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优质5篇)

最新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优质5篇)

ID:4103182

时间:2023-10-03 11:36:40

上传者:温柔雨 最新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优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天然气管道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天然气安装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从燃气主管道至甲方厂区设备第一个燃气阀门。

2、工程内容:从燃气主管道至燃气表箱的安装工程。(含材料设备及油漆防腐工程)。

3、工程地点: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进场安装时间由甲方根据建设施工和准备工作的情况通知乙方,初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安装,并于 年 月 日安装完毕,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确定后通知乙方。因甲方配合、协调原因使工程进展缓慢,工期则顺延。

三、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工程计费办法:本工程根据现场工程量,按照现行计价费用规定,经甲乙双方核定,本次入户初装费共计 元(大写:)

2、工程费用给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付乙方总工程款的百分之 即: 元(大写: ),余欠百分之 ,在通气时一次性付清。乙方收款后,开据建筑安装业发票。愈期未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2、甲方负责协调小区内管道障碍物。

3、工程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而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安装后,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流量计三个月之内包换,管道等燃气设施一年内保修。人为造成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一年后调压柜内设施,产权归甲方,需维修、变迁、改动等,乙方按现行安装工程定额计收安装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由甲方承担,调压柜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归属甲方。

五、安全施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认真按照乙方告知的施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办事;

(3)、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清理水、电、路故障;

(4)、无偿提供工程必须用的水、电及临时设施;

(5)、无偿提供施工材料、机具的放置场地或房屋;

(6)、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负责做好施工中的安全防范事故工作;

(8)、甲方应使用国家质检合格的燃器具,特别是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的设计位置和安装,必须请有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甲方不得擅自变更管线,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负。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向甲方交待清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

(3)、对本单位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责;

(4)、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事故工作;

(5)、按规范要求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一方违背上述条款,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在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代表:电话:

乙方(签章): 代 表 :

年 月 日:

天然气管道篇二

天然气管道设计是一个关键性的环节,对于保障能源供应的安全和有效运输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长期从事天然气管道设计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有关天然气管道设计的心得体会,愿意分享给大家。

第一段:认识天然气管道设计的重要性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民用领域。然而,天然气的高压和易燃易爆的特性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天然气管道设计是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和民众生活安全的关键一步。优秀的天然气管道设计应考虑管道的材料选择、设计参数、安全防护等一系列要素,以确保气体的安全运输。

第二段:天然气管道设计应考虑的要素

在天然气管道设计过程中,管道的材料选择至关重要。应优先选择耐腐蚀、耐高温、抗压能力强的材料,以应对不同气候和环境条件下的变化。同时,设计参数的确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应该考虑到天然气的流量、管道的长度和压力等因素,确保管道系统能够满足正常运行需要。同时,对于高风险区域,要加强对管道的安全防护,设置检测仪器、安全阀等设备,以及加强管道的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三段:天然气管道设计应注意的技术细节

在天然气管道设计的过程中,准确的技术细节是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的基础。首先,设计师应充分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对天然气管道设计的要求。其次,设计师应根据气体特性、管道长度和使用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的气候因素、地震因素和爆炸因素的计算和评估。同时,管道的施工和布置要符合规范和标准,避免存在漏气、堵塞等安全隐患。设计师还应注意保护管道系统免受腐蚀、冲击和磨损等因素的影响。

第四段:天然气管道设计中的经验总结

通过大量的天然气管道设计工作,我逐渐总结出一些经验。首先,要尽可能选择高质量的管道材料,具备优异的耐腐蚀和抗压能力,以提高管道系统的寿命和稳定性。其次,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地质状况,合理设置防止管道结冰和沉积物堵塞的措施。第三,设计师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管道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

第五段:对未来天然气管道设计的展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未来天然气管道设计将出现一系列创新和变革。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将大大提高管道系统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例如,新型的耐高温材料和防腐层技术的应用将减少管道的腐蚀和老化问题,提高管道的使用寿命。另外,智能化的管道监测和维护系统的应用将实现对管道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减少事故的发生。未来的天然气管道设计将致力于更安全、高效和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总之,在天然气管道设计中,合理选择材料、确定合理的设计参数、加强安全防护和注意技术细节是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的关键。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引入新技术,未来的天然气管道设计将更加安全、高效和可持续。我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将能够构建更加安全可靠的天然气管道系统,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天然气管道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的陆上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

