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履职监督专项检查报告(模板6篇)

最新履职监督专项检查报告(模板6篇)

ID:3842424

时间:2023-09-29 05:29:24

上传者:文锋 最新履职监督专项检查报告(模板6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履职监督专项检查报告篇一

1、为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运政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运管所实行,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

2、运政管理督查主要对运管所内部所有运政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

(1)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交通法规的情况。

(2)遵守运政人员行为规范、政务公开及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等情况。

(3)执行相关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和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情况。

(4)运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着装风纪和执法车辆使用等情况。

(5)调查核实群众检举报告运政管理人员行政不作为,办事推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规乱收费、乱处罚等问题。

4、督察人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不得少于三人。

5、督察人员在现场督查中发现运政管理人员有下列违反着装风纪等规定,应当场予以纠正。

(1)不按规定穿着运政服装的;

(2)仪容不整;

(3)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或娱乐;

(4)稽查标志车停放在酒店或娱乐场所门前;

(5)在运政执法中不使用文明用语的;

(6)在执行公务时,无执法证件的;

(7)其他违反仪容风纪规定的行为。

6、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运政管理人员有违反《交通行政执法禁令》者,一律调离交通行政执法岗位,收回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行为,保障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进行的内部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是指财政部门统一领导、财政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对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本部门内部控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依法监督、注重预防和规范管理的原则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推进廉政建设。上级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和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实施内部监督检查:

(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情况;

(三)税收减免等税政管理情况;

(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管理情况;

(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六)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七)会计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情况;

(八)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管理情况;

(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十)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负责人专题会议制度和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制度等内部监督检查协调机制。

内部监督检查负责人专题会议由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财政部门内部有关机构或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通报内部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和问题整改等相关问题。

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应当设立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协助和配合财政监督机构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人员以财政监督机构人员为主。必要时,报经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财政监督机构可以抽调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人员参与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在对财政部门所属单位实施内部监督检查时,根据需要,财政监督机构可以聘用专门机构或者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检查人员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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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人员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时,必须忠于职守、依法监督、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做到公正、客观、规范、高效。

第九条财政部门应当重点监督检查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财政部门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防范管理风险,促进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

检查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人员岗位胜任能力、风险识别与应对、授权批准、岗位职责分离、查验与核对、工作督导以及信息准确性与沟通有效性等。

第十一条财政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账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有关机构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地提供,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方式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本部门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日常监督是指对日常财政管理活动实施的实时、动态监督,包括事前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核查、跟踪问效等。

重点检查是指根据年度重点检查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的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制定并按照年度重点检查计划,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工作。

年度重点检查计划由财政监督机构提出,报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及时通知被检查的各相关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

财政部门每年对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的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该类机构数的30%。

第十四条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应当组成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财政监督机构确定。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或者检查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财政监督机构实施重点检查,一般应于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

检查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名称;

(二)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实施计划;

(三)对被检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四)检查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联系电话;

(五)财政监督机构印章及签发日期。

第十六条实施重点检查时,经批准,检查人员可以向与被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部门和单位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对有关问题进行延伸检查。

第十七条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或调查、询问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和摘录,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或者被检查单位盖章。

第十八条检查组组长应当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实施检查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检查结束前,检查组应当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被检查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条检查组应当在被检查单位回复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机构提交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被检查单位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认定依据和处理意见;

(三)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在检查组提交检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检查报告进行复核:

(一)对被检查单位的工作评价是否恰当;

(二)与检查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

(三)检查证据是否真实、充分;

(四)对有关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表述是否准确;

(五)提出的改进建议是否适当;

(六)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将复核形成的检查报告送被检查单位征求意见。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无正当理由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将检查情况、审定后的检查报告和被检查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上报财政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检查报告经财政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将财政部门负责人要求、监督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送达被检查单位。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应当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机构和单位应当在收到监督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后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负责人,并抄送财政监督机构。

第二十五条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回访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内部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和管理建议的情况,定期检查审计机关和上级财政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向财政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制度。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向财政部门负责人专题报告。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评选先进和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

