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税收入自查报告(精选5篇)

最新非税收入自查报告(精选5篇)

ID:3506220

时间:2023-09-24 17:47:22

上传者:字海 最新非税收入自查报告(精选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篇一

xxx市财政局:

根据《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监督〔20xx〕87号)及《xxx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市财监督〔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对我县建设、环保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现自查阶段工作已结束,特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x县财政局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发〔20xx〕209号),同时,召开了由环保、建设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明确了单位要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与当前“小金库”治理工作和当前的惩防体系建立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政策制度要求,扎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认真清理,全面自查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纳入此次专项检查的部门是县建设、环保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涉及非税收入项目的单位,自20xx年6月15日开始,通过部门或单位认真细致的自查,其自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配套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白蚁防治费和廉租房租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检测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7,252,569.13元。其中:住建局配套费、其他收入及罚没收入3,404,959.53元;房管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和白蚁防治费收入1,018,152.60元;房监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和城市房屋权证书工本费收入1,825,390.00元;检测所检测收入1,004,067.00元,已全部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二)xxx县环境保护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环境保护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全年共收入1,974,541元。其中排污费1,542,661元;环境监测服务费99,700元;罚没收入332,180元。未及时上缴入库34,180元,其中环境监测服务费24,000元;罚没收入10,180元。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单位在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等制度不健全和完善,没有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客观上造成了收入不及时入库而形成跨月跨年入库等违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配合,组成重点检查组,对县环境保护局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深入、全面的检查。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篇二

2016年,县非税局在县财政局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全局同志团结一致,积极努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强化征收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归纳起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

1、强化预算管理,认真编制计划。随着县直各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逐步到位,政府非税收入作为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影响很大,按照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集中时间、精力对县直各部门2016年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进行了全面测算,根据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收入计划按照缴入国库和缴入专户分别编制,为县直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重要依据。2016年1-12月全县非税收入共完成521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800万元,增长3.5%,其中: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300万元,同比减少15%;罚没收入完成4040万元,同比减少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200万元,同比减少10%;政府性基金完成28000万元,同比增长45%;其他收入完成600万元,同比增长5%。完成缴库收入41600万元,占1-12月非税收入的80%。

2、改进征收方式,坚持收缴分离。县直各部门全面推行了“单位开(单)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法定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之外,禁止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当场收取现款。

3、更新征管观念,力求领域新突破。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努力促成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县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被省财政厅认可,在省非税网上发布、推广。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对做好土地储备成本审核工作,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有效利用储备资金,合理控制储备成本,规范成本支付程序,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行;对垄断性公共资源,如:河道采砂、公共客运、城市户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从今年收入实际完成情况来看,这一块收入已经形成新的增长点。二是配合财政局出台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竞标人必须在竞标报名前向政务中心“财政窗口”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竞标保证金,凭“财政窗口”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到相关部门办理竞标手续。做到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短期非税收入的管理。三是对社团、协会、学会的票据进行了规范管理。将原社团票据由民政部门购领改为归我局统一购领,其收费暂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规范,并明确了社团票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从而有效控制了一些单位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费转移到协会、学会收入的行为。

二、严格票据审核,确保源头控管

1、依法征收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我们从夯实征收管理、票据审核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基本原则,严把非税收入票据购领、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了票据源头控收作用。2016年1-12月我们发放各类票据268975份,核销各类票据254712份。做到了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2、做好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年度检查工作,确保票据按规定使用。按照《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2016年度县直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对执收单位收费票据领、用、销、存情况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一是核对收费票据所列项目和标准是否合规,审查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现象;二是核对票面金额汇总与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资金是否一致,看其缴交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存在瞒报收入、截留资金的现象;三是检查是否使用往来票据和违规票据收费,把收费收入挂往来账或其他账上,从而达到隐藏收入、逃避监督的目的。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及时做好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服务,做到了积极应对,认真完成了如下工作:

1、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完成非税系统收支分类改革升级。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完成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全面升级,实现了非税收入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缴库。非税收入核算细化到“目”级科目,健全完善非税收入会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较好地满足了有关方面对非税收入信息的需要。

2、完善上下级分成收入结算办法,维护上下级财政利益分配关系。对涉及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切实保障上下级财政的分成收入安全、准确、及时。财政部门全面控制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能力不断提高,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避免财政收入重复统计。

