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标语(大全5篇)

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标语(大全5篇)

ID:4017762

时间:2023-10-01 16:44:16

上传者:薇儿 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标语(大全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标语篇一

4月8日至10日,麦盖提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该县公检法司等39个单位在刀郎文化广场、刀郎巴扎等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展开,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摆放宣传版面、张贴横幅、播放录音等形式,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还举办了以“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内容的.农民画作品展。每幅作品都传达着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麦盖提县居民阿吉古丽说:“今天看了农民画展后,通过他们的讲解,我明白了这些画的含义,更加形象、生动的让我们对法律法规有了认识。”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10000多份,展出法治展板268幅,农民画13期,解答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35000多人。据了解,本月还将陆续开展专题学习宪法座谈会、送法进校园、宪法法治讲座、微博微信知识竞赛等活动,旨在让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和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麦盖提而努力。

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标语篇二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13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石河子第16小学(152团预制场学校)结合本校实际,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校园稳定”为主题认真开展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进入四月,该校红领巾广播站坚持每天3次播放《做遵纪守法好少年》的相关内容,着力营造全体学生自觉学习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各年级班利用课余时间纷纷举办“我读宪法,我学法律”主题班会,并组织学生制作学习宪法、法律内容的手抄报,学校挑选优秀作品在校园内展览,加强孩子们对宪法、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以此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语言和行为,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标语篇三

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化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和学生学法、遵法、守法、护法意识,引导师生知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库尔勒市第四小学于4月11日,召开了“弘扬宪法,维护社会稳定”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

党支部书记做了重要讲话,希望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原则。

学校以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各族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和现实危害,让各族群众知道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标语篇四

12月5日,和林大队城关中队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组织警力分别深入城关镇内人员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城关中队民警深入辖区中国银行、利源商城等地紧紧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这一宣传主题,向现场群众宣讲了酒驾、超车、超员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同时,以城镇常见的交通违法和因此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入手,因势利导向群众讲解无证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乱穿马路、超员超载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隐患危害,呼吁群众在日常的出行劳作中,拒绝违法行车走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确保自身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受道路交通事故侵害。民警还结合大队已开通的各项车驾管等业务进行积极宣传,重点介绍“面签”注册后,可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违法处理三大类共16项具体业务内容。没有本地驾驶证或机动车的,可以通过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业务。

当天,民警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疑虑31余人次,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认识了危险驾驶的危害,从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标语篇五

2015年12月5日,和林大队城关中队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组织警力分别深入城关镇内人员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城关中队民警深入辖区中国银行、利源商城等地紧紧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这一宣传主题,向现场群众宣讲了酒驾、超车、超员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同时,以城镇常见的交通违法和因此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入手,因势利导向群众讲解无证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乱穿马路、超员超载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隐患危害,呼吁群众在日常的出行劳作中,拒绝违法行车走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确保自身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受道路交通事故侵害。民警还结合大队已开通的各项车驾管等业务进行积极宣传,重点介绍“面签”注册后,可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违法处理三大类共16项具体业务内容。没有本地驾驶证或机动车的,可以通过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业务。

当天,民警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疑虑31余人次,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认识了危险驾驶的危害,从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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