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内容 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优质5篇)

最新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内容 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优质5篇)

ID:3946724

时间:2023-09-30 07:08:29

上传者:薇儿 最新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内容 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优质5篇)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内容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防治艾滋病工作,巩固广西两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成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健康广西2030”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持续提高公众艾滋病防治意识,深化防治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成效,巩固阻断输血传播和控制注射吸毒传播成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遏制性传播上升势头,最大限度发现、治疗和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简称感染者和病人),不断减少社会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将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xx—2025年)(以下简称攻坚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至2023年12月,全面实施攻坚工程。

第二阶段:2024年1—2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24年3月—2025年12月,进一步深入实施攻坚工程。

攻坚工程结束后,于2026年1—2月开展攻坚工程终期评估。

攻坚工程包括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防治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防治艾滋病综合干预、学校防治艾滋病教育、防治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防治艾滋病基层体系建设、防治艾滋病社会救助、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8个专项工程。

(一)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

1.主要任务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和内容,普及艾滋病可防可控可治知识,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制定差异化的宣传教育目标和策略,开发有针对性、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让人人知艾防艾,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加强重点场所和流动人口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在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医院、机场、出入境口岸、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旅客列车、民航飞机、载客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显著位置,设立艾滋病综合防治公益广告宣传栏,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画或横幅,放置宣传材料或播放宣传信息。加强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网吧等服务行业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训内容。加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加强农村地区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基层防治艾滋病宣传网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老年人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敬老爱老等活动,加强对老年人尤其是离异丧偶独居老年人的心理疏导、情感关怀和警示性教育。

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针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突出艾滋病疫情特点、危害严重性、防治措施和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开展警示性教育和法制宣传。

至2025年,全区城镇和农村居民、流动人口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2.责任分工

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宣传部门配合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防治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

1.主要任务

依法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探索建立艾滋病阳性暗娼、失访人员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卖淫、聚众淫乱以及故意传播艾滋病、利用感染者和病人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人员100%立案侦查;对抓获的卖淫、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检测,对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100%实行重点管理并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加强传统毒品和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依法加大对危害健康、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非法药物的打击力度。开展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建立经常性、动态化排查机制,做好滥用合成毒品成瘾人员送戒收治和戒毒治疗工作,推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加强对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净网”等专项行动,依法清理和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加强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立1所行政或刑事特殊监区,收容或收押治疗感染艾滋病的涉案人员。加强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至2025年,全区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100%。加强新收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艾滋病检测,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入监所3个月内接受艾滋病检测率达100%。加强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扩大治疗覆盖面,符合治疗条件的被监管感染者和病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场所感染者和病人转介工作机制,出监所后及时转介到卫生健康部门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治疗,感染者和病人离所、出监的转介率达100%。

2.责任分工

各级党委政法委会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治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

1.主要任务

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警示性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动员检测、减低毒品危害、消除母婴传播和控制血液传播等综合干预工作。利用指纹、指静脉、“互联网+”等生物标记及新媒体技术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识别、规模估计、行为状况评估和追踪,实施线上线下和精准高效综合干预。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防治艾滋病干预网络体系,强化农村地区中老年男性人群综合干预。

强化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加强艾滋病阳性卖淫人员等重点传染源管控。继续巩固清洁针具交换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成果。扩大非职业暴露预防试点。探索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自我检测。

加强感染艾滋病育龄妇女全程医学指导,及时规范科学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加强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综合干预,降低家庭内传播。加强性病防治,及时对性病病人进行规范化诊断治疗,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对感染者和病人开展性病筛查。

积极探索边境地区外籍人员防治艾滋病综合干预。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治艾滋病综合干预工作。

至2025年,全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接受综合预防措施比例达9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95%以上,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低于20xx年水平。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1%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0.5%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2.责任分工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实施方案。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学校防治艾滋病教育工程

1.主要任务

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学校艾滋病疫情,共同推进学校防治艾滋病教育工作。将学校落实防治艾滋病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教育和卫生健康工作检查内容。组织开发适合各学段学生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资料。