3、认真细致清理待查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在非税收入结算过程中,由于缴款单位网银付款,转账支票付款,执收单位跨行开票,写错代码,跨地区收款以及银行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执收单位正常收入不能及时入账,形成待查收入。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好非税收入,消除待查,对经常出现待查的单位提请他们注意开票的有关事项,并及时对账。对发生的待查收入,通过电话随时与银行、执收单位核对,督促单位及时补录,能够找到事主的收入都已确认,将待查收入降至最低。

四、严格财经纪律,确保监督到位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配合征管,加强了政府非税收入重点稽查和日常监督。一是配合县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对我县部分执收单位的票据使用、收费项目、执收标准、以及收支两条线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稽查。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违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缴入汇缴户。检查中未发现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降低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春秋开学之际,对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九年制义务教育免费执行情况,择校费是否超标准,公办学校是否执行“一费制”政策等。三是配合非税收入征收,对防洪保安资金、城市污水处理费进行专项稽查。四是开展了《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大检查,对在非税局领票的单位实行了全面检查,对未领票的单位实行了重点抽查,共检查单位43个,对县烟草协会、县湖湘文化协会等5个存在资金来源和使用票据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整改,从而有效控制了一些单位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费转移到协会、学会收入的行为。

五、严格窗口服务,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是政府的眼睛。为了把窗口服务搞好,非税局4位同志进驻在县政务中心办公。一是在窗口值班,二是在政务大厅各窗口指导和监督非税业务的办理和下到各执收单位非税调研及检查。在窗口值班,工作人员对自前来办事的同志是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亲切问候,一句祝福相送。在办事中按程序操作,快速高效办完每笔业务。有时一天要办理200多笔业务,有时到下班的时问,群众来办业务,窗口人员考虑办事群众来一趟不容易,加班给老百姓办完。有些业务不是非税窗口的,办事群众来到我们窗口咨询,我局工作人员热情答复和指导,有时还陪同办事群众到所办理的窗口。将有些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使办事群众如意地办好每笔业务,高兴地离开办事窗口,为政府树立了好的形象。另外,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及时在政务大厅收费窗口进行公布,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严格收费项目管理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财政票据的发放,依法征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了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2016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目前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不健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无章可寻;(二)征管机制不规范,没有做到应收尽收。突出表现在个别单位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擅自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造成非税收入流失;(三)征管措施乏力,没有做到应管尽管。如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和门面房出租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的经营收益以及凭借政府赋予的垄断权利、政府信誉、国有资产(资源)等收取的其他收入、经营收入和捐赠收入等没有纳入财政管理。

结合我县财政工作以及非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来年我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非税收入计划管理,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以规范办事程序为基础,进一步改进结算办法。

(二)完善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程序;落实罚没收入(物资)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

(三)继续探索“财政开票、集中收费”和“财政开票、直接征收”等新型征管模式下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以创建文明窗口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

(四)继续开展清理银行账户、“小金库”、国有资产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工作,做好检查和整改阶段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进一步创新稽查方式。

(五)协助搞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单位的收费资金等非税收入足额及时入库。以加强网络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征管系统。

总之,我局一年来所做的一点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局、股室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党的第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争创一流。为县非税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篇三

自《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多措并举,不断创新,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已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目标,确保了非税收入又快又好增长,为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据统计,-2016年,我市全口径非税收入由15.57亿元增加到248.87亿元,年均增长33.48%,比全市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率25.35%高出8.13个百分点;全市近5年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33%,34.06%,37.92%,34.99%和35.08%,增长幅度和总体规模均保持在较合理的范围。现将我市非税收入管理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非税收入管理现状

(一)加强机构建设,理顺工作关系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在原市收费资金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基本理顺了三个关系。一是理顺了与执收单位的关系,实现了统一编制和下达非税收入预算,统一负责市级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统一对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进行考核奖惩。二是理顺了与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的关系。根据市财政局内部分工,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行政单位资产处置收益外的各项非税收入都纳入市非税局征收管理范围。三是理顺了非税局内部各科的关系。内设综合科、票据科、征管一科、征管二科、稽查科五个科室,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市非税局定编21人,实有人员21人。

(二)健全征收机制,提升征管水平

我市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政府统筹”为非税收入总的管理模式。一是目前由财政部门统一在银行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非税收入的核算管理。一个银行一个账户,由非税局和国库科共同管理。二是非税收入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和管理。所有非税收入票据均由市财政统一向省财政购领,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实行征缴分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单位执法与收款分离。款项的征收机关为财政部门,主要采取委托银行开票收款的办法。四是扩大集中征收范围。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少收入流失,我市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主要实行集中征收。在衡阳市政务中心和衡阳市国土局设立了集中征收窗口。2016年,通过两个窗口直接征收的非税收入达到122.87亿元,占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95.31%。五是规范规费减免。从起,市政府先后三次发文规范和完善规费优惠减免办法,对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规范程序、从严审批、先缴后返”的管理办法,有效堵塞征管漏洞,杜绝了任意减免行为。

