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填写样本(汇总5篇)

最新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填写样本(汇总5篇)

ID:4141425

时间:2023-10-03 20:31:56

上传者:ZS文王 最新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填写样本(汇总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填写样本篇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法律条例也在不断完善,对于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方面的规定也在不断实施。通过对近年来的托管业务进行调查发现,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造成的法律问题仍然存在,从法律角度考虑,商业银行的托管业务与基金和证券的投资管理相一致,涉及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为了保护客户和委托人的资金安全,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强制性管理。

1.托管业务中的法律问题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务范围在不断扩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并且在不断地扩大,涉及的资金问题以及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问题越来越多。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现有的金融机构在不断增加,商业银行的业务种类比较复杂,从现阶段商业银行的发展形式考虑,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将会越来越激烈,金融客户也会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不同的金融机构。这也就出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由于不同金融机构的法律依据各不一致,在选择商业银行进行资金托管业务时,涉及的法律依据会受到局限,部分法律依据并不是直接针对托管业务而设定的。目前,只有《证券投资基金法》是针对商业银行的托管业务出台的,其中的法律和条例都是依据银行的托管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条例而制定的,具有专属性特征。除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外,其他银行托管业务的法律条例都不具备专属性,也就是说不仅仅适用商业银行的托管业务问题,同时适用于其他的金融机构的托管业务。通过对其他的法律条例进行研究发现,部分法律条例并不适用于银行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而是在其他相关的法律条例中引进的。银行托管业务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根据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为依据进行业务的办理和审核,另一种是大型交易中所涉及的《合同法》当中的相关事项。商业银行的托管业务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法律条例,大部分的商务纠纷并不是由于托管业务本身所造成的,不同类型的托管业务所使用的法律各不相同,所以,在托管业务中,托管人和委托人需要尽不同的义务和责任。正是由于不同银行的托管业务托管人和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各不相同,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从权利义务的角度考虑,根据权利义务行使的区别,委托人有权选择自己信任的托管人,以保证自身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2.托管业务中的法律风险

委托人和托管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具有自身选择的权利,但正是由于委托人具有的独立性特征,给委托人在选择托管人时带来了风险问题。委托人的独立性决定了其是否具有办理托管业务的资格,也就是说委托人的独立性是办理托管业务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通过对现阶段的管理条例进行研究发现,部分法律条例并不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对于委托人的权利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给委托人的资金带来了严重的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在办理托管业务时,相对于企业单位或者个人来说,部分企业或个人对于托管业务并不是很了解,托管人在业务办理时受到了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托管业务办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在托管业务办理中存在诱导现象,处于私人原因或者是利益相关因素,诱导托管人改变原本的.意志,按照业务人员的引导进行业务办理。通过调查发现,商业银行在办理托管业务时,经常会因为法律条例方面的限制最终停止托管业务的办理,由于现阶段的法律法规正处于实施阶段,相关规章制度还不完善,管理者作为托管业务的主导者,很有可能会利用法律条例中的漏洞做出对委托人不利的管理行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管理者并不是固定的,通常会在业务办理途中出现更换管理人员的情况,这样一来,势必会影响委托人业务办理的独立性,不利于委托人资金和财产方面的管理,并且给委托人的资金带来风险。并且在相关的法律条例中有规定,由于委托人和管理人的共同因素造成的资金财产方面的损失,需要双方同时承担责任,所谓连带责任原则,这对于委托人来说十分不公平。在商业银行的托管业务办理中,银行的工作人员是整个环节的主导者,并且对于银行内部的托管业务十分熟悉。而托管人通常是在业务人员的引导下进行业务办理的,这也就造成了很多托管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资金管理过程中,资金财产的损失是否是由于托管人的责任造成的,托管人是否是真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了工作人员的有意引导,在相关的法律方面并没有明显的规定,在追究责任时也很难划分。

小结

现阶段,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成熟,在涉及商业银行的托管业务时牵扯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法,在金融行业迅速发展的今天,需要不断完善行业内部的管理和制度,从长远的角度考虑,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尽量减少由于法律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填写样本篇二

