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大本科论文格式 电大本科毕业论文(优质5篇)

2023年电大本科论文格式 电大本科毕业论文(优质5篇)

ID:3631402

时间:2023-09-26 02:02:10

上传者:紫薇儿 2023年电大本科论文格式 电大本科毕业论文(优质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电大本科论文格式篇一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工商管理的职能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越来越突出。

近年来,在新时期如何更好发挥工商管理职能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工商管理;全球化;依法行政

要保持我国经济的发展的良好秩序,除了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以外,还需要工商管理部分充分发挥其职能。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越来越频发,工商管理部门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在新时期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工商管理的职能值得我们关注。

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探究。

一、工商管理概述

(一)工商管理的概念

工商管理是指根据经济学及管理学的相关理论,探究如何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及方法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经营决策,工商管理是管理学重要的分支之一,有较强的应用性。

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流中,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工商管理部门还需要掌握一些其他有关部门学科的相关知识,如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微观和宏观经济学、质量和运营管理等相关技术性知识。

我们必须要结合新时期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经济学及管理学的角度出发去分析工商管理的管理活动,掌握和划分具体的工商管理职能,了解和重视工商管理的基本规律,推动工商管理的不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进步。

(二)新时期工商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深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对经济体制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的组织结构日趋复杂,工商管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工商管理的重要作用不仅体现在对社会管理体系的组织和监管中,还表现在政府对市场的监督和行政执法中。

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充分发挥工商管理的作用对保持市场稳定有序和持续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近些年来,一些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对新情势下工商管理职能的关注越来越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研究和探讨,这对新时期下提高工商管理水平有着积极引导作用。

但是,工商管理职能的转变和水平的提升并没有追赶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现阶段我国工商管理水平还不能满足新时期的要求。

因此,在新时期下,我国要不断提高工商管理水平,实现与时俱进。

二、工商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工商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阻碍了工商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

(一)工商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工商管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新时期要求工商管理要不断扩大管理范围,加强弥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完善对宏观调控的指导机能下,引导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在管理好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保持市场经济的均衡发展。

但是,我国当前的工商管理体制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这就无形之中将市场划分出了条条块块,加之各个管理部门缺乏足够的沟通,经常各自为政,这样的局面让市场难以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枷锁。

这样的工商管理体制降低了市场的获利,难以发挥本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工商管理执法力度不够

工商管理部门不仅是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也是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经济,工商管理部门的执法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这主要是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使行政的处罚权和强制执行权分离,这就导致了这种现象,工商管理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后,不能够强制执行,削弱了工商管理部门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地方保护主义势力干扰工商部门的行政执法,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擅做主张,决定工商管理部门在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下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和处罚,极大地增加了工商管理人员的执法难度。

(三)工商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工商管理的内部缺陷影响着工商管理不能职能的发挥,其内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国家对公司管理部门的财政投入比较多,工商管理的职能部门也较多,但是有些单位的财务制度不健全,甚至没有财务制度,这就造成了财政资源使用效率不高,存在资源浪费的现象。

一些工商管理职能部门的审计制度也不完善,这使得相对独立的经济监督很难展开,对内部的会计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三、充分发挥工商管理职能的几点建议

(一)更新观念,树立工商管理意识

管理是把思想意识转化为实践活动的过程,一个优秀的管理者能根据实时情况的变化调整管理方略,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管理意识对管理活动具有指导作用,正确先进的管理意识能促进管理活动的开展,提高管理水平,反之则可能阻碍管理活动发挥应有的效果。

要充分发挥工商管理职能,必须从更新观念,树立良好的工商管理意识开始。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市场状况瞬息万变,在这样一个不确定因素很多的环境中,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出现。

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与时俱进,树立创新意识,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此外,树立良好的工商管理意识,必须加强对管理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端正和改善服务态度。

在实践活动中,管理部门应在工商管理意识的指导下身体力行,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二)严格按照工商管理原则行使管理职能

工商管理部门在新时期下,想要充分发挥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必须严格遵守工商管理的原则,即实事求是原则和依法行政原则。