(三)建立健全制度,实行长效管理

围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建设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条例》为核心,统缆财政非税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具体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逐步建立起非税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先后制定和健全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资金退付制度、减免审核制度、城区土地储备制度、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土地管理意见、票据发放制度、稽查工作制度等,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四)引入科技手段,实现系统控收

按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部署安装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从技术上有效解决了执收单位乱收滥收的问题。目前我市多数执收单位采用直接汇缴的方式,少数执收单位(主要有学校和交警支队)采用集中汇缴的方式收缴非税收入。同时,为方便缴款人缴款,我市近年投入了相应的经费,着力将先进的现代电子化收缴方式融入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大力推行pos刷卡等新的收缴方式,达到了保证资金安全、实现收缴分离、防范收现风险、提高征管效率的目的。

(五)树立经营理念,做好土地文章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委员的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委员会(简称大储委),协调处理土地储备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二是自开始,积极推行“净地出让”。起土地出让价款由大储委会审定,并全面实行净地出让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实行成本直拨制度。非税设立土地储备成本专户,实行报批规费和征地拆迁费用的直接拨付。土地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实现了相对分离,有效杜绝了部门经费与储备成本的混用现象。四是加强了出让土地财政后续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65号)要求,出台了《规范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办法》,对土地变性和开发项目容积率变化严格追缴相关规费和土地出让金。2016年,市本级土地矿产资源收入规模达到111.81亿元,比去年增加71.65亿元,增长178.43%。

(六)坚持以票管收,实行源头控制

一是实行计划管理,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按季度报送用票计划,市财政非税做好衔接工作,保证票据供应。二是严格票据发放,做到两个坚持,坚持核旧领新,计划发放;坚持票据核销与财政缴存相衔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三是分次限量供应,各执收单位购领非税收入票据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分次限量,经核定审批后方可购票。这样有利于掌握票据供应情况和把握票据供应节奏,切实做到以票管收,以票促收。

(七)加大稽查力度,做到以查促收

一是建立和健全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制度和程序。市本级和7个县市非税局均制定出台了《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办法》。二是开展日常稽查。针对我市非税收入征管实际情况,我们每年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详细的稽查计划,并与相关科室一起按计划逐一对列入计划的执收执罚单位实施日常稽查。三是专项稽查。比如,按市教育收费治理办的统一部署,会同市纪检(监察)、教育、物价等部门对全市开学教育收费实行联合专项检查;联合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15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罚没物资处置实施专项检查;清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项报建规费,几年来共清理和追缴各项报建规费近1.7亿元。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预算不彻底。政策规定要收支脱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十几年过去了,由于我市的财政保障水平仍不高(特别是一些县区级),收支脱钩不彻底的情况仍然存在。这种情况带来的后果是仍不同程度存在以抓收入为目的的行为,引起社会的不满;同时综合预算难以完全到位,存在多收多用,少收少用的情况,单位之间苦乐不均,财政预算有失公平。

(二)非税收入流失的情况仍存在。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仍有一些非税收入没能征收到位。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非税收入的追缴没有法律靠山,缺乏和税收一样的法律依据,对欠缴、漏缴、少缴的非税收入无法实施司法追缴,甚至连强硬的行政手段都没有。二是部门配合不到位造成非税收入流失,特别是土地出让金和规费有流失之嫌。

(三)非税收入的预算编制和成本核定不到位。一方面部门预算编制中单位都上报了部门非税收入预算,财政也进行了核定;另一方面财政根据年度收入目标,下达非税收入任务,下达任务和单位上报预算脱节,无法落实到位,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失去了意义。同时,因为综合预算不到位,收支脱钩不彻底,成本核定可有可无。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非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四)征收平台建设需要加强。一是要提高电子化程度。目前窗口的征收都是手工进行,还没有实行电子化,相关的程序正在开发之中。网上银行也未纳入征管手段之中。二是征收部门间信息共享不通。特别是规划、国土、财政之间没有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不畅,造成收入流失。三是单位收支系统和财政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没有建立有效连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单位的收费情况。比如交警、学校、医院等都有各自的收费系统,但与财政没有互联互通。

