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庭后补充意见有用吗 小班段工作补充意见总结(实用5篇)

2023年庭后补充意见有用吗 小班段工作补充意见总结(实用5篇)

ID:3889625

时间:2023-09-29 15:48:47

上传者:FS文字使者 2023年庭后补充意见有用吗 小班段工作补充意见总结(实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庭后补充意见有用吗篇一

本周是主题《我自己》的最后一周学习,通过学习使孩子们对我自己的认识从朦胧、表浅和具体形象逐步形成了“不一样的我”的概念。从而喜欢自己,增强自己自主行动的意识。

本次主题活动中,我们带领幼儿探索“我的五个宝”和“小手小脚”。幼儿在照镜子、朗诵儿歌、做游戏的过程中,观察自己的五官,并与小朋友的比较中,认识和悦纳独特的自己。除了认识自己脸上独特的五官组成外,幼儿孩子有趣的游戏中运用感官感知周围事物,发现自己的.“五个宝”所具有的潜能以及如何积极的运用这种潜能,增强认识事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手和脚同样也是幼儿表现和认识自己能鼓励的最重要的方面。在主题“小手小脚”中,通过有趣的儿歌、歌曲、游戏,让幼儿认识自己的小手、小脚的特征,通过操作、制作表现和展示自己的小手、小脚的本领,认识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并很乐意尝试。

尽管小班幼儿的能力有限,但在主题实施过程中,我们对幼儿的操作能抱着热情、赞许的态度。对幼儿的行为有合理的期望和积极的引导,幼儿也明白了他们是有能力的,他们就会学习正确的评价自己的行为,学习在调整和控制中改善自我,增强自信,树立起良好的“我自己”的概念。我们在日后的活动中,要更多的关注每个孩子在活动中的操作活动,激发他们操作的兴趣,帮助他们获得成功。

庭后补充意见有用吗篇二

起草代理意见需要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材料以及法律规定,最大程度的做到事实与证据相结合,事实与法律相依照,三者相结合的前提是代理人对整个案件的分析。

当然,这里所说的案件分析并不是仅仅代表本方立场的案件分析,而是以中间者的身份对案件全局的分析,在整体分析的基础上,从有利于本方当事人的角度起草代理意见,并可以通过对整体案件的分析,掌握关乎对方利弊的重点,可以使本方代理意见更有针对性,内容更为完整。

庭后补充意见有用吗篇三

在忙碌和快乐中结束了这一学期的工作,回顾这一学期的工作,真是有喜也有忧。我由衷地感到幼儿教师工作真是实实在在、默默无闻、不求索取的工作!这使我更深地感到教师职业的崇高,责任的重大,使我更对这份工作加深了热爱。

今年我带的是小班,与孩子们朝夕相处共同生活的的日子里,有悲也有喜,有累也有汗,但更多的是快乐与幸福。这份快乐与幸福是孩子们给我的,我爱孩子们,孩子们也爱我。正因为有爱而满心欢喜,也正因为有爱让我与孩子的心交融在一起,让我对班中的每个孩子也有了更深地了解。虽然有时也会因孩子的调皮而埋怨、烦躁,也会因他们的不听话而失态、发脾气。

虽因工作的忙碌而感到很累,但对孩子的爱让我心中总会涌起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比如我会想我是老师,我要给这些孩子引路,像妈妈一样爱护他们、教育和保护他们。这种强烈的爱不断激励着我去真心拥抱每一个孩子。与他们朝夕相处,共同生活在爱的校园里。我始终想着他们都是还未加修饰的好玉、等着我去雕饰,他们虽表面不光滑但内心纯洁无邪。我要用一颗真诚的心加以百般的责任感去教育他们。这样的情感使我对孩子少了一份责怪,多了一份宽容;少了一份苛求,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份埋怨,多了一份爱护。我想只要我用自己的心认真地去爱,那么孩子们将是最最最棒的。

在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幼儿园的各项制度,与同事和睦相处,不懂的就问,做到不早退、不旷工。还积极参加园内外的各项活动,服从领导安排,努力用幼儿教师职业的最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全心全意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因小班孩子年龄小,刚入园时,很多孩子都哭闹不止,生活自理能力也较差,因此我们把重点放在稳定幼儿情绪,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在我们的精心教育下,孩子的自理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例如原来大部分孩子经常穿错鞋,现在已经有了很大改善。这一学期以来,在老师们的共同努力下,我班幼儿学会了自我照顾:例如会正确使用自己的毛巾、杯子、养成垃圾扔进垃圾桶的习惯等等、懂得与小朋友之间友好相处、懂得与老师及长辈打招呼等等。

在教研活动中,我认真投入,认真学习。并认真学会很多的东西,如:教育活动中教师要做到规范、正确的操作演示,教具的设计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等等。通过自我反思与实践,我觉得自己只要坚持认真学、认真做,并阅读一些自己订的幼儿读物,去图书馆翻阅一些有关幼教资料,上网查一些有关幼儿教学的资料等等,我一定会把幼儿工作越做越好的。

作为新世纪、新时期的教师,我认为还要继续学习增长知识,只有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只有思想的切实转变才能确保教育改革的持久和深入。尊重幼儿,关注每个孩子的教育发展,转变幼儿的学习方式……这些新理念我都要时刻记心中。去捕捉幼儿有价值的热点,我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探讨研究。

在家长工作方面,我还经常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并利用早、晚家长接送孩子的机会进行谈话。这样既让让家长及时了解了孩子在园的表现,也为我们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幼儿现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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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后补充意见有用吗篇四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各类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是本年级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任课教师和员工为具体负责人。