(一)管道及其防腐绝缘层、阴极保护装置,以及其他防护设施;

(二)管道沿线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配气站、处理场、阀室、油库及其附属设施;

(三)管道沿线的标志桩、测试桩、围栅、拉索、标志牌。

输送石油、天然气的城市管网和石油化工企业内部管网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管道输送的石油和天然气都属于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盗窃、哄抢、破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对于危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管道沿线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管道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并负责协调解决有关管道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的临时用地、雇工等事项。

第七条 管道沿线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案件。

第二章 安全保护

第八条 管道建设企业和管道运营企业(以下统称管道企业)负责所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其职责是:

(一)在建设管道时,对管道包敷防腐绝缘层,加设阴极保护装置;

(二)管道建成后,将埋入地下的管道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并设置永久性标志;

(三)对易于遭到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标志;

(四)严格执行管道运输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定期巡查,及时维修保养;

(六)管道出现泄漏时,及时进行抢修;

(七)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向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管道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八)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 管道企业为了巡查和维修管道,需要征用埋设管道的土地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征地手续。管道企业依法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管道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当地农民在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后,可以在征地范围内种植浅根农作物,但管道企业对在管道巡查、维护、抢修过程中造成农作物的损失,不予赔偿。

第十条 管道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管道沿线招聘群众护线员。

第十一条 管道泄漏和排放的石油,由管道企业负责回收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二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及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行为:

(三)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范围内种植深根植物。

第十三条 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五十米至五百米范围内进行爆破,应当事先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对于穿越河流的管道,由管理企业与河道管理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在此范围内不得修建码头,不得抛锚、拖锚、掏沙、挖泥、筑坝、炸鱼、进行水下爆破或其他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水下作业。

第十五条 新建电力、通讯线路跨越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配气站、处理场和油库,应当事先与管道企业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禁止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辆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禁止行人在地面管道、架空管道上行走或进行其他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移动、损坏、拆除为保护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或保护装置。

第三章 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的关系处理

第十八条 管道企业应当将管道的新建、改建规划和计划通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管道的新建、改建列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十九条 管道企业进行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作业和建设保护工程时,管道穿越区域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上述作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管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水利部门在制定防洪措施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的安全;需要在管道通过的区域泄洪时,应当及时将泄洪量和泄洪时间通知管道企业。

第二十一条 因兴建其他工程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管道企业的同意,并签订有关协议:

(一)需要将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改线或者搬迁的;

(二)穿、跨越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

(三)铁路、公路加宽或河道、渠道加宽、加深,造成原有管道穿、跨越长度增加或埋地深度增加的。

第二十二条 管道穿越河道以及在河道中砌筑管道保护工程时,管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河道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在管道经过的区域进行下列施工时,应当事先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一)修建架空电力线路或电气铁路;

(二)埋设地下电缆;

(三)设置安全或避雷接地体。

第四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四条 对维护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能源主管部门或管道企业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凡破坏、盗窃或哄抢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窃取管道输送的石油或天然气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致使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能源主管部门有权加以制止,限令拆除违章建筑,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在本条例发布前已存在的危及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隐患,管道企业应当会同有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下称《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下称《办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天然气管道包括:天然气的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保护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管道运营企业等有关部门或单位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管道运营企业可对在管道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应绘制管道示意图,明确详细标识市行政区域内的管道走向、输气站和阀室位置、途经村镇、占压(穿越)企业、周边环境等,并依据途经地区村镇规模、人口密度、周边环境、地形地貌、气候特征等情况将天然气管道划定安全级别,送途经旗区及市经信、安监、公安、建设、规划等部门备案。

第六条天然气管道安全级别应依据以下标准划定:

(一)常规区

1.天然气管道穿越的草场、耕地、林地、荒漠等人畜稀少区域;

2.天然气管道穿越的城镇边缘5公里外人畜稀少的区域。

(二)敏感区

1.天然气管道穿越的人员活动较少的区域;

2.天然气管道穿越的村庄;

3.危险区沿管线两端延伸符合安全距离的区域;

4.天然气管道穿越的周边城镇五年建设规划范围外、十年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区域。