支付结算风险是银行在运用结算工具从事货币活动、资金清算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随着银行支付结算渠道的扩大,票据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各商业银行在注重加强支付结算服务的同时,却忽视了对支付结算的管理和风险的防范。支付结算风险一旦转化成现实的损失,将直接影响着银行、企业资金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支付结算作为银行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要环节,其防范风险尤为重要。

一、支付结算风险的表现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已渗透到银行会计结算工作的各个环节,其表现形式也呈多样化。当前,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算风险

清算风险是银行在清算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或系统内联行资金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两大类。一类是个别行、社在同城结算和联行清算环节上控制不严所产生的风险。同城票据交换和联行清算环节是会计部门发案较高的部位,主要存在着同城票据交换和暂收暂付款项挂账管理不严、汇出汇款管理薄弱、联行对账不及时,以及印、压、证三分管执行不力等现象。1月3日至3月13日,建设银行南京分行下关支行票据交换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自制进账单、偷盖印章、空提票据交换等手法,先后7次将1440。3万元资金转出提现;工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汉口分理处会计员胡某,利用代班接柜、掌管压数机之机,并偷盖印章,签发金额为900万元和700万元两份银行汇票,内外勾结交由深圳某公司经理行骗。另一类是商业银行将资金矛盾转化为结算矛盾,利用联行体系的关联性而导致的地区性支付风险。这种风险突出表现在各银行系统联行汇差资金占用严重,资金调度失灵,各基层银行占用汇差进行超负荷经营,造成大面积的支付困难,各行备付率极低,有的甚至在人民银行透支,人民银行的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难以正常进行,严重的会由一个行、一个系统的矛盾演化为地区性、系统性的支付困难。

(二)票据风险

随着票据的广泛推广使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进行诈骗,而产生的风险日趋突出。主要表现为:

(1)伪造变造票据、诈骗盗用资金。犯罪分子通过涂改、挖补等手段更改出票金额、收款人等,伪造、变造票据行为,骗取银行和企业的资金。有的利用空头转账支票、作废支票进行诈骗;有的通过私刻企业预留银行印鉴开汇票委托书,骗取银行签发真汇票从中作案;有的银行对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兑付、退汇等管理和审查不严,缺乏自我约束机制,犯罪分子乘机作案。

(2)伪造账证、盗用资金。近年来,银行内部会计人员通过伪造进账单、联行来账补充报单等结算进账凭证盗用资金的案件也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有的人民银行内部员工通过自制会计凭证,挪用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和汇票保证金,甚至挪用国库资金;有的伪造、涂改凭证、篡改数字、空转账务,有的复制、伪造联行来账补充报单、凭空捏造收付款人,盗用联行资金;有的通过暂收暂付科目,空挂账务,盗用银行资金。

(3)银行违规承兑、贴现商业汇票。一些商业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时忽视了对承兑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商品购销合同的严格审查,使一些无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商业信用纳入了银行信用;有的承兑银行承兑时未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现实的资产担保或提供的抵押担保资产不足,造成到期票款难以收回,从而倒逼银行信用放款;有的贴现、再贴现银行对票据所记载的事项审查不严、致使一些背书不连续、绝对记载事项不全等有瑕疵的票据流入银行,从而卷入不必要的票据纠纷之中;有的银行超限额、超比例承兑商业汇票、或是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不具有贷款权限或未经其上级行承兑授权、转授权的银行分支机构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和贴现业务。如工商银行南京某支行承兑了一笔融资性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该票据第一收款人在转让时以一下属无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印章进行背书,致使该票据成为有瑕疵的票据,而农行某支行由于审查不严而办理了贴现手续成为最后票据持有人。该汇票到期后农行向工行划款,工行以背书不连续而拒付,从而引起票据纠纷。