财政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加强预算管理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全部检查工作结束后30日内,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将检查资料进行鉴别整理,依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卷存档。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推进内部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监督机构与其他业务管理机构对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内部监督检查发现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内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拒绝、拖延提供情况和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

(二)妨碍内部监督检查人员行使职权的;

(三)拒不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决定的;

(四)报复陷害内部监督检查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部监督检查人员,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监督检查单位秘密的。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2002年1月16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监[2002]3号)和2003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试行)》(财监[2003]129号)同时废止。

履职监督专项检查报告篇二

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为了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我参加了一次交通法监督检查,深有所感。以下是我在这次活动中的所思所悟,希望能与大家分享交流。

首先,交通法监督检查提醒了我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这次活动中,我亲眼目睹了不少骑车不戴头盔、开车打手机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可能在某一瞬间成为一场悲剧的导火索。交通安全不仅关系着自身的生命安全,更关系着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通过这次活动,我意识到了交通法的作用,明白了自己要严格遵守法规,为自身安全和社会安全做出贡献。

其次,交通法监督检查让我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在活动中,我们以专业的态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执法,严肃而公正。通过执法过程中的交流与教育,我们让违法者充分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进行了相应的批评教育。这种公正的执法,让违法者对法律产生了敬畏之心,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权威与公正。

再次,交通法监督检查强化了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应用。作为一名交通志愿者,我们在参加交通法监督检查之前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和学习。在培训中,我们不仅了解了交通法的基本知识,还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学习了相应的法律条款。通过实践和培训,我们不断提高了自己对交通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以后的交通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交通法监督检查还让我认识到交通管理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交通管理是一个多方面、复杂性的工作,需要政府、公安、交通部门、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在这次活动中,我亲身体会到了执法的艰辛和困难。很多违法行为是隐蔽性的,需要我们进行一定的技巧和耐心才能发现和处置。同时,也需要我们与其他部门和机构进行紧密协作,共同维护交通秩序。通过这次活动,我更加明白了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挑战与责任。

最后,交通法监督检查让我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是一个社会共同关心的大问题。每年都有无数家庭因交通事故而破碎,这些悲剧所带来的伤痛是无法弥补的。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才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作为一名交通志愿者,我要时刻保持警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为构建和谐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这次交通法监督检查,我深刻认识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对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也加强了自己对交通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交通管理虽然困难,但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才能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交通安全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履职监督专项检查报告篇三

第一段:引言(150字)

交通法监督检查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我有幸参与了一次交通法监督检查,深刻体会到了其意义和效果。在整个过程中,我不仅亲身感受到了监督检查的必要性,而且对于交通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总结和体会。

第二段:监督检查的必要性(300字)

交通法监督检查是对道路交通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能够有效防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在检查过程中,我目睹了一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例如闯红灯、违规超车以及无证驾驶等。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伤害,还会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交通法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变得尤为迫切。

第三段:交通法规的普及(300字)

通过参与交通法监督检查,让我深刻了解到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在检查过程中,我发现许多司机对于交通法规知之甚少,不了解交通规则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有的司机信号灯不亮却仍然鲁莽驾驶,有的行人乱穿马路却毫无规则。这些现象让我意识到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也让我更加明白普及交通法规对于提高行车安全和交通效率的重要性。交通部门应该加大对交通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帮助广大车辆驾驶人和行人了解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从而提高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段:监督检查的不足与改进(300字)

尽管交通法监督检查的效果是积极的,但仍有一些问题和不足存在。在实际检查中,我发现一些移动检查点的位置选择不太合理,导致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此外,有时检查的力度较大,稍有不慎就会给司机带来困扰和不良的心理体验。针对这些问题,监督检查部门可以加强研究和改进,更加科学合理地选择检查点的位置,提升检查手段的智能化水平,使监督检查更加高效便捷,让交通参与者更加配合和支持。同时,还可以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交警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更好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150字)

