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故反思化工安全反思总结 化工厂爆炸事故反思(模板5篇)

最新事故反思化工安全反思总结 化工厂爆炸事故反思(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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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22:26:30

上传者:翰墨 最新事故反思化工安全反思总结 化工厂爆炸事故反思(模板5篇)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故反思化工安全反思总结篇一

青岛“11•22”事件是国内近年罕见的重大伤亡事件,在央企重大安全事件中也属于极为严重的一次。今天(24日)下午前往青岛看望伤员,并了解情况。虽然最后原因有待于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但从公开媒体报道的事故情况看,我们可以拼凑出事件的大致图景:

11月22日凌晨3时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石油混入了市政管网,部分油气随之挥发;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清理油污的过程中发生爆燃,多处管道和市政管网发生爆炸。从现场照片来看,青岛“11•22”事件造成的破坏不亚于一次大型恐怖袭击事件,管线爆炸造成沿线居民生活和财产损失巨大。除造成多人死伤之外,管道漏油已流入海洋,造成污染。

对于此次事件,相信刚刚宣布了改革宏图的中央不会轻易放过责任者。然而,此次漏油之后的爆燃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总结。

第一,为什么7个多小时未对公众披露信息并采取疏散措施?从22日凌晨3时发现输油管线破裂漏油到10时30分左右发生爆燃,这期间有7个多小时,中石化和当地政府没有任何疏散或提醒群众的通知和行动。据报道,当地民众反映,早上8点多就闻到明显的油味,但“一直没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更不知道还这么严重”。青岛市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未正面回应此问题,只表示爆燃后才知道漏油实情。青岛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中石化未在漏油第一时间报告海事部门,在输油管线漏油事件发生近4小时,海事部门才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漏油事故报告。

高风险布局并不只是中石化的问题,这与当地近年人口迅速增多、发展失序也有关。据报道,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曾在2011年9月和2012年9月发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称“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这意味着,出事的输油管道在两年前就已隐患重重,但在两年内,风险问题却未得到任何改进。

第三,为什么央企近年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简单回顾国内近年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大型央企可谓“劣迹”累累。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2014年,中石油、中石化共发生至少6起重大事故,中石油大连公司竟然一连-发生4次!很明显,在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并不分什么企业所有制,国企的表现极差,并不比民营企业更好。身为资金雄厚、垄断经营的国企,按道理说,应该更舍得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资金,但为什么事故频发仍不能接受教训,在管理上有所改进?这不是简单的管理失误,而是国企制度使然。

第四,国企在安全事件问题上是否仍能享受特殊标准?青岛“11•22”爆炸事件后,如何处理事件引人关注,考验着许多的事情,比如三中全会布局的改革如何展开,未来的国企改革如何进行等。不能不提的是,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方面,国企与民企一直是双重标准,任何民企但凡出现伤亡事故,企业法人总是在第一时间被控制——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情况严重的还要判刑。而国企总能享受“超国民待遇”,即使责任惊人,也是党内处分了事,大不了撤职。为此,网络上已有舆-论呼吁:国企可以垄断商业,但不可垄断司法。

在对“11•22”爆炸事件的调查之后,政策部门应该更深层地思考国企如何改革的问题。安邦(anbound)智库团队过去提出的以共同基金改造国企,是在现实约束下的国企改革解决方案。安邦(anbound)方案的一个目的是通过基金控制资本的方式,把政府与直接参与市场的国企拉开距离,在政治上则有效切割矛盾。只要能控制共同基金,就能在保持足够的经济资源的同时,在市场层次上减少一些特殊权力的国企,从而增加一些相对公平竞争、透明运营的市场主体。牺牲一点国企利益集团的利益,可以换来更大的社会满意度和市场满意度,这是值得政府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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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反思化工安全反思总结篇二

19时许,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划破山西省榆社县的上空。距离箕城镇北向阳村不足500米的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合车间突然发生爆炸。56岁的山西榆社县箕城镇北向阳村委会副书记李志明回忆起那一刻时,说可以用“心惊肉跳”来形容。

21日上午,据官方消息称,截至9时,事故共造成当班和附近工段工人死亡4人,重伤2人,轻伤3人,受伤人员已经被妥善安置到该县各个医院救治。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安监、公安、卫生、消防等救援人员仍在忙碌,空气中弥散着化工厂固有的刺鼻气味。

事故发生时,李志明站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先是看见头顶的天空中一团火光,接着‘砰’的一声巨响,顷刻间屋子里的窗户玻璃全部被震碎,等村里的人反应过来后才想起抱着脑袋逃命。