(4)违规签发银行重要凭证,套取联行资金或盗用银行资金。一些银行为了小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擅自签发空头银行汇票、联行报单及汇划凭证;或与企业相互串通,违规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空头银行汇票、套取系统内或占用人民银行的联行资金,从而获取不法收益;有些企业想方设法恶意取得银行的信赖,银行违规签发空头大额定期存单或储蓄存单,骗取银行资金。如农业银行南京分行秦淮支行健康路分理处主任王健利用空白存单进行账外经营,共95笔,金额达3。6亿元,他主要采取与单位串通开汇票后贴高息、由其直接将汇票通过背书交给另一企业使用收取高息、同时另开一张空头存单交出款单位抵账。此案涉及众多金融从业人员,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资金损失较大。

(三)内控风险

内控风险主要表现为会计结算制度本身不完善,印押(压)证管理不严;会计内部凭证随意制作,复核和事后监督制度不落实;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等内控制度不严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1)凭证管理失控,存在严重隐患。许多案件的发生,都与凭证管理不严有直接关系。据统计,全国发生各类重要空白凭证丢失、被盗达上万张,已经形成严重的潜在风险。据19我省对金融系统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进行的专项稽核发现,不少金融机构存在着重要凭证使用不规范、账实不符以及丢失被盗等现象。凭证库房安全设施较差,普遍存在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缺乏制约机制等问题和隐患。

(2)会计核算手续不严密。主要存在会计人员随意制作银行内部凭证;会计复核人员对会计凭证的要素、内容审查不严,有的复核岗位形同虚设;会计事后监督人员未能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3)管理松弛,内控制度不落实。一些行加强内部管理的力度不够,未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造成潜在的会计风险。有的行同城票据交换双人临岗制度不落实,暂收暂付款项科目挂账监督不严,汇出汇款管理薄弱,印、押(压数机)、证分管制度执行不严,联行对账和内外账核对不严格等。

(四)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表现为技术软件、硬件可靠性不强而发生的系统风险。这种风险的危害性很大,所以在程序的开发设计和应用上必须考虑其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目前,计算机安全管理操作职责不落实,软件开发和系统维护人员未与操作人员严格分离,会计核算系统操作人员违规越级操作、个人密码公开使用等现象大量存在,犯罪分子通过修改计算机程序、篡改记账信息,利用他人电脑操作代码虚假收付,盗用银行资金等手段作案。某农村信用社储蓄柜负责人利用工作之便,盗窃资金45万多元,其作案手段主要是采取虚设开销户单、套用当日使用的存单号码、修改开户日期等,此外,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不强隐含的潜在风险也很大。

(五)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各种风险积聚到一定程度集中表现为流动性困难而引发的支付风险。当前影响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安全性的主要因素是金融资产质量低下、资产负债比例高、金融资产风险大。有的商业银行违反金融法规搞账外经营、投资房地产,有的违规拆借、越权办理贴现现;有的高息揽储,高息放贷等,这些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违规经营的结果是造成了巨额资产的呆滞损失,使有关金融机构的正常支付难以为继,甚至导致挤兑破产、关闭清算,引发严重后果。

当前,金融机构支付风险隐患相当严重,这是多年来主、客观,内、外部矛盾积累交织形成的。有的存贷款比例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超负荷经营;有的信贷资产质量低下,呆账坏账所占比例很高;有的已资不抵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支付困难。特别是城乡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存在着较大的支付风险隐患。如我辖区一城市信用社,年9月份发生了严重的支付困难,9月2日该社业务库存现金只有5万元,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和在农业银行的清算资金共计只有l万多元,而该社吸收的活期储蓄存款达938万元,11、12月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达917万元。这类高风险城乡信用社为数不少,支付风险防范任务艰巨。

二、支付结算风险产生的原因

产生上述支付结算风险和会计内部管理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内部控制软弱,违章操作严重。从银行会计部门内部发生的各类案件中不难发现,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是发案的根本原因。客观上银行内部都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落实到位。突出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员配备不到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特别是一些基层分支机构人手配备不足或随意抽调会计人员应付紧急任务,使业务相互制约机制不落实、出现真空和漏洞,被犯罪分子伺机作案;二是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上级对下级、主管对基层人员、事后监督岗对会计操作岗的各项检查并未严肃认真进行,而是成了例行公事、使一些内部案件长期暴露不了。尤其是在一些部门与部门之间、上级行与下级行业务交叉衔接环节上极易疏忽;三是内控手段滞后,作案分子在票据、联行清算、电子技术方面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而金融机构内部的超前防范监督手段和措施难以应付。另外对违规违章处罚力度不够,也不同程度地助长了内部管理的松弛。

