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实用5篇)

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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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6 19:33:14

上传者:翰墨 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实用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篇一

首先成立了以局党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1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警和司法所长会议,会上,局长就我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动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活动的目标及任务,确保将专项活动的开展贯穿于我局全年工作中。

在前期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广播、电视、制作板报、悬挂条幅、写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并利用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契机,使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进经济开发区,让更多的人了解专项活动,努力使活动家喻户晓;宣传动员期间,共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办板报45期,悬挂条幅30余幅,写标语50余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今年1—5月,全县共排查纠纷1488件,成功调解147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防止群体性*4件2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30人。

20xx年3月6日上午,镇村4社村,带着其孙子来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帮助,让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该所司法助理员同志热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为其安座倒水,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着手调查。,现年70有余,劳动能力差;其独子,一直在外打工,对家庭不闻不问;其孙子,系与重庆潼南籍女子婚龄前非法所生。20xx年,出生在仓山老家后,就没管过,更是已失去联系多年。如今,孩子已满7岁,因家庭经济拮据,无人过问,其学习和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长期在外的,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从广东东莞回到了。经了解,3月,与他分道扬镳,与他人成婚;而终日忧心忡忡,病魔缠身,不慎重的婚姻给家人带来了如此的不幸,更是无颜面对家人。经与所长汇报商讨,司法所决定将调解工作做到去,进行跨区域调解。经过先期的充分准备,20xx年4月16日,同志与一起奔赴重庆。到达后,通过找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后,几经周折,在傍晚时见到了。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进行调解,通过于法于理、骨肉亲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解释和劝说,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此时,已是17日凌晨2点44分。协议约定,儿子由抚养,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000元。事后,也一再表示,将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给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这次跨区域的调解,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该所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中的承诺,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篇二

今年我社区按照镇综治委的部署,认真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于解决群众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及时成立调整组织,加强领导

及时成立调整了由社区一把手任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两委其他同志为成员中街社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朱卫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4名治安信息员、巡逻员为办公室成员,对本单位辖区内的治保工作进行认真的调研,强化单位办公室治保工作的制度。为抓好此项工作,我社区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建章立制,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秩序

良好的制度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保证。我社区主要建立了以下几项制度:一是分级调处工作制度。规定重大矛盾由社区主任负责调处,一般矛盾由治保主任调处,必要时请“两代表一委员”协助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适时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三是建立“一包三定”责任制和“三公开”制度。对受理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定责任人、定调处措施、定解决问题的时间与期限;公开接访、调处人姓名,公开接访时间,公开接访地点。四是建立“五理”机制,即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

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根据矛盾纠纷的的性质和内容,根据分级调处的原则,及时确定人员进行调处,并要求接受调处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结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在服务方式上,坚持方便于民。制定便民服务措施,在受理群众上访、申诉以及各类矛盾纠纷时,实行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篇三

今年以来,乌东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街道和社区共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3起,调解53起,受理率达100%。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52起,成功率达98%以上,无一人重新犯罪、无民转刑案件、无一人进京上访。

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充实街道调委会,健全了社区调解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懂法律、有政策水平、有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对11名人民调解员充实调整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培训学习计划,把每星期二下午作为培训的时间,雷打不动;开展岗位练兵,要求每个调解员一月一篇调解卷宗。使他们都能迅速了解社情,串百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经常性的开展业务交流,规范人民调解程序和工作记录,制订了较为完善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坚持基层调解“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哪里有人群,哪有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就做到哪里”,确保调解工作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抓早,抓小,抓苗头,以确保小纠纷不出楼栋、大纠纷不出社区,疑难纠纷不出街道,在各个居民小区设立调解小组,调解小组里设调解信息员,形成了“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的四级调解网络。促进了社区稳定和谐发展。

街道工委、办事处经常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街道“创安维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明确了街道“一把手”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司法所长具体抓的机制,形成了: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解决的时限,有督促检查的“四有”机制,强有力的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性运转。

第一是发挥人才优势,在各社区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地区内调解人才资源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注重吸纳地区内离退休的老法官、老干部、老党员等“三老”人员作为志愿者,发挥他们懂法律、威望高、情况熟、素质好、群众信任的优势,从而使很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是发挥网络优势。通过人民调解为主的四级网络的联调联动,一方面可以立即查清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及当事人,分析出矛盾纠纷的成因,事态情况及影响,另一方面矛盾发生地的“网络”首先获得信息,反映事件准确、及时,便于纠纷的迅速排解。

建立领导与公安、信访、司法、劳动、民政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度,纠纷激化过错责任追究督办责任制,民情分析报告制,定期回访制等规章制度,使大调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大调解工作成为积极预防、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街道、司法所制订了各类突发事件维稳工作预案,如:拆迁、上访等工作预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篇四

嘉树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嘉树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综治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村。对综治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综治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相关村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1、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综治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综治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综治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篇五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责任单位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与部署,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具体责任人。

三、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把握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如企业改制遗留的各类矛盾纠纷;城市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农村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企业经营滑坡、破产倒闭、企业主逃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参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导致金融风险方面的隐患;涉军群体、民办教师、农村电影放影员等不稳定动向;因环境污染、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纠纷、股权纠纷等引发的群体性不稳定隐患;工商管理、市场建设、社会办学等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因不服公安处罚、法院判决、劳动仲裁、医疗鉴定可能导致越级上访或引发极端行为人员;其他影响本地区、本系统稳定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热点问题。

四、各责任单位要坚持经常性排查,要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县联席办一般每月召开1次专门会议,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五、各责任单位要适时开展集中排查,要针对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的突出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等敏感时期,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要按照边排查边化解、重在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敏感时期易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掌撑动向,分析原因,确保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

六、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每周四将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县联席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七、各责任单位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区别不同情况,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实施分类化解。

八、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化解矛盾;要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多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化解矛盾;通过“十帮一”和“公开听证”以及民主恳谈等形式,及时协调化解不同群体的矛盾纠纷。

九、要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通过领导包案化解矛盾纠纷。要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包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纠纷,还要组成专门班子,制定化解方案,确保及时化解。

十、要建立健全对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的联合督导和挂牌督办机制。县联席会议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督导办,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实行挂牌督办。

十一、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保障。

十二、各责任单位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决策不当、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对排查工作组织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到位,漏查、瞒报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依法依纪对有关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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