交通法监督检查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参与监督检查,我深刻感受到了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我也看到了一些不足之处,这是可以通过加强普及交通法规、改进监督手段和提升服务水平来解决的。希望交通部门能够引起高度重视,不断改进和完善交通法监督检查工作。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创造更加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让道路交通更加文明、有序。

履职监督专项检查报告篇四

交通法监督检查是维护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有效监督和检查的举措能够促使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次交通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交通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也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感悟。

首先,交通法监督检查是维护交通秩序的有力手段。在活动中,我们组织了大量警力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通过检查,我们不仅能够及时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让驾驶员意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更能够在全社会形成严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在这次活动中,我们不仅发现了一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如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还发现了一些新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发现帮助我们及时修订和完善交通法规,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其次,交通法监督检查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结果,通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监督和检查,我们能够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发现了一辆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并及时将其拦下进行处理。这个案例让我深思,如果没有及时拦下这辆酒驾车辆,很有可能会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坚决支持和参与交通法监督检查,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交通法监督检查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在这次活动中,我们面临了诸多的挑战。首先,交通违法行为种类繁多,需要我们对各种交通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其次,交通法监督检查需要我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技巧,我们要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敏锐观察力,分辨出各种违法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最后,交通法监督检查需要我们具备坚韧的意志和不怕吃苦的精神,我们要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长时间坚守在路边,不断巡逻和检查。只有克服了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才能更好地开展交通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交通秩序的良好。

最后,交通法监督检查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只有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形成交通法监督检查的合力。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对交通法监督检查给予了积极响应,许多公民自觉参与到交通法监督检查中,监督和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到交通法监督检查中,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交通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支持和投入,提供更好的人力和物力保障。

总而言之,交通法监督检查是一项富有挑战性和意义重大的工作。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交通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也意识到了它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只有通过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交通法监督检查也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希望在未来,交通法监督检查能够得到更多的重视和关注,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履职监督专项检查报告篇五

屈指算来,到单位已近3个月的时间,经过领导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和调整,现在已基本上融入了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这个大家庭。同时对单位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都有了一些初步了解。同时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与想法,借此机会谈谈: 从原单位调至价格监督检查局的这段时间工作的过程也是我自己心态不断调整、成熟的过程。最初觉得只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那么不论所做的工作怎样,都不会觉得工作上的劳苦,但扪心自问,原来学的知识何以致用,你的特长在哪里,改变了工作的我便迷茫的不知自己的定位。没有一丝的心理准备,幸亏单位领导安排我们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让我们对现在的工作性质、方式方法及所需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钟秘书长教导我们不论在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转变工作态度是重中之重。让我渐渐的明白了,在各个岗位都有发展才能、增长知识的机会。如果我们能以充分的热情去做最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工人;如果以冷淡的态度去做最高尚的工作,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工匠。

心态的调整使我更加明白,不论做任何事,务须竭尽全力,这种精神的有无可以决定一个人日后事业上的成功或失败。如果一个人领悟了通过全力工作来免除工作中的辛劳的秘诀,那么他也就掌握了达到成功的原理。倘若能处处以主动、努力的精神来工作,那么无论在怎样的岗位上都能丰富他人生的经历。

我主要从事价格检查工作,恰恰赶上省cpi指数居高不下,物价检查面临严峻考验的时期,初来乍到的我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在老同志的带领下,我参与了组织全省各大超市、各大粮油蔬菜及牛羊肉乳制品公司、各大院校的稳定物价告诫会;对各个批发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物价检查;制作检查结果汇报材料等工作,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价格检查工作的实质内容,从老同志那里学习到不少经验。随着工作的深入,我深切的体会到想要干好价格检查,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尽量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因为价格涉及到工业,农业,行政收费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自己目前的知识储备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但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的积累各方面的知识,能够尽快的融入工作之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当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过于注重工作的进度而对工作内容的全面性考虑不足,工作不够细致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

根据陕煤化建设集团关于开展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我项目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是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的本职工作,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预防,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设集团、铜川分公司的指导下,坚持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监管方式,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现将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故分析、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认真整改等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安全管理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明确表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包括(塔吊司机、电焊工、架子工、电工等)必须持有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同时项目部搞好所有进场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3、抓好安全技术交底

