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安整治教育心得体会 公安机关春训整风心得体会(通用6篇)

2023年公安整治教育心得体会 公安机关春训整风心得体会(通用6篇)

ID:4090044

时间:2023-10-03 06:08:06

上传者:雅蕊 2023年公安整治教育心得体会 公安机关春训整风心得体会(通用6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安整治教育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安机关春训整风工作也逐渐展开。今年,公安机关春训整风不仅是为了加强警察队伍的实力和素质,更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习主席的重要指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更好地发挥公安力量,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稳定。在这场春训整风中,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参与,通过集中训练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段:介绍公安机关春训整风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为了保证春训整风的效果,公安机关采用了多种多样的培训方式。他们利用模拟演练和实战场景,将警察训练成更加专业的行家里手。在这次春训整风中,公安机关还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培训,如女性和少数民族警察,这一措施不仅有助于打造多元化的警察队伍,更能够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安全。

第三段:回顾春训整风中发生的具体事例

在春训整风中,公安机关还发生了不少可喜的事情。比如,一名民警在救援过程中舍己救人,最终不幸壮烈牺牲。这个事件让公安机关其他成员倍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工作,更加努力地训练和学习。此外,春训整风还发生过一些精彩的演练场景,包括解决暴力犯罪和打击黑恶势力等。

第四段:分析公安机关春训整风的意义和成效,凸显培训为民服务的职责

公安机关春训整风是为了增强警察队伍的实力和素质,充分发挥公安力量,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稳定。经过训练和培训,警察们能够更好地解决各类暴力犯罪,包括打击黑恶势力等问题,同时提高了警民沟通和协作的能力。春训整风还能够让警察身体上更加健康,心理上更加稳定,有助于减少岗位受到的影响和伤害。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公安机关春训整风的未来

公安机关春训整风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在今后的日子里,警察们还需要继续不断地学习和训练。同时,随着中国的发展和变化,春训整风也需要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高效更专业的公安服务。在未来的日子里,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自身的建设,为广大民众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共赢共享的和谐社会献出自己的力量。

公安整治教育心得体会篇二

7月9日,原告向被告报案称:原告经营的公司与格能达公司有业务来往,因格能达公司向其开具空头支票,且公司正在将主要资产转移和隐匿,公司负责人和其他员工已逃匿或遣散,涉嫌票据诈骗,要求追究该公司刑事责任。当日,被告受理了原告的报警,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且对相关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之后,被告认为所掌握的证据尚不能证实格能达公司负责人蔡祖力等人有票据诈骗的主观故意,故没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月4日,原告以被告接到报案后却未立即审查立案、未采取任何紧急措施为由,向被告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年12月22日,被告作出《确认决定书》,驳回了被告的申请。另查明,3月31日,被告作出《立案决定书》,决定以合同诈骗为案由立案侦查。但被告未有将《立案决定书》向原告送达。原告认为被告怠于和不正确履行职责属行政不作为,并直接造成其经济损失,遂提起本案诉讼。

原审认为,本案的行政争议焦点是:1、被告是否实施了《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2、原告起诉被告行政不作为的理由是否成立;3、被告是否应赔偿原告损失。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的规定,在本案中,被告于2004年7月9日受理了原告的刑事举报后,已依法展开侦查工作,对相关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并于203月31日作出《立案决定书》,以合同诈骗立案侦查。被告的行为属于刑事司法行为,其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故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次,被告已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不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形。原告诉称被告未将是否立案的决定通知原告和怠于行使职责,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并没有设定公安机关对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应通知控告人的有关程序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限,故被告的执法程序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原告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

公安整治教育心得体会篇三

据有关统计资料,20xx年**县共发生入室盗窃案件29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37.8万元。这类案件的发生,不仅使辖区单位和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了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给建设平安、和谐**也带来负面作用。因此,尽快遏制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显得尤为重要。下面以我县入室盗窃案件为例,研究其作案特点,分析其作案原因,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关于发案区域。入室盗窃案件主要集中在乡镇的村及其街道,县城主要发生在居民小区、商铺、城乡结合部及单位。发生在高档住宅及物业管理较为严格的、设施较为完善的大型住宅区的案件相对较少,如滨河湾小区。

