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3830901
时间:2023-09-29 02:55:58
上传者:XY字客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照章纳税,遵守财务制度和税务制度。
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四、以人为本,善待员工,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四德工程建设。
五、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1、截止本工程开标之日止,我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我公司将按规定的数额及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的,贵方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我已仔细阅读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__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三、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致:甘肃省陇南公路管理局
本人以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为保证劳动力充足,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公司拟投入自有优秀施工队伍。工程施工前,组织专业技术工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熟悉了解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掌握各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组织施工人员在开工前3-5天进场。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照章纳税,遵守财务制度和税务制度。
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四、以人为本,善待员工,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四德”工程建设。
五、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