加强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位置环境、设备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各种防护措施的保护等:施工前根据各分项工程的特性、施工工艺、特点、难度、注意事项等,向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了解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及处理措施,避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目标管理和监管体系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促进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了进场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同时,充分利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文化素质。增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宣传。通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6、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我项目部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深入的布置和动员,要求项目部采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手段,广泛深入的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深化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活动期间,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张挂宣传横幅4余条,检查出安全隐患15条,并实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检查出的隐患均按照责任区的划分,由安全管理人员复查,隐患均已得到整改。通过检查等各种管理手段,有效的抑制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严格控制重大事故发生。

为了使机械设备安全为生产服务,按照铜川市安监站对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流程,我项目部对大型设备租用、安装资质严格加以审查,对不按程序要求安装的塔机严格加以控制,并要求整改到位。另外,加强对大型机械的报验备案。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安装质量。

8、强化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检修维护保养。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优势和效能,减少机电事故,提高机电人员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操作水平。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要求各单位机电队长针对本单位所辖设备每天进行巡检,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设备完好率,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项目部将在总结成功经验和欠缺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安全措施费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的管理,使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一个台阶。

陕煤化建设集团铜川分公司第二项目部

2017年4月16日

履职监督专项检查报告篇六

一、实行统一预算管理,本着“量入为出、力求节约,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

二、根据上年经费的使用情况和下年要开展的工作计划,编制经费预算范围包括:交通车辆费(含车辆油料、车辆保险、过路过桥费、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装饰费等);办公经费(含报刊杂志费、电话费、各类培训、购买办公用品、差旅费及出差补贴)。

三、 严格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核报销手续。

(一)送财务人员报销的票据必须是国家统一使用的有效票据并具有真实、完整、合法性,票据必须注明开票时间,单位、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财务人员有责任记载不全的发票予以退回,对涂改及不合法的发票不予受理。报销票据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票据有错误的应由票据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二)报账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及单据,送主任审核签字-会计签字-办公室签字-审核签字-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五)差旅费管理:

1.出差人员(含外出考察,下同)应就出差的人数、时间、地点、事由及经费预算形成专题报告,报办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并作为经费报销的依据之一。

2.出差人员按照上级财务规定执行。

3.出差住宿地点须到市财政局、监察局确定的定点饭店按标准住宿。

(七)业务培训管理:参照会议管理执行。

评;二是一年内不准再借款(特殊情况,经领导签批除外)。财务借款不能跨年度结算报帐。个人非因公不得借用公-款。

第七条 随着公务卡消费制度的.推行,单位的各项支出应按公务卡的使用规程优先使用公务卡消费。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消费的零星支出,方可通过现金报帐。

第十一条 规范财务监督。每两年邀请审计部门对本办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审计,切实加强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应根据职能分工及时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按规定妥善保存并装订归档。

第十五条 财务人员应依法依规执行有关各项财务法规,履行各项财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1、财务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秉公办事,严格财经纪律。

2、本校财务由财政局会计中心统一建账管理,不私设小金库。

3、提倡勤俭节约,严格财经纪律。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年度预决算以及群众关心的办公设备购置、招待、会议等大额开支,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4、款项支出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联签会审,由经办人员、纪检监察干部、财务主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参与,各项支出经联签会审后,按照审批权限由“一把手”、财务主管人员签字审批入账。

5、各项财务开支必须定期公开。每月月初10日内将上月单位收开支情况报公开;会议费、招待费等大的开支每季度公开一次;特别是外出考察学习等费用随时公开;财务预算决算每年公开一次。

6、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重复报销费用,严禁以公务接待、购置办公用品、工程修建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中饱私囊或私分的,要严肃处理。

7、领导干部出国(境)、外出考察学习、公务接待等费用,要公开报销明细,实行“阳光票据”,接受群众监督。

8、出差费用报销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并在出差回来一周内结账,财务人员对报销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无出入,按规定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9、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注意节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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