2、风险意识淡化,内控监督不力。从几年发生的案件来看,支付结算环节内外勾结作案多发,从涉案人员看基层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作案多,涉案金额大,作案潜逃的增多,这种现象发生不是偶然的,有主观社会环境的原因,特别是经商热、炒股热和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但更主要在于银行内部管理不严、用人不当。在银行内部一些领导的意识中存在经营管理思想上的偏差,重经营轻管理,重存款、轻结算,重效益,轻风险防范,忙于应付日常事务,疏于管理和监督。

3、经营管理不善、支付风险积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竞争的加剧,银行经营面临内外双重压力。银行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经营管理水平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出现大量违规经营,信贷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比例上升,政府行政干预和企业借转改制之机悬空银行债务,使银行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出现严重问题,有的已发生支付危机。与此同时有效化解和抵御风险机制尚未建立,如银行收购、兼并、重组退出市场的机制尚未形成,使支付风险日益积聚,这种局面不改变,会威胁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

4、人员素质不能适应业务需要,政治思想工作薄弱。目前,有相当一部分银行分支机构会计队伍素质不能适应业务发展和会计管理的需要,尤其是城乡信用社人员素质相对较差。同时会计岗位人手多,业务变化大,知识更新快,培训工作未能及时跟上,造成人员素质与业务发展需要相脱节。不少分支行在教育培训上重业务轻思想、使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约束、抵御病毒的能力不强。

5、犯罪分子把作案目标瞄准了金融部门。金融部门是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诈骗案件多发、内外勾结作案多发,并且一些大案要案涉案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特别是在金融结算工具不断完善的今天,票据活动日益增多,由于票据在流通环节所特有的功能,犯罪分子利用其作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且有的犯罪分子的文化层次较高,采用一些高技术手段作案,容易得逞。

三、支付结算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防范支付结算风险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完善会计控制体系是防范风险的基础。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是防范风险的重要保证。商业银行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职责明确的内部管理体系和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营业机构要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针对银行会计工作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的业务特点和业务流程制定相应的制约措施,特别是对易发生案件的.重要岗位,实行岗位分工,严禁―人兼岗或独自操作全过程,对记账员、复核员、同城票据交换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要实行定期检查、定期轮换、交流和强制休假制度;对重要岗位的不合格人员要坚决予以调整并进行离任审计和严格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建立重要事项审批制度。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必须依据符合会计制度的有效凭证,不得接受不符合制度的任何指令,上级行授权处理的事项必须履行必要的手续;制作内部记账凭证及错账冲正必须经会计主管审核签章;加强暂收暂付款科目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核算范围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批,并定期进行清查。

建立账务核对制度。会计账务必须坚持“六相符”、即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及内外账核对相符,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账务采取每日核对或定期核对的办法,账务不平要换人查找。要建立和完善外部对账制度、由事后监督人员定期按户核对,确保内外账核对相符。

建立会计事后监督制度。各银行营业部门要设置事后监督岗位,对每日发生的会计业务于次日进行全面核查,会计主管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要加强重要岗位特别是易发生案件的环节重点监督,实行会计主管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

建立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凭证管理要做到专人领导、专人管理、专库保存,对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入库、领用和销毁,必须按规定的制度办理。落实专人保管和账实分管制度,严格将保管和签发使用分开,对重要空白凭证按日进行表外科目核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管设施。

(二)强化中央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监管,保证支付体系安全。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支付结算体系的安全,监控金融机构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以防商业银行将资金矛盾转化为支付结算矛盾,避免发生地区性的结算支付困难。要定期考核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情况,督促商业银行加强系统内资金的调度和管理;要加大金融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结算纪律执行情况的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要认真办理商业银行的转汇业务,监控商业银行执行联行汇差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堵截银行超占汇差进行超负荷经营的渠道,确保大额资金的实时清算,防范支付风险的发生;要加强印、押、机、证的安全管理,增强防伪的手段,定点厂家生产,探索使用电子防伪技术。