遵守实事求是原则,工商管理部门在实践活动中遇到困难不能推卸责任,应当根据问题发生的实际状况,对不同企业状况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解决问题时要放宽思路,不能局限在已有的老常识中,在多种解决途径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遵守依法行政原则,首先,要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工商管理部门实践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次,工商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普法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此外,工商管理部门在行政过程中,要重视和保护企业的权利,创造和维护一个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调整内部职能机构,明确职能关系

当前在工商管理的职能部门中,各个部门职能交叉,管理分散,各自执法的现象比较突出,这大大削弱了工商管理发挥职能作用的整体效果,降低了监管的执法力度。

在新时期,面对越发复杂的执法环境,一定要挑战内部职能机构,明确职能关系。

在工商管理中要划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明确行政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调整工商管理部门内部的职能机构,防止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无人管理的局面,也能有效解决机构重叠的现象,有利于加强执法力度。

四、结束语

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作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引导市场经济健康的发展的职能部门,在全球化发展的新时期应当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自己的管理职能,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李邦熹.新时期工商管理职能探索[j].管理论坛,(1).

[2]张欢.浅谈新时期工商管理职能[j].劳动保障世界,(9).

电大本科论文格式篇二

摘要: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与财务知识、审计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专业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依据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新兴学科。法务会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的很快,目前我国对法务会计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本文认为,研究与完善我国法务会计基本理论,借鉴国外法务会计经验,进一步对法务会计的探讨。必然成为当今市场经济及法制社会下应关注的新课题。

关键词:法务会计相关问题探究

一、引言

法务会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很快,欧美各国会计界已开始对法务会计开展了广泛研究,加拿大国家已经推出首个法务会计资格及相关培训项目。世界著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也加强了对法务会计的重视程度。从法务会计在西方近二十年来的短暂发展历史看,诉讼会计的主要工作在于它以独立于诉讼或仲裁双方的第三人身份,针对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及等经济案件中涉及的经营、财务事项和经济损失部分,运用专业知识,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调查、计算和分析,最终以报告的形式说明鉴定结果,从而为法庭或仲裁机构的裁决提供具有专业性、客观性及说服力的会计分析证据。其业务领域涉及案件的调查,股东、合伙人或经济合同双方经济纠纷的审查,交通、医疗等事故损失的求偿,保险、经营中止、财产损失等的求偿,职员层或经理层舞弊、欺诈案件的审查,以及婚姻纠纷的财产审查等诸多方面。法务会计是会计学和法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型的边缘性学科。目前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务会计实践体系和科学的理论体系。强调现代经济秩序的规范,不仅要建立、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而且更主要的是关注已经颁布实施的各种法律制度的规范状况和执行力度,并对这种执行结果进行归类量化,认真确认;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加以分析检验,判断定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以保障现代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良性竞争;监督权利人在获得合法财产权益和既定利益的同时,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

二、法务会计产生的背景

(一)会计知识的局限性使得现代会计控制力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两种职业最为重要,一种是律师,另一种是会计师。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在法律制度和经济制度双管齐下才能健全发展的经济社会。律师执业是利用法律手段对案件进行监管,会计师执业是利用财务语言进行监管。如果市场经济没有这两个职业,市场经济会是什么样子是无法想象,法务会计恰好满足了需要。传统会计只对会计记账、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法务会计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对财务问题的确认和解释更加清晰和准确,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案件中,法务会计可以很快辨认出财务事项的要害所在。协助律师从会计的角度看当事人是如何利用会计信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在会计问题上制定出诉讼策略,使诉讼顺利进行。在现代企业中,经营环境的日渐复杂变化,使得经济案件的特点也十分复杂,有些案件甚至涉及到了法律和会计两个方面。而传统的会计人员面对这一复杂情况,也有力不从心之处,使得会计控制力不足。