(三)危险区

2.天然气管道穿越的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等;

3.天然气管道穿越的矿区及采空区;

4.天然气管道穿越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等区域;

6.天然气管道穿越的未列入以上地区但在周边城镇相关设施五年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区域。

(四)高危区

天然气管道附近施工作业区。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施工,应当向管道运营企业和旗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由专家按照有关规范制定出施工作业方案且与管道运营企业签定安全保护协议后,在管道运营企业人员现场指导作业下,施工单位方可开工建设: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200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500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第八条天然气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天然气管道建成前,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费用由管道运营企业承担。

(二)天然气管道建成后,在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新建的建(构)筑物,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三)新建、改建、扩建天然气管道,需要迁建整改其他设施或要求其它设施所有者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应与有关所有者协商,并按有关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的补偿;事先与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办理。

(四)后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需要天然气管道改线、搬迁或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征得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同意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

(二)移动、拆除、损坏管道设施以及为保护管道设施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标识;

(五)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二章  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主体的责任

第十条各旗区人民政府是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主体,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把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旗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负责。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保护-法》、《办法》规定的职责。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者,履行《保护-法》、《办法》规定的职责。

嘎查村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气管道实施具体保护,协助企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管道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告知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并上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对现场进行保护。

经信部门负责辖区内天然气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保护-法》、《办法》规定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保护-法》、《办法》规定的职责。

建设、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应当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对各自主管的建设项目,在天然气管道附近施工、存在与管道穿越,要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告知,做好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协助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拆除占压、违章违法建筑物。

规划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时与天然气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天然气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要求。

第三章  天然气管道输送企业的责任与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职工操作技术水平,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天然气管道输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长效化。

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负责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主要职责是:

(九)对天然气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十四)加大科技投入,沿管线安装gps、远程摄像和主动防护报警系统等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天然气管道,提高安全监控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四章  天然气管道穿越占压单位和沿线建设、施工

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穿越占压天然气管道的单位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依据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天然气管道走向的标识,合理布置、严密监控场区内危险设备和危险源。

(二)如在场区管段区域施工时,须事先通知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并与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协商确定施工期间天然气管道的安全保护方案。

第十四条高危区是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设、施工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和施工方案。建设、施工单位、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集中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天然气管道穿越占压单位和建设、施工企业应配合管道运营企业做好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依据管道运营公司管道走向的标识,合理布置、严密监控施工区域内危险设备和危险源。接受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的安全告知,并与其签订穿越占压、施工区域内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同时依据协议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做好天然气管道的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报送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并保护现场。

第五章  天然气管道输送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要把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以旗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监管为重点,落实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监管责任状,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

第十七条各旗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嘎查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和完善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抓好天然气管道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旗区每季度对天然气管道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和整治,苏木乡镇每月对天然气管道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嘎查村每半月对天然气管道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第十八条  市、旗区经委部门应强化天然气管道的管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第十九条市、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监督管理,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对天然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和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挂牌督办。

市、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和督查,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管道的日常监管,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和督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和督查。

第二十条市、旗区公安、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国土、城-管等部门要按照《保护-法》、《办法》和本办法履行好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强化协调和配合,确保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石油、煤制天然气、煤层气、甲醇等化工产品的管道输送的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天然气管道篇四

在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必须要保证材料符合设计要求,这样才能够保证桥梁建设的整体质量。首先施工单位必须要针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针对所有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工作[4]。通过对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进行复验保证材料的价格,为此施工单位必须要严格检查材料的整体质量,针对材料的运输存放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保证对于材料的管理与存放符合标准,避免因为管理不当而出现材料受到腐蚀,导致性能下降的'问题。在针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进行材料控制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科学编制,制定采购计划。利用招标的方法对原材料的供应厂商进行合理选择。在选择材料的过程中,应该选择新型的环保材料,避免对自然资源过度开采。为了符合节能环保的理念,必须要选择无毒、无害、可再生的材料。能够提高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的应用效果,此外还应该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的主要特点针对施工工序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在材料进场之前,应该要加强对于材料的检验审核,提高材料的质量管理水平。材料的堆放应该要加强管理,避免出现堆放不当或者管理出现漏洞,影响材质的质量。