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防治艾滋病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防治艾滋病教育时间要求。

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防治艾滋病教学任务,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防治艾滋病专题教育讲座。加强外国留学生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活动。教育部门要推动学校树立艾滋病自主防治意识,借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在所有初中及以上学校成立学生防治艾滋病志愿组织,开展校园、班级防治艾滋病同伴教育。将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活动内容。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发放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和检测动员活动,按照自愿检测的原则引导学生主动接受艾滋病检测。探索将艾滋病检测项目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检选择性检查项目。

加强学校教职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在职教职工每学年参加不少于1课时的专题教育讲座。

至2025年,全区青年学生和在职教职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2.责任分工

各级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防治艾滋病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防治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

1.主要任务

完善艾滋病检测网络,促进人群主动检测,扩大检测覆盖面,尽早最大限度发现和管理感染者和病人。在原有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的基础上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艾滋病疫情严重地区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艾滋病确证实验室,鼓励重点村屯卫生室设立艾滋病检测点,提高检测的可及性。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向社会更新1次艾滋病检测机构信息,动员有意愿者及时接受检测服务。

采取多种途径扩大艾滋病检测范围。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强化自愿咨询检测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pitc)。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主动为婚前保健人群和孕期、产期保健妇女提供免费艾滋病检测。血站落实艾滋病核酸检测全覆盖。

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娱乐、旅游、美容美发、按摩等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范围。强化监狱、戒毒所等监管场所入监所人员艾滋病检测。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老年人体检等工作,在艾滋病疫情严重地区试点扩大艾滋病筛查。加强艾滋病自检试剂监管,开展互联网预约检测咨询服务,推动自我检测。

推动开展新报告感染者和病人的溯源调查及病毒基因测序。加强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明确感染者和病人责任和权利,督促其及时告知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

至2025年,全区感染者和病人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通过扩大艾滋病检测推动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

全面推广“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和治疗质量。建立高效的转介治疗机制,加强抗病毒治疗点和随访单位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病例报告管理系统的转介平台,确保感染者和病人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治疗服务。

开展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推诿或拒绝诊治感染者和病人。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艾滋病防治任务的补偿机制,继续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鼓励探索新模式,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加强新发现病例的治疗。继续扩大中西医结合治疗范围,不断完善诊治方案,建立多学科合作的艾滋病诊治平台,提高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严重合并症的诊治能力。

加强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未治疗病例查访追踪,减少病例脱失,不断提高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最大限度控制传染源。

至2025年,全区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5%以上,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5%以上,存活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检测比例均达90%以上,累计接受中医药治疗的人数逐年增长,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率达100%。

2.责任分工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实施方案。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防治艾滋病基层体系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

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居(村)委会协助落实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机制,加强辖区防治艾滋病组织协调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落实责任人,加强基层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和规范建设,逐步实施防治艾滋病网格化管理。

完善县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技术支撑的基层艾滋病防治网络,提高基层防治人员综合能力。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病例随访管理、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摸底调查和干预工作。

加强农村防治艾滋病宣传员管理和指导,定期组织考核和评估,建立激励和淘汰机制,确保村民每年每户接受1次以上入户面对面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防治队伍素质。各地要加强防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防治工作队伍,组织对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至2025年,全区县、乡、村级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达10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覆盖率达95%以上,乡镇卫生院设立艾滋病检测点覆盖率达95%以上。

2.责任分工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基层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防治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

1.主要任务

加强合法权益保障。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就业、入学等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相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按规定落实已参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其基本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权益,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加强困难救助和人文关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自愿接受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对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提供生活救助。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生活保障范围。

完善关怀救助政策“一站式服务”模式,将关怀救助工作与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相结合,逐步实现不同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提高“一站式服务”管理效率。

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艾滋病社会救助。制定并实施优惠政策,动员和支持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开展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捐款捐物、帮扶救助等公益活动。

2.责任分工

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实施方案。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