(二)现代审计功能的不完善也需要法务会计补充现代经济十分复杂,这种复杂性也同时加重了企业破产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舞弊和企业自身造成的失误。从“银广夏”到“德隆事件”,诸如此类上市公司造假丑闻被逐一披露。这些企业的破产常被中小投资人归罪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不利造成的。近年来涉及到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诉讼也日益增加,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成为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热点问题之一。其实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都各有苦衷。注册会计师认为他们的责任是保证自己出具的意见是合法的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只对被审计公司的报表的公允和合法性,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只对不遵循公认的审计准则而带来审计失败的结果承担责任。作为审计报告的使用人即投资者,希望注册会计师能出具这样一种报告,即可以让他们看懂,又可以明确表示这家上市公司的业绩是否舞弊、是否符合真实情况,并告知这家上市公司的前景是否光明、是否有投资价值。这样社会公众的期望与注册会计师责任的差距拉大,投资失利也在所难勉。为了缩小这种差距,满足社会需要,需要一种更为独特的调查方式,以第三人立场来予以解释,法务会计便应运而生。法务会计在解释财务信息时必须力求排除偏见,并使其解释能为所有普通民众所理解,运用调查技巧,搜集事实证据,鉴别证据的可信度,将主要证据呈送给法庭,做到客观公允,保证诉讼过程顺利开展。投资者在对德隆公司的诉讼时,也同时对负责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一并告上法庭。

(三)市场经济要求会计领域加强与法律的沟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观念要增强,经济的发展都要求有法律的保障。伴随上市公司的增加,企业会计信息的作用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已不是纯粹的会计问题,而是与法律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涉及证券民事赔偿的纠纷比较复杂,很多法官对审理涉及证券的纠纷欠缺有关专业知识,且又无先例可循。在损失的计算方法上也存在不同的意见。在银广夏案件中,原告的代理律师之一就表示,之所以选择和解,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继续诉讼判决金额不能确定,因为中小投资者方面是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损失,而银川中院已判决柏松华案(200i年对银广夏提起诉讼的原告方堤按算术平均法计算损失。在类似经济纠纷中,涉及到经济与法律相结合的案件还有很多。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导致这类问题会越来越多,如何在复杂的会计与法律之间架设一座沟通的桥梁,便成为当务之急。法务会计的诞生解决了会计与法律之间的沟通问题,为妥善处理与会计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工具。

(四)全球经济一体化需要法务会计我国加入wto后,随着企业跨国经营公司和引进外资的明显增加,虽然使我国的经济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国家相应的政策、法规的建立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使得一些经济活动缺乏法律的规范与制约,随之而来的就是产生了与发展的大环境不相和谐的音符。其中较为突出而且影响比较恶劣的就是经济案件的大幅增加,甚至于已经逐渐成为危害社会的诱因之一。在实际处理案件时,必须综合运用会计和法律的相关知识对这些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模、注册会计师人数、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方面都远弱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而且没有专门的法务会计人员和机构,所面对的挑战是相当巨大的。

三、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现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急需加强目前法务会计理论的研究在我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在实务中也有了一定的运用,但是从总体看。由于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较短,理论研究成果仍十分匮乏,至今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如法务会计的研究基础、理论体系构成、研究方法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等,工作程序如何运转,经济损益如何度量,现阶段法务会计的发展有何特点等。

远,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务会计的服务项目较少。目前我国的法务会计实践主要集中于司法会计、保险赔偿、海损事故理算等较为典型的业务上。开始法务会计并未被人们所认识,当经济发展带动了海上航运业和保险业的发展之后,海损事故损失理算和保险理赔才渐渐产生,才将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业务推到了会计实务的主要地位,涉及的范围窄是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不快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全球化使法务会计应该研究的内容更加丰富,如国际反倾销法务会计必然成为国际法务会计研究的新成长点。二是从事法务会计业务的人员缺乏。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正规的法务会计教育体系,而研究法务会计方向的研究生和博士生就更是微乎其微了。我国在人才教育培养方面多数是“单一型”的,他们只是掌握了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对其它方面的知识却涉猎不深。法学专业中未能涉及到会计相关知识教育,会计专业的学生,却又对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了解较少,这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相距甚远。未能很好地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缺乏对现有人才的挖掘和深层次教育,不利于迅速解决法务会计人才匮乏的问题。三是法务会计制度建设方面有待完善。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法务会计的需求日益增加。从司法需求而言,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诉讼证据的确凿性、公允性要求日益明显,而在诉讼的过程中,往往涉及到许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法官鉴于会计知识的缺乏,需要委托法务会计提供司法会计服务;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而言,社会主义法制越健全,法制观念越深入人心,在职工舞弊、企业纠纷、个人财产纠纷诉讼案件中,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也需要法务会计服务来提供诉讼支持。不管是法官还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其所能获得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法务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更重要的取决于法务会计制度及其完善程度。而我国目前尚没有一套完备的法务会计的诉讼支持制度、见证制度,以及从事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定规范和法务会计业务规范体系,这必然会严重阻碍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

