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心得体会(汇总8篇)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汇总8篇)

ID:4145527

时间:2023-10-03 21:28:47

上传者:XY字客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汇总8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生活中不断成长和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一

事故案例观后感想

姓名:张德建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作为农电维护三队的一名安全员,应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为了能进一步把好安全关,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下面就几起事故案例来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执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制度,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使安全工作在整个农电工作中置于首位。

2 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应建立健全符合本所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规程、制度,大力开展安全分析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检查活动等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规范供电所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供电所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在安全生产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人为失误占较大的比例,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造成事故的重要途径。要提高我所安全水平,就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心教育,安全活动日学习等方法,帮助供我所职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使职工熟悉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入职工的思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将安全潜移默化为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使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

4 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制度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如: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不够,没有严格的考核;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机制薄弱,安全监督、安全保证和安全激励机制不到位,以制度约束人、激励人的良好机制没有很好地形成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提高我所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全面、完善、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运用相应的考核制度来保证责任制的严格执行,使每个专责、每个专职电工都能明确知道本职责、本岗位应负的安全责任并且认真地履行。

5 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工作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事故的发生是因为生产场所和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危险点,要杜绝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要在控制安全隐患、消灭危险点上下功夫。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无处不在,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水平,关口前移,突出重点,控制安全隐患和危险点。首先要了解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存在位置,进行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是发现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有效方法。我们在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的同时,可选择其他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供电所交流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全面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作为我所的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大家都应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树立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从提高认识抓起,从领导抓起,从反违章抓起,从教育培训抓起,从规范化管理抓起,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力服务。

2008年10月5日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二

4月28日4时41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境内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间脱线,第9节至17节车厢在铁路弯道处脱轨,冲向上行线路基外侧。此时,正常运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刹车不及、最终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与脱轨车辆发生撞击,机车(内燃机车编号df11-0400)和第1至第5节车厢脱轨。72人死亡,416人受伤。据保监会数据,胶济铁路事故人均保险赔偿仅4.5万多元,购买商业保险的人数仅为伤亡人数的1/4左右。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三

化工事业是个容不得马虎的工作,但只要牢记化工企业是一个安危的行业、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细节,是完全可以避免错误的发生。我们公司的管理制度,就是给我们的麻痹思想设置的层层牢笼和枷锁。一次次的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事故不发生上自己身上就与自己无关。根本没有把自己工作岗位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了错误的牢笼和枷锁,使自己从思想上放松了,我们要时刻牢记化工行业是一个高危的行业。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不是口号

安全,这是我们化工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化工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容易使自己放松。

2、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化工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化工如果没有规章制度,那么化工将变得一片混乱。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化工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规章制度、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化工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强化安全意识,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作为一名化工工作者,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给他人生命带来损失,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我们要是时刻牢记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这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规章制度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他人、公司和国家的利益、为了事业的繁荣,而时刻牢记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粗苯精制分厂

胡英文

2011-6-21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四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2006年10月5日6时45分许,王a驾驶京hq****号奥迪轿车,沿京沈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298km+800m处时,与王b驾驶的因前方雾天封路而在另一条车道内停车排队待行的辽nw****(辽na***挂)号半挂货车左后尾部相撞地,致京hq****号奥迪a6轿车乘车人王煜当场死亡,乘车人孙某、张某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认定:王a驾驶机动车雾天超速及操作不当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交安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三款和《交安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王b驾车在雾天能见度小于50米时未驶离高速公路及未依次排队驶入第一条车道的行为违反了《交安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三款、第五十三条二款之规定。

2006年10月17日17时30分许,刘某无证驾驶辽gb****号未经安全技术检验的两轮摩托车沿锦赤线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28公里+200米处施工路段(该路段施工未征得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同意,未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时,自行摔倒,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刘某无证、未戴头盔、驾驶未检摩托车未确保安全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交安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葫芦岛市连山区公路管理段养护公司施工未征得公安机关同意,并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交安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2006年10月10日时15分许,赵甲驾驶辽p90***号欧曼自卸货车,沿杨钢线由西向东行驶,行至白庙子路段郭甲家门前时,与由南向北牵驴车横过路的王d相撞造成王d当场死亡。赵甲驾驶超载大货车未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未在道路中间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交安法》第四十八条一款、第四十七条二款、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2006年10月17日14时25分许,王c驾驶辽p0****号半挂罐车,沿连山区杨郊乡松南村路段,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张家小卖店前即葫芦岛市连山区交通局道桥工程队施工路段(该路段施工未征得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同意,未在距施工作业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工作区有效路面宽为2.5米,半挂车中部宽为2.51米时,将施工人员张甲刮倒碾轧致死的交通事故。王c驾驶机动车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交安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连山交通局道桥工段队施工未征得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同意,未在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违反《交安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五

