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医药宣传活动总结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精选5篇)

最新中医药宣传活动总结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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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9 00:30:14

上传者:飞雪 最新中医药宣传活动总结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精选5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医药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简称《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为加大对中医药法的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屯昌县卫计委和屯昌县中医院于6月29日在全县开展学习贯彻《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部分进行,首先是开展以“依法发展中医、服务大众健康”为主题的宣传义诊活动,活动现场共分为法制宣传区、名中医义诊区、适宜技术学范区,现场民众不仅可以发放的宣传材料详细了解《中医药法》,还可以通过名中医义诊、现场体验中医推拿、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深入参与到活动当中。

在宣传活动结束后,立即在县卫计委五楼召开了学习《中医药法》知识培训班,我县卫生系统19家医疗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共32人参加。县卫计委副主任王冬梅在致辞中表示,《中医药法》是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法律,总结了以往中医药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系统规范了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内容,必将进一步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新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保障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县中医院主治医师司坚对《中医药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培训班结束后,各单位领取《中医药法》宣传材料,根据培训班部署,继续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中医药健康服务体验、举办中医药法知识学习考核、《中医药法》宣传进乡村等活动,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渠道,将中医药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广泛传播,引导大众主动了解中医药法,正确认识中医药,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

中医药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为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抓紧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通知》(闽卫中医发明电〔2017〕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主题的活动。

二、目标要求

各机构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发挥宣传先导作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医药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基本内容,精准把握《中医药法》。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各机构按照本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对单位职工进行全面动员,结合单位实际,抓好活动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6月30日)

1、开展学法培训(5月1日-5月15日)

各机构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培训自学,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及释义书籍,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2、开展宣法义诊(5月16日-5月31日)

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主题,区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一次入社区入机关义诊活动,悬挂活动主题条幅,加强社会氛围的宣传引导,区管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工作自行组织。

3、开展学习宣传月(6月1日-6月30日)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法,提高全社会对《中医药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各机构利用led等媒介滚动播放活动主题宣传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专题宣传栏。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束,各机构将对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具体实施文件和照片等材料梳理报送至区卫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与日常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特点和社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普法中的作用,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精心组织策划,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活动方案规定动作外鼓励各机构创新活动方式,采取自选动作扩大宣传效果,扩大主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医药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6月21日,区卫生计生委结合“依法发展中医服务大众健康”主题,在奋进广场开展大型宣传义诊服务活动。

活动通过免费义诊义检、邀请专业专业人员现场鉴别、讲解常见中药饮片及发放资料、展示展板等方式宣传了《中医药法》和中医适宜技术。据统计,共有30名医务工作专家参加此次活动;共展示中医相关宣传图片展板35块;发放中医药法相关知识宣传资料6500余份;义诊义检40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

此次《中医药法》法制知识普及宣传服务活动将从6月21日起到7月5日,持续开展半个月。届时,区级各医疗单位将派出知名专家深入到镇街、学校、社区、党政机关等场所,开展义检义诊、中医药健康大讲堂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宣传服务活动,诣在弘扬祖国的传统中医药文化,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提升日常的饮食调护,促进人民群众健康。

中医药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已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意见》(沪卫计中发〔20xx〕14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和重大制度创新,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意见》(20xx-2020年),紧密结合本区、本单位中医药工作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发挥宣传先导作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医药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要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基本内容,精准把握《中医药法》。

(一)动员部署(7月3日-7月7日)

各单位按照本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制订详实、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在全院范围进行全面动员,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活动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3日-9月29日)

1、开展普法义诊活动(7月3日-7月7日)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实施。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实施《普陀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意见(20xx-2020年)》,弘扬国粹,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服务百姓健康,在全系统开展以“深入学习‘两学一做’,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为主题的迎“七一”暨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医义诊系列活动。

2、开展学法培训(7月10日-8月11日)

在全系统统一征订《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各单位可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会、专题讲座、理论考核、知识竞赛等多种学习方式开展培训,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及释义书籍,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提高卫生和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促进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把《中医药法》学懂悟透,在全区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

3、广泛开展普法宣传(7月17日-8月30日)

建立“普陀中医养生保健”公众号。积极利用新媒体推送和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普及情志调摄、饮食调养、生活起居、运动健体、穴位按摩等中医养生方法,推广普及太极拳、八段锦、健身气功等中医养生运动,开展慢性病及弱体质的运动干预,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推动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培育健康生活方式。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法》,提高全社会对《中医药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利用led等媒介滚动播放活动主题宣传语,同时开设专题宣传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知识讲座进社区、普法资料发放、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

围绕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在全区10个街道(镇)建立中医文化角。下发《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解读》,向社区居民宣传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普陀,你我同行”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

4、启动实施“双十”扶持计划(8月28日-9月29日)

实施普陀区中医发展“双十”扶持计划:传承中医传统,以提升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和管理,加强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模式,启动实施20xx年普陀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0个),20xx年普陀区名中医(学科带头人)扶持培养计划。

(三)认真总结(9月25日-9月29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筹划,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并对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总结。并于9月29日之前将工作总结和活动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发展科。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中医药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作为普法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要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普法中的作用,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精心组织策划,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鼓励各单位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扩大宣传效果,扩大主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医药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为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抓紧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通知》(闽卫中医发明电〔2017〕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主题的活动。

二、目标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发挥宣传先导作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医药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基本内容,精准把握《中医药法》。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单位按照本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对单位职工进行全面动员,结合单位实际,抓好活动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开展学法培训(6月1日-6月15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培训自学,系统学习《中医药法》及释义书籍,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2、开展宣法义诊活动(6月16日-6月31日)

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主题,县人民医院牵头,组织全县中医专家深入乡镇开展中医义诊活动,悬挂活动主题条幅,加强社会氛围的宣传引导,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工作自行组织。

3、开展学习宣传月(6月1日-6月30日)

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法,提高全社会对《中医药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门诊楼、住院病房等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宣传标语。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推送《中医药法》相关知识的宣传内容,发动干部职工进行转载,扩大宣传群体。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束,各单位将对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具体实施文件和照片等材料梳理报送至县卫计局医政股,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与日常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特点和社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精心组织策划,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活动方案规定动作外鼓励各单位创新活动方式,采取自选动作扩大宣传效果,扩大主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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