四、法务会计建设的思考

(一)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完善法务会计市场体系市场的主体是卖方和买方,具体到法务会计的市场体系中,买方就是会计鉴定服务的需求方,而卖方就是会计鉴定服务的提供方,卖方必须依靠自己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针对买方不同的会计鉴定需要,提供专业的、权威的服务。法务会计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因此,应借鉴国际惯例,将司法会计鉴定的任务交给会计师事务所,这样会计师事务所就可以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向会计鉴定服务业务转化。否则,人世后的法务会计业务将被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垄断,这将严重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要依托会计师事务所雄厚的专业理论功底,为市场的需求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一方面国家应出台有关法律,准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务会计业务,允许一些有条件、有实力的事务所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部门开展法务会计业务,扩大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提升竞争力。另一方面,事务所不能消极被动的等待,而是积极主动做好准备工作,注重对注册会计师、律师的培训,拓宽视野,使其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大量汲取其它相关理论,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

(二)加强法务会计的制度建设完善的法务会计市场体系需要良好的制度支撑。笔者认为,应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诸如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定制度、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法务会计咨询制度、法务会计鉴证制度、法务会计操作规范等法规制度。各级会计主管部门、会计学会应主动与法律界、社会公众沟通,使会计法规、会计思维、会计观念能够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和有效遵循,逐步扭转社会对法务会计师的片面认识。首先,建立法务会计资格认证制度。当前我国对于从事司法会计鉴定的人员缺少资格认证制度和年检制度,这无疑会影响司法鉴定的质量和结果。我国在建立法务会计制度时,应规定从事法务会计业务的事务所必须取得资格认证,从事法务会计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定期进行年检。同时提高法务会计人员和所在的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从业时的权威性。法务会计人员必须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有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并同时具有以下专业知识:经营管理知识。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则有助于法务会计人员借助于会计审计知识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认定虚假陈述的相关知识及辨别舞弊知识;必须精通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证据规则知识;高度的职业分析判断能力;对人的心理和动机的理解力;是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对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理解。法务会计必须具备以上专业技术,通过职业道德品质的考核,经有关部门考核认证,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从事相关的法务会计鉴定工作。其次。建立和完善专家证人制度。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务会计人员的重要义务,为证券民事诉讼,司法判断的正确性提供了专业基础。专家证人制度的构建可以从专家证人资格的审定以及专家证人作证的具体程度两方面予以规范。已经取得法务会计认证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可以直接作为专家证人,也可以聘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会计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部门有丰富会计工作经验的会计师担任专家证人;同时有条件的`逐步建立法务会计专家鉴定委员会,以防止单个专家作证可能存有的片面性和不公正性。同时制定专家证人作证的具体程序,保证专家证人作证的有效性。最后,完善民事赔偿机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特别是相关经济法规中,普遍存在重行政及刑事处罚,轻民事法律的弊端。在美国让违规的上市公司最为胆怯的不是刑事诉讼或行政惩罚,而是由小股东提起的民事诉讼要求的民事赔偿。民事责任可以有效地动员广大投资者来参与监控。民事责任赔偿的提出可以鼓励投资人积极的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揭露种种违法行为。因此,完善民事法律责任,也有助于法务会计的发展。