网络这把 “ 双刃剑 ” ,在给我们的德育工作造成诸多麻烦的同时,也给它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网络教育所拥有的信息的丰富性、传播的便捷化、表现的多样化、交流的互动性、时空的无限制性和虚拟化等特点,都为德育的深化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关键是我们如何用好这把 “剑” 当前,随着网络的普及,青少年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 —— 网民。有的青少年由于从网上接触了黄色、反动的信息,误入歧途,道德失范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于是,有人惊呼 “ 网狼 ” 来了,有人提出强制青少年远离网络。网络真的那么可怕吗 ? 网络技术难道是德育工作的煞星吗 ? 如果我们进行深入研究,会发现,在德育工作中,网络也是一把 “ 双刃剑 ” ,它在给我们造成诸多麻烦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或者说,网络不仅仅对德育提出了挑战,它还具有一种潜在的促进功能。网络教育所拥有的信息的丰富性、传播的便捷化、表现的多样化、交流的互动性、时空的无限制性和虚拟化等特点,都为德育的深化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关键是我们如何用好这把 “ 剑 ” 下面试举一例,加以简析。

运用 “e - mail” 实现师生之间平等真实的对话。

传统德育工作往往是教师一言堂,即使是最民主的教师,也不可能使学生知无不言,因此,教师 “ 受蔽 ” 是常事。这也是传统德育的致命弱点。但是,如果运用网络中的 “e - mail” 功能,则可弥补传统德育中的这一弱点。由于 “e - mail” 的匿名、隐蔽的特点,能充分缩短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消除教师职业所赋予的权威给学生带来的威压感,学生可以大胆地各抒己见,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

【案例】 开学第一课,我给学生唱了一首《朋友》的歌,然后深情地说: “ 天底下最难得的是知心朋友,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份快乐;你把忧愁告诉一个朋友,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我希望从今天开始,我们能够成为可以共享快乐,共担忧愁的朋友。 ” (掌声响起)

我接着说: “ 因为咱们还不太熟悉,同学们还不了解我,还不一定敢当着我的面说心里话,因此我公布我办公室的电子信箱地址,欢迎大家随时随地给我发 „ 伊妹儿 ‟ ” (欢笑声响起)

我的话立竿见影,第二天我的电子信箱便被塞得满满的:

—— 老师,您的头发长了一点,请注意为人师表。

—— 老师,您说话很风趣,但有时候严肃不足。第三天,火药味渐浓,第四天,我就有点受不了了,第五天的一封 “ 犯上作乱 ” 的 “ 伊妹儿 ” 终于使我大光其火。我憋不住,当众质问道: “ 今天的 „ 伊妹儿 ‟ 是谁发的 ?”

众学生如惊弓之鸟,默不作声。我威严地扫视了一下全班同学,希望能从他们的脸色中找到蛛丝马迹。但我失望了:学生的眼神、脸色基本保持一致。 我原以为接下去会收到更出格的 “ 伊妹儿 ” ,但是我错了,第六天的信箱是空的,第七天还是空的,我感到了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正在拉大。终于,我向学生作了诚恳的检讨,希望同学们不计前嫌,继续把我当朋友,给我发什么 “ 伊妹儿 ” 都行。第八天,我又收到了两封“ 伊妹儿 ” :

—— 希望叶公好龙的故事不要发生在我们可爱的老师身上。

—— 老师,那天的 “ 伊妹儿 ” 是我发的,事后我也很后悔。因为我的粗鲁的语言,不只伤害了老师的自尊心,更说明我还不是一个合格的东中人。

反思:我为了及时了解新生,加强与新生的沟通,在发表了一通热情洋溢的 “ 演说 ” 后,把自己的电子信箱公诸于众,从而激发学生与教师接近的兴趣,并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意识和自主心理。然而,当有学生接连不断地向自己 “ 发难 ” 时,我未能正确处理,居然破起案来,这是德育的大忌,结果学生噤声不语,师生之间良好的沟通就此中断。好在我及时向学生作检讨,才重新赢得学生的信任和尊重。那两封伊妹儿,一封希望我能够真正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能够真正虚心地听取学生的批评意见,而另一封则说明学生已折服于老师的人格魅力,作了认真的自我批评。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六