1.主要任务

针对艾滋病防治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持续加强艾滋病防治科研技术支撑条件与能力建设,以科研项目为抓手,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开发具有广西特色的中医治疗艾滋病方药,积极引导企业、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围绕艾滋病防治领域开展科技攻关;依托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多学科、多层次的艾滋病防治科技创新团队,推动国内及国际相关科技合作,促进艾滋病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示范。

2.责任分工

各级科技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落实

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对本辖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压实政府、部门、社会、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要实施分类指导,逐级明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作目标任务。艾滋病疫情严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卫生健康部门和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限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防治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

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防治艾滋病工作实际,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从事防治艾滋病工作必要的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治艾滋病能力。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卫生防疫津贴调整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完善投入机制,保障防治经费

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攻坚工程工作要求,落实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财政部门要根据艾滋病疫情防控要求足额筹措落实资金,并按规定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攻坚工程项目建设和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发挥资金效益。审计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的审计和监督。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自治区制定攻坚工程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对设区市的考核纳入自治区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与健康广西行动统筹评价。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设区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举措,确保攻坚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内容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好20xx-20xx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组织实施,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巩固20xx-20xx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成果,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全社会共同应对的良好局面更加牢固,基层防治网络进一步完善,科学技术支撑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重点人群、重点区域源头管控更加有效,新发感染率和死亡率继续降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艾滋病疫情不反复、不反弹,全面实现国家提出的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各项指标要求。

20xx-20xx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0月前,在全面总结20xx-20xx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xx-20xx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方案。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2017年12月,全面实施攻坚工程。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深入实施攻坚工程。

第五阶段:20xx年1-2月,进行终期考核验收。

20xx-20xx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包括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控制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基层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艾滋病综合干预、艾滋病防治能力提升、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艾滋病社会救助、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8个专项工程。

(一)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

1.工作内容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力度,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坚持重点时节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增加艾滋病危害的警示性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疫情严重地区和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流动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到20xx年,城镇和农村居民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85%以上,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达95%以上,青年学生、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均达90%以上。

2.责任分工

党委宣传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党校(行政学院)负责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全区初中、高中和大中专院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公安、司法部门负责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管场所相关教育内容。

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机构内老年人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建筑企业在建筑工地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墙报,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大对城乡设置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公益广告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文化、工商和旅游发展部门负责从事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护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将艾滋病宣传教育纳入医院评审指标,为有关部门提供艾滋病防治信息和技术支撑。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制定播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

交通运输、铁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民航等部门负责在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站(点)等设置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者公益广告。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二)控制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

1.工作内容

依法严厉打击卖淫、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以及故意传播艾滋病、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卫生计生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对抓获的卖淫、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检测率达100%,并强化后续追踪动态管理。所有检测阳性人员均纳入公安部门重点人口,重点管控。巩固药物维持治疗成效,完善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在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立1所行政或刑事特殊监区,收容或收押治疗感染艾滋病的涉案人员。“无毒县”“无毒社区”数量逐年增加。吸毒人群综合干预覆盖率达90%以上。

2.责任分工

公安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控制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文化、工商和旅游发展部门负责落实星级宾馆、旅馆、旅社、招待所、家庭式出租屋、发廊、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工作,加强对旅馆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禁止卖淫和贩毒吸毒活动的日常监督。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旅馆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及其健康证发放,协助公安部门对被抓获的卖淫和贩毒吸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和治疗,会同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吸毒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和其他针对吸毒人群的干预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套质量的监管,会同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吸毒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和其他针对吸毒人群的干预工作。

(三)基层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1.工作内容

建立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技术支撑的基层艾滋病防治网络。建立激励机制,落实责任人。制定基层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具体工作任务和考核评估办法,签订目标责任状,乡镇政府与村(居)委会签订防艾责任状,签订率达100%,街道办与社区居委会签订防艾责任状,签订率达100%。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防治人员综合能力。建立疫情研判机制,开展对艾滋病易感高危人群的摸底调查,明确辖区内疫情分布及高危人群区域分布。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协助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工作。