(三)大力推进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加强理论研究,以理论指导实践。在理论研究方面,可以借鉴西方法务会计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我国会计理论界工作者应重视并加快有关法务会计的研究工作,在开展法务会计业务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工作程序与方法、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等完备的规范体系,使法务会计的开展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四)加强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需要,应加大力度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目前美国已经有多所高校设立了法务会计专业,这一点很值得我国借鉴。根据我国的国情,应该从法务会计学历教育和在职培养等方面人手,既解决目前急需,又从长远考虑。首先,学历教育。应该鼓励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在本科阶段辅修法律第二学位或法律专业的学生辅修会计学,尚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鼓励学生参加法学自学考试。同时在会计专业教学计划中适当增加法学课程,鼓励学生毕业后直接攻读法学双学位。其次,在职培训。由于法务会计应用的广泛性,单靠高等教育的培养是不够的,这就要求在职会计人员补习相关法律知识,从单一型人才成长成复合型人才。并且,因为在职会计人员业务能力较强,有实践经验,能够很快把所学知识消化吸收。目前在职培训的途径很多,有社会办学的,还有面向寻求知识的业余大学等。再次,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保密、自律是法务会计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法务会计解决的大部分问题都会涉及到不同单位或者相关的商业秘密或执法秘密,所以从业者对委托人负责,只能对某一问题的认识报告给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保密期内,不能私自将涉及的相关内容,有意或无意泄露给与委托人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更不得未经允许私自保留与报告相关的证明材料。独立敬业的精神。这也是从业者综合素质的体现,独立与保密是密切相关的,为了保密的需要,从业者不能与他人商讨、磋商目前正在委托解决的具体问题,也不能与解决同问题的其他执业者商讨同一问题。最后,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同注册会计师、律师的从业资格认定一样,法务会计师的资格认定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目前可以用两种方法来认定:一种方法是对已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鼓励他们参加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和“审计”两个科目的考试,待其取得了合格证之后,连同律师证一起,认定其法务会计师资格;对于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鼓励他们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司法考试,待其取得合格证后,同样认定其法务会计师资格。这种方法对于尽快形成一支法务会计师队伍很有帮助。另一种方法是着手准备法务会计师的资格考试工作。要建立法务会计师的资格认定管理制度,设立法务会计师的考试科目(可以考虑会计学、审计学、经济法和法理学等科目),逐步过渡到规范统一的法务会计师考试及资格认定上来。

电大本科论文格式篇三

目录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1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2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2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2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3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3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4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5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6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6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9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12

四、结束语………………………………………………………………13

参考文献………………………………………………………………15

【内容摘要】本文着重论述我国实施缓刑制度的现状及在适用上、考察监督上存在的种种具体问题和弊端,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针对我国缓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考察监督制度等方面提出规范完善的建议,有效地抑制对缓刑的滥用,使缓刑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

近年来,我国推行刑事轻刑化的司法理念,作为在判刑的同时暂不执行刑罚的缓刑,无疑成为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宠儿。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刑罚的可能性。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我们刑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缓刑的具体实施及如何去实施、如何监督等等方面还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往往使该适用缓刑的却未适用,不该适用却适用,导致缓刑的目的无法实现,甚至有些法官、有些地方使缓刑成为有钱、有权人的避难所,大大破坏了罚当其罪的立法原则,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完善缓刑制度。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特殊的刑罚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制度,它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国刑法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法院对公诉案件判决时适用缓刑的比例逐年增加,据某市法院统计:缓刑适用人数与判决人数的比例为8%,则为15%,为31%,这样快速提高比例,未免有滥用之嫌。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

1、职务犯罪。据统计,恩平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宣判上,90%以上案件适用了缓刑。

2、交通肇事罪。交通肇罪犯罪属于过失犯罪,大部分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后又能及时报案、积极抢救被害人和赔偿其经济损失,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护被害人亲属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判决后群众认同度高,占缓刑案件总数的25%。

3、故意伤害罪,缓刑适用率也很高,法院在进行宣判时,同民事赔偿挂钩,并决定着是否去适用缓刑。

4、其它的侵犯财产罪,像犯盗窃罪等侵犯财产犯罪的被告人,盗得的数额没有达到巨大时,法院也经常会有宣判缓刑的。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其本身与适用缓刑无必然的联系,但不少审判人员将罚金的数额大小及其到位率作为决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有时也会误导一些不懂法的人认为违法犯罪不要紧,只要交钱就不用坐牢,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主要是地方财政差,法院依靠罚金上缴后返还使用来弥补经费不足。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

年上半年,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案件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70%,比往年未成年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大大地上升了。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司法实践中减轻处罚的较多,如果再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情节,法院一般都会判处缓刑。在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由于具有法定减轻情节而适用缓刑的,也有一定比例。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相信以后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判决会继续上升。

