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心理救援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5篇)

疫情心理救援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5篇)

ID:3941206

时间:2023-09-30 04:34:23

上传者:曼珠 疫情心理救援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疫情心理救援篇一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安排,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和学校防控技术指南(试行)》《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开学工作方案》,结合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镇文教室成立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谋划复学工作,组织开展复学准备、开学及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工作,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完善开学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方案

根据县教育和体育局的相关要求,于×月×日前再次对×镇文教室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请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更正、完善、通过,然后实施,确保方案和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完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每日跟踪落实,规范健全档案。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规定落实好其他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安保维稳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二)落实“四个凡是”

凡是__、河南、湖南、安徽、广东、浙江、江西及其他重点疫区的.师生,都要适当延长返校时间,直至该地区疫情防控解除后,持有当地防疫指挥部出具的安全证明才能返校;凡是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观察的师生,观察期内不得返校;凡是外地州的师生,返校时必须提交个人活动轨迹报告,经审核批准才能进校;凡是排查中被列为重点监管的师生(疫情期间未返回×人群),必须持有户籍地(居住地)防疫指挥部的健康安全证明材料才能进校,任何教职工和学生没有经过批准,不得擅自返校。根据师生员工健康与出行情况,以及学校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开学方式。(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三)通过专业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

各学校在×镇文教室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有序开展好复学准备工作。在开学前,各学校充分对校园复学及疫情防控的方案、预案、卫生、消毒、师生员工健康筛查、安全管理等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具备复学条件后报乡中心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然后报请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专业安全风险评估。学校通过评估组同意,收到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复学通知后,进行有序开学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四)全面筛查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情况

严格执行每天筛查教职员工、学生出行及健康状况的工作制度,建立学校、班级、家长防控体系,按照“一校一案、一人一卡”的要求对师生员工的健康进行高精准筛查。提前发放“健康申报卡”,根据师生员工出行和健康情况,制定分批分期返校人员管理,合理安排人员返校。近期发现干咳、发烧等风险症状的师生暂时请假不返校。(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五)对可疑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重点监管

全面查清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间的出行情况。必须做到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情况,隔离期内无重点疫区旅居和隔离史。在县外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做到开学前居家(校)隔离14天无异常情况,隔离期内无重点旅居和接触史,并将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申报表交学校审核存档。返校期间务必注意个人防护,特别留意所乘坐交通工具的疫情动态,发现情况立即报告。教职员工和师生返校后,要根据学校的灵活安排进行适当期限的居校观察,观察期内无校外旅居和接触史。学校指定的观察期内严禁宿舍之间、班级之间、楼栋之间、批次之间交叉聚集。对外地疫区师生推迟返校,本地师生员工出现异常情况进行医学观察和医学隔离,复学后师生员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置。(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镇文教室积极申请经费筹措抗疫物资,各校发动师生员工自筹防护物品,保障师生员工自筹和校筹口罩不少于10个/人、体温检测仪1个/班,消毒药至少满足30天消毒用量。保障安全的校园饮用水、洗漱用水和灭菌消毒洗手液等。(责任领导:×;责任人:学校后勤保障人员)

(七)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

学校积极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取得联系,认真学习消毒技能,购置合格的消毒药品、器械,严格开展消毒工作。在假期间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尤其在开学前3天每天对校园无死角消毒。开学后每天不少于1次对全校园进行消毒,其中对大门、食堂消毒不少于3次,对厕所、垃圾池消毒不少于4次。开学后,学校全面广泛开展“大清扫、大消毒”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校园长;责任人:学校后勤保障人员)

(八)严格体温检测

全面筛查师生员工返校前健康状态,通知出现发烧、咳嗽的师生员工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师生员工入校前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测,对体温不正常的人员做好记录并劝导其就医和回家观察,居家观察人员必须每天早晚各1次向学校报告情况。进入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寄宿制学校进行晨检、午检、晚检,非寄宿制幼儿园进行晨检、午检,门卫、食堂从业人员或特殊人员体温检测每天不少于3次,监测结果报乡中心学校,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进行电话报告。(责任领导:校园长;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学校后勤保障人员、联络员、班主任)

(九)杜绝可疑人员入校

学校进行全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或到校园及周边探视师生。严格师生员工出勤管理,及时跟踪缺勤人员,全面掌握情况,劝导相关人员少外出、少接触他人,减少疫情防控风险。严控出入校园人员,严格教职员工扫码出入,外出师生必须报告行踪,经筛查合格、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校。对擅自外出、活动轨迹不清、异常情况瞒报的师生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并禁止入校。

疫情心理救援篇二

为科学精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顺利开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教育部秋季开学工作指导意见,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20__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__〕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返校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严从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最严标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省散发,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趋好但还存在不确定性。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染性增强等特性,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的措施,科学精准、扎实有效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科学谋划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开学工作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各校要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中小学20__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__〕6号)中有关20__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示例,制定并细化完善每一所学校的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把学校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细化到教育教学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全力保障开学安全。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协调卫健、疾控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就师生体温测量、返校入学安排、发热咳嗽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方面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确保每个重点环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校模拟演练的情况与成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把好开学疫情防控条件

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返校、学校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不返校”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术标准,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卫健、疾控部门制定学校开学疫情防控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要加强开学工作的评估验收,各地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健和疾控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督查评估,对标对表,逐校逐项验收,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记录,列出清单,整改销号,坚决杜绝防控漏洞,确保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达到开学条件和标准,切实做到达不到条件的不开学。

