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

ID:365998

时间:2023-06-24 10:01:18

上传者:曹czj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篇一

为认真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宜宾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范围。

1.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

2.除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脱贫户。

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三色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户,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但低于10000元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脱贫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子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一)初筛初定。

三种方式齐驱并进,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1.全面摸排。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为主,各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为辅,通过“先集中一次、后每月一次”方式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脱贫户和易致贫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重点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发现有返贫风险或致贫可能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2.收集发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镇扶贫干部及时收集脱贫户、易致贫户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3.比对筛选。县扶贫开发局建立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机制,至少每季度一次交换比对住建、教育、卫健、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掌握的脱贫户、易致贫户数据信息,将比对研判结果反馈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镇及时将上述三种方式确定的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发到相应村。

(二)准确锁定。

三级联动,自下而上锁定对象,从上到下落实任务。

1.村级预判。村委会收到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提出预判意见上报镇。

2.镇审核。镇收到预判意见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3.县审定。县脱贫攻坚办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形成书面审定结果并反馈给镇,镇根据反馈对象名单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动态监测。

(三)规范建档。

由镇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对县审定名单进行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省扶贫开发局将把国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镇村同时建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四)动态监测。

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初审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审定预警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根据其具体困难反馈至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子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五)分类帮扶。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当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县脱贫攻坚办审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帮扶:对于收入不达标的通过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合作社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动力的由民政部门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并帮助其流转土地增加收入;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利、教体、卫健、住建等相应部门落实帮扶政策补齐短板。完成对标补短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广星级评分、道德积分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一)制方案,抓排查。各村于3月23日前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在3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附件2、3),4月3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村级预判工作,4月6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镇级审核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县级审定工作(完成附件4)。

(二)及时评,同步录。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附件5)。4月20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三)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四)抓巩固,提质效。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要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扶贫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5月起,各村每月8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篇二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篇三

为了加强消除贫困的家庭和边缘家庭的动态监测,立即警告因病返回贫困的风险,有效防止和解决风险,全面巩固消除贫困的成果,提高消除贫困的攻击效果,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发行》的消除贫困的成果,巩固消除贫困的消除贫困的监测警告的动态援助处理方案的通知》(城医保发行(2020)28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1、**年以来建立卡户中的所有脱贫家庭

2、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输入标记的边缘家庭和扶贫监测家庭

3、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家庭重大疾病的变化,有可能有很高的贫困和新风险的普通农家。

2、镇村研究判断警告。镇上的贫困处理,各村负责调查有返贫风险的人口,监视警告对象逐户研究判断,制定有针对性的协助处理措施的镇上的村子二级可以解决的情况下,镇上的村子容易消除贫困的风险点的镇上的村子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建立镇上的动态管理会计,警告,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镇卫健对县医疗保险局通过医疗数据的研究判断,产生大量费用的住院患者的筛查清单立即反馈给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必须进行警告监视。

3.镇级调度。镇健康扶贫集团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对警报对象的分类措施,正确执行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根据村(社区)报告警报名单和警报信息,组织相关机构研究解决问题,制定措施形成解决方案,实现警报风险动态援助销售号码。

2、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财产等情况的过度医疗治疗、未经许可超过清算清单范围的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救助保障范围的,不予协助。

(一)压实各级责任。全员保险费是防止贫困工作的基础工作,建立警告机制实施正确援助是防止贫困的重要线索。各村(社区)作为消除贫困的重要措施,对有消除贫困风险的消除贫困风险的消除贫困风险和消除贫困风险的边缘人口,逐一找到短板,逐户提出合作措施。

(二)加强监督问题效果。各村(社区)严格执行贫困预防机制,细分工作流程,落实责任人,镇卫健康,镇贫困预防办公室将该工作纳入村级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效果,逐一监督执行,消除预防风险。

(3)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消除贫困不稳定的人口和边缘容易消除贫困的人口,防止贫困的警告长期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一定要把握责任、政策、工作的执行,监视问题完全结束,警告风险完全清除,实现两种人口的动态监视、动态警告、动态援助、动态销售号码,以严格的质量保证全镇消除贫困的工作。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篇四

为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范返贫致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县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以下简称“四类户”),及时摸排掌握,强化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通过在思想上扶志、能力上扶智、发展上扶技,提高“四类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一)医疗救助。对“四类户”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过大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临时救助。对因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每年给予一定数额临时救助金补助,临时救助金由民政部门审核并打卡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饮用水安全。保障困难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优先安排并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教育资助。“四类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实行“两免一补”。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上学除每学期享受国助外还享受每学期500元园内资助;在我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住房保障。对“四类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摸排鉴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对达标户给予贫困户同等补助(资金由财政支付);安排专家组及产业指导员对发展的到户项目进行技术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边缘农户、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社保兜底救助。贫困边缘农户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范围。将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开发公益性岗位。利用“金钥匙”工程平台,积极鼓励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主动参与,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

(十)“两癌”救助。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一)实施99光明救助基金。免费救治因白内障而丧失劳动能力困难人口。(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十二)社会帮扶。设立“健康•助学”爱心基金,针对困难群体实行个性化帮扶。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各镇)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防范返贫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防范返贫致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有效防范返贫致贫现象。

(二)积极对接,加强帮扶。对未脱贫户实行四级包保制度,市、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结对包保;边缘户实行三级包保制度,由县级包村联系单位的科级干部、分工到村的镇班子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脱贫不稳定户原有帮扶责任人不变,持续进行帮扶包保;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由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

(三)强化考核,推进工作。各帮扶单位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加强走访帮扶工作,对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及时报至镇、村;各镇党委对“四类户”享受的帮扶措施认定负总责,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直接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在实施精准帮扶和政策支持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支持的,追究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并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篇五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篇六

