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通用5篇)

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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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6 16:52:47

上传者:影墨 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通用5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一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我对学前教育有一份难舍的情怀。幼儿教师,是一个奉献爱心和拥有责任的名字;幼儿教师,是一个活力四射和永远年轻的名字;幼儿教师,更是一个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名字。

在刚来幼儿园的日子里,我没有任何经验,通过学习,我逐渐做到了眼勤,腿勤,手勤,还拥有了爱心,细心,耐心,童心。

记得有一次,我给小朋友洗手,发现有个小朋友的手指甲长长了,而且里面还藏有黑乎乎的脏东西,我马上想到要给他剪,等给他剪好,洗洗干净,却发现所有小朋友都围着我,要给他们剪,我想:这正是教育他们讲卫生,爱清洁的好时机,我不仅给他们全剪了手指甲,还教会了他们正确的洗手法,并与他们约定,要做个清洁宝宝,以后老师会经常给他们剪的,他们个个高兴地点头,看着他们如此乖巧,所有的劳累都值了。

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性格,在我们班里,有个好动的小男孩,刚来幼儿园时,爬高爬低,跑来跑去,而且对其他小朋友,稍不注意,甩手就打。其他小朋友都不喜欢跟他玩,当我告诉他打人是不对的行为时,他说: “每次我做错了事,或者爸爸心情不好时,都会打我!”我知道,我需要和孩子爸爸沟通了。通过了解,我得知他的爸爸脾气有些暴躁,有时会因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打孩子。我委婉地告诉孩子爸爸,养育孩子的过程其实也是父母自我成长的过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在家庭中会模仿父母的行为。如果爸爸不注重细节,孩子也会受到爸爸的影响。从这以后,在家长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孩子的行为逐渐改善,经过几个月的细心引导、共同夸奖等家园共育模式,他终于有了转变,开始坐在课桌旁听我讲故事了,在集体活动时,也能和其他小朋友做游戏了。作为一名幼儿教师,看到孩子如此转变,我感到无比欣慰。

对幼儿的爱心不仅体现在言语上,更要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并在幼儿身上得到传承,例如:我们幼儿园老师都会趁孩子们午休的时间,帮助幼儿把他们脱下来的小鞋子拿到窗台上晾晒,一开始都是老师晒,现在都是后脱衣服、鞋子的小朋友帮先脱衣服的小朋友晒,他们互相帮助,并且起床的时候也是互相帮着拿,这不仅是教育的力量,更是爱的力量。

我很欣慰,感谢你们,我可爱的孩子们,是你们让我变得善良,勇敢,自信,快乐,感谢我所热爱的幼教事业,使我收获了与人沟通的勇气与能力。有人说:我们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有人说我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认为我们更像是他们游戏中的伙伴,生活上的慈母,行为习惯上的指明灯。虽然,一天的忙碌,我们累得疲惫不堪,有时嗓子都哑了,甚至穿不了漂亮的衣服、高跟鞋,化不了漂亮的彩妆,就连手指甲都不能留,更别像其她爱美的女孩一样佩带各种饰品了,但是,我们将自己的一颗诚心换得了家长的一份信任,我们无怨无悔。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共同努力,让他们从小学会用爱的眼睛看世界,做他们生命中的贵人。

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二

教育事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它是神圣的,是值得被人歌颂与尊敬的。而如何做好教育工作重点在于教师,教师要有远大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和一颗仁爱之心。除此之外,还要懂得国家对于幼儿园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今天非常荣幸的听到了陈幸军教授为我们带来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讲座,让我们清晰了幼儿园教育的实施必须建立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上,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

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孩子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

让我们今后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园长和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我们的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加油!

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三

其实现在的孩子由于优生优育,智力不会相差很多,关键是习惯。平时我就和孩子说过做任何一件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坚持而且要尽力做好,即使是玩某项玩具或学骑自行车、学溜旱冰、踏板车、下棋等。其实这就在培养孩子做事要有恒心和毅力,做事要有上进心。要么不学,要学就应该有责任心尽力学好,至于达到什么程度,那是能力问题,而现代优生优育的孩子中习惯远远比资质重要。

有些知识我们都是在和孩子玩的过程中慢慢渗透的,从来没有严严肃的像老师上课式的教孩子学什么。比如和孩子出去散步时发现孩子对小树特别感兴趣,我就和他做过这样的游戏:每隔三米种一棵树,15米内可以中几棵树?一棵树据一次可以将树据成几段?据三次可以据成几段?早上吃牛奶时他不愿喝罐装奶粉,我就说这个奶粉营养很丰富,由铁、钙、很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小朋友喝了会很聪明的。每一个孩子都希望自己是个聪明的孩子,于是他就会乐意地喝了。在喝的过程中,我就和他弯了另一个游戏:一罐奶粉398元,两罐是多少钱?他很认真地在思考,掰手指,自立还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我看他眉头紧锁,我就笑着和他说:宝贝,妈妈叫你一个玩这种游戏的方法:妈妈:398接近哪一个大一点的整数?儿子:400。妈妈:那么按照400算的话你多算了几块?,两罐你又多算了几元,再减去多算的不就得了。他得知还有这种聪明的算法可乐坏了,一个劲的教我再出几道。