2.责任分工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基层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村(居)委会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乡村医生、社区医生、乡村教师、村(社区)干部和计生专干负责本辖区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干预及随访管理工作。

(四)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

1.工作内容

加强对高危人群及感染者的综合干预和随访管理,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提高免疫功能检测、阳性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检测比例。建立便捷的安全套供应网络,实现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农村地区安全套全覆盖。健全和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性病规范化门诊服务体系。加强传染源的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完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规范化管理体系。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推诿或拒绝诊治艾滋病患者。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艾滋病防治任务的补偿机制,推广检测、咨询、诊断和治疗的“一站式”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逐步扩大中医药治疗规模。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内容,为所有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提供艾滋病咨询和检测服务,提高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质量,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到20xx年,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存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检测比例均达85%以上;符合治疗条件并自愿接受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比例达9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2.责任分工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文化、旅游发展、新闻出版广电、食品药品监管、铁路、出入境检验检疫、民航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五)艾滋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工作内容

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升级、更新和补充实验室检测设备,强化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开展哨点监测、高危人群规模测算、咨询检测工作,加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进一步提高艾滋病监测检测能力。加强艾滋病耐药监测。完善自治区艾滋病临床治疗中心和市级艾滋病临床治疗点的建设。构建以区域治疗中心为核心、市级治疗点为主干、县级治疗点为延伸的艾滋病治疗体系,完善自治区级中医(中西医结合)艾滋病研究中心的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防治队伍综合素质。到20xx年,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艾滋病病毒检测筛查实验室覆盖率达95%以上,乡镇卫生院设立艾滋病检测点覆盖率达95%以上,艾滋病耐药监测体系基本建立,艾滋病治疗网络进一步完善。

2.责任分工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艾滋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和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培训,重视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将加强艾滋病防治能力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资金支持艾滋病防治项目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招考和录用,充实防治工作队伍。

(六)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

1.工作内容

继续开展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培训工作。加强监管场所艾滋病疫情监测检测和服刑人员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加强新收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抗体检测。加强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扩大治疗覆盖面。建立和完善监管场所艾滋病患者转介工作机制,提高转介成功率。到20xx年,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艾滋病相关知识培训率均达100%;新收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入监所3个月内接受艾滋病检测率达100%;符合治疗条件且自愿参加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被监管人员抗病毒治疗率达95%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离所、出监的转介率达100%。

2.责任分工

司法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共同做好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

(七)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

1.工作内容

落实国家相关救助政策,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把艾滋病综合防治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探索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与关怀模式,改善生活困难的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生活质量;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探索开展落实艾滋病救助政策的“一站式”服务。到20xx年,符合条件并自愿接受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得社会救助覆盖率达100%。

2.责任分工

民政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实施方案》。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扶贫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八)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

1.工作内容

建立多中心的艾滋病防治科研创新与技术推广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科研技术支撑条件、平台与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开发广西特色中医治疗艾滋病方药。加强艾滋病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研究,进一步摸清艾滋病防控规律,促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防治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全区市级以上科技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将艾滋病科学研究纳入本级科技计划安排。

2.责任分工

科技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有关科研、医疗卫生及高等院校等单位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要实施分类指导,逐级签订防治艾滋病攻坚工作目标责任书。疫情严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牵头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限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防治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结合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明确专门的艾滋病防治部门,配齐配强从事防治艾滋病工作必要的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从事防治艾滋病工作的人员数量不低于20xx-20xx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要求。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治能力。要建立艾滋病防治人员津贴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完善投入机制,保障防治经费。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要求和攻坚工程的需要,落实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把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投入水平不低于20xx-20xx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自治区明确的投入要求和标准,做到优先保障。各部门要根据攻坚工程项目建设和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的审计和监督。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自治区制定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同时将对各市的考核纳入自治区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并与医改工作统筹评价。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对年度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视考核情况予以奖惩。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和各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各市、县(市、区)要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内容篇三