20__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__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时跟进补齐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街道)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4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需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长、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负责日常监测,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并建立村级动态监测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

2.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__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3.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包村领导、扶贫专干等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原则上每月底前将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15个工作日内报县扶贫办。

5.跟踪帮扶销号。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承担帮扶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三、帮扶措施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特别是可支持非贫困户发展的扶贫政策,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坚持“四跟四走”路子,深化“四带四推”举措,优先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建立稳定的托底帮扶机制,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三保障”与安全饮水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无辍学;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于监测对象中当年考取全日制专科、本科的大学生通过教育基金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对大学阶段的监测对象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等方式,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后,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赠,确保得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对监测对象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安置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重点帮助解决无劳动力监测对象取水困难问题,保障监测对象安全饮水有保障。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围绕“扶贫日”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等公益募捐活动,募捐资金主要用于监测对象。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并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县民政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县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部门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6.防贫保险。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并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底考核范围,同时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识别、帮扶、退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贯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篇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的重要指示及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战略思想,激发贫困对象自身发展动力、提高脱贫稳定性,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着眼长远,实施“两个转变”即由精准帮扶向稳定脱贫转变,由脱贫向致富转变,坚持“输血”与“造血”结合,坚持帮扶与自力更生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千方百计保增收减支出,构建防范返贫风险机制,提高脱贫质量,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确保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推进乡村振兴,让贫困户成为乡村发展主力军。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产业扶贫,确保经营性收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确保各村都有主导产业,贫困户根据实际制定产业扶持计划。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贫困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制定产业扶贫措施,大力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稳步推进光伏扶贫,着力开展乡村旅游扶贫,积极推进商贸流通扶贫。采取“四带一自”等模式,实现产业扶贫科学覆盖。

(二)加大就业扶贫,确保工资性收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技能培训掌握1项以上劳动技能。积极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三)强化资产收益扶贫,确保财产性收入。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让贫困户获得稳定分红收益。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四)保障兜底力度,确保政策性收入。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落实“351”和“180”等健康扶贫政策,减轻就医负担。构建到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教育精准脱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和资助政策,推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资金补助。扩大综合保险覆盖面,扶持村级特色产业和贫困户家庭种养业保险发展,提高贫困户防范风险能力。

四、巩固脱贫成效

(一)继续保持政策稳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后,在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继续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二)继续开展精准帮扶。贫困村出列以后,在攻坚期内帮扶单位与贫困村不脱钩。贫困人口脱贫以后,继续落实帮扶责任人月走访机制,对脱贫户的生产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

(三)继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要求,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德治扶贫、法治扶贫力度,全面树立“脱贫光荣、争贫可耻”的宣传氛围,着力帮助群众愿脱贫、能脱贫、敢脱贫、会脱贫。

(四)继续改善生产生活水平。全面实施贫困村和偏远自然村提升工程,完善偏远村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现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加快村级信息化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

五、建立返贫预警制度

(一)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通过帮扶干部定期跟踪走访、返贫户个人申报、系统信息自动比对等途径,及时掌握返贫情况。各扶贫工作队要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加强返贫信息管理,要通过现场调查、群众评议、乡镇审核、区级认定,对返贫户及时予以确认,对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更正。

(二)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扶贫对象信息动态变更的日常规范,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对返贫户和新增贫困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定帮扶责任人,确保稳定脱贫。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各村、各帮扶单位要把防范返贫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持续性,把防范返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二)强化作风建设。要以开展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专项治理为契机,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四个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工作措施更精准、资金管理使用更规范、工作作风更扎实。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大督查巡查力度,把防范返贫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杜绝政绩脱贫、急功近利现象,对形式主义、虚报脱贫数据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免费模板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防返贫基金用好用实,特制定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区委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有效跟踪和监督防返贫基金使用效果,提高全区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二、监测对象

__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

全区防返贫监测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区脱贫攻坚办、各乡镇办委、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村组负责人、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区脱贫攻坚办、乡镇办委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

1.乡(镇)村(组)一级监测。由乡镇办委统筹安排,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月17日前,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对象,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后,20日前报乡镇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况。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至区脱贫攻坚办。

2.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25日前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区脱贫攻坚办。

3.区脱贫攻坚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区脱贫攻坚办牵头,按照区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区及相关部门抽出专人,每月25日前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区脱贫攻坚办。

(二)行业归口补齐短板

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区脱贫攻坚办将审定核实后的返贫人员情况以发点球的形式转交给相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第一时间研究针对性解决方案。如因灾导致的无安全住房返贫现象则交由区住建局、发改局或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解决;因病导致的返贫现象应交由区人社局、卫计局核实办理;因学导致的贫困现象则交由区教科局核实办理;如因突发事故导致的残疾现象则交由区民政或区残联协调解决;该使用防返贫基金的及时督促申报解决。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办理,确保不返贫。

(三)联席会商逗硬通报

区脱贫攻坚办要督促乡镇办委、帮扶单位、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办委、区级帮扶部门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18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委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各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组干部、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乡镇办委、各帮扶单位、区委督导组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制定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并按月上报监测情况。按照“走访、分析、比对”等方式,区脱贫攻坚办实行每月一研究、每月一解决,并结合乡镇、帮扶单位上报花名册,逐一走访据实核对,确保防返贫监测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严肃纪律,追责问责。乡镇村民小组、帮扶单位及结对帮扶人员、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张网络监测体系要严肃认真对待返贫对象的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防返贫基金用于不当之处或基金流失的,区纪委将严肃追责。对标补短的指导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按照“一超六有”补齐短板,确保不出现任何返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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