两岁时带他出去玩,快到家的时候,他问:妈妈还有多长时间才能到家?妈妈:大概100秒。儿子:100秒到底是多少啊?妈妈:就是你从100、99、98?这样倒着书,数到0时就到家了。他坐到我的自行车上很专注的在数,做妈妈的根据孩子数的情况可以加快或减慢汽车的速度,以达到100秒的目的。

家长肯定会发现孩子一个阶段的喜好。就在他特别感兴趣的时候注重引导,效果特别好,其实这也验应了爱因斯坦所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孩子很小时我就给他讲睡前故事,不管他听懂听不懂。重复多了,他竟然记得了,还装模作样的拿着书读,不料真有很多字会读,有些不认识的字叽叽咕咕带过,我立刻给他指认,并且大大的表扬他会认那么多字。他每当外出登车就会看车站牌上的字、广告字、宾馆、饭店的字问个不停,这是作为家长一定要有问必答,满足孩子的求知欲,效果远远比家长和孩子正儿八经的坐在那学认字好得多。就这样他学会读一篇故事,我就读两篇故事作为奖励他,由此在上一年级前他就可以比较流利的读报纸上的一些新闻了。

在我孩子三岁时他还对数字没有概念。他只记得自己三岁,家里有三口人。可是当家里明明坐着5个人,他也会从12345数过来,可是一当我问他一共几个人?他就说成了三个,可把我急坏了。当时为了让他感受色彩和数字,我把家里的墙上到处都贴上了挂历,突然有一天,他站在床上很专注的在数挂历上的数字1---31,我就拿出了织毛衣的皮尺,他数皮尺上的数字可开心了,于是我借机给他量身高,问他:你有多少厘米高,当他得知自己数对了甭提多高兴了。这是成功的体验法。紧接着我就从玩具市场买来了数字拼图,从此他从10以内的加减法逐步过渡到一年级前会算凑十法的20以内的加法。

可是我作为家长从来没有系统的教他过教材,在他上小学时,我就告诉他,你虽然知道一些知识,但课堂上老师的教学有很多知识和语言是你自己学不到的,一定要谦虚,这样才会不断进步。还有就是在和小朋友一起时也要找适当的时间把自己知道的也说给老师和小朋友们听。

他有时在我带他上学的路上,他就喜欢背诵语文老师教过的拼音、课文、古诗等,我也会在路上和他抢答口算,这样我们都节省时间。有时我特意比他快,让他羡慕,然后告诉她我快的秘诀,引出了上学的路上我们就学完了“乘法口诀”这一内容。

其实目前的教育结果还不能完全说明是否成功,只能作为一个心得相互交流一下。

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四

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篇五

最近认真学习了《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让我感受颇深。此条例共六章五十七条,让我印象较为深刻的是第一章中的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强调教师们在组织幼儿一日活动时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把游戏的权利还给孩子,注重活动的生活性、趣味性和多样性。

幼儿的天性就是爱玩,幼儿通过游戏能够非常简单的认识和了解世界和大自然的变化。同时从游戏中学到的知识也会比平时学到的知识更多的,在游戏中可以很好的激发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幼儿在游戏中不受他人的约束,在游戏中是自由的、快乐的,无拘无束的,可以很容易的说出自己的想法,实现自己心中的愿望。

我们班有一个小故事让我感动至深。争对小班孩子的特点,在下午的游戏活动中安排了《抢椅子》。这个游戏很简单,不用孩子们去硬记游戏规则,很容易的就可以再玩的过程中明白怎么玩。

通常孩子们会在老师的带领下去进行游戏活动,而这个游戏活动不用老师的介入,孩子们自己玩就可以玩的很好。我先是在大家面前请五个孩子与我配合示范游戏的玩法,播放音乐,我和五名孩子就围着桌子转圈跑或者走,(桌子的旁边有三张椅子)在音乐结束的时候,快速坐到椅子上面,没有抢到椅子的小朋友,就只好被淘汰了。前后的内容很简单,示范一遍孩子们就懂了。

孩子们听到老师的下令解散去游戏。大家很快就开始进入了游戏。我看到有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在音乐停止的时候,小女孩先做到了椅子上面,但是这名小男孩又快速的也坐到同一把椅子上面,谁也不让谁。在游戏时常会有等不及音乐停止就坐到椅子上面的现象发生,还有情况是,音乐停止了,还有的椅子没有人坐。

在游戏结束的时候,我找到那两个同时坐到一把椅子上面的幼儿聊天,“为什么要枪同一把椅子,而且谁也不让谁呢?”“我不想被淘汰,我想继续玩这个游戏,我喜欢这个游戏”另外一个幼儿的回答也是如此。

他们们的回答让我很震撼,是啊,爱玩是幼儿的天性,他们在游戏中是最投入的,他们谁也不想被淘汰,他们都想一直在这个游戏中玩下去。他们在各种游戏中慢慢明白游戏的规则,不同的游戏都会有不同的规则。

在学前教育特别是幼儿园教育的各项活动安排中,教师既要创造条件保证幼儿有充足的时间、场地来开展自由的、自选的创造性游戏,同时也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有规则游戏。把游戏既作为学前教育的内容又作为学前教育的形式或手段,这符合学前幼儿学习和发展的特点和需要,也是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重要途径。我们要把游戏还给孩子,让孩子真正成为游戏的主人,孩子们一定会在游戏中愉悦身心,体验生活,积累经验,得到真正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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