(三)严格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准确及时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票据法》颁布之后、《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配套法规相继出台,使结算管理逐步步入法制化轨道、但仍有存在有关规定不完善、票据行为不规范之处。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结算、联行制度,加强《票据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强化支付结算管理,依法办理各项业务。要严格票据的审查,对票据的真实性、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背书是否连续、更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是合法持票人等要严格审查,尽可能避免因审查不严造成诈骗得逞;要严把大额款项支付关,对有疑问的票据和联行重要凭证要先查询后支付,严格遵守各项结算业务操作规程。

(四)重视计算机安全管理,防范系统风险。

计算机技术在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从微机配置到网络化运行,加强安全管理愈来愈显得重要。要健全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加强责任控制,把程序设计、系统日常管理、计算机操作、数据保管四个基本不相容的岗位分开;加强计算机系统操作控制,防止未经批准人员操作计算机,在操作中注意输入控制和输出控制,输入凭证必须经过审查并由两人输入检验,输出数据必须经过人工核对,由事后监督员对计算机打出的日结单与手工核算的日结单核对相符;认真执行会计电算化管理业务操作规定,加强口令、加密和权限管理。操作密码要定期更换,防止失密;加强磁介质档案管理,每日业务要进行备份,磁介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

(五)加强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商业银行要重视支付结算风险防范,加强经营管理,控制金融资产风险。要充分认识支付结算风险防范的紧迫性,从已经发生的形形色色的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充分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要采取措施防范支付风险,首先要按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加强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其次要建立支付风险保障机制,明确政府、银行对各类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责任、加强预警监测,制定临时救助方案和长期保障措施,各方努力化解风险。第三,要改革完善财务制度,贯彻谨慎会计原则,实施贷款五级分类,提足各项风险准备,增强商业银行经营实力和发展后劲。

(六)加强员工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素质。

在我国金融事业迅速发展的今天,金融业必须拥有一支品质良好、训练有素的会计队伍,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要对会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会计主管和人员的任职变动,必须经过认真审核。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对会计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规制度、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计算机知识的教育培训。通过政治学习、岗位练兵、业务比赛等形式,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及风险防范意识,防止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要根据业务发展和会计工作的需要,合理充实会计人员,才能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填写样本篇三

一、前言

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已进入一个空前繁荣的阶段,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一流教育体制、一流师资队伍、一流教育环境、一流教育质量”,以及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教育体系为核心内容的创建现代化教育中心区的战略目标,在一流教育体制之下,教育质量能否提高的关键因素就是师资水平的提高,本构想就是立足于我区目前的发展状况对提高全区教师整体素质提出的发展思路。

二、现状与分析

(一)教师现状:综合素质必须提高。

1.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早在“八五”末期已完成了学历合格培训,至11底全区在职教师共4255人,专任教师3494人,中学1454人,小学2040人,其中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385人,小学教师具专科及以上学历达1649人,远远超出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教师任职的学历要求。但是,学历并不能与能力划等号,尤其是我区教师中五年以下教龄的人数占70%以上,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对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尤其是岗位再提高方面,进修学校还任重而道远。

2.据不完全统计,我区现有校长,大部分是先上岗后培训,而且缺乏管理学、行政学、公关学等领导者必备的管理素质,因而长期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经验摸索状态,进修学校不仅要担负起师训任务,更要担负起干训任务,为区培养一批观念新、管理好的专家型校长。校长是教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要引导我区教育事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单靠经验积累是不够的。

3.我区广开人才之路,从省外引进大批人才,但由内地引进的人才,由于环境和思维定势,思想上更多具有“应试教育”的痕迹,教育思想和观念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而引进和招聘骨干教师具有一定的短期效应,但不能充分体现区固有的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我区必须立足于本土,培养一批具特色的“启明星”。

