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中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精选10篇)

最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中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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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30 04:19:32

上传者:灵魂曲 最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中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精选10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一

项铺中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落实枞安全(2012)5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专人;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及责任目标。

2、根据我校实际,安排以下主要安全排查岗位:

(1)危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汪小朋、汪艮富

(2)食物、饮用水安全排查责任人:张勇敢、吴润月

(3)用电、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王志华、黄学佳

(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杨芳志、张勇敢、值周教师。

3、排查专人既是安全隐患排查人,又是安全管-理-员,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用水的安全性。

4、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要求排查人员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的排查时间间隔排查。

5 、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总务、安全办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及落实整改要求。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8、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学校。

1、学校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学校要建立安全检查机制,继续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排查机制,落实安全周报制度,要根据我校的特点深入细致的进行安全工作排查,排查要做到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地审视各类学校安全问题,不留安全死角和尾巴,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排查和整改的情况要在安全工作档案中做好完整的记录;针对教育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认真执行。每周必须对全校进行一次检查,校长每一学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和督查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高度重视学校的重要环节和重要部位,确保检查、督查和监察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做到标本兼治,促使安全工作走入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一)加强学校危房、险墙的检查、鉴定、排除隐患等工作,凡经相关部门鉴定的d级危房及其它不能使用的危险建筑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撤除,对于危险建筑要加强监控,完善预防措施,并要积极落实排危方案,及时消除各种校园建筑物安全隐患。

(二)对线路及时检查,检查记录应保存。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延误。

(三)对楼梯、楼栏杆每日值班人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进行修理。

(四)师生宿舍的床铺应经常检查,确认床是否稳固。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201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等提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突出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现将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据统计,2011年,全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566.4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881.3万项,整改率96%(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6630项,整改率89.9%)。

(二)工矿企业进展情况。

2011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191.3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364.4万项,整改率95.4%(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4214项,整改率85.5%)。

(三)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展情况。

2011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375.1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516.9万项,整改率96.4%(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2416项,整改率91.4%)。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全面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广东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先后召开了四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并结合“大运会”重要时段以及下半年生产安全事故反弹的情况,及时对全省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并作出部署,全面系统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川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长期以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隐患问题,研究制定了深化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打非”专项行动。吉林省认真实施《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先后四次部署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抓住了关键环节,着眼于事前防范,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事故发生。重庆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总体目标,部署实施“基层基础攻坚年”主题活动,深化“打非”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黑龙江省根据2011年初制定的《全省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排查范围、时间进度、人员安排、设备资金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分析评估、治理整改、统计汇总;组织有关部门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辽宁省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各项政策措施法制化;在建立周期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年各个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共组织开展了四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加强部门协调,增强整治合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赢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以铁路、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领域,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在建住房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等,加强部门协调,加强联合执法,抓重点、多举措、全方位地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国务院组织开展了全国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河北省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察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在执法中查隐患、找问题,以严打重罚为手段,促使问题企业抓好隐患整改,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决战四季度,安全隐患销号”为重点的执法行动,认真梳理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登记建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湖南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大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中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贵州省针对省内煤矿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多、灾害严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远学淮南、近学盘江”,牢固树立“瓦斯可防可控可治”的安全理念,着力实现零爆炸、零突出、零超限的“三个零”目标;积极采取部门牵头、地方为主、专家检查的办法,帮助煤矿企业排查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促进安全生产。上海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必须抓源头、抓隐患”的'主题,落实“三级督办、四级责任”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强跟踪督办,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内蒙古自治区通过调研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打非”实施方案,在巩固2015年“打非”成果的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实行联合执法,加大惩治力度,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落实,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深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提高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以卧铺客车隐患、车辆超载为重点,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专项整治,对全国在建的52条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农业部深化农机安全整治,开展“平安渔业”、“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教育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和“校舍安全工程”专项督查,并针对校车安全问题,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安全隐患。水利部启动了全国4.6万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质检总局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安全监察。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开展群众性排查治理活动。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考核,认真做好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工作。