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试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试验对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情况后,医院对受害人及时用药,方转危为安。庭审中,王晓龙年轻苍白的面容、机敏的反应和有条不紊的辩护更使人痛惜。他虽然表示认罪,但他并不强烈的负罪感却让人震惊。在看守所里,当一位调查人员问他对此事后悔不后悔时,他的声音激动而委屈:“肯定后悔。我毁了他也毁了我自己。我毁自己比毁他还大。我的损失还小吗?”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七

原告:于某

被告一、物流公司

被告二、史某

被告李某

被告四、保险公司a

被告五、保险公司b

【案情介绍】

4月1日,于某驾车c去外地送货,由于于某感觉较困,把车交给同车的史某驾驶,史某无驾驶证,在途中与d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对事故的认定,史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史某同李某为合伙,但没有书面协议,以史某名义办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史某有物流公司的任何经理书,有合作协议双方对运费的分成比例,对运费双方四六分。

c车在保险公司a办理有交强险,d车在保险公司b处办理有交强险。

于某因交通事故损失达十五万元,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

1、物流公司:我公司不是侵权人,本案是交通事故纠纷,不是劳动纠纷,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2、史某:我现在还有三万元的医疗费,我已经垫会过五万元,我不应再承担责任。另外我同物流公司是挂靠关系,物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李某:我同史某没有合伙协议,我不应当承担责任。

4、保险公司a:我公司不是侵权人,交强险属于第三责任险,我公司只能对被保险车辆以外的财产及人身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保险公司b:我公司保险车辆没有责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该案目前还没有判决,但通过法律我们可以这样分析,原告起诉五被告,以交通事故特殊侵权是比较好的方法,这样受害人的所有损失,自己不用承担,如果以雇佣关系,由于自己有过错,自己还要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如果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全部损失肯定被告要承担,具体承担多少或者哪几位被告承担,这是另一回事。

保险公司a不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b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以无责任而承担1元的赔偿责任。

李某不承担责任,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他具有合伙关系。

史某与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某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理由是物流公司同史某有合作关系,物流公司应当在受益的范围内同史某承担责任。但是其责任的主体是以史某承担责任为前提。

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主要还是应当由史某来承担。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八

施。2月14日13时巧分,电焊工董某在既不清理现场,也无任何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动焊。电焊熔渣掉人厅内一人多高的海绵床垫上。因该楼刚刚装修过,采用的装修材料全部是易燃的,遇火即着。火着起后,用脸盆的水扑不灭,在场的一个营业员抱来灭火器,但是却不会使用。营业员把灭火器交给在场的一位顾客,那位顾客也不会用,再问别人也都不会用。这时,火已经很大了。有人想去报警,但因电话机被锁,只能打进,不能打出。一个营业员跑到相邻的单位借电话报警,可是那里的电话也被锁住。那位营业员不得不跑到对面的照相馆去打电话。拿到电话,却又不知火警号码,只好查电话薄。当查出报警电话,已经过了十多分钟,海锦床垫上的火已经上了房。公安局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公安局的领导同志,亲赴现场指挥灭火和抢救遇险人员,共出动消防车24部,消防指战员164人,经过消防指战员的英勇扑救,大火于16时30分被扑灭。

一、单项选择题

1.在该场合中,电焊工董某_。

a.没有违章b.不需持证上岗

c.必须持证上岗d.不需参加安全培训

2.负责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扩建施工的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管理混乱,是造成事故的_原因。

a.次要b.直接原因c.重要d.根本

二、多项选择题

3.该起事故中,____是负有重大责任。

a.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公司施工队电焊工董某

b.唐山市东矿区商业局局长

c.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队长

d.唐山市市长

4.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_,也是造成此次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

a.安全管理薄弱b.安全意识不强

c.货物太多d.边施工,边营业

三、简答题

5.该事故中,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经理孟某负有什么责任?

6.根据上述材料,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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