(五)以查促收的手段不硬。在实际工作中,重分配、轻监督,重激励、轻约束的行为非常严重,致使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监督职能弱化,增加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工作的难度。而且机构、人员配置,稽查工作人员素质跟不上改革形势的发展。特别是与稽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在稽查工作中,没有细化、量化的违法违规处罚标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导致稽查处罚力度不到位。

(六)票据管理欠规范。一是往来收据的使用较乱。财政部对往来收据的使用范围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使用中却存在与其他部门规定相冲突的现象。例如社保资金的拨付,财政部的文件指明这类业务以银行结算凭证做账即可,但是社保部门坚决要求各个单位开具往来收据。二是具有营利性质的医疗机构、社会办学、私立幼儿园等,按规定不符合供票范围内,但购买票据的需求很强。三是票据电子化管理程度不高,不便于票据和收入的精细化管理。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设立收费项目。一是对现有收费项目结合政策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有利于管理和适应市场需要的保留下来,反之则予以取消。结合我市情况建议对散装水泥基金、墙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进行调整或停征。对一些成本性和涉及环保的收费项目要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或调整计费依据以确保正常的工作开展。二是对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设立要有充分的发言权,财政不能没有主动权。这样有利于规范收费行为,强化财政监督。三是一些收费项目的设立和征收权限的调整要淡化部门利益。收费项目建议中央、省一般都不要设立分成比例,哪级征收就归哪级管理和使用。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管理。一是全面界定服务性收费范围,特别是服务性收费的纳税问题要予以明确,以免财税交叉,形成管理漏洞。二是要防止一些部门巧立项目,将依托于行政权力和行政职责的收费项目或者取消的收费项目改变为服务性收费,或将一些本应属于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折分出来,另立一个服务性项目收费,造成财政收入体外循环,逃避财政监管,扰乱收费行为。

(三)完善非税核算系统。非税核算系统由省局统一管理,日常维护工作是湘邮公司在长沙后台操作。从使用实践看,提出以下建议:一是pos机刷卡收费的对账难度大,收费入账确认周期长。建议组织相关公司和部门进行研究,简化并规范程序。二是系统升级不及时,如去年底将原部分基金收入改为专项收入,系统缴库时仍按老代码,缴库单被人民银行退回。三是建议对市级财政开放所辖县市区的数据查询,有利于报表和分析。

(四)增强稽查力度。一是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加大对基层稽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水平。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稽查管理工作法制建设步伐,通过细化、量化的稽查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形成有效的约束,发挥稽查监督行为的职能作用。三是提高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地位,健全机构,配备齐专业的非税收入稽查工作人员。

(五)要完善非税征管激励机制。要继续完善非税收入征收激励约束保障机制,实行非税收入征收目标管理,加强对非税收入执收工作的考核,将对执收单位的工作监督与考核奖惩相结合,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建议仍然以省政府或省厅文件健全完善非税收入征管。

《2016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篇四

一、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负责对20**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我局20**年度共领有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本,字号为财专字(20**)01***1-018**00,共计**份,填开**。20**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018**6-01**450共填开**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25**76-25**00共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篇五

我国自1993年开始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对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取消多头开户,确立收支专户。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收入专户,一个支出专户。收入专户除财政划解外,只能收,不能支;支出专户除财政核拨支出外,只能支,不能收。通过专户管理,可以保证各项收入全额缴入主财政专户,直接监督全部支出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法院非税收入自查报告范文一:

我们根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日程安排,对连山区非税收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目前,非税收入按规定采取二种管理形式。一是纳入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国库,现在除文化、教育、劳动和交通四个部门以外均采取这种管理形式;二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采取这种管理形式,主要有文化、教育、劳动和交通四个部门。

20xx年连山区非税收入执收执罚单位共59户,其中纳入国库管理的32户,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27户。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49户、政府性基金(含专项)3户、罚没收入18户。

20xx年连山区征收非税收入4470万元(纳入国库管理的321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125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3267万元。征收额度较大、年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单位有有线电视台、防疫站、实验小学、六中、殡仪馆、水利局、土地局、法院、环保局等单位。

20xx年计划非税收入将达到4035万元,剔除增减因素,较20xx年减小435万元,减收因素有:一是教育系统取消微机费、看护费、择校费三项收费。二是市财政将每年拨给连山区的电附加用于老城区改造减少收入95万元。三是20xx年含国有资产收益(出售)590万元,相应20xx年减少收入590万元。

20xx年上半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1119万元,上全年计划的28,为去年同期的111。

