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模板5篇)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模板5篇)

ID:3790675

时间:2023-09-28 17:32:43

上传者:MJ笔神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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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篇一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放心的饮食就餐环境,12月23日上午,泉州市食药监丰泽分局餐饮股执法员魏斌、洪松霖前来黎明职业大学对黎明职业大学各食堂、超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后勤处副处长苏成筑,总务科科长钟通,科员刘友锦及膳委会部分学生陪同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超市食品经营许可持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留样、清洗消毒等工作记录情况。

经检查,黎明职业大学各食堂、超市食品安全卫生情况整体良好,执法人员对个别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学校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意识。同时,执法人员也对总务科的日常巡查工作给出了宝贵建议。

在反馈会上,后勤管理处处长尤泽虎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以检查促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应加强合作交流,联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黎明职业大学师生食品安全。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篇二

20春季开学之际,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未央区食品药监局积极部署开展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三个结合”实现“三个到位”,确保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实现排查到位。重点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索证索票、台账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等进行了检查。全面排查辖区所有中小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坚决杜绝“三无”小食品出售。

三是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学校自查自检相结合,实现责任到位。要求各学校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开学供餐前,严格打扫食堂卫生,清理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确保硬件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对新聘请人员或健康证到期人员及时组织体检,做到持证上岗。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篇三

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市教育局、卫生局文件的'要求,对学校食堂及服务部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现将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1、学校食堂、服务部各种制度健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2、学校食堂办理了卫生许可证,服务部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且都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3、学校食堂及服务部卫生情况良好,各项卫生制度落到实处。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大扫除,做到了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经常清洗,保持清洁。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经常清洗、清扫。食品及原料的贮存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4、从业人员均办理了健康证,且都在有效期内。学校对食堂工作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5、学校食堂采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有进货台账,大宗物资米、面、油、肉等实行定点采购(楚源后勤服务公司),并索要相关证明。学校食堂没有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没有使用一次性餐盒及筷子,食品原料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不存在过保质期的食品。

6、学校食堂配备了足够的消毒设备,每天对各种用具进行消毒并符合相关要求。

7、学校食堂严格落实各项加工制度,食品清洗、粗加工符合要求,做到生熟分开,从未制售凉菜,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8、学校食堂从未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不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9、服务部没有“三无”食品、假冒及过期食品,进货台账记录详实,环境卫生整洁。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衡水市局针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多,外来就读的学生多等特点,认真落实省局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行动,督促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将省局和市局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学校,要求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联合教体局组织召开会议,与各校长集体进行责任约谈,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职责要求和具体的工作重点,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二是加强互动,及时通报餐饮食品安全情况。针对在校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和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少,饮食不注意,容易误食不合格食品等问题,衡水市局与教体部门沟通,专门为学生和家长代表设计了一堂包含如何鉴别放心食品、如何合理膳食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安课,增强对问题食品的.防范意识,确保学生餐饮食品安全。还倡导各学校有条件开展学校食堂对家长开放日活动,让学生家长参与监督,及时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

三是惩防并举,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餐饮、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小摊贩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全市所有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主要是网络厨房和视频厨房;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台帐管理、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情况;食堂卫生环境,餐饮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等进行检查。特别是畜禽肉及其制品、粮油等主、副食品的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的落实等。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次,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食堂)、学校周边超市小餐饮店659家,共排查隐患280余处,主要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记录不规范,工用具、水池等标识不明,存在混用现象,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不规范等,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过本次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及食堂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了管理责任,对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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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教育局决定,在新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

二、检查内容

(一)组织建立及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许可情况:是否持证经营及许可规范。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四)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五)食堂环境: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六)清洗消毒: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七)食品制作:食品加工制作管理过程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八)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是否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三、时间安排

自查整改阶段: 2014年2月26日—3月9日;

专项检查阶段:2014年3月10日—3月20日。

四、领导小组及检查分工

(一)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朱邦庭 时先荣

成 员:祝延定 刘和才 郭梅花

(二)检查分组

第一检查组:

组 长:时先荣

成 员:刘和才 梅佳才

负责乐桥镇、柯坦镇、龙桥镇、矾山镇、罗河镇、泥河镇、盛桥镇、白湖镇、冶父山镇、庐江中学、乐桥中学、乐桥二中、矾山中学、泥河中学、盛桥中学、裴岗中学、白湖中学、庐江庐南学校、庐州学校、庐北高级职业中学、志成学校等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朱邦庭

成 员:祝延定 郭梅花 张俊霞

负责庐城镇、白山镇、汤池镇、万山镇、郭河镇、金牛镇、石头镇、同大镇、庐江二中、庐江三中、庐江五中、庐江六中、庐江八中、白山中学、汤池中学、金牛中学、庐江育才学校、庐江职成教中心、兴华高级中学等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

自2月26日起,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表)(加盖学校公章),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存档;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3月10日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书面责令学校限期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学校食堂存在问题和查处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全县学校进行通报,必要时向县人大和县政府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始终是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对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成效。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减少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要加强厨房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四)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是食物中毒的重点防控区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报告

学校食堂食品专项检查工作汇报

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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