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讲话稿(精选5篇)

2023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讲话稿(精选5篇)

ID:3954985

时间:2023-09-30 12:36:17

上传者:GZ才子 2023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讲话稿(精选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一

尊敬的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作为施工企业更是如此。只有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才能促进施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感觉安全”是当前一些施工企业和部分员工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正是由于这种态度存在,加之安全意识淡薄和安全责任缺失,使得当前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酿成了惨烈的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财产严重损失,留下了血的惨痛教训。

“感觉安全”是一种麻痹大意的思想,因为“感觉安全”,放弃了安全意识,放松了思想警惕,全然不顾安全生产,浑浑噩噩、糊里糊涂搞施工,势必酿成安全事故。“感觉安全”是一种极端错误的行为,因为“感觉安全”,该抓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抓了,该落实的安全措施不落实了,该检查的安全工作不检查了,以致给施工企业埋下了安全隐患,给发生安全事故开了绿灯。“感觉安全”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什么安全生产制度,什么遵章规范操作,什么排查安全隐患等等,都不要了,把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视作儿戏。因此,对施工企业每个员工来说,“感觉安全”要不得,要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促进施工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要确保施工安全,关键在于员工。事在人为,只有每个员工抛弃“感觉安全”的错误理念,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才能确保施工安全,不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因此,施工企业每个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吸取安全事故血的教训,把“安全生产是生产力,安全生产创造财富,安全生产是最大经济效益”的先进安全理念落实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思想氛围,确保施工安全。

要在技能上夯实安全生产根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懂得如何做到安全生产,具有确保安全生产的岗位技能,实现安全最大化,不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工作上全面落实安全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老老实实、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做到遵章操作、规范施工,提高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促进企业平安发展,共创企业美好明天。

“感觉安全”要不得,我们施工企业要牢记“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手牵着手共建安全堡垒,肩并着肩共铸平安长城,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一切安全事故,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二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各项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和“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果,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把安全发展意识融入湛江发展建设之中。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罗锡平(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曹智(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容志、邓龙海、陈苑华、袁志刚、李振拓、王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湛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络员:袁志刚,王涛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发动工作主要有以下形式和内容: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安全宣传材料等,广泛进行安全宣传;二要结合实际举办以建筑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咨询、座谈、演讲、平安卡培训班等活动,发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三要组织参观文明工地现场,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广东省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以及《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xx]130号)的工作部署,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2、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和按要求整改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9、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检查具体要求

1、各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工作,普查所有在建施工工程,不留死角。

2、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的各项措施检查: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查。

(4)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为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建设局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二)组织征订“安全生产月”各类宣传教育资料及标语;

(三)6月23日至28日组织人员参加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四)组织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三

尊敬的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曾经在一次培训会上,老师向大家提出一个问题:人生的最高价值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学友们各抒己见地阐述品性、权贵等对人生的重要性,相持不下。最后,先前提问的那个老师在白板上写出两个字:生命。看到这两个字,大家都沉默了。

“会安全”并不需要我们有多高的素质,我们工作的环境有多好。“会安全”就是你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就是你制止了他人的违章作业;就是你将经常接触的电源线增加绝缘强度;就是你对已经形成习惯的动作中不安全隐患行为进行了纠正;就是你时刻遵守规则,一进工地大门就戴上安全帽,准备好安全绳。

大家都知道,进入工作现场,必须配带安全帽、规范着装、做好安全防护。施工过程中要严禁疲劳、饮酒,要保持安全设备性能良好,工地上的每个人肯定“知道”,但往往不去严格地“做到”,结果酿成悲剧。只“知道”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要“做到”。即使我们把《安全操作规程》倒背如流,但如果不去严格“做到”,事故就有可能在刹那间发生。

我们经常在追问安全是什么,其实安全就是我们从事一切行为的基本要素与准则,是我们人生平安幸福快乐的基本保障,是一道永远也不能跨越的防线。只要你不经意的忽视了安全,事故就会悄然而至,不经意的一瞬、一念之差、一个小小的隐患,都会酿成大患,一个生命,甚至无数的生命因此而丧生!“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安全事故不分大小,谁忽视安全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无视安全、无视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都会付出血的教训和代价,我们谁的心中没有美好的希望,谁的心中没有真诚的向往,假如你忽视了安全,那么,一切希望和梦想都将成为泡影。我们不要抱怨制度太严,不要责怪领导做事无情,因为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期盼,我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抱怨,多一些参与,少一些遗憾,生命需要安全的保障,幸福寄希望于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问题没有悔不当初的回旋余地,只能做到防患于未然,让安全意识深入己心。曾几何时,不屑一顾工地上比比皆是的"安全第一"的大标语。但换个角度思考,倘若穿行劳作其中的是我们的亲朋好友,我相信谁也不会认为那是流于形式。而身临其境的工人师傅是不是更应心里装着父母妻儿的牵挂,时时刻刻地把安全放在首位。从安全帽的佩戴这些细节开始,空中作业每行一步都要脚踏实地,施工中必须做到反应机警,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正如那个形象的比喻:有了生命安全这个"1",后面越多的圆满越是财富的堆积,如果失去这个"1",纵使后面有再多的圆满也只是零。

由点及面,我们社会上的各行各业都应把生产安全意识放在重中之重,为了个人的生活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让我们从周围的点滴做起,因为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对于我们个体而言,它的最高价值就是我们的生命。

关注生命,关注安全是我们的永远口号,我们不仅宣传安全,我们更要以身作则注重安全!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职工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xxx。

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一些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检查中发现一些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导致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没有安全技术支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已严重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局安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二要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方责任主体要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和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施工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对所属全部工程项目、场所、设备设施逐一排查,并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彻底整改、整治到位。安全股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重点抽查、随机检查、暗查暗访、“回头看”等方式,严查深查,严管严罚。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整改,未经复查合格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对不符合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难以整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有关程序该关闭的立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绝不能心存侥幸,绝不能姑息迁就。

三要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建设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打击无资质施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施工、不积极整改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执行强制性标准不到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执行不力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坚决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体责任。安全股要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监督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企业、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企业、项目开展自检自查,自觉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各行业要结合在建项目特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加强事故信息报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检查组一定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折不扣地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因检查不全面、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力、失职渎职而导致事故的,要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认真,走形式、走过场,引发事故的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罚,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形势严峻、大检查时间紧迫。各开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建筑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常

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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