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会议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优质5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会议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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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9 11:11:12

上传者:影墨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会议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优质5篇)

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会议篇一

2014年工作总结

惠安惠兴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及县卫生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全院干部、职工的配合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中心任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服务临床一线为宗旨,认真做好医院内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现将医院自2014年6月份以来,所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医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现况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医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治安防范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全院所有科室、职工参与到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中来;积极与辖区村委会、派出所取得沟通,镇派出所确定我院为重点防护目标单位,从而更好的预防和处置医院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医院内部及周围的安全;积极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生产和治安、消防安全制度,充分利用医院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使医院形成立体式治安监控网络,发挥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优势,对医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在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效落实,成立了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配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医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治安防范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全院所有科室、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个人,使医院全院都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2、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医院日常管理中去。

3、加强检查,防范事故

(1)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整改;同时医院安全委员会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在雨季医院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对医院危房和危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建筑在未消除安全隐患前已暂停使用,并组织人员撤离。

(3)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医院职工饭堂,建筑工地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4、加强治安防范管理,严防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我院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专家组,制定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调解处置流程,医院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能力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等医疗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医疗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医疗安全学习,医院每季度进行一次核心制度和医疗安全相关制度的考核,医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防范措施到位,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在医院门诊、病区、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安装了多个视频监控探头,设置了监控室,为医院安全管理和医院服务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定期培训,全面自查排除隐患

我院积极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等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对医院各科室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抽查,一个季度开一次安全生产小组会议,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次总结,每年对医院安全生产情况做一次全面的自查、自评工作总结,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和及时改进。

三、坚持党团组织领导下,医院的安全稳定发展

我院党支部组织健全,政治思想工作扎实有效,加强管理严格,经常对员工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普法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强,自觉遵纪守法,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由于我院在创建平安医院工作中,从方方面面着手落实,如今,我院治安状况良好,全院上下和谐安定,真正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医院、科室团结协作、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综合自评,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我院于2014年10月20日-30日对医院展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的自评检查活动,积极开展全院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组织召开全院科室主任、病区负责人会议,对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些存在线路、门窗、消防等安全隐患的科室情况进行限期整改或另有计划安排,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

同时,医院还通过此次自评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制订完善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明确各部门、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五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医疗救援到位、急救药品到位、应急物资到位),加强节假日、急诊、病房的值班力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等,使医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得更加到位。

今后,医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对全院职工安全教育的培训工作,确保医院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我院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医院改革,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力争使我院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惠安惠兴医院

2014年10月30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会议篇二

安全标准化是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4]11号)的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管理的有力措施,也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安全评估,实现企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进一步要求。它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和促进作用,能够有效地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给于重视,组织人员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进行评定。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逐条进行研究,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制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进行有序实施。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安全管理

1、要求各施工单位对本项目安全记录、台帐进行清理规范,统一印制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培训计划报表、安全员、安全检查表、变更申请及验收表、二级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及评审记录表、安全培训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安全奖惩台帐等。

2、加强监督执行力度,逐步使各级组织和人员把执行

规范标准变为一种习惯,有效防范和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3、积极开展活动,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充分借助“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全县建筑业开展了“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施工现场会等,学别人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把差的施工现场也作为安全生产的一个反面教材宣传,在活动中各单位充分利用了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教育,较好地营造了安全生产的氛围。到目前为止,我局已对全县现有的58个施工现场(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7亿元)先后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安全隐患排查7次,节前节后检查2次,专项检查2次,排除各类安全隐患360余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0份。通过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工程项目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对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率不明显的(请您支持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要求施工企业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日常监控,确保年内零死亡事故。

三、以安全标准化创建为契机,全面进行现场规范整治: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要求各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安全死角,推进安全标准化操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展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使工人掌握所在岗位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四、定期进行自评,不断改进安全绩效

安全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发扬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按照计划、实施、检查、总结提高的循环,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我们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深入、不断提高。

我们将长久、持续地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到底,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要求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行为准则,来实现安全标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最终达到降低行业风险,提高本质安全的目的。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六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会议篇三

为促进我院落实好安全生产,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从根本上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生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永春县卫生局开展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从2008年6月开始实施至今,用三年的时间认真组织了一次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加强了对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我院职工及病人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现将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三是按照上级文件通知,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永春县桂洋卫生院开展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活动方案》,印发至各科室。

二、加大宣传,注重实效

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是搞好我院安全生产的基础。自三年行动开始实施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会议、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医疗机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了搞好我中心的安全生产,三年来,我院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平安医院”、“三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为实现我院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自查有力,整改有效

