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计划书(模板5篇)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计划书(模板5篇)

ID:3809625

时间:2023-09-28 22:05:08

上传者:飞雪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计划书(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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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篇一

为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促进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意识的提高,20xx年3月15日中午,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承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活动在桃园食堂门口拉开帷幕。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数百名师生和员工参与了本次活动。活动主要以消费者维权知识展板展示和“畅所欲言吐槽板”的形式展开。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了同学们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对学校生活环境的改善起到了很大作用。

与此同时,橘园分会场的活动也是开展地如火如荼。通过布置展板和发放传单进行消保法知识宣传和普及、填写3.15投诉单以及横幅签名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3.15”这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日子。

作为“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11日晚,我校教务处及教务处课外研学服务中心、法学院学生会合作,邀请了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在我校举办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李煜兴副教授,法学院团委书记李波及百余名东大学生参与了此次讲座。现场座无虚席,童秘书长的演讲内容丰富,对案例剖析深刻,同学们积极思考、与秘书长进行互动与交流。

此次活动的宣传不仅局限于线下,3月7日至15日,法学院通过“东南法学”微信公众平台共推出六篇推送,从法律法规、真实案例、时事热点等多个方面向大家全面介绍、宣传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篇二

一、活动背景: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但如今消费者的权益常常被侵犯,费消者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此经管系团委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二、活动目的:

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主题:“3.15消费者维权宣传”

四、活动形式:组织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到乐天玛特超市宣传

五、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六、活动地点:芜湖市中央城乐天玛特超市

七、活动对象: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

八、主办:经管系团委学生会

承办:团委组织部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篇三

11月2日,临泽县20xx-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学习传达全省20xx-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及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县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张勇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空气质量的好坏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水平提高,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必须抓紧抓好。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持续用力、狠抓落实,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要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因地制宜,突出“冬防”工作重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烟尘和扬尘管控,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严管严查扬尘污染源,严管严控燃煤污染,全面防控低空面源污染,全面监管重点工业源。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冬防”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各项防治任务落实到位。

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环保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组织开展跟踪督查,确保件件得到落实,切实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篇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号召于3月6日启动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成了了以分行王庆副行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招商银行南京分行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活动领导力度,明确活动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以部门联动的方式,自上而下推动,保证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网点紧密围绕“权利·责任·风险”的宣传主题,以“学习金融知识 知晓风险责任 共建和谐金融“为宣传口号,通过门楣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权利·责任·风险 学习金融知识,知晓风险责任,共建和谐金融”宣传标语,在厅堂内设立了公众教育专区,张贴“增强个人防范意识 谨防通讯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等宣传海报,摆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指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篇(一)——从20xx年12月开始,银行开户你必须知道的事》等宣传折页;通过厅堂液晶电视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视频;在柜面电子签名板为办理转账业务的客户播放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提示,营造普及金融知识的良好氛围。

为有效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拥有的八项法定权利,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再次将《指导意见》下发全行学习,同时举办声誉风险及舆情管理工作培训,邀请南京消费者协会曹炜副秘书长为全行服务管理人员解读《实施办法》。

为方便员工学习,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还安排专人在“南京分行消保与服务管理”微信群中与全行服务管理人员分享《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及《实施办法》中与金融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和各岗位在服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要求,并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微信平台持续推送防范非法集资和通讯网络诈骗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篇五

3月15日,凤台县“新消费我做主”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山路举行。县委书记李大松,县长袁祖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统战部部长陈万新,县委常委、副县长曾传发,县人大副主任马洪林,县政协副主席王锡明等看望了工作人员。

据了解,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新消费我做主”为年主题,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桌子上摆放了假冒伪劣商品,供市民对比判断,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观看,工作人员还为市民做了现场讲解和如何辨别假冒产品等,告诉市民平时购买货物时一定要仔细辨认,防止买到假冒产品;买到假冒产品要及时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中没收和查扣的各类假冒伪劣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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