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明实践活动 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优秀7篇)

乡镇文明实践活动 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优秀7篇)

ID:3906502

时间:2023-09-29 19:31:14

上传者:BW笔侠 乡镇文明实践活动 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优秀7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乡镇文明实践活动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xx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四风”问题,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9〕23号)、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19〕30号)、《中共毕节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9〕2号)、《中共大方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方党发〔2019〕4号)及《中共达溪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达镇党发【2019】 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重点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贪正纪为抓手,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强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为达溪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一)整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楼堂馆所

2、全面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镇村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凡是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清理腾退;凡是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备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的,坚决纠正。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3、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一律停建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禁豪华装修,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自2019年7月15日起,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审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经批准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维修改造标准,严格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对于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区域办公用房资源中无法调剂解决的,经批准可以租用办公用房,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租房标准。

(二)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镇财政分局要按照规定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对单位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 经费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压缩各村、镇直各单位机关行政经费。镇财政分局要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总支出比较上年度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扩大“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通过党务、政务、校务、警务等公开栏,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将“三公”经费列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重点部门、单位实施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定期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禁无公函接待,对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的审计,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按规定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范经费管理,防止超标准接待和私客公待等行为,确保年度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3、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压缩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和经费;坚决取消照顾性、无实质内容和考察性的因公出国(境)。【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以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原则上未报计划的不予批准组团。各有关单位需于每年11月上旬前向镇纪委办报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审批。镇纪委办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国(境)的,需在本单位审批的计划总量中调剂,总量不得突破计划。二是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单位须在申报因公出访任务前通过大方报、县或大方电视台等媒体公示有关组团和人员信息;出访任务完成回国(境)后,须于一个月内将出访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材料报镇纪委办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或县台办备案,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各单位申请办理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个3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在外时间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国(境)或赴台交流团组中同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能2人同时参团,赴台团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在台时间为10天内。四是严格执行限量管理和应邀出访规定。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限量管理规定。已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所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由原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

(三)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坚决遏制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决策和谋划。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关决策建议,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经济发展水平、尊重实际需要,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二是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继续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项目。从审批、核准、备案的源头上杜绝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批复内容有序推进。积极运用明察暗访、设立信息员等办法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虚假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措施。指导各部门各村重大决策后开展评估工作,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2、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查处和纠正一些单位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财政收入及企业联网质保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

3、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和考核指标体系,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对考核评价信息的整合运用和综合分析,把各部门的考核评价信息与组织部门开展的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失实,提高考核工作效益。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在村领导班子换届(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开展中,把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正确评价干部。

(四)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2、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镇纪委要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及时纠正和通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开展新闻媒体曝光专项行动。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机关作风整顿专栏,跟踪报道各级各部门作风整顿工作情况,重点曝光在投诉举报、明察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各级各部门在作风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被曝光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抓好集中治理和整改。

4、开展“百家企业万名群众评股室”专项行动。确定工作涉及面较广、执法或管理权限较大、与基层和群众联系密切、对外联络较多的镇直及垂直管理部门科(股)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组成“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参与的评议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召开评议大会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及科(股)室在履职履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评议结果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对评议综合排序前3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在评议中,第一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属垂直管理的干部,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五)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之风。推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各村、各单位用公款订购除党报党刊外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和音像资料。严禁春节期间用公款杀年猪和吃庖汤、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建立通报曝光的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在新闻媒体曝光。

2、狠刹奢侈之风。压缩规范各类节庆活动,全镇各单位对现有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压缩三分之一,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活动现象,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活动。坚决纠正招商活动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一是强化对展会和节庆活动的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对现有镇级层面的各类节庆论坛展会进行清理,提出删减意见。二是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加强对《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及时制止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听证等规章制度。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大对征地补偿费发放的监督力度,妥善安排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截留、挪用和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等问题。

2、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集中开展涉农领域专项资金治理,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行为。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保证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3、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从业行为,着力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4、纠正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各学校要重点围绕滥用行政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使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学校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师生沟通渠道不畅、师生参与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治。各中、小学校要重点围绕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有偿补课和乱收费、师德师风滑坡、学生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整治,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走过场,敷衍塞责的,除责令“返工”、“补课”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大力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一是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凡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件;二是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三是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

2、大力精简会议。一是严格会议审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对召开全镇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会议的一般不得临时召开,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需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四是缩短会期。

五是严控会议经费。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3、规范对村和部门的检查活动。一是继续做好自查清理。在2019年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牵头继续对各相关单位检查考核活动进行逐项清理登记,建立项目台账,确保县乡同步,按时保质完成清理任务。二是规范程序,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及镇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由镇党委政府领导所安排工作涉及的部门按程序进行统筹协调实施,或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安排,由所安排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协调进行。综合类检查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由镇实绩考核办统一行文下发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的检查考核,须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再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督促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予以查处。