根据“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我院按照《泉州市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将自评结果送桃城镇政府,经初审、复核分类后,评定级别为b类。该级别的总体要求是抓提升,于是我院认真按《评定标准》逐项比对,特别对重点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我院对重点部门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多次,重点体现在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配合卫生局、药监局做好对麻醉、精神药品的购销、销毁等工作,确保特殊药品的储存安全。对高压氧,消毒室,消防通道等要害部位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本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同时加强对病房探视制度和探视时间的管理,加强了对外来可疑人员的排查力度;

发现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防止事态的严重化。

3、认真落实“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我院的安全生产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医疗安全和安全生产保障得到进一步提高。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学习,强化核心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能力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等医疗安全教育,组织医疗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医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防范措施到位,近年来未发生出现重大医疗事故。

4、加强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继续加强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化学危险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作到专人保管、专人发放、专册登记、专用处方、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使用。

5、建立和完善医疗单位应急预案,我院认真制定了医疗卫生单位应急预案,并购买了《永春县2002-2008年卫生应急预案汇编本》,人手一册,供员工进行学习参照。按照要求,定期举行演练,并从中不断完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特别是人员(重点是患者)的疏散、转移、救治方案及事故的报警、指挥、现场救险等。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我院以“三年行动”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督查,落实好本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我院领导班子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提高了科室的安全生产意识。我院坚持自查自纠,形成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三年的努力,此项活动已告一个段落,但是安全生产工作依然不能放松,我院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生产双安全,最大限度地制止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使我院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总结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

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工作总结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会议篇四

第六十二条 主管机关应加强对管理维护单位、评价机构和评审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投诉举报处理、评价机构和评审员信用评价、违规处理和公示公告等机制,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省级主管机关对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一级评价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通过管理系统上报。

第六十三条 主管机关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突击检查方式,组织抽查本管辖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的评价机构和评审员相关工作。抽查内容应包含:机构备案条件、管理制度、责任体系、评价活动管理、评审员管理、评价案卷、现场评价以及机构能力保持和建设等。

第六十四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对下级管理部门及辖区企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应向行业通报。

第六十五条 已经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等级证明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1年内连续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评价机构应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核查,不满足原等级要求的,应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事故等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15号)确定。

第六十六条 负有直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中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后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主管机关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公布邮箱、电话,接受实名投诉举报。

第六十八条 主管机关接到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实名举报或投诉的,经确认举报或投诉事项是属本单位管辖权限,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向举报人反馈。

第六十九条 投诉举报第一接报主管机关对确认不属本单位管辖权限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并建议其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主管机关举报。

第七十条 评审员、评价机构违背承诺,其备案信息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通过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告。

第七十一条 管理维护单位应对评审员、评价机构发生的违规违纪和违反承诺等失信行为,依据评审员、评价机构信用扣分细则(见附录c)进行记录。

第七十二条 评审员、评价机构信用等级按其扣分情况分为aa、a、b、c、d共5个等级,未扣分的为aa;扣1-2分的为a;扣3-8分的为b;扣分9-14分的为c;扣15-19分的为d;信用扣分超过20分(含20分)的列入黑名单。以上信用扣分按近3年扣分累计。

第七十三条 部管理维护单位应通过管理系统,按年度向社会公布管辖范围内一级评价机构、评审员3年内违规行为和信用等级汇总情况,以及评价机构所颁发等级证明的企业及其近5年发生等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评审员发生信用扣分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告知评审员登记的评价机构。

省级管理维护单位应通过管理系统,按年度向社会公布管辖范围内二、三级评价机构,以及评价机构所颁发等级证明的企业及其近5年发生等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第七十四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和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范围,鼓励引导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七十五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应用,作为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或被撤销等级证明的企业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客运、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及年度核查情况应作为企业经营资质年审和运力更新、新增审批、招投标的安全条件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十六条 主管机关和管理维护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生失职渎职的,应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和评审员发生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会议篇五

第一条 为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价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一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行政许可权限范围内的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省际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以上部门和单位统称为主管机关)。

第四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领域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六个专业类型和其他类型(未列入前六种类型,但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或许可经营)。

道路运输专业类型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和汽车客运站等类别;水路运输专业类型含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类别;港口营运专业类型含港口客运、港口普通货物营运、港口危险货物营运等类别;城市客运专业类型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和出租汽车营运等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专业类型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等类别;收费公路运营专业类型含高速公路运营、隧道运营和桥梁运营等类别。

第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三级为最低等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旅客运输、港口危险货物营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高速公路、隧道和桥梁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不设三级,二级为最低等级。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评价指南,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发布。

第六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应坚持“政策引导、依法推进、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七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及相关工作应统一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开展。

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维护单位,具体承担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与数据分析、评审员能力测试题库维护、评价机构备案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各省级主管机关可根据需要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省级管理维护单位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 管理维护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具有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条件;

(三)配有满足工作所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四)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主管机关应与委托的管理维护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委托工作任务、要求及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管理维护单位因自身条件变化不满足第九条要求或不能履行合同承诺的,主管机关应解除合同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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