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煤矿死亡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实用5篇)

2023年煤矿死亡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实用5篇)

ID:3694408

时间:2023-09-26 17:03:23

上传者:文轩 2023年煤矿死亡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实用5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煤矿死亡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一

深刻剖析,反思工作不足。一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二是安全知识还不够丰富。三是服务意识仍需要提高。主要体现在个别时候要求的多,批评的严,而指导基层工作帮扶的'次数少、不深入。四是工作方法创新程度不足。

制定计划,切实提升自我能力。

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标准,落实好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安排工作的落实。

加强学习,夯实知识。在新规定、新标准、新要求下发后,及时召开部门内部学习会议,积极学习,认真讨论、研读,确保学习到位。

转变意识,提升服务。切实转变意识,下矿检查不只要找问题、查隐患,更要现场指导整改,为问题、隐患整改定思路、想发法、谋对策,不断加强对基层单位工作帮扶的次数,以此持续提升服务意识。

开阔思路,强化创新。积极与领导、同事沟通交流,不断总结和完善,开阔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完成。

煤矿死亡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二

2011年3月22日,泽州县郊南煤矿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一审宣判。我为本案中的一名陕西籍农民工李某担任了审查起诉、一审期间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认为,李某对于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在起诉意见书中排名第二,我认为意见不妥,向其出具了书面的辩护意见。在一审时,起诉书把李某排在倒数第二,但是,审查认定的事实还是没有变化。在一审中,对于罪名和李某是否应当负责,我提出了不同意见,法院的判决没有全部采纳,李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三年。对于这一结果,李某表示接受,不再上诉。对于这一结果,即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律师作为魔鬼的辩护人,其职能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异议,尽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律师的辩护意见在逻辑体系有些矛盾,既然是无罪就不应该说自首、立功。可是在刑事辩护就是形式辩护的大环境下,只能双保险,一方面讲无罪,一方面讲自首、立功了。我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发表如下,请大家批评指正,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李某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 

某人民检-察-院暨办案检察官:

一、郊南煤矿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违法矿井,因此郊南煤矿“6.3”透水事故的定性应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而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公开资料,郊南煤矿核定年生产能力15万吨,核定每班入井人数为44人,为高瓦斯等级矿井。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市办[2014]79号)的规定,郊南煤矿为整合关闭矿,该矿定于2014年12月底前关闭。郊南煤矿因达不到30万吨/年生产能力且未实现机采等,不具备复产条件,而未能复产。本案发生的透水事故不是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在泽州县煤炭局责令该矿停产以后,郊南煤矿在未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引发事故。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违法煤矿是指:取得有关证照,但在生产或建设中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执法指令进行生产或建设的煤矿。《决定》第(五)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存在以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其中郊南煤矿就存在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李某在本案中不具备排除险情的决策者资格,将其治罪有悖法理,起诉意见书将李某排为第二被告不符合事实。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均是过失犯罪,指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是过失,对其行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有明知的认识。本案中,郊南煤矿的总工程师、总安全员,经过专门培训,负有专门职责。对煤矿生产的探水、排水规程是清楚的,对其不采取防范措施的不作为和安排工人进行生产的违章行为是明知的。而李某仅是包工队的普通民工,并不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门知识。因为,过失犯罪并不具备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故只能根据个人具体行为来认定相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李某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特征,指控李某涉嫌犯罪有悖法理。况且,李某作为不脱产的普通民工,对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也不负有管理、维护的职责。其并不具备符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

四、如果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构成犯罪,应当注意以下情节。

1、李某存在自首情节。2014年6月3日,透水事故发生以后。煤矿安排工人回老家,李某也被安排回老家。李某等人走到河南省济源市时,包工队负责人又打电话让李某等几个代班长回来。在回来的路上,李某给公安机关打电话,告诉办案民-警自己的车牌号码和到达的大致时间。等李某下了高速以后,就被等待的公安干警控制带走。随后,李某如实供述了所知情况。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李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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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死亡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三

每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有很多,最多的还是煤矿安全事故。对于煤矿安全事故,你有怎么样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用!

