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委托服务协议算合同吗(通用5篇)

2023年委托服务协议算合同吗(通用5篇)

ID:3807181

时间:2023-09-28 21:31:16

上传者:笔砚 2023年委托服务协议算合同吗(通用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委托服务协议算合同吗篇一

为加强无上岗资格证及岗位竞聘落选员工(即待岗待聘员工)的管理工作,落实沈阳市商业银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有关配套政策为依据,以理顺各种劳动关系为重点,以加强和完善待岗人员管理为基础,构筑符合沈阳市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开发人力资源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

二、工作原则

在“逐步完善合同制管理,实现待岗平衡过渡”的原则基础上,建立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待岗人员委托培训管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委托培训人员范围

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及持证竟聘落选人员。

(二)、委托培训人员管理措施

1、成立行内“委托培训中心”;

2、委托培训人员到委托培训中心前与支行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协议期限2年。

3、委托培训工作

(1)、培训的方式以“自学为主,定期上课辅导为辅;每年进行一次上岗考试。

(2)、委托培训期间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委托培训中心负责。其人事、工资关系在原支行不动。

3、委托培训期间待遇

(1)、委托培训期间只发待岗工资,待岗工资执行标准见附表1。

(2)、委托培训期间不享受行内工资调整、福利等待遇。

(3)、委托培训期间的“三险一金“缴纳标准,以待岗期间实发工资额为缴存基数。

4、相关配套政策

(1)、委托培训人员可以在委托培训期间提出下岗申请,下岗待遇按照沈商银发[_]12号[_]53号文件规定执行。

(2)、委托培训人员在委培期间可以根据支行公布的后勤岗位空缺情况提出上岗申请,在公开竞聘并得到委培中心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上岗。同时执行后勤岗位工资并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3)、委托培训人员在委托中心期间,支行只计发工资,经营指标考核时,委托培训人员不计入该支行考核人数。

(4)、委托培训人员与行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专项委托培训协议,此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留存。

(5)、委托培训协议的终止

待岗后竞聘无岗位并委托培训期满人员;

本人在待岗期间如提出下岗申请,在得到市行批准以后,委托培训协议自动终止。同时,本人签署下岗协议。

(6)、委托培训协议的解除

委托培训人员有如下情况,委托培训协议自动解除。解除委托培训协议人员按除名处理。

未按要求到委托培训中心培训学习或报到者;

违反行内各项规章制度或委培期间触犯法律者;

四、时间安排、方法步骤

1、时间安排

委托培训中心12月下旬成立并开始工作。

2、方法步骤

案。

(2)、支行根据“综合柜员持证上岗考试及岗位竞聘结果”填写《员工委托培训请示》。

(3)、完成“定岗、定编、定员”并通过市行验收的支行,向委托培训中心申报人员委托培训请示并上报委托培训人员名单。

(4)、委托培训中心根据名单并通过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逐行接收委培人员。

五、组织机构

委托培训中心领导小组组长:崔敬禹

副组长:黄永久

成员单位:工会、人力资源部、保卫部、纪检监察室。

委托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工会负责。具体工作售货员由市行统一安排。

六、几点要求

1、各部(室)、支行都要以大局意识配合委掊中心的工作。

2、委培人员的管理工作要在严格贯彻法律法规、落实委培政策、措施及委培期间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3、严格履行委培期间协议管理,严格考勤,严格考核,使行内人事制度改革得到落实。

_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1

委托培训人员工资表

执行时间:_年1月

委托服务协议算合同吗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平方米(含车库),;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起至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__]5号文件。

第十三条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协议算合同吗篇三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规范管理保安服务项目工作,确保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如需续签的,经双方协商后,于到期前一个月签订新协议。

二、保安服务项目管理范围

(一)甲方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后,项目管理人根据客户单位要求,组织人员、装备,合理安排、分派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等保安服务。

(二)严禁乙方以保安服务工作各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保安的各项工作。

(二)对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性建议。

四、乙方责任及权利

(一)凡是客户单位需要提供人防服务的,乙方必须在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后,方可派驻保安员进驻,具体执行保安服务工作。在开展保安服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乙方负责下属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未按时、按规定为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行为。