4.教科研是每一所学校发展的生命线,但我区教师尚不具备一线研究者的能力,不能用理论指导实践,由实践上升为理论的更少之又少,加强教师的研究能力尤其是理论结合实践的能力才是教科研发展的命脉。教科研能力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它必须经过实践—理论—再实践的螺旋式上升,在实践与理论的磨合中不断提升,这就需要进修学校花大力气在此方面有所作为。

(二)教师进修学校现状:人员、架构必须调整。

教师进修学校原来作为学历补充教育的主要机构,对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学历提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时至今日,教师进修学校内部,架构不清晰,责任不明确,人员不到位,现有的人员无法承担应有的教学任务,造成基层单位对进修学校的不重视和反感。进修学校的'人员配备和师资水平都不足以应付高速发展的教育改革的需要,必须进行转型。因此,进修学校不单单是行政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机构,更应该是教师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必不可少和最重要的教育场所。

(三)国内的师资教育现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是出路。

1.从我区教育实际来看,相当一部分学校提出校本培训还为时过早。我区近几年引入大批高校毕业生,但由于我国高校教育学科划分过细和仅强调理论研究的固有狭隘性,造成毕业生的知识较单一,缺乏历史的、宏观的、全面的大教育观点,造成素质教育实施的形式化、教育成果的表面化。并且,学校内部师资不均衡,能够担负起教科研“领头羊”的教师全区都匮乏,更何况一间学校,所谓的“校本培训”大多借助外聘的专家,有时几间学校还开展的同一课题,反复请同一专家,造成了人员和资金的重复消耗,也就意味着我区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

2.目前各高校举办的各类培训仍是满堂灌的“填鸭式”,包括目前国内mba得不到国际认可的原因就是缺乏实践,进修学校必须进行一系列的课程改革,尤其是授课方式的变革。作为学校和教科研单位之间最具价值的桥梁,才是进修学校变革的根本出路。

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填写样本篇四

导语:在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中,关于支付结算业务的考试内容大家是否都清楚了吗?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收入来源是手续费收入。

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收入来源是手续费收入。

传统的结算方式是指“三票一汇”,即汇票、本票、支票和汇款。在银行为国际贸易提供的支付结算及带有贸易融资功能的支付结算方式中,通常是采用汇款、信用证及托收。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出票人一般是企业。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两种。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实践中,没有银行支票账户的.客户一般采用银行本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等。

汇款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将款项汇往收款方的一种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票汇、信汇三种方式。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信用证业务的主要特点: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托收根据收款单据、交单方式、服务客户类型等的不同,可以分为许多种类

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填写样本篇五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风险及成因分析

(一)缺乏战略规划,导致决策风险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面临的最重大的风险就是决策风险,它甚至影响着其他风险的产生。面对复杂多变的客户需求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如果自身缺乏有效和长期的战略规划和谨慎的风险意识,就会出现决策风险。银行以客户为中心开发产品、制定战略规划,第一步就是确定目标客户。目前,各家银行进行理财服务时,大都以高端客户为目标,为他们尽可能提供丰富的理财产品,而忽略了中、低端客户的理财需求,这导致了各家银行在战略决策上具有盲从性,缺乏足够的市场研究,造成产品服务同质化,加大了决策风险。

(二)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控机制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内控执行不严格、人员业务能力有限,以及外部的欺诈加大了个人理财的风险程度。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控执行不严格,柜台人员和理财人员挪用或盗取客户资金的机会增加,或者为客户提供服务时代替客户操作,产生损失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三)忽视信息披露,产生信誉风险

商业银行时下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其实并不规范,如果站在风险角度进行评估,可以说是透支银行信誉。部分银行对个人理财产品推销宣传中存在误导,夸大预期收益率;有的甚至将几年的预计最高收益累加;有的在协议中,重点描述了保证本金安全和高收益率,风险揭示过于简单。这些宣传有可能导致一般投资者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时,忽视并低估了隐含的风险。并且大部分理财产品中,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仅是银行保留了单方提前终止的权利,且缺乏协商与告知的程序,投资者很难行使应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员工的职业操守意识淡薄,引发风险