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财政应返还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收费单位积极性,使执收单位产生消极抵触情绪。也严重影响了部门非税收入资金不能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此外,有些非税收入资金多年来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这造成了我区财政资金分散和秩序混乱,甚至助长了不正之风。

二是坐收坐支情况比较严重,在单位房屋出租收入方面显得尤为突出。房租收入是国有资产出租的收入,不是某一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应该纳入财政管理。

三是非税收入资金使用不合理。很多单位把此项资金用于发放各种补贴,并随意提高补贴、津贴标准,扩大补贴、津贴发放范围。

四是个别执收单位存在违规收费。在检查中,发现极个别部门或单位在个别项目上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将已明文规定停止收取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

为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减少非税收入使用不当和政府公共分配秩序混乱等情况的发生,我们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实践证明,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我们要宣传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可以提高整个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政府可以集中一部分资金办几件大事,但长期以来各部门依据国家法规征收的收费收入与其部门自身利益之间关系密切,久而久之,对非税收入“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理念存在模糊的认识,一些单位对其部门组织的收入政府加以监督、调控抵触很大,只有宣传、认识到位,才能使执收单位既提高征收的积极性,又自觉服从政府的统一管理,同时,由于非税收入大多由企业和个人负担,通过宣传收费政策,将收费标准、范围、内容公示于众,可以解决部门之间分配不均,促进廉政建设,对优化地方投资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积极研究收费政策,扩大我区非税收入总量

继续实施“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使收支两条线管理日趋规范。在调查中,仍发现一些单位的收费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这样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单位就隐瞒了这一块收入,如何使单位的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入尽人,既是国家政策的要求,也是我们管理需要,研究收费政策的目的就是要既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刚性,同时又能保证执收单位执收的积极性。同时,对非税收入的一些领域进行有益的探索,比如利用政府投资的公用设施所做的广告收入、国有资产的租赁收入、罚没物品等,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扩大非税收入总量,提高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

3、科学管理,提高非税收入使用效率

在综合财政预算改革的框架下,将单位预算内外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由于非税收入征收有成本,不同非税收入的征收成本,千差万别,同时,大多数非税收入又具有特定收费用途,如何合理地界定非税收入征收成本,从而提高财政可用资金,强化非税收入的专款专用性质,长期以来,一直就是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的难点和重点,目前非税收入的征收成本过高。我区有一些收费单位长期以来收费收入基本用于人员开支,无任何专项投入。所以,在合理界定各执收单位收费成本基础上,强化对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管理,既可以从根本上促使执收单位降低收费成本,也可以更好地支持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厅出台多个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可以与有关单位签订项目资金使用责任制,进一步使资金的专款专用,细化到单位由具体人负责。同时,加强监督、稽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初步加快部门预算所要求的收支脱钩问题,提高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能力。

法院非税收入自查报告范文二:

今年以来,我县非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财政局的领导下在市非税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迈进,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征管,严格票据管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大力组织收入,非税收入再创历史佳绩,实现了平稳增长。

一、全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非税收入累计完成67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063万元,同比增长18.7%,保持了非税收入平稳增长。其中: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22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82万元,增长27%;纳入基金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完成6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5万元,增长69.9%;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37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6万元,增长8.5%。其主要特点是:

1、非税收入的`增长,弥补了税收收入增长的不足。全年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完成2265万元,占大口径收入11548万元的19.6%,占地方财政收入5663万元的40%。有利弥补了税收收入的不足,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

2、非税收入各项目收入结构各有特点。全年非税完成6746万元,分项目看,政府性基金完成693万元,占非税总量的10.3%;专项收入完成238万元,占非税总量的3.5%;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538万元,占非税总量的8%;罚没收入完成339万元,占非税总量的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14万元,占非税总量的7.6%;其他收入636万元,占非税总量的9.4%;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完成3788万元,占非税总量56%。

在纳入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2265万元中,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分别占10.5%、23.7%、15%、22.7%、28.1%。从这一结构看,其他收入是纳入一般预算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总量中所占份额优为突出,是拉动非税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非税收入增减因素分析:

(一)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减因素

纳入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费完成538万,与上年同期375万元相比增收163万元,增长43.5%。