第三条按照安全工作要求,明确安全分工,确定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到人,形成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并以此为依据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抓好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如果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现事故,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根据事故情节大小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五条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因班主任教育监管不力而出现学生意外事故,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职称评聘资格。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由安全办负责,要勤于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若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或对其他部门上报的问题不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在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和处理上,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追究领导者的责任。依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定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相应的组织或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故责任认定如下:

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

1、

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2、

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安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3、

火灾发生后,因组织疏散不及时,造成学生踩踏或学生伤害的;

4、

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5、

校内用火点、线路因管理不善造成火灾事故的。

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

1、

学生上、放学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在校门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的;

2、

学校未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导致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3、

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因指挥不当或未按指定路线行驶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食物中毒事故的责任认定

1、

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2、

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3、

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

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5、

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6、

由于食堂门未锁、窗未关或安全保卫措施不完善等而导致投毒事件发生的;

7、

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8、

发生食物中毒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和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9、

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10、

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

11、

食堂小卖部不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文件规定,购进、出售腐烂变质及“三无”食品造成中毒事故的;

12、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责任追究按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食物中毒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卫监督发[2005]431号)执行。

教育教学事故的责任认定(具体操作参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1、

因旷职(包括公、私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教导处未安排串课而导致课未上)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学生伤害的;

2、

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3、

上课期间教室外抽烟、接打电话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学生伤害的;

4、

品行不良,行为不端,猥亵侮辱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

5、

上班期间酗酒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学生伤害的;

6、

室外体育课因保护不当或不力造成学生严重运动伤害;体育课未按原定计划随便改换活动内容而造成学生运动伤害和造成影响的;体育课期间因教师不在岗,学生无人监管造成学生伤害的。

校舍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

1、

学校每学期开学前未按规定组织校舍检查鉴定,有危房未查出、有危房不及时报告或不报告的;

2、

学校安排和组织师生在d级危房上课、办公或食宿的;

3、

因楼梯扶手松动、照明设施不完善、校舍楼房悬浮物有危险等原因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

4、

明知存在危房、危墙、危厕,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

主要是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和化学危险品保管使用不当造成药品丢失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

主要是发生传染病疫情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和组织救治工作,致使传染病疫情事态扩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校内外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

1、

未执行校内外大型活动报批制度,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2、

未制定校内外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或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职责不明确、分工不明确,在活动过程中安全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安全事故的;

3、

因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出现安全事故的。

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

1、

由于门卫人员未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致使社会闲散人员进校造成暴力侵害安全事故的;

2、

未定期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清理,造成暴力侵害事故的;

3、

对“三生”(流失生、学困生、劣迹生)、行为偏差生、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帮教不力或监管不到位造成暴力侵害安全事故的。

寝室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

1、

对消防器材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寝室火灾事故的;

2、

因寝室防护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3、

未建立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致使寝室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4、

舍务教师监管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

1、

平时值班值宿、节假日值班值宿不到位或到位不尽职,且当日校内发生重大治安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

2、

学校门卫人员和校警不在岗尽职或在岗不尽职,导致外来人员入校造成学校财物损失或造成师生伤害事故的;

临时工涉及到事故,参照本制度执行,其罚金应在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对其它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负有直接、间接领导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法治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

对依法治校工作、安全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和安全工作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重大违法事故的。

3、

对校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上报的。

4、

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5、

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事态扩大的。

6、

相关人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对压力表、阀门、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重大事故的。

7、

对重点、特殊工种,使用无上岗资格证人员,并不按要求积极组织培训造成事故的。

第九条学校在重大责任事故的防范处理上要遵循以下规定要求,对末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积极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校长应对本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2、

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设施和场所实施监督管理,要明确安全事故的防范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落实。

3、

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4、

对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排除。对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学校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

在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时,实行重大集体活动逐级报批制度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6、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要无条件地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第十条由学校协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学校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庭后补充意见有用吗篇五

这学期,我段将继续以《纲要》和《指南》为指导,全面贯彻《纲要》的精神,以园训(博爱、自律、启智、创新)来衡量和激励我段保教人员工作,为促进我段保教质量而奋斗,让家长放心、幼儿舒心、愉悦。

一、应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抓实抓好。

由于本段保育员是新手,因此,有必要及时组织她们学习、讨论幼儿活动时会碰到的困难,及时解决,使每项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抓紧抓好年级组内常规管理工作

1、强调以常规为主,教育为导,认真按照幼儿作息时间开展一日活动。

2、重视班级幼儿良好的常规培养,培养幼儿从小懂礼貌、守纪律、爱劳动等良好品质。

3、每月进行二次学习,大家共同分析本月的工作及发现上月工作存在的问题,商量解决方法。

三、配合学园扎实抓好保育员的技能技巧、普通话会话能力。

1、请保健医生对新保育员进行跟班指导,以提高其技能技巧。

2、提高保育员普通话会话能力,养成保育员与幼儿之间用普通话会话习惯。

四、家长工作

家长工作是家园之间纽带,教师积极主动接待每位家长,按家长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

1、开学初,主动向家长了解幼儿在家的生活习惯,有何爱好,个性脾气等情况,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本学期的教学目标,需要家长配合的工作。

2、定期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和家长联系并共同研究解决。

3、根据教育重点定期更换“家长园地”中内容。

五、月份安排

二、三月份

1、各班创设班级环境,开设、丰富区角材料。

2、开展“元宵节”“三八节”拔河、“学雷锋”活动,加强幼儿思想道德教育。

3、各班调整幼儿日常生活常规,制定班级补充计划。

4、各班丰富“家园互动栏”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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