为认真落实《龙陵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xx-2022年)》中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巩固提升“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结合《龙陵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前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宣传动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的通知》要求,做好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动员检测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院艾滋病防控工作方案。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预防、控制和转介治疗措施,全面有效提高我乡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广大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我乡艾滋病疫情的蔓延。最大程度减少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

1、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

2、加强艾滋病防控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足够的人员和设施,满足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需求。

3、宣传“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健康教育、行为干预为主的策略防治艾滋病。

4、深入开展注重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消除社会歧视。

减少我乡居民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机会,减缓传播速度,有效遏制我乡艾滋病疫情的蔓延,使我乡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1、摸清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底数,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检测率达90%以上,各村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各村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5%以上。各村公共场所90%以上设有一条艾滋病宣传标语。

2、各村领导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各村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

3、本院职工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4、本院卫生技术人员100%、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10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100%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本院职工、乡村医生承担艾滋病检测人员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5%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

加强我院防控宣传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特设艾滋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卫办,由熊红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继怡、方月英宝等各村卫生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实施开展。

工作职责:

广泛深入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识,减少歧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环境。

1、充分发挥村级检测点优势,发挥各村卫生室宣传优势,积极宣传艾滋病预防工作信息和防治知识,有效提高我乡检测率率,每年至少出版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2版。

2、注重公共场所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各类场所的宣传内容中,在各类场所中防艾宣传画并放置供群众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各村主要路段、公共场所应设立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科普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

3、加强与上级政府部门沟通,多部门协作,深入对各村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村级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方法,在各村民委员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疏导为主,要结合艾滋病基本预防知识的宣传,同时进行健康的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性道德和性健康教育,把预防的方法教给群众,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5、进一步加强本院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规范和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利用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新知识及新技术的培训。

6、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地抓好重点人群艾滋病健康教育。要对流动人员大力进行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培训,以减少人群的高危行为,为他们备有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

7、积极探索与总结我院艾滋病防治综合的工作,不断完善对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措施和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总结综合艾滋病防治工作经验,带动全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内容篇四

为深入推进关累镇防治艾滋病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与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云南省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xx-20xx)》,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有效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遏制艾滋病蔓延的势头,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xx营造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艾滋病防治工作为主导,建立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平台,进一步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长效机制,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人病死率、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xx年底,有效遏制艾滋病在全镇的流行和蔓延。

(一)村委会干部、乡(镇)及以上干部、青年骨干培训率达到98%。15-60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少数民族或边民、农民工、校外青少年的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5%、90%、90%、90%、90%以上。中、小学开展预防艾滋病生活技能教育,学生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5%。

(二)促进广大农村和社区开展综合防治艾滋病工作,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委会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三)镇卫生院要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管理,当年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告知率达98%以上。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率、cd4检测率、配偶告知和检测率均达70%以上,符合抗病毒治疗和中医药治疗的艾滋病病人转介率达90%以上。70%以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固定性关系者每年至少接受1次艾滋病检测。羁押场所对新入所而未检测或既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所有被羁押人员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结果出所告知率达90%以上,随访率达到75%以上。

(四)镇派出所、文化站等部门加强高危人群的干预。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70%以上,暗娼最近1个月坚持使用安全套率达90%以上,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近1个月安全套使用率达80%以上。宾馆(酒店、招待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经营性公共娱乐场所、性病门诊为就诊者安全套提供率达95%以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安全套提供率达100%。

(五)镇卫生院20xx年为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自愿免费检测艾滋病抗体达95%以上。对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率达98%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分娩婴儿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5%以内。

(六)镇卫生院加强性病规范化管理,为85%以上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和规范化诊疗服务比例20xx年达85%,20xx年达90%,梅毒患者接受规范化的诊疗服务比例20xx年达85%,20xx年达90%,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增长幅度低于5%。

(七)100%的艾滋病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制度;100%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一)创新宣传教育思路,提高防艾意识