收入增加因素:主要是今年非税局加强征收管理,执收各部门加大征收力度,使收入大幅度增加。从执收单位和项目分析看:农业部门中的农技中心田检费增收20万元;农机局的农机监理费增收2万元;计生局的社会抚养费增收49万元;畜牧局的检疫费增收8万元,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权属调查费增收1万元;城建部门的防空建设费增收26万元;房屋权登记费增收14万元;法院诉讼费增收21万元,人事局的劳动技能鉴定费增收3.5万元,公务员报名考试费及档案管理费增收6.5万元(其中5万元档案管理费去年是在专户中管理的,今年纳入预算管理);物价局年审费增收5万元。尽管个别部门收入有所减收,但以上单位的收入增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增收的主要因素。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减因素

政府性基金完成693万元,与上年同期408万元相比增收285万元,增长69.9%。

收入增收因素:主要是我县今年启动大沙河工程建设项目,使城区边缘部分闲置土地大幅度增值,拉动了房地产建设规模,四季度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加,使全年收入与上年同期372万元相比增收267万元,同时,残疾人保障金比去年同27万元相比增收14万元,育林基金比去年同期10万元相比增收3万元,这都是政府性基金大幅度增收的因素。

(三)罚没收入增减因素

罚没收入累计完成339万元,与上年同期424万元相比减收85万元,降低20%。

收入减收因素:主要是去年收入中有临泽一中乱收补课费罚款172万元,这一因素是罚没收入比去年同期减收的主要原因。尽管今年交警罚款比去年增加35万元、公安罚款比去年增加35万元、法院罚款比去年增加2万元、检察院罚款比去年增加16万元、但罚没收入还是比去年同期减收。如果剔除去年临泽一中乱收补课费罚款172万元这一因素,罚没收入比去年同期还是增收的,增收87万元。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14万元,与上年同期247万元相比增收267万元,增长108.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廉租房出售收入250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82万元,这两项收入是去年都没有的,这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五)其他收入完成636万元,与上年同期356万元相比增收280万元,增长7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捐增收入大幅度增加,在收入总额中占552万元。

(六)专项收入完成238万元,与上年同期381万元相比减收143万元,降低37.5%。

减收的主要因素是受国际、国内经济萧条影响,工矿企业停产或半停产,经济效益下滑,投资力度不够,使税收收入下降,从而影响教育费附加等收入的减收。从具体项目分析看:去年排污费收入78万元,今年40万元,减少38万元;水资源费收入去年11万元,今年收入年底没有及时入帐;去年教育费附加收入197万元,今年173万元,减少24万元;去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95万元,今年24万元,减少71万元;这是专项收入减收的主要原因。

(七)预算外收入增减因素

预算外收入累计完成3788万元,与上年同期3492万元相比,增加296万元,增长8.5%。

收入增加因素:一是农业部门比上年多收8万元;二将往年教育体育局资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保教费及学校经营收入,今年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使教育系统收入比上年多收274万元,这是教育收费项目逐步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取消的情况下,教育收费增长的主要原因。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医院及基层乡镇卫生院就医人数大幅增加,门珍和药品差价收入逐步增加,使卫生部门收入比去年同期多收40多万元。四是广播局加大收视费征收力度,使收入比去年同期多收17万元。尽管个别单位收入比去年有所减收,但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增收。

三、非税票据管理情况

财政票据不仅是非税收入征管的重要环节,也是非税收入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实行专人、专账、专柜、专库管理。对票据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实行年检制度,对票据使用严格要求,不得串用、借用票据,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纠正用往来结算票据收取非税的错误做法,对往来结算收据用量较小的单位,实行财政代开。杜绝了往来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基本上实现了“以票管费”目标,全年共发放各类票据6676本,核销5870本,目前票据还在核销当中。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票据稽查,努力建立财政票据全程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控制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与改革,为完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非税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部门和单位收入来源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和随意集中下属单位资金的问题屡禁不止,多头开设银行账户,过渡性账户没有完全撤销。截留和隐瞒应缴财政专户资金,非税收入不缴财政专户,自收自支或坐收坐支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非税征管力量薄弱,监督检查跟不上,且现有管理人员没有得到过系统的非税知识培训,人员搭配不合理,不能满足非税征管需要。

五、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宣传落实《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逐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推向深入。

二是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下发规范管理的相关文件,加大对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全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继续规范和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清理销毁收费管理局成立以来保管到期票据,并从“购领,使用、核销、保管、监督”五个环节实现票据管理精细化。

四是加大监督稽查力度,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依法管理。按照《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大专项检查与重点检查,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监督,真正达到以检查促征管的目的,为深化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结合“金财”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搭建非税信息化管理软件,及早实现财政、银行、执收单位的适时联接,提高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和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增强征缴过程的透明度,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为推动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更大作用。

《法院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