4、从严控制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集中整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跨部门、跨行业开展的,予以取消、合并或调整;同一主办单位两个以上表彰内容相近的,取消其一或合并调整;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的,严肃追究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七项专项整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要重拳出击,拿出硬措施下猛药,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治理,一项一项突破。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戚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限,集中时间扎实抓好整治。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还未开展的,要及时组织推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四风”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严格把关,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采取情况综述、言论评论、典型引路、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要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履职,率先垂范,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铁面执纪的要求,严格执纪,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的行为;违规收取项目评审费,套取、私分科研和项目经费;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盯住问题不放,“快、准、狠”予以查处。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收受节礼年货等典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要加大“四风”问责力度,对整改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乡镇文明实践活动篇二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根据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为抓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着力提高农民的文明道德意识、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快城乡协调发展、建设“高特美强”新固镇做出积极贡献。

1.卫生星。房前屋后室内整洁有序,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搭建、乱堆放和乱倒垃圾。

2.法纪星:遵法守法意识强烈,积极参与普法宣教,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助人星:认真学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助人为乐工作,帮助他人,快乐自已,亲友和邻居开展互助活动。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不参与非理性民间金融活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侈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民间呈会有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使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倣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绿化、美化,营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对象为全乡农户。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板参与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评选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居)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居)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乡镇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乡党委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乡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乡和村(居)领导小组做好整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一9月30日)

制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互评推荐(10月1日-10月30日)

以户为单位,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整改,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在自评基础上,以村(居)为单位开展互评,按照不低于村(居)总户数5%的比例推荐上报到各村(居)集中审定。

第三阶段:集中评选(11月1日-11月20日)

以村(居)为单位,组成评选审定“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根据村(居)推荐上报情况,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星级进行审议,按照本辖区总户数5%的比例审定,并予以张榜公示。各村(居)在审定基础上,确定10-20户较为突出的对象,推荐上报乡党委。

第四阶段:授牌表彰(xx年11月底)

乡党委根据各村(居)推荐上报情况,集中审核后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标识牌,并组织领导小组,到各村(居)授牌。对各村(居)推荐上报的突出对象,予以统一表彰。

1.加强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日程,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等重要职责,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创建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要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奥论环境。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樹窗、led显示屏、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等,及时发布道德红榜,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3.确保实效。要科学有序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居)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结果报村两委会,两委会逐步进行认定审查。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有条件的文明村可以通过道德讲堂进行评定和审议。

5.公示授牌(6月下旬)村两委会将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同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备案。并召开群众大会为荣获最高星级的农户授星挂牌,予以表彰奖励。星级牌统一制作,统一悬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重视“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全年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搞好督查指导,积极推动“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

2.营造浓厚氛围。文明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为全镇创评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规范创评活动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创评活动实施方案,努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设立“星级文明户”奖励基金,多方筹措资金,对“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农户进行表彰奖励。

乡镇文明实践活动篇三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更好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营造文明健康、昂扬向上的浓厚氛围,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引导群众遵德守礼,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走深走实。现将6月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3年6月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主题文明实践活动。组织理论宣讲志愿者,采取集中宣讲、漫谈交流、院落会、炕头会宣讲等形式,开展沾泥土、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新理论,变成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口头语言,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递到百姓家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引导群众增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结合典型事例,从杜绝“高价”彩礼、婚丧喜事大操大办、文明乡风“十破除十提倡”、家庭美德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宣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小办、陋习禁办,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3.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扶危济困、爱心助学、“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心向党、跟党走,“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端午节慰问活动,为孤寡、高龄老人和留守儿童家庭送去端午节慰问品和节日祝福,让群众感受到传统节日的文化气息。充分挖掘端午节深厚文化内涵,广泛普及端午民俗知识,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使“我们的节日·端午”深入人心。

5.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进村入户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开展村庄卫生清洁、河道垃圾清理等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和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6.开展“关注普遍眼健康,共筑‘睛’彩大健康”主题活动。组织卫生健康志愿者大力宣传关注全年龄段全生命期眼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爱眼护眼健康知识宣传和线上线下义诊等活动,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群众爱眼护眼意识。

7.开展“文物保护:时代共进人民共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非遗日”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凝聚全社会文物保护共识。

8.开展“美丽中国梦,低碳中国行”主题活动。在低碳日前后和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志愿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举办节能知识、绿色消费推广及低碳知识普及等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降耗理念和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和政策。

