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山购买合同(优秀5篇)

农村荒山购买合同(优秀5篇)

ID:3727493

时间:2023-09-27 22:25:05

上传者:书香墨 农村荒山购买合同(优秀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农村荒山购买合同篇一

随着农村荒山的开发,越来越多的合同纠纷出现,农村荒山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荒山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甲方将自己所有的荒山(含其中自然形成的水面)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土地所有权不变。

二、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的荒山范围为: ,具体位臵及面积以双方移交时勘界位臵以及勘界范围内的面积为准。

三、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底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附着物和地形地貌进行任何形式的处臵,且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移交发包的荒山。

四、甲、乙双方议定的荒山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承包费 元,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承包标的物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承包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承包的各种优惠政策。

2、本合同签订之后,由甲方负责在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前,依法应办理的荒山承包及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如由此影响承包合同效力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间的关系,出现争议及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铺设等所有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享受除承包费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经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用甲方及所属村民小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承包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承包经营。

8、承包期间,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9、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投资概由乙方自负。承包期满后,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臵。合同终止时,乙方添附的所有财产由乙方在期满后三个月内自行处臵,到期无法处臵的所有财产无偿属于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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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山购买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促进林业发展,繁荣唐河经济,依照《xxx土地承包法》、《xxx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林地林木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洛南县祁仪乡 荒山荒坡承包给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使用权、乙方所植树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自建附属物的所有权,并在林权证办理登记时注明,乙方只享有所栽植树种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上述两宗地荒山荒坡的四至为:

宗地1

宗地2

二、承包山坡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荒山荒坡用途为从事经济林开发生产及其它经营活动。

三、山坡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50年,即自2017年 月 日至 2066年 月 日。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价款以林权证所标的面积,每亩每年 元。

2、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于本合同订立后,向甲方预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整,剩余部分待林权证办理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除乙方所种植的绿植以及林下经济所有树种,并对已有林木有权进行依法处臵,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山坡林地交付乙方,并确保现有道路畅通。

3、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办好林权证,如超过时间因林权证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按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补偿给乙方。

4、负责协调承包山坡林地与村集体组织、村民之间等外部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国家的林业补贴资金。

6、保证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且未设定任何担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权,有对山坡林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乙方所栽树种及产品。

2、承包期间乙方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3、承包期内有权将承包经营权以入股、出资、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产的房屋及服务设施等。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荒芜,如荒芜两年以上时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6、乙方施工用机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种、管理、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用甲方劳动力。

7、保护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进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8、乙方所种菩提树及果实开发等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项目利益。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支付承包款后生效。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可以针对所承包的山坡林地如需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年 月 日

农村荒山购买合同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目的,根据《xxx合同法》、《xxx土地管理法》、《中

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 ,东至 ,南

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 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 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

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

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

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

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

内付清。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

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

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

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

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

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

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

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

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

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

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

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

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

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

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

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

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

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2-3米),不计入承

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

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

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xxx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

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

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

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

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

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承包权。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

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

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

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

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签章: 镇政府签章: 林业站签章:

日 期

农村荒山购买合同篇四

八、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承包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执,副本按管理和办理手续之需分别予以报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县镇村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荒山概况(面积、位置等):

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

二、承包荒山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三、承包荒山用途:

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四、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除乙方所种植的菩提树以及林下经济所有树种,并对已有林木有权进行依法处置,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山坡林地交付乙方, 并确保现有道路畅通。

3、甲方必须在年 月日前办好林权证,如超过时间因林权证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按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补偿给乙方。

4、负责协调承包山坡林地与村集体组织、村民之间等 外部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国家的林业补贴资金。

6、保证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 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且未设定任何担保。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权,有对山坡林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乙方所栽树种及产品。

2、承包期间乙方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3、承包期内有权将承包经营权以入股、出资、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产的房屋及服务设施等。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 荒芜,如荒芜两年以上时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6、乙方施工用机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种、管 理、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用甲方劳动力。

7、保护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 包林地内进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8、乙方所种菩提树及果实开发等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项目利益。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履行合 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事项

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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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山购买合同篇五

承包方(甲方):

发包方(乙方):

为了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xxx土地管理法》、《中和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将其所属耕地_ _亩给甲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成为止,共 年。

三、甲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年底结算当年的费用,不满一年从第二年开始结算。乙方出具加盖社区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乙方要尊重甲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和继承权。

五、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向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不对其负责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乙方保证该土地界线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甲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如若有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允许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八、合同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承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有一方无故违约或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 元,并赔偿 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因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村负责人或承办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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