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标语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优秀5篇)

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标语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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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9 00:01:12

上传者:琉璃 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标语 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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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标语篇一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管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依法治校。我校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在校内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学生学法活动,使教职员工和学生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学校领导对校内的法制教育非常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新生入学后,首先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利用学校集会、班会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制度。让学生明白,怎样做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2、利用政治课教学,学习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3、聘请专业法律人员讲解有关法律常识。本期我校聘请了消防队指导员到校讲授消防法律常识,聘请了交警大队领导到校讲授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4、学校利用墙壁、板报、宣传栏、展览室张贴《交通法》、《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宣传画,开设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本期,我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有组织,有计划,有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大部分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校风校纪良好。

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标语篇二

通过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xx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校师生中弘扬法制精神,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和建设法制学校的进程,使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明显提高。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在我国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二)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积极开展与师生成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引导师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宣传日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好“五个一”活动: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2、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或主题演讲活动。各班级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外文体活动时间,召开一次“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

3、誓词为:“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4、召开一次由辖区派出所干警、法制副校长参加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

5、邀请市“关爱工作团”成员来校对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好本校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日活动。

2、多方联系,共同配合。校长室及早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各班级要坚持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各老师要联系实际,创新形式。要结合本校实际,善于利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让学生喜闻乐见,深受教育;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认真总结,及时报告。校长室德育处要认真总结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于12月31日前将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

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标语篇三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青少年明辨是非、远离犯罪和遵纪守法的观念,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特制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

为加强对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司法局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侯x

副组长:

成员:

全面提升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揭开对法律的误读和疑惑。

20xx年4月25日——20xx年5月31日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由赏春律师事务所、德高律师事务所、框正律师事务所及各乡镇司法所结合所辖派出所深入学校进行“普法宣传进校园”法制讲座活动。运用实际案例,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生动讲解,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如《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以及有关禁毒、禁赌和禁止邪教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规范学生行为,提醒青少年在人生发展的道路上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现代公民。讲座结束后,律师、司法所干警和派出所民警与学生进行交流,针对学生在法律法规方面的困惑和疑问进行解答。

1、赏春律师所对淅川县一小、淅川县二小、淅川县一初中、淅川县二初中进行普法宣传。

2、德高律师所对淅川县三小、淅川县四小、县委幼儿园进行普法宣传。

3、框正律师所对淅川县五小、淅川县六小、教委幼儿园进行普法宣传。

4、各乡镇司法所结合当地派出所民警对当地中小学进行普法宣传。

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标语篇四

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的安全防护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xxxx年夏季“送法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决定在60所中小学校开展xxxx年夏季“送法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运用生动、形象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帮助青少年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引导青少年依法有序参与校内外活动,使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养不断提高,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安全防范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实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此次集中宣讲活动,主要结合春期期末和夏季特点,围绕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等主题进行宣讲。

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教职员工。

xxxx年6月15日至30日。其中,6月15日至20日进行集中宣讲,所有学校要于6月30日前宣讲完毕。

本次“送法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采取部门分包、干警主讲、分批次分场次进行的方式开展。各部门要按照“一所学校、一名干警”的原则,组织干警分别深入分包的中小学校,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对于学生较多的学校可分批次进行,可由干警先讲1-2场,然后由学校自行组织法治副校长、骨干教师等进行宣讲,确保所有在校学生、教职员工都能受教育。此次“送法进校园”宣讲稿由办公室提供。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送法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议程,明确专人负责并组织实施,做到早部署、早落实、有专人、有序推进。

(二)主动衔接。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主动加强与各学校的沟通联系,合理安排时间、场地,确保宣讲活动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各部门对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要及时反馈、交流经验。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简报信息。院办公室将对此项活动的开展专项督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标语篇五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建设法治平阳的总体部署,推进全县依法治校工作,加快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律师专业知识,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工作,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加快推进我县法治化进程。

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试点工作,选取我县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由律师组建“校园”法律服务团为试点学校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为学校提供法律意见,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学校章程。开办法制讲座,参与调解、仲裁、诉讼等事宜,建立符合学校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顾问服务模式。

第一阶段(4月-5月):部署准备阶段。由校园法律服务团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和试点学校签订法律服务“进校园”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义务和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6月-10月):组织实施阶段。由“校园”法律服务团为试点学校提供法律意见,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开办法制讲座,参与调解、仲裁、诉讼等事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11月):总结验收阶段。各试点学校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要认真总结有成效的做法和有创新的工作举措等好经验,于11月底由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推广好的典型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各试点学校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晰、规范有序。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试点学校、各“校园”法律服务团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服务“进校园”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将法律服务“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对试点学校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加强检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并及时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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