(二)关于发案时间。从接到报案的时间和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清晨7至9时报案,夜晚则很少报案,因此案发大多在凌晨1至5时。另外在农村,逢集、庙会、农忙季节发生在农宅的盗窃案件则是发生在白天家中无人的时间段。

(三)关于作案手段。一是采用撬棍、螺丝刀等撬压工具强行破坏门锁入室盗窃。发生在偏远乡村及办公场所的盗窃案主要采用这种手法。二是用特殊工具扭锁芯开门或用软物塞锁芯开门行窃。因作案工具小巧易带,难以被人觉察,开门动作无声响、省力省时,如同钥匙开门,极易得手。三是作案人多为惯犯,结伙作案。作案人作案时往往衣冠楚楚,团伙成员望风、破门开锁、入室行窃分工明确,且多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联络,作案得手后迅速乘坐交通工具逃离现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四是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转化成抢劫案件,对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作案人入室后,往往先进入厨房取菜刀,一旦遇到有人回家,便持刀相威胁,对事主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危害,有的转化成抢劫杀人。

(四)关于作案人数。作案人多为有劣迹、前科人员,多数案件系2人以上结伙作案,以便互相支持、协助,便于逃窜。从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数犯罪嫌疑人为成年男性,身体素质好且具备丰富违法犯罪经验的人员。

(五)选择作案对象。作案人入室后,首要选择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手机等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物品。在乡村发生的盗窃案有还拌有盗窃一些生活用品。

二、入室盗窃案件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入室盗窃案件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犯罪外部原因。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量增加是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从犯罪发展规律来看,随着我县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日益繁荣发达,群众日渐富裕,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城区,给犯罪分了提供进行违法犯罪的经济重要条件。

(二)犯罪主体原因。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致富型。绝大多数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实施盗窃犯罪并非因生活所迫,而是为了追求迅速致富,但是通过正常途径很难实现,于是选择盗窃等侵财犯罪作为脱贫“捷径”。二是谋生型。有一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人,其原始动因是因为进城后,因无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就业机会,为了生存,不惜冒险去从事盗窃等侵财犯罪。三是顺手牵羊型。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能有职业,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机会,偶尔实施入室盗窃。四是以偷盗为生,好逸务劳的惯犯。

(三)社会防控原因。社会防控手段整体滞后,入室盗窃犯罪破案率低,认定难,处罚轻,打击不力。实施犯罪风险低,“利润高”,是造成当前入室盗窃犯罪高发态势居高不下的最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便利的交通重要任务为犯罪分子提供多发的地利条件。我县位于信阳市中部,312国道与107国道交汇,京九铁路与西宁铁路交汇,大广高速与沪陕高速从境内横穿,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发达,交通方便迅捷。这些经济建设的成果,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极大方便。二是社区管理滞后于犯罪手段。小区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建筑设施落后、老化是案件多发的客观条件。我县的许多居民小区,存在着明显的设计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四通八达,出入口无控制设施,人员随意进出,小区在设计上未能从安全防范角度认真考虑,以致防范明显滞后,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另外社区管理也存在是社区管理处责任心不强,极少研究社区治安居家安全运作的问题,保安队伍年龄偏大,素质不高,更谈来是有盘查技能和缉捕技术。社区治安管理职责不清,只管物业,不管治安的情况普通存在,难以发挥整体效益。公安机关对社区治安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不力。小区居民很难见社区民警对社区物业单位开展治安业务指导。三是粗心大意、疏于防范是案件多发的内在原因。通过对发生的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和询问受害人发现,多数案件的发生,主要原因还是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手段薄弱、防范措施不落实。在对许多受害单位和受害人进行调查询问中发现,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加强防范的思想,粗枝大叶、粗心大意,防范意识薄弱。如一些居民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一些商家把大笔货款放在柜台内,不上锁。同时,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好,对少部分财物损失满不在乎,也在一定程度上疏于防范。新时代城市居民之间感情淡漠、关系疏远造成邻里防范,相互照应、提醒不足。由于城市居民数量大,生活方式不同,彼此往来少,缺乏感情,造成邻里之间的初级社会关系日趋淡化,邻里守望、互助等传统防范已不奏效。如有的居民发现对面邻居家被盗,既不报案、也不阻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防力量严重不足,流于形式,没有专门的防范力量,仅有几名守门老人分散在若干内小区内,后半夜多数在闭门睡觉,无人巡逻、守护,致使违法犯罪分子大摇大摆自由进出、案件屡发。侦查措施滞后于法制建设。四是技术防范十分匮乏,推广应用程度不够。目前,我县城区技防设施应用只有城关的监控系统,较好的小区是滨河湾小区建成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其次是部分商店与110进行了联网,而其他单位、小区、商场,大多没有采用技防设施。