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全国范围的督查检查,向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发出了210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函和78份警示通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管理考核,采取综合措施,督促治理单位做到“五落实”,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尤其是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工作,2011年全国重大隐患整改率比上年提高了3.7%。天津市共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物流企业、商场、市场、老旧楼房、无人值守高层电梯、占压地下长输管线等18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安全隐患,明确责任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整改时限,并积极推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解决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先后组织了五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狠抓“四类”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十个方面”的情况,确保“五个落实”,有效地促进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陕西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百项隐患专人专事专项治理行动,对安全大检查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历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的100项安全隐患在报纸上公开发布,明确了治理责任人、治理时限和督办单位,确保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云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并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交通运输、工矿、建设施工、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5大行业领域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号、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浙江省公布了23家列入省级挂牌督办的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和17家省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并列入“平安浙江”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相关指标考核,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和各部门协调配合,列入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江西省、海南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狠抓重大隐患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创新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规范 化、信息化、常态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创新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关键,按照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要求,不断探索创新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更好地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北京市以“打非”为切入点,总结推广顺义区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应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立监管企业基础台账,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纳入市政府督查考核体系,落实了责任,彻底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山东省制定了《全省非煤矿山地下开采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实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关口前移、超前预防,进一步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五)完善统计基础,加强能力建设,为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信息支持。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要求,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的信息统计制度,2011年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时报送了月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打非”专项行动情况统计报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海南、江西等20个省(区、市)按时报送了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材料。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安全发展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对排查治理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提高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倾向依然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停留在临时阶段,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导致较大、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主动性不强。

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较差,不能依法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应付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漏洞。

(三)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率有待提高。

一些地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坚决、不彻底。少数基层政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和权威性不足,技术装备和手段落后,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工作效率不高,不能有效地指导、督促企业按期合格地完成隐患整改。

(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

少数地区存在松劲厌战情绪,在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上,行动迟缓甚至敷衍了事,造成非法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由此导致的事故仍然频发。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自觉坚定地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通知》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尤其是重特大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三个坚持”、“三个强化”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一是要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要着力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共识和合力,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积极探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二是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突出预防,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完善促进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自觉性,着力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监察效能,意志坚定地推进安全发展。四是要深刻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引导企业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注重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治本之策,毫不松懈地抓下去。要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全面强化安全发展基础,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一是要把煤矿安全始终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十项要求”,强力推行抽采达标,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二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抓紧制定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平台,推动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安全使用。继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三是要切实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立足实际、确定重点,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监督管理的信息互动机制。五是要认真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加大重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提高隐患治理效率。

(三)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要加快修订《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要针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进行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一是要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区域内、行业内联合执法机制的同时,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难点,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打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二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严肃安全生产党纪国法。三是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抓紧建立非法违法企业、重特大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全国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

(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节后复产和“两会”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一季度节假日相对集中,全国“两会”也将召开,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实际,进一步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精心组织、严密实施,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 安全防范 工作,确保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要突出重点、严密防范,集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紧紧盯住煤矿、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车站、机场、公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要派出专人现场盯守,务必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要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各类矿山企业的特点,提出复产复工安全生产要求,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及时纠正复产复工企业存在的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盲目复产复工等行为,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严防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四是要完善预案,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新的一年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五)完善统计基础,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打非”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统计管理,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统计工作的经验和方法,针对当前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数据质量,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加强统计分析,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建立了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下乡必查安全 ,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班子必须安排一名领导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

2、各班班主任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参加。

3、校班子组织的较大排查每期不少于三次。

4、负责领导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5、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当场确定排除方案,限期整改。

6、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7、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8、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9、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班会课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10、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11、各班若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处理。

12、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14、保育员要随时关注学生食宿上的安危,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15、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一周的值日工作,把关好学生离校交接工作。

16、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每周的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17、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保险。

以上几点希各位师生注意执行。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及重大事故隐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对事故责任主体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约谈告诫。

第三条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凡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二责任单位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书面向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反馈报告。

三对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要加强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人,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使用或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四对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停止作业并限期进行整改、及时反馈。

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约谈制度

一约谈对象

1、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发生1人死亡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2、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中因安全问题被通报批评的。

二约谈事宜

1、发生安全事故、停工整改期满后5日内,由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分管领导、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约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谈话。