一个多月前,当我们大家都沉浸在元宵节过后的喜庆与快乐之中时。3月7日机运工亡事故发生了,夺取了一名矿工兄弟的生命,这位同志明年即将退休,就这样他失去了安享晚年的机会。曾记否?去年4月4日的那场事故,更让人为之心酸,那是一幕“双亲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日渐体衰的他们怎能忍受那撕心裂肺的失子之痛,三个小孩啼哭着,他们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爸爸了!这是多么令人感伤的画面!

去年四月至今年三月,短短不到一年时间,我矿发生两起工亡事故,两位工友失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这两起事故再次反映出了:我们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一些漏洞和问题。

经过查阅煤矿事故资料,温总理曾对河南煤矿安全事故有这样一段批示“批示说:从煤矿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看,安全观念不强,违规作业任然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事关人的生命健康,事关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大局,是广大矿工兄弟的最大福利。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把人民的生命放在首位。可是尽管如此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德国的小说家卡夫卡说过这样一句话:“所有人类的错误无非是人们无耐心,过于匆忙地将按部就班的程序打乱,用似是而非的桩子把似是而非的事物圈起来。”从国内煤矿事故统计资料看,90%以上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这些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危险”意识不强,安全知识不够,安全习惯不良。为何我矿各个连队,要实施不参加学习安全知识的实行扣分制呢?为何我矿三违人员每个月都有发生呢?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手段,可能觉得自己安全的人比比皆是,这是多么可怕的一种坏现象!各位同事:当你们忙碌一天工作之后,不防抽出一点点时间,思考一下自己岗位安全知识是否合格?如有过失的是否已经改正过来!只有重复那些过失,你才会犯错误。平安是福,生命无价啊!

矿工兄弟们,我们是矿山的主人,特别是我们年轻人,是新时代的主力军,绚丽多彩的二十一世纪美好的生活在等待我们去建设,去开创。我们应当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珍惜自己的生命,为了家庭永远的幸福美满,要时时想着安全,时时记着安全,让历史的悲剧不重演,让我们的矿山长治久安,其实那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一种尊重;对家庭、企业和社会的一种责任。

我在我矿退管部门工作,虽我们与危险又百分之一的距离,但就这百分之一的距离;让我有了100%的安全意识,安全是多么的重要,安全就是每当自己的爱人去井下巷道工作时,我就会不停的叮嘱他安全第一,看到不安全行为立即制止,然后看着时间去等待!直到他的一个信息或电话来了,我这揪了一天的心才能平静下来,我想我们每一个家属都有这样的亲身感受吧!因此我也常这样想:我们可爱的矿工兄弟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伟大的人,我打心里尊重他们。”可是他们大多数安全意识不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要想把安全知识贯彻给他们,使他们学的轻松,用的是在,同时业务和专业技能还得有一定程度的提高。队干部要多用“婆婆嘴”向职工讲安全努力通过安全教育,使我们广大职工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控制和避免”的预防观;“安全源于责任心、源于设计、源于质量、源于防范”的责任观;“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时最大的浪费”的价值观;“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亲情观。营造一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从而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还应加大考核力度,对不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的予以一定程度的处罚。我们煤矿工人工作极其辛苦,通过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换来的报酬尤见其珍贵,可与我们员工(“获取安全知识和信息”自主保安全)生命安全相比,虽罚亦不为过,毕竟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

工友们,同志们,“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生命不再重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大于天,让悲剧不再重演,让人生一路平安。我希望,从马路上传来的不是紧急的救护车声,而是来往车辆有节奏的喇叭声;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牢记“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活动主题,让世界每个角落都充满欢声笑语!让生命之花开得更艳,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们会惊喜的看到:安全意识在心中,安全教育在进行中,安全措施在落实中。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工作没有及格,只有满分。让我们都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安全从墙上,报刊上走下来,走进我们广大矿工兄弟的心中。