(四)案件的外在因素。从古至今,盗窃案件的侦破历来是难度很大的警务工作。近年来尤其是去年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我县公安机关为打击盗窃犯罪,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也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冷静、理性、客观、认真地分析公安机关现有的工作方式、模式和运转机制,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值得改进、加强的地方。一是公安机关运转机制不适应犯罪预防和打击犯罪的需要,猫鼠不同步的问题比较突出。现有的工作机制仍然是八小时工作制,八小时外仅有少量值班民警应付运转。而在深夜盗窃案件多发的时段,却不能保证足够的警力从事巡逻防范、打击现行等工作。在案件发生后,也没有足够的警力在第一时间迅速开展相关案侦工作,而是由值班民警出现场后,第二天再移交刑警大队,有时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间。二是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的工作没有充分开展。面对案件高发的势头,由于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精力不够以及警务理念、责任心等诸多因素,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上显得明显不够。现在破获的案件,多数是“捡死耗子”靠群众扭送现行,少有通过串并案、打现行破获的。三是控制销赃、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不扎实,服务现实斗争的作用发挥不够。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提到基础工作,往往强调的是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而对刑侦基础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够扎实,一些基础工作流于形式,个别单位甚至为应付检查搞花架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服务侦查破案的作用。从侦破盗窃案件的经验来看,发挥控制销赃、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的作用尤为重要。四是基层公安机关刑侦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刑事技术手段落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侦工作。作为打击犯罪主打力量的基层公安分县局和派出所,没有技术侦查的手段和权限,很多能应用技侦手段侦破的一般性盗窃案件,因案件本身性质和影响程度又不能争取技侦部门使用技术手段,而大多靠传统的方法进行侦破,以致入室盗窃案的破案率较低。五是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力度不够。从“大走访”活动的效果上看,我们依靠群众确实破了一些案件,降低了发案率,体现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但是不容否认的是我们的民警在深入辖区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的工作不扎实,发动群众不够,安全防范宣传不够,推广防范措施、提高辖区单位、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水平不够,在案件发生后,协助开展摸底排查、收集案件线索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好。这些都值得我们一线民警深思。

三、入室盗窃案件的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以防为先。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打击的思想,多措并举,狠抓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切实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水平。二是坚定不移地走群防群治之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当前,要重点狠抓群防组织建设,健全单位、社区、街面“三张网”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自防作用。三是积极推广、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特别是要以“平安杯”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广技术防范;以城市店铺为主的110联网报警体系建设、居民小区社会化防控监控系统建设,主街道及重要路口的红外监控系统建设,强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向产业化发展,确实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二)坚持以巡为要。发挥基层派出所辖区情况熟的优势,形成以派出所社区民警、巡警队为主的有效巡防机制。责任区刑警中队要和辖区派出所紧密结合,在有效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基础上,要建立社区民警、管段民警责任制,充分发挥派出所社区民警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在两个重点时段内,在重点区域加大便衣的巡防和蹲坑守候,尤其是在第二时段内,重点应盘查街面小巷内2人以上可疑人员,对携带断线钳、手电、改锥、千斤顶等工具或者是人力三轮车的人员应立即带回审查,指纹、足迹要及时进行比对,从中带破一批案件。