(三)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严格落实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严格实行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师生员工返校安全健康。各地各校要通知本地区或从本县(市、区)外低风险地区回来的师生员工(含后勤服务人员),至少在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每天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学校报告体温测量等健康状况。师生员工的居家体温测量记录须在开学后交由学校统一存档。在抗疫一线参加志愿服务或从事相关防疫工作的师生员工必须提前14天(中风险以上区域的需提前21天)返回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确认健康方可返校。学校应动态掌握每一位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返校前21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要督促其及时就医。所有学校教职工在确保本人达到防疫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可在开学前一周返校到岗,提前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前,各校要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四)积极开展全员防疫培训

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家卫健委颁布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__年8月版)》和《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__年8月版)》相关规定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适当的心理疏导。引导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新冠病毒疫苗。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研制幼儿园小班新生自主入园方案,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充分做好适应性教育。

(五)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

各地要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学校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区,按照在校生规模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达到每40——45人配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的要求。开学前要完成校园环境的整治和美化,对教室、课桌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确保校园安全、卫生、整洁、美化。

(六)提前谋划课后服务工作

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双减”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__〕5号)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部署,确保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后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二、精准精细落实开学工作各项要求

(七)统筹确定学校开学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__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我市今年以来一直处于低风险地区,9月1日可正常开学返校。各地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开学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批次安排,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备案,按照“安全第一、大体相当、区别对待”的原则开学。

(八)分类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控

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位师生员工和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精准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学校发出正式开学返校时间通知后,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按照以下要求分类处置:

1.本人或同住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全部转绿码后,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体温测量确定健康,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2.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时(按照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3.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集中隔离期满后,应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4.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有感冒、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幼儿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幼儿园专业保健人员认定后再返校。

(九)关怀不能返校学生的心理和学业

对于不能正常返校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开学后要开展个性化的学业辅导,确保“停课不停学”。对于已列入教学计划且在低风险地区开展的顶岗实习活动,中职学校可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安排。

(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各地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微信、网络、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况。要精心组织“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抗疫精神、卫生健康、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和谐的开学氛围。学校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追责。

三、持续强化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

(十一)做好每日常规防护

学校要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保持“一米线”“两点一线”往返校、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重点场所限制人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等要求。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测量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测量、健康监测等工作的指导。师生应随身备用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十二)加强校门进出管理

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公务、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一般可按半小时/批),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

(十三)定期开展校园环境消杀

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消毒处理。

(十四)加强住宿和就餐管理

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床位的消毒,严格落实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学校对学生公寓要实行封闭管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守,确保每夜有1位校医、每个宿舍楼有1位值班人员在岗在班,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要加强定期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应第一时间进行消毒。

(十五)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安全

全面落实校长校园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主任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超市等要及时予以清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问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整合资源、做好保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控工作进行飞行督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筑牢严密防线。

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技术方案》要求执行。

疫情心理救援篇三

二、餐桌、食具一餐一消毒;饮水设备定期消毒;

三、幼儿大中型玩具每月消毒一次,桌面玩具每周消毒一次;

四、幼儿被褥经常洗晒(二周至少晒一次,每月至少洗一次);

五、厨房生、熟用具分开;

六、做好幼儿每天入园的检查工作,发现传染病儿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

七、幼儿活动室、寝室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

八、教职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小三阳者)不能在园工作。

疫情心理救援篇四

学校成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中层主任、各班主任、校医

政教主任(对接联系社区、对接联系区教育局)

德育主任、校医(对接联系定点医院、疾控中心)

(一)学校职责

1、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心理干预方案等。

2、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等制度。

3、健全家校协作、物资集中采购、学校内部协调联络及与医院、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4、建立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组。

6、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7、多种方式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师生防控疫情意识和能力。

8、做好疫情每日防控工作(卫生保洁、学校安保、师生入学、放学、

晨午检、如厕、课间、体育锻炼、日常消毒、学生配餐等),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9、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10、加强疫情期间教学应对,实施错时上下课制度。

(二)督促市医院及疾控中心履行职责

1。市医院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

2、疾控中心负责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供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支持,指导结对单位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实施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学校和卫生监督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提出防控建议,提早干预学校重点散发疫情,及时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评估疫情处置效果。

(一)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问题为主。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评估结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排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应在开学前、学期中和学期末开展传染病疫情隐患自查自评自改,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学校应每学期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结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学校可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常规措施的落实力度。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组织工作。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应按照有关标准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应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

(四)进一步抓好学校疫情监测排查。

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向区教育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尽快向区教体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学校发现学生儿童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及时通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有责任严格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发现学生传染病病例应第一时间启动干预措施。)

(五)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学校和卫生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配合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告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介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

配合卫生、公安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疾控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及相关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迎检中,学校要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的相关个人,按有关法律和纪律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疫情心理救援篇五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我校制订了《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学校心理咨询室,面向全校学生开通针对疫情的心理支持电话热线咨询服务。

为积极落实教体局的要求,围绕外出和从外地返回的学生,建立针对性心理服务制度,班主任进行摸底,要求各班级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即各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主动沟通,了解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如果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进行心理干预,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为了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心理咨询室利用各年级学生管理网络平台,发布权威消息,通知学生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等科普知识,以确保学生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根据目前疫情的变化趋势,学校心理咨询室拟定了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将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热线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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