(四)乙方负责计发保安人员工资,并承担未按时、按量发放保安员工资的风险及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保安服务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薪酬标准。

(五)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

(六)乙方保证其属下业务均在符合法律、法规,符合本协议范围内进行。

(七)负责承担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善产生赔偿责任。

(八)保持客户单位、保安队伍的稳定。若乙方在提供保安服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客户单位流失的,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服从甲方对保安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本协议生效规定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年。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本协议后附所有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协议算合同吗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网络等信息系统设备达成外包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使用者,即外包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供应商。

二、服务方式

1、订立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每月派技术人员上门服务次,进行系统优化,查杀病毒等一般维护,并解决遗留问题。

2、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先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在最短时间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上门服务。

3、乙方可以免费帮助甲方以低价格采购和修理设备,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软性故障应由乙方解决,而不另收取费用。

4、乙方还会帮助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维护和问题解决,以能够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使信息系统故障时间减至最低。

三、服务标准

1、乙方通过事前精心维护和事后及时响应,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2、乙方为甲方设备建立维护档案,并严格恪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但不对甲方使用软件(除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软件外)的版权负任何责任。

四、服务内容

1、服务种类综合包月服务

2、服务项目(it基础服务外包服务内容)

a1,a2,a3,a4,a5,a6,t1

五、合同执行

1、全年服务费用合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先支付给乙方,并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支付余下的。乙方自收到甲方首笔款项后,开始提供服务。甲方一年内系统扩充,不另外收费(不超过5台电脑)。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合同有效期: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上海雷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上海市沪闵路9333号紫贝商务大厦3楼a座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委托服务协议算合同吗篇五

合同签订地:

甲方: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就培训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并支付培训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1.2“本合同费用总额”是指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培训服务内容并达到双方约定的培训目的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乙方为提供培训服务而发生的培训费、授课费、教材费、材料费、复印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培训师等人员的交通差旅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

1.3“培训服务”指本合同第二条及附件所述的服务。

第二条培训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2.1乙方应积极、负责地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提供有关培训服务,并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和行业公认的准则,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所委托之服务事项。

2.2乙方应根据服务事项的进度及双方议定的计划日程,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列课程的培训服务,达到既定的培训目的。

2.3培训服务内容及名称

根据甲方举办的培训班的安排,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具体内容由双方课前确认,并由乙方提供具体的培训大纲,课程执行时需达到甲方要求。

2.4培训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由讲授课程,地点为。

2.5如果甲方在培训班开始前变更、取消该培训班或调整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或者在培训课程授课前变更、取消培训课程,甲方应当在培训课程开始前至少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可协商由甲方给乙方相应的补偿。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3.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培训服务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3.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日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若因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3.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组织甲方学员及学员管理;

(2)提出培训需求和培训要求;

(3)协助乙方了解具体培训需求;

(4)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并根据乙方授课需要,为乙方布臵培训环境提供协助;

(5)对培训过程进行录影及录音(但应当经乙方和/或培训师的同意);

(6)按本合同约定付款。

4.2乙方权利义务

(1)保证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合法有效的教学培训资质和许可;

(2)负责组织和有效管理本合同项下培训所需培训师;

(4)在培训全程:

c.应提供符合甲方实际需要的后期培训课程建议;

d.应于培训评估中使用中国电信集团统一的评估表,评估结果如未达到满意以上(80分以上),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项下培训服务费总额的%。

第五条知识产权

5.1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为本合同而制作的培训课件、培训胶片、定制培训建议书、方案以及其他培训资料,无论是纸质或电子件(合称“培训资料”),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2乙方为完成培训资料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当保证乙方对该等作品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6.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7.1合同一经确认,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提出变更(包括培训时间、师资及培训内容的更改)、解除合同的,至少需提前日提出,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做调整。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一方未履行或未有效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据实赔偿。

9.2一方如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履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培训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1.2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3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中国电信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地址:联系人:

电话:传真:邮编:

11.7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甲方:中国电信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