(三)坚持以打为路。加强现场勘查及刑事特情建设。各级刑侦部门每当接到此类报案,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提取现场指纹、足迹,进行并案分析,为日常盘查可疑人员比对指纹、足迹提供资料。全面加强刑事案件尤其是入室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力争使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率达到理想的程度。要提高入室盗窃案件的痕迹提取率,充分发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远程工作站作用,提高刑事技术作用率。加强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为串并案件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刑事特情工作,物色可靠特情,为加大入室盗窃案件侦破力度提供有效帮助。同时,应加强对旧货业、二手机市场、打金业、典当业、摩托车行修理业、旅馆业的监督,从中物色特情耳目,控制销赃途径,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打击。

公安整治教育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酒精是一种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物质。然而,饮酒过量不仅会直接危害个人的健康,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对于饮酒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本文旨在探讨公安机关不准饮酒的背后意义和体会,并希望借此引起更多人对于饮酒的关注和深思。

第二段:公安机关不准饮酒的背景与意义(200字)

公安机关不准饮酒并不是针对个人的限制,而是出于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考虑。酒精会对人的神经系统产生抑制作用,在驾驶、执勤等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中,酒精影响下的人会丧失敏锐度,降低了对突发状况的反应能力。此外,过量饮酒还可能导致情绪不稳定和行为冲动,增加犯罪的风险。因此,公安机关不准饮酒旨在保障警务人员的安全,确保他们能够高效地履行职责。

第三段:公安机关不准饮酒的影响(200字)

公安机关不准饮酒对于警务人员来说是一种自我约束和自律的表现。通过遵守自身的规范和职业道德,警察们可以在履行工作和保护人民安全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此外,公安机关不准饮酒还起到了警示作用,使得社会上更多的人关注并反思自身对于饮酒的态度和行为。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限制和约束,社会上的酒驾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

第四段:公安机关不准饮酒的启示(200字)

公安机关不准饮酒给我们普通人带来了深刻的启示。饮酒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也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行为。当我们自觉控制住自己对饮酒的欲望,并且向身边的人灌输正确的饮酒观念,我们就能够为社会的安宁稳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应该认识到,饮酒并不是解决问题和舒缓压力的唯一途径,更多的是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的心态来应对困难和挑战。

第五段:结语(200字)

公安机关不准饮酒的规定意义重大,它不仅对警务人员的安全有保障,也为整个社会的平安稳定做出了贡献。我们应该认识到饮酒的风险性,并在日常生活中坚守正确的饮酒观念。通过对公安机关不准饮酒政策背后的思考,我们可以引发更多人对于个人行为的深层次思考,从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与安全的社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自律意识,才能够不断进步并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整治教育心得体会篇五