9.开展“献血是一种团结行为”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横幅、宣传展板等方式宣传自愿及无偿献血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健康献血知识,教育群众珍爱生命、珍惜健康、提高群众对自愿无偿献血重要性的认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自愿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

10.开展“关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组织志愿者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宣讲《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等活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生产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促进公民树立健康饮食理念。

10.开展“禁毒有约·全民健走”志愿服务活动。在国际禁毒日组织志愿者开展宣传国家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毒品的社会危害、家庭危害、人生危害等活动,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教育人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11.开展“全民阅读”主题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职工书屋、农家书屋等文化活动阵地,积极开展主题鲜明、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读书活动,吸引更多群众走进阅读空间,参与全民阅读活动,让群众在阅读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不断提升全民综合文化素养。

12.开展“结对帮扶·爱心xx”志愿服务活动。在传统节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开展健康医疗、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与孤儿、困难重度残疾和特护家庭展开交流联系,助力“结对帮扶·爱心xx”工程建设。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将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按照有安排、有活动、有行动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做好活动安排、组织、记录、总结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引导。开展活动时要组织人员着志愿者标识服,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报送活动信息、视频和图片等资料,同时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引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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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明实践活动篇四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评活动形式。决定在我镇文明村(社区)中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为载体,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把“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和集镇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星”的'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辱、懂礼仪、讲文明,移风易俗,克服陋习;

3、诚实守信、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4、积极参加普法活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5、注重学科技、用科技,勇于闯市场、谋发展;

6、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扶危济困、热心公益;

7、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8、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

9、重视子女教育,建设家庭文化,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

10、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

全镇27个行政村均为创评活动范围。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在创评工作中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

1.宣传动员(3月10一3月30日)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张贴“星级文明户”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农户自评(3月31日一4月20日)农户按照“星级文明户”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小组评议(4月21日一5月21日)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派代表参加,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村两委审定(5月22日一6月12日)村民小组将评议

乡镇文明实践活动篇五

为扎实抓好全县搞好村、社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x大、十x届x中全会、市委x届x次x次全会、县十x届党dai会第x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夯实基层基础为主题,以“双联双帮双促”(村社干部联系产业户、联系困难户,帮助增收致富、帮助解难纾困,促进发展、促进和谐)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行动,重点解决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拉帮结派、优亲厚友、办事不公,侵占集体资产、克扣群众财物等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突出问题,着力减轻群众负担,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服务保障,提高村、社区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真正收到干部受教育、问题得解决、基础更夯实、作风大改善、形象再提升、人民更满意的效果,为促进社区和谐和加快新农村建设、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强大力量。

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从20xx年3月开始至9月底前基本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大体上划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主要环节。参加对象为:村、社区基层组织,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和专职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对年老体弱党员,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灵活参加活动;可邀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中非党员大学生“村官”等参加活动。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xx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1. 抓好学习教育。要根据村、社区党员的特点,充分运用集中学习、流动党校、远程教育、送学上门等多种载体,组织学习党的十x大、十x届x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x届x次、x次全委会和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市委规定的必读篇目和党章、党史等内容,确保真学实学。活动期间,党组织班子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在家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联系该村(社区)的上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参加1次联系点的集中学习,上1次党课。

2. 听取群众意见。村、社区党员干部要到田间、进院坝、入农家,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 “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真实记录群众意见建议,真心听取群众需求困难,并进行“原汁原味”整理。活动期间,党组织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进家入户走访,上门听取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20xx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

1.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xx〕21号)等廉政准则、对照群众意见等,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平时习以为常的小事和枝节中,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真正把问题查清楚、想明白。

2.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都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同时班子成员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谈心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谈开谈透、达成共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3. 精心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村、社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议程有4项:一是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二是参会党员依次发言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党员开展批评;三是讨论村(社区)党组织具体整改措施;四是上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点评。各乡镇(街道)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和督导组成员要参加各自联系村、社区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民主评议党员。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过民主评议,党支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确定每名党员的评议结果。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xx年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 上下联动抓整改。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和联系部门支持,全面推行挂单整改和阳光整改,建立突出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通报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2.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促其转化;对拒不改正、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要严肃党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3. 认真兴办民生实事。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集中解决一批事关群众衣食住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一批涉及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方面的信访集访问题,为群众办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让人民群众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解决民生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忌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搞“形象工程”。对应当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4.健全落实制度规定。按照“要细、要具体、要管用”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快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事项准入、干部轮流值班、民事代办等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负责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联系乡镇,加强对当地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可选择村、社区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各村、社区要立足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注重创新,体现特色,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督导指导。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采明察暗访、督察督办等形式,对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把大学生“村官”、“三支”人员、驻村干部中的党员派驻村、社区蹲点具体指导当地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三)抓好典型宣传。要贴近村、社区党员实际,充分运用宣传车、墙报、口袋书、小读本、张贴画等载体,宣传各级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四)做好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的工作,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办好15件民生实事、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顿、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服务群众工作网络和本村、社区当前重点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形成合力,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乡镇文明实践活动篇六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石莲花开”系列活动,大力倡树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广大农户在品牌创建中的基础性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方案如下:

