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报告(通用5篇)

烟花爆竹报告(通用5篇)

ID:4088391

时间:2023-10-03 05:25:21

上传者:文锋 烟花爆竹报告(通用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烟花爆竹报告篇一

按照市地区、行署及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认真地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桑杰为组长,安委会办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安全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近期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检查内容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疏散条件、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护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等级存放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等级制度,是否存在采购非法产品和含氯酸钾产品等问题。

4、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无专柜销售现象、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非法产品。

落实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和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非”活动,将全镇非法制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我县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发送传单450余份,在各村交通要道及商店等处张贴了宣传资料。通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的`检查情况来看,我镇各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较为规范,未发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报告篇二

2011年4月29日至5月2日,经公司按排,我们对黔东南烟花爆竹市场的零售市场、进货渠道、销售价格、政府政策等情况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调查范围

黔东南16市县,因时间有限,我们只考察了凯里、台江、剑河、黄平、施秉、三穗、镇远、天柱八县市。

二、 调查方式

对每一个县市的零售商、批发商进行调查,对每一个县的烟花爆竹的品种、生产厂家、销售价格对比、当地人对燃放鞭炮烟花的喜好进行调查。

三、 调查结果

1.公司情况及进货渠道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每个县市都有自己的烟花爆竹公司对自己所在县市进行销售控制,不允许零售商单独进货,只有到他们公司进货,公司进什么货,零售商只能卖什么货。

家公司经营有五、六年的时间,有自己修建的a级烟花鞭炮仓库(占地10亩),经营的品种较为齐全,以经营中低端产品为主,经营方式为批发和零售。进货渠道是自己进货,以浏阳烟花为主。

2.政策控制

有一部分县,政府出台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只允许在春节期间燃放,平时不允许燃放,如三穗县、天柱县、镇远县等。

3.销售价格

因我们对烟花鞭炮的不懂行、规格、尺寸不很清楚,所以在价格调查中,我们只选择一两个品种进行调查对比,发现市场价格比较混乱,零售商随意喊价性太强,在每一个县里,一个品种的商品,价格就有好几个。比如以49响2寸烟花弹为例,价格就100元、120元、140元、180元不等,随意性很强,据我们了解,像这种烟花弹厂家出厂价为0.9—1.1元/每响,零售价在每响2元左右。

四、地方百姓对烟花爆竹的喜好

这次调查中,我们特别注意在每一个县,对零售商及普通百姓都咨询了这个问题。在我们的调查的'八县市里,百姓对烟花爆竹是接受的,在红白喜事时,都要燃放,特别是春节。在平时禁止燃放的县里,一个小零售商在春节期间都要销售20万元左右。

五、 建议

烟花爆竹行业是个高危行业,政府相对来说控制较严,手续办理复杂,如果我们想在这行业里站住脚,就要有自己的销售渠道。

其次,办工业投资较长,一旦进入,是不可能退出来的。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听说从江县有一家烟花鞭炮厂投资几千万,但是在我们走访的县里没有看到他们厂生产出来的产品,不知是什么原因。所以去贵州办厂,要慎之又慎,以上调查仅供参照。

烟花爆竹报告篇三

根据太安办【20xx]25号文件精神,我乡立即组织开展了全乡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大检查。检查组以分管领导高克芹为组长,工商所执法中队成员全体参加各包点负责人、派出所、司法所抽出干警参加。检查组于6月6日至6月8日对全乡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重点是宋集和郭庙两集镇的经营户。通过检查发现,宋集各经营户均有少量烟花爆竹在出售,其中有证经营的7家、无证经营的3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郭庙集发现无证经营的4家,有证经营的6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

通过检查,进一步严格管理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使广大经营户更加注重安全管理。有证经营者按规定存放烟花爆竹消除了安全隐患,无证经营者被当场取缔,对查处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产品,一律上缴到派出所销毁处理。决不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

今后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安全无小事,彻底消除非法生产。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使我乡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

烟花爆竹报告篇四

断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我镇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职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成立了常年巡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长年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控、和打击,做到有文字记载。

2、在由镇长任指挥长,副职领导任组长,镇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打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设四个小组,不定期对等重点村进行2—3次地毯式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实行包片,定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光盘到村巡回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

1、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地对重点村、户进行排查,做到决不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让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文档为doc格式

烟花爆竹报告篇五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1、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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