明确重点贴近实战确保公安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xx县公安局8月26日大练兵活动全面开展以来,我局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本着“体能定位、礼仪定格、岗位定点、理论学习定分、达标申报定卷”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围绕公安民警必备的基本素质,围绕执法办案、警务实战的需要,在全局迅速掀起“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的热潮。一、开展“两个调查”,明“练兵”之重点为了切实提高大练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找准民警队伍在政治、业务和体能方面的薄弱环节,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开展练兵,我局首先开展了两个调查活动,问需于民警,问计于群众,问策于领导,广泛地向社会各界和民警征集xx公安最需要加强什么、民警最想练什么、最要练什么的意见和建议。在对外调查上,我们开展了警民对话活动,印制了10000份调查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对内调查上,我们在公安信息网上发布了“大练兵”活动民警需求调查表,以“我最需要练什么”为主题,分警种、年龄段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邀请了专家、教官,对全体民警的政治理论、体能技能、基本业务、基本法律、警察礼仪等进行摸底测试,摸清民警的实际水平,找准练兵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我们认真分析研究,确立了以岗位练兵为重点的指导思想,要求各警种按照警务规范的要求,立足本职岗位,把本岗位业务知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作为练兵的重中之重,力求通过岗位业务练兵,使广大民警把自己的专业水平向高、尖、精方向发展,努力把自己练成岗位业务尖子、行家里手。二、坚持“三个贴近”,求“练兵”之实效我们把为实战服务作为练兵的出发点,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多形式开展练兵活动。一是贴近民警工作需要开展练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自练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民警学习常用法律法规和基本技能,先后举办了《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讲座、计算机操作培训班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针对年轻民警多、会办案人员少、办案质量不高的突出问题,在治安、刑侦、派出所开展了“学立案标准和案件构成条件,会受理立案;学证据的种类和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会调查取证”等“五学五会”执法办案练兵活动。通过学习,初步解决了民警法律法规难掌握、执法办案不规范和电脑使用不熟练等问题。二是贴近队伍正规化建设需要开展。着重对内务管理、警容风纪、执法办案等方面加大训练力度,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举止和警械使用,强化养成教育,开展了“如何抓好基层所队内务管理”的调研活动,组织中层干部赴浙江台州、建湖上冈中队等外地公安机关参观学习基层所队的管理模式和工作经验,促使各部门领导研究内务管理工作,提高内务管理能力。在警容风纪上,专门用摄像机、照像机将民警的敬礼、站立、走路等基本礼仪摄录下来,组织民警观看,供他们自我对照,自我改善。7月初,我局又开展了集中强化训练月活动,在确保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广大民警积极开展体能训练,将队列、擒敌拳、基本体能、攻防战术作为集中训练的主要项目。训练中,我局坚持因人而异、因情施策,不搞“一刀切”,按照民警体能强弱确定阶段训练标准和完成训练的时限,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训练重点,采取由易到难、按周分解量化、逐步提高的程序组织实施。三是贴近实战需要开展练兵。按照战训合一的模式,坚持以战带练、以练促战,做到学为用、练为战,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针对我县拆迁多、矛盾多、群体性事件多,少数所队长临场处置能力不强,遇有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党委、政府不满意这一现状,重视加强基层所队长现场处置能力的锻炼,并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为“活教材”,每次安排不同的所队领导参加,在实战中提高他们的现场处置能力;法制科在7月初组织的执法检查中,每检查到一个单位,结合卷宗,指出存在的问题,释疑解惑,很好地将练兵和工作结合起来,收到了相当好的效果;同时,我局结合中心工作把6月份作为“四项攻坚突击月”,要求社区民警在提高熟悉率、入户率、知晓率、提线率、满意率等“五率”上下功夫;在“夏季攻势”中,结合侦破“8.11”抢劫杀人案件,在全局全面开展了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布控查缉、盘问搜身、搜查、抓捕、审讯、押解等方面的侦查练兵。三、落实“四个保障”,推“练兵”之深入我们坚持“练兵未动,保障先行”的指导思想,通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推动大练兵活动不断深入。一是提供思想保障。为了给大练兵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我局于7月3日专门召开了作风建设大会,要求广大民警围绕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剖析,引导民警消除对开展大练兵活动“无所谓”、“无必要”、“无时间”等模糊认识,强化作风养成,以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大练兵活动之中。同时我局团委专门向年轻民警发出了倡议书,号召年轻民警在大练兵活动中主动向身边的老民警学习,向身边的业务能手学习,向身边的训练标兵学习,在全局掀起了学知识、学本领、学技能的热潮。二是提供时间保障。各单位针对实际,灵活练兵,交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等单位针对点多、线长、警力分散的现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将值勤民警按岗位分组、利用岗前、休息等间隙时间组织开展练兵;城东、南门、城北、东荡等派出所根据派出所的工作特点,以组为单位,采取值班时间挤一点、上班时间挤一点、休息时间挤一点的办法,见缝插针,灵活安排练兵时间,做到工作练兵两不误。三是提供智力保障。为解决大练兵活动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巧用外力,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有关专业人才对民警开展培训。专门邀请武警教官对民警开展队列训练和擒拿格斗技巧培训;邀请南大肖泽晟教授就《行政许可法》对民警开展专题辅导;聘请体育教练为民警制定体能训练方案,指导民警循序渐进训练体能,增强训练的科学性。四是提供物质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支持,筹措专项资金投入训练设施和后勤保障,6月初,县委、县政府已先期拨付5万元给我局作为大练兵活动专项基金,并同意设立人民警察培训中心,落实中港50亩地作为学校用地。各基层派出所弥补自身不足,主动与辖区学校联系,借用学校操场和健身器材进行训练,在训练中,各单位还注意做好防暑工作,在练兵中及时供应饮料、水果,使民警感受组织的温暖,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了民警自觉参与练兵的`积极性。四、建立“五个制度”,促“练兵”之达标为确保大练兵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取得良好成效,我局制定了五项制度: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点制度。县局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做到“三定三同”,即:定人员、定单位、定任务,同学习、同训练、同实践。我局沈鸿江局长、邓为民政委多次到挂钩的城东派出所和刑警大队参加训练,使民警深受鼓舞。二是建立督导协调制度。我局大练兵办专门成立了督导协调组和训练指导组,负责了解、协调解决各部门、各单位在大练兵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单位开展基本技能训练,使大练兵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实施。三是建立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为做好大练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我局专门在网页上开辟大练兵专栏,加强上下级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工作,及时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四是建立考核考评制度。全面推行学分制、申报制和转段制,制定了《xx县公安局大练兵活动学分制考核试行办法》,分阶段、分科目制定训练计划和转段条件,并结合练兵考试考核开设的各项课程,通过局域网将课程安排向全体民警公布,民警随时报名学习,学完即可参加统一考试,民警也可以根据工作状况,自由选择,有的民警自学能力强或工作紧张,可以不参加统一学习,直接报名考试。同时建立专门数据库存储每个民警的练兵档案,随时记载民警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考核所得学分,民警随时可以上网查询自己的学分。五是建立奖惩制度。我局以省厅下发的《大练兵手册》为标准,建立奖惩机制,制定了《大练兵活动考核奖惩细则》,对考核、考试不及格的民警,给予二次补考机会;仍不及格的,实行离岗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目前,我们已对四项攻坚测试中不及格的5名民警扣发了当月岗位津贴。对单位考核,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民警考分各占50%的比例,记为单位考核总分。规定凡年度练兵考核、考试不及格的,取消所在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练兵阶段总结时,评选5个练兵先进集体和“十佳练兵标兵”进行表彰奖励,并对成绩突出的报请市局记功。