全镇农村居民户

1.守法诚信星: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诚实待人,恪守信用,无哄骗欺诈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2.洁净优美星:讲究卫生,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整治,家庭内外环境整洁,不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因地制宜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3.文明新风星:移风易俗,倡树新风,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反对高价彩礼;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和谐友爱星: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家庭美满,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注重身心健康。

5.爱心义务星:主动履行应尽义务;自觉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乐善好施,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扶贫济困,见义勇为。

“星级文明户”创建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镇上统一部署,村级(自然村)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农户认星、村级定星、表彰授牌、监督管理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评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标定位,自我认星,填写申报表,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级“定星”。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经党支部研究确定星级,并张榜公示,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四星级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5%,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5%以内)。

4.表彰授牌。村党支部要根据评议结果,举行五星级文明户表彰授牌仪式。事迹突出的,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文明家庭评选。

5.监督管理。“星级文明户”评选命名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化管理。凡命名后出现问题,经村党支部复查确认,摘去相应星级。拟新增星级的农户,经自己申请、村党支部评议确认,可增加相应星级。

1.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石莲花开”品牌创建、乡村文化振兴擂台赛考核和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凡创评活动开展不力的,不能评为文明村和文明和谐星党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发动,扎实开展,务求实效。要严格按照步骤有序开展创建评选工作,于7月2日全面完成。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让群众在创评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各村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广泛宣传发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关心、户户参与,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乡镇文明实践活动篇七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评活动形式。决定在我镇文明村(社区)中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为载体,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把“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和集镇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星”的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辱、懂礼仪、讲文明,移风易俗,克服陋习;

3、诚实守信、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4、积极参加普法活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5、注重学科技、用科技,勇于闯市场、谋发展;

6、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扶危济困、热心公益;

7、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8、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

9、重视子女教育,建设家庭文化,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

10、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

全镇27个行政村均为创评活动范围。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在创评工作中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

1.宣传动员(3月10一3月30日)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张贴“星级文明户”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农户自评(3月31日一4月20日)农户按照“星级文明户”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小组评议(4月21日一5月21日)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派代表参加,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村两委审定(5月22日一6月12日)村民小组将评议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根据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为抓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着力提高农民的文明道德意识、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快城乡协调发展、建设“高特美强”新固镇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标准

1.卫生星。房前屋后室内整洁有序,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搭建、乱堆放和乱倒垃圾。

2.法纪星:遵法守法意识强烈,积极参与普法宣教,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助人星:认真学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助人为乐工作,帮助他人,快乐自已,亲友和邻居开展互助活动。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不参与非理性民间金融活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侈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民间呈会有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使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倣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绿化、美化,营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对象为全乡农户。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板参与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评选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居)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居)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乡镇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乡党委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乡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乡和村(居)领导小组做好整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一9月30日)

制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互评推荐(10月1日-10月30日)

以户为单位,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整改,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在自评基础上,以村(居)为单位开展互评,按照不低于村(居)总户数5%的比例推荐上报到各村(居)集中审定。

第三阶段:集中评选(11月1日-11月20日)

以村(居)为单位,组成评选审定“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根据村(居)推荐上报情况,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星级进行审议,按照本辖区总户数5%的比例审定,并予以张榜公示。各村(居)在审定基础上,确定10-20户较为突出的对象,推荐上报乡党委。

第四阶段:授牌表彰(20xx年11月底)

乡党委根据各村(居)推荐上报情况,集中审核后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标识牌,并组织领导小组,到各村(居)授牌。对各村(居)推荐上报的突出对象,予以统一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日程,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等重要职责,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创建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要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奥论环境。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樹窗、led显示屏、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等,及时发布道德红榜,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3.确保实效。要科学有序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居)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结果报村两委会,两委会逐步进行认定审查。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有条件的文明村可以通过道德讲堂进行评定和审议。

5.公示授牌(6月下旬)村两委会将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同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备案。并召开群众大会为荣获最高星级的农户授星挂牌,予以表彰奖励。星级牌统一制作,统一悬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重视“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全年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搞好督查指导,积极推动“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

2.营造浓厚氛围。文明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为全镇创评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规范创评活动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创评活动实施方案,努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设立“星级文明户”奖励基金,多方筹措资金,对“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农户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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