2、约谈主要听取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在事故发生、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相关的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已采取的应急救援和整改措施汇报,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分析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原因,确定整改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项目部、项目监理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具体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应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3、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整改,并在约谈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报告上报建宁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无效的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项目部、项目监理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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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價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捶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搀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捧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搏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搏查3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捧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重大隐患是可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或作业环境破坏的隐患。为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地质勘查安全,必须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机械行业安全规程的国家标准,认真检查,不留死角。

二、做好每次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设立隐患登记。

三、在检查工作中,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改正,不能及时改正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危害因素,要限期整改。

四、重大隐患整改要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五、重大隐患整改程序:

1.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整改意见。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3.按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确定整改效果,消除隐患。

4.做好整改记录,实现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闭环。

六、各单位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上予以保证。

七、对整改有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否则必须停止作业。

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生产活动。

3.1总经理负责领导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归口管理,计划和组织实施各种安全检查,审核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3财务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3.4各单位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

4.1检查依据:

4.1.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4.1.2相关事故案例。

4.1.3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4.1.4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4.2检查形式和内容

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4.2.1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

4.2.1.1公司级检查一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领导负责,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

4.2.1.2厂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各厂级领导负责,各厂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2.1.3班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4.2.2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各专业隶属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4.2.2.2动力厂负责电气装置、蒸汽系统等专业检查;

4.2.2.3行政部负责消防、运输车辆、防火防爆等专业检查;

4.2.2.4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专业检查。

4.2.3季节性检查:

4.2.3.1综合管理部负责进行防洪防雨、防雷电等季节性检查;

4.2.3.2行政部负责进行防火防爆检查;

4.2.3.3各生产单位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

4.2.3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检。

4.2.3.1岗位工人检查:各岗位员工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特别是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4.2.3.2管理人员巡检:各级管理人员须常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安全家,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1员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向相应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4.2安全主管部门在接到隐患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报告单位领导审批后实施。如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列入《重大风险清单》的隐患,整改方案须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制订可行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或停产。

4.4综合管理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编制《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责任单位执行。

4.4财务部要保障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

4.5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加以控制和规范,并书面向公司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四

5、学校对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为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省总队制定的《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试行)》,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环境应急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认识,切实承担起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危险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案演练;环保部门担负起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监管责任,通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环境风险源的基本情况,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源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管水平,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全面负责对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对环境安全次生风险进行信息收集和反馈。

市支队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全市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稽查、专项检查、信息排查;督促直管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企业自查,并对企业定期巡查;定期汇总和上报全市情况;组织对各县(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

各县(区)大队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信息排查;督促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企业自查,并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定期向市支队上报情况。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以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产生危险废物或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为重点,结合省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名单、省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市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检查企业名单,在各县(区)排查基础上,基本认定77家企业为我市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具体名单附后)。各县(区)环保局应结合实际及时增减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并报支队备案。

(一)涉危化企业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1、检查涉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环境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2、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3、检查企业环境应急设施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4、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的'环境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重金属排放企业隐患排查内容:参照《浙江省重点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形式分为专项稽查、专项检查、定期巡查、信息排查和企业自查五种形式。

(一)专项稽查。1、对环境风险源进行现场抽查,核实环境风险源名录,抽查环境风险源的环境安全状况;2、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档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环境安全隐患报表进行资料核查,检查各县(区)落实情况。

(二)专项检查。1、对环境安全敏感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环境风险源;2、对环境风险源进行全方位的环境安全状况核查,核实企业填写的《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表》(附件1),形成环境风险源档案;3、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

(三)定期巡查。1、收集建设项目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的对环境安全敏感区域进行抽检,确定新增的环境风险源,并填写《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表》,完善环境风险源档案。2、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环境风险源检查情况表》(附件2),形成环境风险源排查台账。3、重视油品储运企业的安全防范,重点巡查其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应急管理体系不足以及其它安全隐患;对于在建的涉危化企业先检查其环境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待项目完工后纳入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4、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现场下达《现场监察意见书》,要求环境风险源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时进行复查,并填写《环境风险源检查情况表》。

(四)信息排查。1、通过媒体搜索、部门联动、群众举报等渠道获取辖区范围内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确定环境安全次生风险;2、定期汇总分析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安全次生风险信息,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五)企业自查。1、对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2、每年年初自查完成后,向当地环境监察机构上报《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表》,供环境监察机构在专项检查时核查。平时自查完成后进行书面记录,形成环境安全风险源管理台账。