1.加强农村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加强艾滋病知识宣传,将艾滋病宣传工作融入常规工作之中。每个村委会至少有5条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或公益广告牌。每个村委会有1名以上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骨干,针对辖区人群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镇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各村委会要将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纳入基层文化建设内容,落实宣传职责。

2.加强学校宣传教育。全镇中、小学至少要指定1名教师负责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考试内容,开展学校师生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学生对其家庭成员进行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新生入学时,要发放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每学年开设艾滋病专题知识讲座不少于1次。中学开设预防艾滋病课程,初中每学年6学时,高中每学年4学时。

3.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农村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少数民族、特别是涉外“婚姻”等人员宣传教育。镇劳动保障所要将农民工、外出务工等人员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纳入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加大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等人员宣传教育的力度。镇防艾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开展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镇卫生院要加强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性传播和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教育;民政办和镇卫生院要继续对结婚登记人群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镇计生办要加强涉外“婚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镇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工、青少年等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镇妇联、人口和计划生育办要高度关注妇女人群感染艾滋病的脆弱性,积极倡导和支持开展针对妇女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和预防母婴传播的相关知识教育,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防止配偶间传播,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低疾病危害

1.开展预防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高危行为干预活动。派出所要严厉打击卖淫、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计生办继续推广使用安全套,在旅馆、旅社和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推广摆放安全套,继续在公共场所设臵安全套发售装臵,在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增设安全套销售点,增加安全套的可及性。积极推进安全套社会营销,切实提高高危人群安全套的使用率;镇卫生院、派出所、计生办、文化站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针对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和其他多性伴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使用、艾滋病咨询检测、性病诊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干预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预质量。

2.组织人员深入非星级宾馆和娱乐场所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3.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咨询检测、保健管理、母婴阻断、随访转介、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等服务,密切关注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乙肝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对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积极倡导并指导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产妇对婴儿进行人工喂养。

(三)扩大咨询检测覆盖面,拓展服务功能

1.健全监测网络,完善疫情管理制度。镇卫生院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与流行特点,对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早期预警。要加强医疗机构病例报告的管理,减少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的漏报、误报,不断提高疫情报告的质量。建立和完善部门间艾滋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分析艾滋病疫情信息,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艾滋病疫情。

2.扩大检测覆盖面。社区卫生服务中根据有关规定为结婚登记人群和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并主动为手术病人、性病病人、临床疑似患者、高危行为者等开展艾滋病和梅毒咨询检测。按照规定对应征入伍青年实施艾滋病抗体检测。将公共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纳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内容。要遵循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则,实施艾滋病、丙肝和梅毒检测实名制,及时提供艾滋病咨询服务,依法告知检测结果。

(五)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保障安全血供

1.依法取缔、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浆活动。镇卫生院要开展经常性的打击非法采供血液、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和制售血液制品的活动,严禁高危人群献血液(血浆)。

2.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镇卫生院要将科学用血、合理用血纳入医师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内容,强化临床科学用血评价体系和监督处罚制度,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自采和自供临床用血。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品。

(六)提高病例管理质量,减少二代传播

全面推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社区综合管理模式,以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枢纽,强化管理环节中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机构的职责,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络与沟通,明确告知责任人,为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明确随访责任人,按要求对配偶和固定性伴进行检测结果告知,提供定期随访、cd4检测和治疗转介服务,在随访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感染者同伴骨干的作用,有效落实咨询、心理支持、行为干预等措施,减少二代传播的发生。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包括感染者和病人在内的全体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镇派出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而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测、抗病毒治疗工作,建立健全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监管制度及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保障病人合法权益,深化关怀救助

1.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晚期病人提供情感支持和临终关怀,杜绝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现象。

2.对受艾滋病影响的人员和家庭开展关怀救助工作。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落实辖区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的关怀救助工作。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对受艾滋病影响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的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将生活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家庭、孤老、孤儿纳入城乡社会救助范畴,按照规定予以救助。民政、教育等部门要按规定对受艾滋病影响的中小学生进行关怀救助。