李志明说,事故发生后村委会干部第一反应就是疏散北向阳村近600名村民,预防第二次爆炸的发生。

中新社记者在到达该村采访时,180多户农村院落还笼罩在冬日黎明前的黑暗里,一片漆黑中仅有由30多名村民组成的护村队,在村委会办公大院门外燃烧着的麦秆前取暖。

村委会的几间屋子里一片狼藉,窗户玻璃都已被震碎,一些原来关着的屋门门板躺在地上,墙皮脱落,地面上、沙发上、桌子上以及一些电器上落满了一层厚厚的尘土。

榆社县宣传部长王洪昌说,事故发生后,山西盛晋中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紧急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处理善后事宜。经山西省环保部门检测,事故发生地上空大气监测没有超标,厂区污水没有外排,对环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目前,善后工作已全面展开,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山西省榆社县化工总厂,创建于1974年,是一个综合性的中型化工企业,主要生产十余种化工产品,拥有固定资产1.5亿元人民币,职工1500名,年产值1.6亿元人民币、年利税2000万元人民币。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演讲比赛中介绍了一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从历史学角度阐述了安全哲学的概念;系统化安全;本质化安全;安全系统理论;控制论原理;信息论原理;行为科学原理;激励理论;事故系统要素;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因素;人的安全素质分析;事故心理学;事故损失分析;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的科学手段;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我作为安全员更要迅速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把这些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灵活运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尽可能地提高本质化安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事故反思化工安全反思总结篇三

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仅仅10天后的11月22日,在青岛就发生了中石化输油管道漏油引发的爆燃事件,至11月24日13时,死亡人数52人,失踪人数11人,住院治疗136人。这一事件我们称之为青岛“11•22”事件。

青岛“11•22”事件是国内近年罕见的重大伤亡事件,在央企重大安全事件中也属于极为严重的一次。今天(24日)下午前往青岛看望伤员,并了解情况。虽然最后原因有待于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但从公开媒体报道的事故情况看,我们可以拼凑出事件的大致图景:

11月22日凌晨3时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石油混入了市政管网,部分油气随之挥发;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清理油污的过程中发生爆燃,多处管道和市政管网发生爆炸。从现场照片来看,青岛“11•22”事件造成的破坏不亚于一次大型恐怖袭击事件,管线爆炸造成沿线居民生活和财产损失巨大。除造成多人死伤之外,管道漏油已流入海洋,造成污染。

对于此次事件,相信刚刚宣布了改革宏图的中央不会轻易放过责任者。然而,此次漏油之后的爆燃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总结。

第一,为什么7个多小时未对公众披露信息并采取疏散措施?从22日凌晨3时发现输油管线破裂漏油到10时30分左右发生爆燃,这期间有7个多小时,中石化和当地政府没有任何疏散或提醒群众的通知和行动。据报道,当地民众反映,早上8点多就闻到明显的油味,但“一直没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更不知道还这么严重”。青岛市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未正面回应此问题,只表示爆燃后才知道漏油实情。青岛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中石化未在漏油第一时间报告海事部门,在输油管线漏油事件发生近4小时,海事部门才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漏油事故报告。

高风险布局并不只是中石化的问题,这与当地近年人口迅速增多、发展失序也有关。据报道,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曾在2011年9月和2012年9月发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称“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这意味着,出事的输油管道在两年前就已隐患重重,但在两年内,风险问题却未得到任何改进。

第三,为什么央企近年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简单回顾国内近年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大型央企可谓“劣迹”累累。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2014年,中石油、中石化共发生至少6起重大事故,中石油大连公司竟然一连-发生4次!很明显,在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并不分什么企业所有制,国企的表现极差,并不比民营企业更好。身为资金雄厚、垄断经营的国企,按道理说,应该更舍得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资金,但为什么事故频发仍不能接受教训,在管理上有所改进?这不是简单的管理失误,而是国企制度使然。

第四,国企在安全事件问题上是否仍能享受特殊标准?青岛“11•22”爆炸事件后,如何处理事件引人关注,考验着许多的事情,比如三中全会布局的改革如何展开,未来的国企改革如何进行等。不能不提的是,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方面,国企与民企一直是双重标准,任何民企但凡出现伤亡事故,企业法人总是在第一时间被控制——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情况严重的还要判刑。而国企总能享受“超国民待遇”,即使责任惊人,也是党内处分了事,大不了撤职。为此,网络上已有舆-论呼吁:国企可以垄断商业,但不可垄断司法。

在对“11•22”爆炸事件的调查之后,政策部门应该更深层地思考国企如何改革的问题。安邦(anbound)智库团队过去提出的以共同基金改造国企,是在现实约束下的国企改革解决方案。安邦(anbound)方案的一个目的是通过基金控制资本的方式,把政府与直接参与市场的国企拉开距离,在政治上则有效切割矛盾。只要能控制共同基金,就能在保持足够的经济资源的同时,在市场层次上减少一些特殊权力的国企,从而增加一些相对公平竞争、透明运营的市场主体。牺牲一点国企利益集团的利益,可以换来更大的社会满意度和市场满意度,这是值得政府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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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反思化工安全反思总结篇四

“各地政府,在做城市规划时,在发展地方经济时,不仅要考虑经济发展的速度,更要将人放在第一位,简言之,人性化是第一位的,可持续性是第一位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光注重表面政绩,迟早会为忽视安全与质量埋单。”