4.2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质量体系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加强水利施工的体系建设,能够促进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管理的工作质量。从目前来看,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企业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密切的关联,也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方面的配合与管理,能够促进各方的能力和资质不断提高,如果遇到涉及多个部门的概念,必须要积极协调各方的人员共同研究,加大对于施工后期质量管理水平。

4.3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质量控制

在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的操作水准能够直接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的整体质量,必须要加强对于施工人员进行组织培训。如果施工工序较为复杂的情况下,施工人员的素质比较低,会导致整个施工质量控制效果不理想。为此必须要加大对于操作人员质量管理,强化员工的规范操作,并且只有相关人员达到岗位要求才能够予以上岗。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针对施工人员的作业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且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人才管理,积极提升人才的福利待遇。

4.4加强施工进度控制

对于石油天然气管道来说,施工进度能够直接决定施工质量,所以必须要严格控制施工进度水平。通常情况下要将施工的各个阶段进行合理划分,并且要针对每一个阶段的具体施工内容进行明确,保证具体的施工质量管理落实到个人,提高个人的责任意识。在施工进度控制的同时要加强对于施工进度统筹安排,保证各部门之间能够协调统一,增强彼此之间的而配合水平,避免由于施工不到位而影响后续施工,提高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

4.5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水平

由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经常会出现焊接、防腐以及管道铺设等方面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要积极改进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的科技含量,另外还应该针对施工质量进行及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结论

在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所以必须要加强对于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从根本上保证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的整体质量,避免因为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存在的不足而引发各种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2】代维庆.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质量管理方法分析[j].化工管理,2018(17):71.

【3】李祥,李超凡.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质量管理的探究[j].石化技术,2018,25(04):295.

【4】陈刚.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质量管理探讨[j].化工管理,2016(30):218.

天然气管道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______]第____号)、__________省人民政府《__________省燃气管理办法([_____]第___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城市道路及小区庭院建设的规范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天然气管道入户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建设或管理的__________小区内,对自愿使用天然气的住户代理收取天然气管道入户安装费用。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然气管道工程。

(四)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该庭院有______户使用天然气,每户共摊各类费用________元,包括通气点火所用的相关设施(含甲方送统一制式灶具壹台),双方结算时以实际交纳天然气安装费用的户数为准。

(五)本合同约定的入户安装费价格执行时间至_________止。

(七)安装时间:____________,乙方未能按时全部交清费用或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安装的,按新调整的入户安装价格执行工程期限根据小区建设进度,随时配合施工。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安装天然气管道施工用的1:1000庭院总平面图壹份,提供1:500住宅楼的平面和立面图、庭院地下隐蔽工程资料及远景发展规划资料各壹份。

甲方施工时,乙方为甲方提供临时仓库,为甲方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协助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确保甲方顺利施工。

1.一次性付清入户安装费用的用户每户费用__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生效二日内付清。

2.分批付清入户安装费用的用户,每户费用__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日内预付每户________元整 , 共计________元整;安装户内管网、气表及配套设施时,乙方再向甲方付每户________元整;安装工程竣工后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入住率超过____%以上时甲方开始为乙方供气。

3.乙方以转帐 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

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燃气管道安装规范进行安装。通气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燃气管道系统进行总检。

乙方负责管道施工期间的维护并不得在甲方已埋设的管道上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在管道两侧____米范围内植树、动土。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收取天然气入户安装费用。根据自愿、公平原则,乙方直接向甲方交付天然气入户安装费用的,具体内容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不论乙方代收或直接向甲方交付天然气入户安装费用,自乙方全部结清甲方安装费用后,乙方代办甲方与使用天然气的住户签订《天然气使用、服务协议》,并将该协议交用户及甲方各一份。

自本合同的小区内正式通气之日起,甲方将中压管网至庭院小区、用户室内管道的全部产权和管理权移交给用户。城市管道燃气管网户外部分属公用设施,无论投资主体及产权归属,均由甲方统一管理、安排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挠养护作业和新增用户接管。庭院管网户外部分公用设施,自通气之日起由甲方负责维修。

、乙方有义务将甲方随合同交付的敬告等安全使用宣传资料及时发放给用户,并告知用户应严格按照《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手册》的要求规范操作。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乙方首批应付资金汇到甲方帐户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贰份。

附件:安全敬告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