个人理财师的职业操守很大程度上反映出银行理财服务的水平。现实中,个人理财师为追求业务的增长往往在销售理财产品时会尽力向客户推荐当期银行的主打产品,而没有向客户揭示产品的潜在风险,或将预期收益宣传为保证收益来误导客户。这种强调保本、淡化风险的行为将给银行带来重大负面影响。而且,掌握着客户大量私人信息的个人理财师还有可能未经客户同意,向第三方泄漏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服务与交易记录,使广大客户对银行各种业务的信任度降低,对银行造成不利影响。

(五)不能有效评估客户的个人信用,造成信用风险

目前,由于还没有完善的相关制度作保障,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并且在我国传统的“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下,许多消费者的信用记录还是零。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中进行信贷服务时,客户基础信息的缺欠就加大了对个人贷款的风险评估难度。此外,个人理财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个人客户,银行提供服务的前提是能够以较低的了解客户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如果成本过高,就会因为个人业务固有的分散性而降低业务收益,不利于规模经营。因此,银行不会花高额成本对个人信用进行全面评估。由于缺乏咨询和调查客户资信的有效手段,银行难以对客户的财产、个人收入的稳定性等状况做出正确判断,信用风险便由此产生。

三、我国商业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策略

(一)加快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针对的是个人,因此该业务的风险管理不同于以往,应当建立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银行应该意识到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多种风险,并在事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确定银行所能承受的风险程度,并且对应银行可承受的风险程度进行指标量化,针对不同的风险进行不同的风险限额管理。其次,银行应该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核监督机制,保证银行各相关部门都必须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交易,以及各项操作过程的规范性。最后,银行应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客户提供银行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和其他有关报表与报告,完善外部的监督机制,从而减少风险。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理财人员素质

站在客户面前的理财师应该是根据客户实力和风险承受力,为其规划出一整套资产配置方案,将各种银行理财产品组合到一起,按照风险高低做一个理财计划。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一项新业务,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服务要求高等特点,应加强对个人理财客户经理的培训和对业务高级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以个人客户经理为主的理财队伍,减少风险。个人客户经理制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要掌握、、房地产等行业的相关知识。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人员具备理财策划师资格的人不多,且理财人员素质的提高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加强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个人客户经理培训体系,推动理财人员资格认证是目前较为可行的方法之一。此外,还应高度重视理财营销过程中的合规性管理。商业银行应禁止理财业务人员进行大众化推销;禁止理财业务人员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禁止有意歪曲或隐瞒理财产品的重要信息。商业银行应对现有理财产品的广告或宣传的内容、形式和发布渠道进行全面审核[3]。

(三)加强员工职业建设,防范个人理财业务中的道德风险

防范个人理财业务中道德风险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尤其是个人理财师要有更为严格的职业道德操守。我国银监会209月29日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的`第十九条就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继续培训、跟踪评价等管理制度,保证相关业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所从事业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理解所推介产品的风险特性,遵守职业道德。”

(四)建立全面的信息披露制度,维护银行较高的行业信誉

银行应建立全面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客户应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维护银行固有的较高信誉。在全面的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下,银行要将对某个产品风险做定性和定量分析、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具有可比性的数据提供给客户。对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难于定量的风险,银行也应当披露其检查、发现和处理风险因素的内部程序和组织机构。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所有可能影响客户决策的材料,销售的各类投资产品介绍,以及对客户投资情况的评估和分析等,都应包含相应的风险揭示内容。

(五)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有效评估信用风险

四、总结

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虽然正在蓬勃发展,但它毕竟还是属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如何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适合自身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风险防范对策,是当前商业银行应该关注的一个课题,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稳固发展的重要保证。市场风险是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针对这一风险,商业银行应该在内部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围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理念、管理体系、管理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加以改进。只有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2]李姝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j].四川管院学报,2006(1).

[3]王守龙.现行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08(20).

[4]吕全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与风险控制实施手册[m].北京:中国知识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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