“中石化史上最严重事故”的死亡人数还在继续上升。据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现场指挥部消息,截至11月24日13时,现场搜救又发现死亡4人,死亡人数增至52人。

对于事故的发生,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事故现场称,“看到事故给青岛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万分痛心。向逝者深深哀悼,向伤者、家属们深切慰问,并向青岛人民和全国人民深深致歉。将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出事故原因。”

在这件事上,中石化没有推卸责任,而是准备向全国人民有一个“好的交待”。国务院已成立事故调查组,相信不久以后,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会有一个准确的事故责任认定。

事后追责,必须也十分必要,要迅速,因为它起码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民众的一个交待。然而,除了追责,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中,显然还有更需要交待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如何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虽然安全生产一提再提,但真正重视,认真执行的情况不乐观。今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6月初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然而,大检查、大排查刚刚结束,“中石化史上最严重事故”就发生了,不得不说,这是莫大(博客,微博)的讽刺。由此可见,“重视”安全,往往是在事后,而不是事前。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充分反映了这点。据报道,在两年前中石化发布的隐患整治报告中,明确指出“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这说明,中石化早知此地有安全隐患,只是当时事故没有发生,存在侥幸心理,没有下决心立即进行整改。

与此同时,有报道称,在23日晚间由青岛市政府主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表示,青岛市政府是在10点钟*之后才知道漏油事故,在凌晨3点漏油到上午10点*的阶段,青岛市政府并不知情。他称,在此7个小时阶段,“好像”是中石化在处理。

除了安全意识薄弱、执行上打折扣,利益上的纠葛也是事故容易发生的重要原因。

据中石化的披露,东黄复线管道已运营达27年之久,目前中石化管道的周围环境,早已和当初不一样了。这反映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青岛城市的快速发展,很可能注重了速度,忽视了质量与安全性。其实,城市快速扩张而忽视安全的问题普遍存在,2014年7月28日,南京市迈皋桥地区一废弃工厂拆迁时,发生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造成了22人死亡、1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的严重后果。

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是一个沉重的教训,它再一次告诫各地政府,在做城市规划时,在发展地方经济时,不仅要考虑经济发展的速度,更要将人放在第一位,简言之,人性化是第一位的,可持续性是第一位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光注重表面政绩,迟早会为忽视安全与质量埋单。到时候,受伤的,除了民众,也还有决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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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反思化工安全反思总结篇五

xx工厂爆炸事故,值得我们认真反思.我们要从这次爆炸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真正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天然气爆炸是在一瞬间,(数千分之一秒)生产高温(达3000℃)、高压的燃烧过程,爆炸波速可达300m/s,造成很大的破坏力。如果天然气泄漏遇到电厂内的高温设备、明火、静电、闪电或操作不当等会发生爆炸、火灾,在密闭空间会使人缺氧、窒息,甚至死亡,给单位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厂天然气可能泄漏的区域从调压站到燃气轮机之间的天然气的输送管道、调压器、阀门、过滤器、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配件等(重点区域燃气轮机的轮机间、气体小间、辅机间)。燃气轮机要求较高的天然气进口压力,高压天然气管道会由于气源压力波动而导致管道压力增加;天然气中含有的微量硫化氢等对管道及其附件均有腐蚀用,管壁会因腐蚀减薄;如果天然气管道埋地敷设,还会产生电化学腐蚀,这些都会加大管道泄漏被燃爆的可能性。

燃气轮机在启动和停机时。如果机内的燃料与空气混合达到了爆炸极限浓度时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爆炸的危险。燃气轮机在气体小间、辅机间、轮机间的通风系统不良,也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遇到辅机室内高温部件附件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天然气中含有的液体成分若未能完全分离除去.可能会聚集在较低的位置.并且在燃料流量发生变化的过程中还会以液滴形式断续地流动。进入燃气轮机燃烧室的液态微滴或未蒸发的燃料液滴能在燃料喷嘴上结焦并引起过早点火或逆燃,还可以引起火焰温度和透平负载的快速波动。燃料液滴又可以通过燃烧室在下游的高温燃气通道内燃烧,这样引起超温甚至烧穿高温燃气通道部件。大量的液体进入燃烧室内部就会出现压力波动甚至发生爆燃。

防范措施:

1. 建立健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和应急能力,严格安全操作。在燃气轮机点火前(尤其是点火不成功或自动熄火后重新点火时)一定要按照运行操作规程对燃气轮机进行吹扫。

3. 提高工作责任心,多巡检,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用科学的手段和现有的检测仪器及时发现泄漏隐患,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天然气发生严重泄漏时,会出现以下现象:3.1 天然气工作压力有变化。3.2 在泄漏源附近可听到强烈的气流声。

3.3 手持报警仪会发出报警声。3.4 泄漏较大时(浓度较高)固定报警器会发出自动报警。

4. 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凡进入天然气区域的人员一律严禁带火种。

6. 保证消防系统完好。

7. 按规定进行氮气置换,以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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