3.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艾滋病的关怀救助、帮助扶持工作。民政、卫生、工会、妇联等组织要发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作用,关心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各种关怀救助活动,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八)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支持社会参与积极争取或引导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个人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捐赠。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等组织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广泛动员和招募志愿者,有计划地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加强沟通协调,促进社会组织在宣传教育、行为干预、感染者管理、关怀救治等领域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一)强化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各村委会要把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干,取得实效。继续严格执行防治艾滋病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要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明确职责。要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将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促到位。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政策法规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对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要加强防治艾滋病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编制到位到岗。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力度,打造出一支业务强、技术精、能服务的防艾队伍,要对有职业暴露风险的人员进行艾滋病自我防护培训和上岗考核,严格遵守防护原则,防范职业暴露事件的发生。

(三)增加防艾投入,注重跟踪问效

要强化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党委、政府继续把防治艾滋病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加大对防治艾滋病经费的投入。

镇防艾办负责制定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每年组织对各村委会进行考核评估和工作督导,20xx年和20xx年分别进行《实施方案》中期和终期考核评估。各村委会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逐年组织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率达98%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分娩婴儿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5%以内。

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内容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决定》(桂发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通过实施10个防治艾滋病专项工程,在提高防治保障能力、提高宣传教育广泛性及有效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防治、完善救治服务体系、健全关怀救治措施等五方面实现新突破。围绕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降低病死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的“两降一升”总体目标;到20xx年,全县新报告感染者年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病死率控制在3/100人/年以下。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7—8月,起草、印发专项工程方案,落实责任,全面启动攻坚工程。

第二阶段:20xx年8月—20xx年6月,全面实施攻坚工程。

第三阶段:20xx年7—8月进行中期自查评估迎接上级评估。

第四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深入实施攻坚工程。

第五阶段:20xx年1—2月,进行终期考核验收。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包括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艾滋病医疗救治、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艾滋病社会救助、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10个专项工程。

(一)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1.工作内容。

宣传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艾滋病危害性和预防知识,艾滋病检测、治疗等服务信息,公民防治艾滋病责任,社会关爱,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

2.工作方式。

采用各种形式(电视、有线广播、报纸、流动宣传车、固定宣传专栏、黑板报、墙报、专题讲座、培训、有奖抢答、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等)开展有力的宣传活动。

(1)对全县100%在职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

(2)针对艾滋病的发病情况,重点对高危行为人群、重点人群、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针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到20xx年,高危行为人群、重点人群、流动人口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5%、85%和85%以上。

(3)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对初中、高中、职中、进修生进行教育,保证初中6课时、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4-6课时。利用青少年宫和三江县职业技术学校等机构,加强对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到20xx年,校内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0%以上。

工作,做到乡乡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到20xx年,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

3.部门责任

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江县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艾滋病防治信息和技术指导,编制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宣传教育骨干。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广播站播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含县本级)。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县高中、职中、初中、进修等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县公安局负责结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禁毒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县工商局负责娱乐场所和服务场所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

县建设局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做好建设工地从业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企业结合技能安全等培训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县人社、农业、人口计生、工商、工会等部门负责流动人口、农村人口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县交通局负责旅客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二)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1.工作内容。

打击卖淫、吸毒、贩毒等违法行为,净化社会环境。2.工作方式

强化旅馆和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开展高危人群及管理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阻断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到20xx年,实现旅馆和娱乐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

严厉打击贩毒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毒乡镇”活动;开展针对吸毒人员的清洁针具交换及药物治疗工作,阻断艾滋病经共用注射器吸毒途径传播。到20xx年,力求保持“无毒县”称号,有效的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覆盖90%以上的吸毒人群。

3.部门责任。

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江县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卫生、教育、司法、人社、人口计生、广电、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三)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1.工作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方便快捷的安全套供应网络,推广100%使用安全套,做好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的行为干预工作,阻断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到20xx年,公共服务场所安全套或宣传材料放置率达95%以上,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

