀5篇)

最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优秀5篇)

ID:3474686

时间:2023-09-24 07:58:58

上传者:念青松 最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优秀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篇一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年公司共召开了 6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目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17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17 年度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了 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并就公司审计部 2016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17 年度工作计划、2016 年度会计财务报表、2016年度审计计划、2016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 2016 年外部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 2017年度审计机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事项进行审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勤勉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在 2017年度任职期内召开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参与了公司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的审议讨论,达成一致后也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17年度任职期内召开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依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的人事任免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对公

关于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于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2、2017年 7月 8日 ,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对公司关于投资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7 月 1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投资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8 月 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年 10月 28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

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关系,积极进行交流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通过现场参观、实地考察、参加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日

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经营层进行交流和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3、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注重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开展资本市场的运行,并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七、学习和培训情况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7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不断

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赛芳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篇二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高管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基本符合公司整体业绩实际及岗

位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二)在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上半年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和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上半年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2,578。68万元,截止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78。68万元,为对江苏联化提供担保1,450万元和对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1,128。68万元。该两项担保均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推荐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牟金香女士、王萍女士、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伟程先生、马大为先生、黄娟女士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因此,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在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已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王萍、彭寅生、郑宪平、张贤桂、鲍臻湧、叶渊明、何春和曾明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被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萍为总裁,彭寅生为常务副总裁,鲍臻湧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郑宪平、张贤桂、何春、叶渊明为副总裁,曾明为财务总监。

(五)在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现场调查情况度

本人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篇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你们好,本人于20xx年9月15日起担任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xx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xx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xx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20xx年董事会情况:

姓名本次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姚宝敬2200否

加的20xx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xx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xx年10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上,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20xx年12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上,对《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引进投资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天玑数据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购买募投房产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办公房产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积极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审查,并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优化公司薪酬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委员会工作细则》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xx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行

业竞争现状、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关注公司的社会影响及舆论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而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2、在本报告履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在本报告履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xx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继续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要求,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继续加强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情况,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姚宝敬

20xx年3月9日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篇四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我们(*****)作为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我们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姓名报告期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数投票情况备注

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反对次数)

黄开忠99000

喻学辉99000

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我们均亲自参加了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议机构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20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为此,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

2、关于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债务的债务人变更、债务及或有债务确认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江西**地产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于江中集团收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此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此次收购完成后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通过此次债权债务重组,不仅解决了公司原控股股东江纸集团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降低了公司债务,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净资产有所提高。因此,此次债权债务重组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关于重大资产置换、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公司此次重大资产置换与非公开发行股份符合公开、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交易方式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目的在于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

股改方案的实施将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充分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形成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四、日常工作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推动公司法人治理,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我们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3、加强自身学习。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江西**地产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小投资者认识到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本届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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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篇五

本人作为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20xx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xx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宋xx8800否

20xx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宋xx3300否

二、20xx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xx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20xx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2014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于201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自2013年度起,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科新松光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金额为4。5亿元的担保,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截至2014年底,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4。5亿元,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6443。0559万元。

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较为有效地执行,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xx年度审计机构。

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张进先生、王玉山先生、李正刚先生、蔡宇先生、刘长勇先生、张雷先生、刘子军先生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同意聘任张进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王玉山先生为公司生产总监、李正刚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蔡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刘长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张雷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刘子军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

(三)20xx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在沈阳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全面布局核心零部件板块,打造系统产业链,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会议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20xx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xx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月30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新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金额为4。5亿元的担保,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截至20xx年6月30日,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4。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

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17071。06万元。

3、关于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1)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所涉及的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均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综上,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相关安排。

(五)20xx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内

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96,884,961。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利益的需求,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鉴于此,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96,884,961。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20xx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的召集人委员,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定期报告,对财务数据进行了认真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使得公司股东能够了解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在20xx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及时与审计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督促审计机构及时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20xx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委员,严格遵循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20xx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与工作,积极参与公司薪酬方案的审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xx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深入的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认证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事先审阅董事会议事文件,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加深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有效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很好的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在20xx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宋xx

二oxx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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