领导们,工友们,冬去春来,春天总是让人们充满了新的希望,让我们绷紧安全弦,今天话安全,明天保安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我们一定能够走出困境,迈向新的辉煌,安全之路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让安全的警钟长鸣,为企业的发展,为创造我们幸福的生活而努力奋斗吧!,全面提高南桐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矿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新工培训。煤矿企业要有计划的定岗定员,对于定岗定员新招的工人,煤矿企业要定培训计划,组织三大科室专业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安排区队做好以老带新工作;通过培训,新工对该矿井井上下有一个全方位认识,并熟悉入井须知和本岗位工作职责,对煤矿三大规程有细致了解,通过在工作中的以老带新,井下的实际操作,进一步对煤矿三大规程有更加深入的体会和学习,为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开好班前会。作为煤矿生产企业每天都有职工上下班,开好班前会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议程,通过开班前会每个区队总结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以及落实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对一些新工作操作技术进行学习,主持人要认真观察每个工人的思想情绪和神态,如有异常作好思想工作。

(三)安全学习。矿委和区队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和有关政策,让工人了解当前煤矿形式的严峻性,并根据政策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学习三大规程,使工人不断的加深了解,同时开展抓“三违”的活动高潮,推动我矿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

(四)落实制度。好的企业就有一整套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企业的各项有关制度是当前式必可行的,好的制度有待于职工的认真落实,是从落实制度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中提取的,没有制度的企业只是一团乱麻,要用制度来约束工人,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五)现场管理。对于一个区队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生产的好坏关键在于要有一名好的班组长,好的班组长就能用好的办法和正确的思想来指挥一线,他是煤矿企业最靠前的现场指挥员和战斗员,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这样是职工有了一个安全后盾,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职工也就能团结一心搞好工作,因此好的班组长是抓好现场管理的前提,是创造安全、质量、生产一流的必要条件。

(六)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要搞好一个企业首先干部职工要团结一心,这就要求干部要经常深入职工,贴切职工生活,听取正确意见;了解职工的家庭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每天上班时的思想动态,随时作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使职工深感到矿如到家,这样才能让职工有一个好的心情,好的心情高的素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职工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没有好的心情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保证,因此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是我们搞好企业的前提。

对煤矿企业的基层工作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已以文字书面形式提交矿委,好的企业不但要有好的基层工作者,更应该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以及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同时还得有好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下面将我自己的心得体会表白如下:

一、好的企业要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矿长和业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总责,作为煤矿企业的决策层和直接受益者,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责,做到“执行上级安全规定不打折,完善煤矿安全制度不走样,狠抓全员培训不放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欠账,排查安全隐患、追究安全责任不手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负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奖惩兑现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业主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安全思想认识到位。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要给煤矿安全工作人员讲安全生产课,要定期不定期地到煤矿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安全制度措施要到位。不准随意更换矿长,不准为安全副矿长分配安全生产以外的任务,不准下达超产指令;三是安全生产投入要到位。保证矿井现场管理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先投入。

二、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是国务院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煤矿企业内部围绕现场管理,实行三级责任、落实十项措施的工作制度,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自己负责的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不断推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以及劳动组织用工培训管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事宜:一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绘制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三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四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矿井每月必须制定风量分配计划,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和无风作业;对通风设施设专人看管和维护;配备足量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切实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和落实综合防尘措施。五加强矿井水害的防治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制定专项措施和配备设备、专业人员。六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作为开拓二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从事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采矿业,深知安全对于我们职工的重要性。加之我队又是在水患肆虐,瓦斯涌出量日益增大,地质条件复杂的-700未开拓区施工,所以我无时无刻不有如履薄冰的感觉。