2.工作方式。

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免费发放为辅,在全县范围推广使用安全套,同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

3.部门责任。

县人口计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江县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宣传和技术网络,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各有关职能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安全套推广使用政策环境支持。

群促进安全套使用的行为干预,为相关部门实施公共场所预防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县工商局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场所业主推广使用安全套,鼓励投放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的公益广告。

宣传、教育、交通、文化、广电、食品药品监管、旅游、铁路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配合,推广使用安全套。

县内各娱乐场所业主和经营管理者负责在本场所放置安全套和宣传材料;组织本场所从业人员参加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支持相关部门进入本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

(四)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

1.工作内容。

提高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的覆盖面和质量,加强性病诊疗规范化管理,完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管理服务体系。到20xx年,暗娼最近一次商业性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完成1个性病规范化门诊建设,建立县、乡两级性病规范化门诊服务体系,对性病规范化门诊从业人员提供100%专业培训;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率、免疫功能检测率及非艾滋病阳性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抗体检测率分别达80%、70%、60%以上。

2.部门责任。

县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江县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教育、公安、农业、司法、建设、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部门共同协作,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五)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1.工作内容。

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提高艾滋病监测检测能力及可及性。到20xx年,建立3个艾滋病病毒检测筛查实验室,90%以上的乡镇有艾滋病检测点,所有县级以上医疗、妇幼保健机构主动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

2.部门责任。

县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江县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公安、司法、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六)艾滋病医疗救治工程。

1.工作内容。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医疗救助服务网络,加强艾滋病临床治疗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艾滋病转诊转治、监督服药、随访服务制度。到20xx年,设立1个县级艾滋病临床治疗关怀中心。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达85%以上。

2.部门责任。

县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江县艾滋病医疗救治工程实施方案》。公安、科技、民政、司法、人社、人口计生等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七)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

1.工作内容。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艾滋病病毒抗体全程检测率达90%以上,产妇及其所生婴儿免费抗病毒药物服用率达90%以上。

2.部门责任。

县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江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实施方案》。

(八)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

1.工作内容。

开展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培训,加强监管场所艾滋病疫情监测和检测工作;建立和完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管理、艾滋病病人治疗、感染者和病人转介及后续服务机制。到20xx年,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培训率分别达100%、90%以上,新收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新收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艾滋病高危行为人员入监所3个月内接受艾滋病筛查率达100%;符合且自愿参加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被监管人员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达90%以上;处于治疗阶段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解教、刑满释放或保外就医时,关押单位与其户籍或暂住地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物维持治疗点转介率达100%。

2.部门责任。

县司法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江县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县卫生局提供技术支持。

(九)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

1.工作内容。

庭生产生活质量;建立艾滋病致困人员社会救助和关怀体系,提供社会救助与关怀服务。到20xx年,100%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80%以上的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得到社会救助。

2.部门责任。

县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江县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实施方案》,教育、公安、司法、人社、建设、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十)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

1.工作内容。

建立艾滋病防治科研协作机制,加强科研支撑条件和平台建设,开展艾滋病防治技术研究,促进防治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

2.部门责任。

县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和实施《三江县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县卫生局配合。

为顺利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经费保障、基础设施保障、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自治县成立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限时、保质完成各项指标。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按人口总数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配套艾滋病防治经费,纳入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视工作发展需要逐年提高投入。专项经费用于采取各种综合干预措施,如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综合示范区建设、安全套推广、针具交换、药物维持治疗、预防母婴传播、感染者管理、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等。各部门要根据攻坚工程项目建设和工作需要,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确保本系统本部门防治艾滋病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组织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经费安排,审计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的审计监督。

(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广西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争取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实施区县共建,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艾滋病治疗关怀、健康促进、监测检测、性病规范化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五)督导考核。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导评估体系,组织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督导评估,及时通报督导评估结果。县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建设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本县对口部门的督促与指导,切实落实部门职责。要把攻坚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行政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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