总之,缓刑是我国重要的刑罚制度之一,正确适用缓刑制度,不仅能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减少社会矛盾,而且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果滥用这项制度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从我国目前缓刑制度适用和执行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问题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

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2)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刑法的这一规定,对缓刑适用的具体情节、罪犯的悔罪表现、是否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等方面,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什么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践中不好掌握,在一定程序上影响缓刑的适用。有使司法机关在适用缓刑的问题上实际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很可能会致使法官在考虑是否对犯罪人适用缓刑时陷入无所适从的状况,同时又容易误导法官过度滥用刑罚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也极有可能为一些徇私枉法者提供了借口,这不符合量刑标准的统一和公开、公正,容易导致对一些本不该适用缓刑的罪犯适用缓刑,对一些应当适用缓刑的罪犯却没有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

程序公正是做到实体公正最有力的保障。程序公正可以排除在选择和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不当意向,而且还能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我国虽然有一些司法解释对缓刑适用的程序性内容有所提及,但我国缓刑制度上没有设置程序性规范,极大地影响了缓刑裁量的公正性,从而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

1、缺少透明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是否判缓刑,须通过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评议,讨论犯罪人是否符合缓刑适用的三个条件,随后才作出适用缓刑的判决,但其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讨论决定过程是秘密进行的,而且,谁也不知作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标准是如何预测的,这点使人难以信服,同时使社会也难以理解。以至于形成了“暗箱操作”。

2、缺少有效的监督。缓刑适用的取决权只在法院,它是法院审判权的一个方面。但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有效的监督,若则必然导致腐败。检察机关虽然可提起抗诉,但检察机关对缓刑的适用认识比较模糊,极少就那种可与不可适用缓刑的案件提起抗诉,故这种抗诉权对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有效监督。

3、缺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在司法实践中,判适用缓刑前缺少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监督权,只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判缓刑,对一些无经济来源闲散人员、平时表现不够好的被告人也判缓刑,社会效果不好,不利于对缓刑犯的监管改造。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

对缓刑犯的考察,《刑法》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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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本科论文格式篇四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的发展,我国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中,企业在不断改制以及不断的转变过程中所遇见的问题也会随之越来越多。

而面对这些不断出现的新型问题,工商管理人才的综合能力也要随之不断的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信息化管理能力,最重要的就是团队合作的能力,更要不断地了解新概念,学习新知识,不过工商管理是从国外借鉴过来的,在我国应如何更好的把它应用到企业管理中去并使之发扬光大,这是未来的工商管理人员不可回避的问题。

电大本科论文格式篇五

电大学生多数是半工半读,他们所选专业与他们实际工作有一定的相关性,因此毕业实践部分对他们而言相对容易一些。而如何将工作中的实践提升到理论高度、如何总结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将其形成文字,写出毕业论文,最终完成专业学习,则是电大学生比较头疼的事情。于是造成了电大学生的论文质量普遍较低;论文下载、抄袭现象严重,有些学生为了能顺利过关,不惜花费重金请人代写。那么如何才能让即将面临毕业的学生写好毕业论文,学有所成,并顺利毕业呢?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

摘要:电大本科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两部分组成,均在教学计划中列入并单计学分,绝大多数专业毕业论文的分值都是5分及以上。毕业论文是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整个教学环节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般放在各专业的最后一个学期进行。

一、加强指导教师管理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指导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指导专业之间如果没有一定的交集、没有太多的共性,就是知识面再广的教师指导起本科论文来也有一定的困难。比如思想政治专业的老师可能指导行政管理专业的论文,但是如果要思想政治专业的老师去指导会计或者土木专业的学生就是赶鸭子上架了,即使能勉强进行,也必然花费一番心思。因此,按照《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指导教的资格审批条件,选聘好具有较高思想水平,较好专业修养和较强写作能力的指导教师(如果本校没有该专业的指导教师,适当聘请校外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教师的专业、学历和职称以及实际能力、精力来分配指导任务,是提高学生论文写作水平的关键。绝对不允许专业跨度过大的教师来指导本科毕业论文。不能仅仅把指导论文当成一项福利措施平均分配或者为了照顾平衡而文理兼搭。为了搞好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