公安整治教育心得体会篇六

一、引言: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为了提高工作效能和侦破犯罪能力,公安机关近年来不断推进四严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笔者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现在将其分享给大家。

二、加强重点领域查处:公安机关要深入细致的了解社会环境和犯罪动态,根据大数据分析和情报研判,确定重点领域,集中资源进行查处。例如,在打击盗窃犯罪方面,公安机关通过加强视频监控、提升警力配备等手段,精准打击了盗窃高发区域。同时,公安机关也要加大对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薄弱环节的查处力度,实现全方位的打击。

三、加强部门联动合作:公安机关在四严查工作中,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例如,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公安机关与海关、边防、运输等相关部门建立起了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对毒品犯罪的查处工作无死角。同时,在反恐怖工作中,公安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消防、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打击恐怖主义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警务人员素质提升:公安机关要注重提高警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确保能够适应现代化打击犯罪的需要。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警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其次,要加强心理辅导和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此外,还要加强科技手段的学习和运用,掌握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侦破犯罪的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四严查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公安机关的支持和参与度。通过举办警务公开日、开展社区安全讲座等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四严查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还要加强对涉案人员的宣传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违法犯罪的后果,引导他们积极走上正道。

六、总结:公安机关四严查工作的开展对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重点领域查处、部门联动合作、警务人员素质提升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努力,公安机关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四严查工作的效能,为建设和谐安全的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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