社会和谐,安全为先。各类事故对社会和谐稳定的负面影响难以估量,已经成为当今最不和谐的音符。回望xx年,全国煤炭系统发生了3341起死亡事故,累计有5986名矿工失去了他们年轻鲜活的生命。我国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当年gdp的2。5%左右。辽宁阜新“2。14”、河北承德“5。19”、广东梅州“8。7”、河南鹤壁“10。3”和黑龙江七台河“11。27”等等,一次次地伤害着我们的心灵,震憾着我们的灵魂。矿难,矿难,噬人的矿难!当我们沉浸在无限的悲痛之中时,不得不进入对事故的沉思中。如此多发的事故究其深层原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现时安全施工要求的矛盾。可一些煤炭企业是否依法经营,煤矿职工是否按章作业也是重要的因素。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法制秩序的形成,煤矿安全法制建设从传统的人治观念转到了现代法治观念。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在深刻反思人治观念的基础上,逐步树立了法制观念。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也主要依据法律而非领导人的意志。依法规范,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观念也逐步深入人心。在xx年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46号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不足半月,先后出台两个重要文件,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这也有力的保证了将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真真正正、切切实实地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上来。国家从立法建议被提出,然后出台,中间可谓经历了无数人的呕心呖血,有无数人因为煤矿生产的有些规则和要求没有依法律的形式颁步实施而间接为之葬送了宝贵的生命。法律法规是人类趋向文明的成果,一些法律法规既然出台就是用来被公民遵守和保护公民的,而不是用来肆意践踏的。所以在坐各位以至推广到广大职工,广大中国公民,遵章守法都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法规如果能够在群众内部得到很好的实施和得到普遍的尊重,那么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障我们的安全生产,有利于国家资源的合理的开发利用,并能充分体现我们是以人为本,走的是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人为本,首先是依人的生命为本,关爱生命就是人们对自身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能力的认同,只有关爱生命,我们才能更好的改造这个世界。对于我们煤矿工人而言,关爱生命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拒绝违章。只有我们按章作业,危险才会远离我们。特定的作业环境,特殊的作业类别,需要我们细心、认真、负责任,爱护自己,爱护他人,做到自保的同时,不忘联保。我们的职工,深入千米井下,面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可能出现的多种自然灾害,如果不细心、不按章作业,那么,哪怕只是一个很小的疏忽或失误就有可能损害到我们宝贵的生命。我们的职工大多是家中的顶梁柱,一柱倾倒,全家何其悲!国家为我们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保障,我们自身更应认识到安全是我们职工最大的福利,违章是拿自己或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需要全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一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要素”,即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安全生产“五要素”是对国内外安全生产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要把安全文化建设与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升级;二是要创新发展模式,着力自主创新,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是制约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深层次矛盾。近年来矿难频发,可以说是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一种必然结果。

煤矿死亡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四

听了路董事长的.讲话,我觉得自己的责任异常艰巨,作为安检部部长,必须要用刮骨疗伤的韧劲来做工作。

事故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在安全工作上还没有做到位,“不安全不生产,生存必须安全”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理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我们应该通过此次事故,深刻接受教训,把安全工作做实、做铁、做牢。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在安全和生产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存必须安全”。

二、要充分依靠科学的管理和监督,把一些课题运用科学知识来论证,不要经验主义,更不要长官主义;要实现科技兴安,要用科学数据来说话;不要生搬硬套,要根据自身的条件,根据科学论证来证明。

三、加强培训力度,充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利用周五安全活动日进行学习反思相关事故案例,增强全体职工的事故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各类危险源的识别,早发现,早排除,做到预防为主。

四、做好各种方案的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严把现场质量关,排查隐患要细致,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问题,整改隐患要真正落实到位,形成闭环管理,方案的制定,要有可操作性,不能停留在文字上、纸张上,定期的预案演练。

五、要提高我们每名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尽责。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唤起每位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就像路董事长所言“安全生产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是我们共同的大事,只要我们共同振作起来、行动起来,带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带着对制度和规程的敬畏,带着对事业的追求和人生的担当,把安全生产的每件事情放在心上,把安全生产的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够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就一定能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就一定能够实现企业的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续安全。”

煤矿死亡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篇五

坚持跟进指导,以抓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形象,提升应急反应能力,“闻令而动练为战,只为朝夕谋打赢”,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再升级。

一是抓队伍建设,突出团队精神,强化正能量教育,确保队伍凝聚力再一步提升。

二是抓质量标准化,突出军事化管理,强化队伍执行力建设,力争质量标准化达到更高水平。

三是抓预防性检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检查质量,努力实现由事后救护向事前预防职能的转变。

四是抓日常训练,加强薄弱环节训练,以模拟实战的形式进行应急抢险演习,有效提升了救护队整体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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