由于各种原因,基层电大教师主要是充当的是管理员角色,有些教师教学科研是比较弱的,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本身有一定的难度。同时,电大专业比较多,每一个专业都有相应的指导教师是不现实的,这就造成基层工作站的师资力量普遍偏弱,在聘请论文指导教师时难免会出现跨专业现象,而指导教师也可能因为所指导专业素养不够而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得应付了事。该如何解决这些实际问题,针对基层电大论文指导的实际困难,上级电大应该经常请各专业的专家或者答辩教师,对基层电大的论文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只有这样,他们才明白指导教师要具备哪些条件,履行哪些职责;论文的写作体裁、字数、格式等基本要求;如何根据专业要求的变化,与时俱进的确定选题范围,毕业论文成绩的批判标准等内容。而不是一味的指责基层电大教师的水平低、不负责任,所指导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等。

(二)定期就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

根据电大集中性实践环节的要求,要取得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必须进行培训,并获得指导资格。但是这种培训多数是短时间的网上培训,有些老师也并没有认真的接受培训而勉强获得指导资格,很多基层电大的教师一旦取得了论文指导教师资格以后,直到退休之前都理所当然的指导学生论文写作。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指导教师资格搞终身制。这种现象既不利于指导教师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对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及格或达不到既定要求的应予以取消其指导资格。

首先,考查指导教师近年来的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所学专业和从事的工作,拟定论文研究范围,进行社会调查、完成论文写作。学生论文成败的`关键取决于教师对该专业熟悉和掌握程度。指导教师要想有效地指导学生进行论文写作,就应该具备相关专业的科研能力,自己率先进入科研领域,踏踏实实地做科研。一个自己不会做科研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的水平是有限的。因此,在确定聘请指导教师的时候,要看该教师的学术造诣及其近年来的科研成果。比如近几年公开出版或者发表过的与所指导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论文,申报了何种科研课题、获得过哪些科研成果奖等等。

其次,考查指导论文的质量水平。这主要从首次论文答辩的优良率、合格率来考查。有些指导教师只要求学生按时提交论文,而不管学生论文质量。于是,有些学生就到处东拼西凑,导致结构混乱,前言不搭后语,甚至有些直接全文下载,应付了事。指导教师把这样的论文拿给答辩教师去裁决,如果论文答辩过不了,就对学生说答辩教师的要求太高,把责任推给答辩教师,使答辩教师与学生直接发生冲突。弄得答辩教师、指导教师和学生三者都不愉快。从电大办学的长远来看,提高学生论文的写作能力,写出合格的论文才是正道,而不是要求答辩教师睁只眼闭只眼,蒙混过关。学校应该制定一定的奖惩措施,根据学生论文质量的好坏给予不同的报酬。因为各种质量层次的论文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不一样的。

第三,学生的满意度调查。指导教师的对象是学生,由所指导的对象来衡量一个指导教师学术水平、工作的负责程度、思想品格的优劣是比较客观的。因此,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或者答辩之后,相关领导把学生集中起来,就指导教师的指导满意度进行访谈或者问卷调查。对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取消学生满意度极差的指导教师的指导资格,是对指导教师工作态度的一种有力促进。

二、加强写作过程管理

开放教育环境下,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多数时候处于分离状态,致使指导环节弱化,学生在论文设计过程中遇到问题难以协商解决或及时得到指导教师的帮助。这就需要指导教师多费心思,做到指导环节具体化、指导内容细致化、指导方法多样化。

(一)了解学生工作经历

电大学生不擅长写作,总觉的无话可说,但是要他们谈论自己工作中的喜怒哀乐、意见与建议时,大多数能够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比如,我班09秋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兽防站工作,开始确定了几个题目,都觉得不合适,最后把自己的工作总结加以修改整理,写成一篇题目为《基础兽医体制改革与成效探究》,就非常不错。由此可见,教师在指导学生选择写作题目之时,把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学生的具体工作结合,指导学生把实际工作经验作为论文的素材,这样学生写起来得心应手,言之有物。写出来的论文也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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