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免费通用

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免费通用

ID:350944

时间:2023-06-24 07:30:09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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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免费通用篇一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亩)。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________元/年、________亩。分________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________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免费通用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街道村,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7.4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__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地块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第十一条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11.1 提前收回

11.1.2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4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2 补偿

11.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11.2.4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3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在租赁地块的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3.4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3.6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4.1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5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14.6 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16.1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16.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16.1.4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6.2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16.3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3.3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7.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通知

18.1.1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18.1.2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附则

20.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20.3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0.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0.5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免费通用篇三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用地水塘,用地面积0.45亩,按照物价递增,定为租金每亩第一年 万 为基数,以后按照物价升幅,每亩每年增加 ,如此类推。每年牌照费 ,企业管理费 ,每年应上缴人民币金额由企业财会核定按照年限列表计算上缴数字。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租期定为15年,由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合同终止。

第三条填土费负担,如甲方填塘办厂,乙方一次性交填土费 万 给甲方(每一市亩计),不计利息,期满后不返还给乙方,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租用期内,属镇以上下达的各项征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办厂报建、扩建,水利费,公安及消防费,镇企业管理费,用电增容费,通电线路负担,自来水接管费,排污水渠及道路修建分摊等。通电线路、道路及水渠由管理区组织,规划布局,经济负担分摊给各r。

第五条在办厂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或镇委征用土地时,甲方可按征用面积减除租金,属全部征用的,甲乙双方应终止合同,并交清甲方应上缴款项。如上级对土地有补偿款的属管理区收入,厂房停产补偿属乙方收入,甲方不补偿乙方的厂房拆迁补偿,乙方停产停工及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各厂经营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立财务专账,每月要送月报表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要按季度上缴上述费用给甲方,如不按期上缴的`,甲方有权按银行利息另加收20 %。甲方不负责任何贷款,乙方自筹资金办厂。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村财会、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订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免费通用篇四

社员代表人:联系电话: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村________________的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该田地总面积为________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以每亩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从第六年起每年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后一年内缴当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收款收据。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六、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设的基础设施归集体所有。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七、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

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免费通用篇五

承租方(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剂农村产业结构,增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农户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干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 亩,座落在 村。四周边界: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土地租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20xx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 月份以支付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采用先交后租措施。

六、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征收、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生产施工或运输时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及生活,对由于乙方生产施工或运输不当造成的损坏,损失由乙方赔偿。同时,甲方在不影响自身生产及生活的前提下,应提供给乙方施工运输方便。

七、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生产经营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

八、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丧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一、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协议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120xx元/亩)。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免费通用篇六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位于_市_x路 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为3万元/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为3.5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六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 续租

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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