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发合同终止函 单方终止合同(汇总8篇)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 单方终止合同(汇总8篇)

ID:3751151

时间:2023-09-28 04:09:52

上传者:雁落霞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 单方终止合同(汇总8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篇一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双方再次证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篇二

乙方:__________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在我商场经营,造成单方面违约,故提前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联销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联销关系。

二、根据联销合同7.6条中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元整。总计: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

四、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无力付清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甲方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全权处理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篇三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的解除权属于没有附加任何前置条件的任意解除权。这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特别享有的专属权利。它着重强调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这表现了委托合同中责任的在任意解除权与委托合同的成立同时生成,即只要委托合同成立,该权利就已产生,委托合同的解除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当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口头解除或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合同于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必要时可以通过邮寄并申请邮寄行为的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来通知对方解除委托关系。如果对合同的解除负有过错的话,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一是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之后。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不可以单方面撤销或者终止合同。二是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在委托人做出善后处理措施前,不能单方面撤销或者终止合同。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上文详细介绍了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委托合同也存在单方不能撤销的例外情形、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等内容。需要注意,单方是随时可以终止委托合同的,只要不给合同的另一方造成损失;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委托合同终止的纠纷的相关问题,可以找我们专业的律师为您解决。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篇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出租人,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人,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______邻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新台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甲方同意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

立书人

甲方:(印)

代表人:

乙方:(印)

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篇五

首先要看合同为什么单方解除:

第一种: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第二种: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

第三种: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种:因为总则或者分则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

至于双方合意解除、合同无效不属于单方解除。所以是否要追究看看是否是不可抗力。

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作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准向外泄露。比如雇佣合同终止后,受雇人应当对雇主的商业秘密等情况负保密义务;技术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泄露技术秘密;保密义务还包括当事人自己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该技术秘密。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比如,承揽合同的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对承揽的家庭装修情况予以保密的,承揽合同终止后,承揽人不得将装修情况告知他人,泄露了秘密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篇六

甲方:___________(即出租方,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方,下称乙方)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在我商场经营,造成单方面违约,故提前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联销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联销关系。

二、根据联销合同7.6条中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元整。总计: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

四、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无力付清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甲方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全权处理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委托人:

委托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篇七

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一房二卖时,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解释第九条第二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项内容是指只要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受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九条第三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项内容也是指只要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

(五)出卖人迟延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即出卖人迟延交房经买受人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单方发合同终止函篇八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上文详细介绍了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委托合同也存在单方不能撤销的例外情形、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等内容。需要注意,单方是随时可以终止委托合同的,只要不给合同的另一方造成损失;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委托合同终止的纠纷的相关问题,可以找我们专业的律师为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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