市支队每年年初对本市范围内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专项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向省总队上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市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稽查;对直管辖区内环境风险源每季度进行1次定期巡查。

各县(区)大队每年年初对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并向支队上报检查结果;对辖区内环境风险源每季度进行1次定期巡查。

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要督促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定期对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主要分为环境风险源名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年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

(一)环境风险源名录(附件3)。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所在方位、污染因子、所在环境安全敏感区域、生产情况等;2、企业环境安全状况,包括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环境污染危险源情况;3、企业应急管理要求,对企业本年度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要求。

(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年报。1、本年度环境安全隐患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可采用图表形式);2、全面深入分析本年度环境安全隐患在行业、流域和区域等方面的特点和原因;3、总结全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附件4)。1、辖区范围内本季度新增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内容参考《环境风险源名录》;2、本季度环境风险源检查情况,包括专项稽查、定期巡查检查的企业数,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数,完成整改的环境安全隐患数;3、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包括本季度新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之前下达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4、本季度排查发现的环境安全次生风险情况。

县(区)大队在完成年初的专项检查后,于次年2月5日前上报《环境风险源名录》和前一年度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年报》,市支队统计汇总后于2月10日前上报省总队;统计前一季度末月25日至本季度末月25日期间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县(区)大队于当月27日下午5时前报送市支队,支队汇总后于当月28日下午5时前上报省总队;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大队季报及支队季报分别从6月27日、6月28日起以电子和纸质文本形式开始报送。

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中有以下行为的,各类考核中酌情扣分:1、专项稽查中,发现环境安全敏感区域内存在环境风险源且大队在年初的《环境风险源名录》和之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里没有上报的;2、辖区范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肇事企业并未作为环境风险源在《环境风险源名录》和事件发生之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里上报的;3、专项稽查中发现,各县(区)大队未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档案和台账的,未进行定期巡查,或巡查次数不符合要求的。

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中有以下行为的,各类考核中酌情加分:1、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完善、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2、在环境风险源排查中,整改完成的环境安全隐患比例位于全市前列的。

环境风险源企业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查、上报相关报表的,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机构可以报请当地环保部门对该企业采取约谈、通报、取消环保荣誉、项目限批等综合手段。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五

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查处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

二、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三、对于发现的各类隐患,学院宣传保卫处负责向有关部门处室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各部门在整改完成后,必须填写整改回执单,报宣传保卫处存档。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院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院宣传保卫处必须协助院长和分管领导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将学院安全状况向院长和分管领导汇报,针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义务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及完善整改意见。

五、每月第一周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周,由宣传保卫处负责向院务会汇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经院务会研究制定进一步的措施,及时解决各类问题,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六

1、学校要重视对校舍的`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校舍险情(危房、危情、危厕)要立即停止使用。

2、学校要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学校办公楼、宿舍、教室等应设置灭火器,门厅、走廊、楼梯等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夜间活动必须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突然停电后的应急措施。

3、学校要派专人定期检查学校电路,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和各类管道。

4、严禁学生使用电褥子,严禁将蜡烛等易燃物品带入宿舍。

5、学校内严禁制作、存放、销售烟火爆竹。

6、学校要建立值班人员安全检查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七

1、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齐防盗、防火设备。

2、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会室、食堂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3、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4、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5、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6、学校保卫处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7、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8、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八

1、每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防火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应记录在案,并有书面检查情况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重点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

3、各单位要认真管理维护好各种消防器材,一旦火灾出现时能正常投入使用。

4、对于建筑物内存在的消防隐患要及时清除。

5、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拆除保持良好的`安全环境。

6、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防火安全素质,共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7、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本单位应当派人参加,共同检查。被检部门应当主动提供情况。监督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整改指令书,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或被检查单位的上级发出《整改书》,也可以口头发出整改通知。被通知单位应当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告知监督职能部门。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九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和解决。

6、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制度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篇十

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维护企业财产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创造一个礼貌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检查资料

1、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景;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经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

3、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4、自我安全检查:班组成员应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的习惯。

三、安全检查要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景。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景,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景。

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景,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适宜,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四、隐患整改制度

1、经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职责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分厂或车间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职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职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景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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