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销商协议书十 经销商协议书十字(五篇)

2023年经销商协议书十 经销商协议书十字(五篇)

ID:415780

时间:2023-06-24 22:45:17

上传者:曹czj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经销商协议书十 经销商协议书十字(五篇)篇一

地址:顺德市北滘镇蓬莱路美的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顺德北窖美的工业城内

适用地域: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协商的基础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责任兑现国家所规定的产品三包条款。

(二)甲方负责自身品牌产品的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负责本协议所规定的适用地域范围和自身分销体系内的全部美的___________产品(以下简称协议产品)的售前维修服务工作。

(二)乙方应保证甲方产品维修之后的技术及安全性能符合协议产品的出厂标准,因维修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自行负责,如因此产生第三者与甲方或甲方的客户之间的诉讼,乙方须承担责任和处理费用。

(三)乙方必须全部采用甲方提供的零配件维修甲方的产品,不得将甲方零件挪作他用。

(四)乙方进行维修必须按所维修的产品正确详细填写《售前机维修记录表》(此记录表由甲方提供专用表格,规格型号、数量、缺配件情况、更换配件情况、提货状态等表格内所表现的内容必须完整填写,记录不全或不真实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乙方有责任随时向甲方反映产品质量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投诉,同时应立即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在需要时应甲方要求配合甲方代表对事件做出妥善、合理的处理。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应积极参加。

四、甲方有义务对网点提供库存配件,额度内配件应及时供应。

五、乙方有义务从事所经营的甲方产品的维修,并不得超额度退货。

六、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市场信誉,配合甲方开展服务宣传活动。

七、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质量信息保密,不对外泄露、宣传,本协议履行期满后,乙方仍负有保密义务。

八、甲方有权监控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规范。因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引起消费者或乙方下级经销商对甲方或甲方产品的投诉,经甲方调查属实,甲方对乙方予以书面或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如整改不力出现第二次投诉,则对乙方处以200元违约金。如因此出现反复投诉或对重大问题不及时反馈,造成甲方产品退货、重大损失或事故曝光,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九、乙方店面装修使用甲方品牌形象(招牌、灯箱),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设计要求制作,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拆除。

十、乙方必须履行《国家新三包规定》与《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给予甲方顾客“三包”法规定范围的合理退换。

十一、乙方通过自身服务体系,妥善解决自身和分销网络的售前和售后服务问题,甲方提供乙方售前维修所耗用的配件,售前维修费用按年费( )%形式结算,免费配件供应额度按( )%予以提供,超额部分按甲方公布的价格申购,申领配件由乙方自提,运费乙方自理。

十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零配件申领计划,以便及时备足配件。在甲方可以及时提供配件的前提下,乙方不得以缺零件为借口拒绝为其下级客户提供售前维修及相应配件支持,一经核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次(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取消服务费用及相关服务政策。

十三、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零配件,若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锈蚀、遗失的,超过免费使用配件额度的配件甲方按乙方零售出仓情况处理。

十四、如乙方因任何原因不能从事我公司要求的服务工作,则协议应予解除。

十五、如乙方因违规、违约或维修质量问题、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社会曝光等恶性化事件的发生或严重危害甲方的品牌形象,则协议予以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结算一切费用以及取消年度销售相关的优惠政策。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条例》执行。

十七、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止。

十八、本协议由双方签章后生效,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签约地人民法院管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2023年经销商协议书十 经销商协议书十字(五篇)篇二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区 县 开设 (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佳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每完成 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3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 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联系方式:

e-mail: e-mail

收件人:

传真: : 收件人: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 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2.1 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a级12000元整,b级8000元整。a、b级别价格详见附页价格表,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 元整即开始生效。

2.2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 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品牌理念:专业造就品质,诚信凝聚信赖

共 6 页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2 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4.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5.1 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5.2 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 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品牌理念:专业造就品质,诚信凝聚信赖

共 6 页

5.3 乙方在到货十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 6.2 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定一致,予以退换货。

6.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6.4其他换货退货约定: 。

七、双方约定:

7.1 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7.1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经销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9.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9.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9.4 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0.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附页1

此报价表最终解释权归xx-xxx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地址:中国 湖北恩施州施州大道黄泥路113号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 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2.1 为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协议柒日内向甲方缴纳统一市场违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若乙方无违规现象,撤销经销权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数保证金。

2.2 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 元整即开始生效。

2.3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 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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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页

恩施御品天香富硒有机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 湖北恩施州施州大道黄泥路113号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2 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4.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5.1 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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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页

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六、换货与退货:

产品质量问题包含: 。

方承担。

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6.4其他换货退货约定: 。

七、双方约定:

7.1 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7.1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或擅自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经销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9.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9.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9.4 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0.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时间:

乙 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时间:

甲方:香港化工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广东省肇庆市推广甲方柯达牌(注册商标为“kodak”)数码清洁系列产品,成为甲方在该市的经销商。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付款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首批进货款金 元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以取得肇庆市经销商资格。

3.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10天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1

为“kodak”)数码清洁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应保证所经销柯达牌(注册商标为“kodak”)数码清洁系列产品的合法性。

5.2、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kodak”品牌系列产品。

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6、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10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8、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型产品的经销商商。

5.11、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5.12、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2

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方。

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并没收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叁(3)天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 吴 非

e-mail: http://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

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营。

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4

6.17、乙方应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

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20、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相应后果。

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七、保密条款

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7.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5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八、绩效考核标准

8.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5%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部分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法律。

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7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无法完成销售任务的。

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可要求解除协议。

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权利。

十四、其它

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议。

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23年经销商协议书十 经销商协议书十字(五篇)篇三

甲方: (一级经销商)

乙方: (二级经销商)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合作,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有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的甲方一级代理的华丰家具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在 配送并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二级经销商,甲方在乙方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提供本公司产品。

1.乙方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不得跨区销售(窜货)。

2. 经销期自 起至 。为维护市场销售秩序,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在本经销期限内乙方以不低于甲方所维护市场价销售。

3.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应该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

3.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专卖店出售。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地域经营。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形象,遵守销售守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做市场推广工作。

6.乙方作为甲方华丰产品的代理商,每年需完成40万元的销售额。

7.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8.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解决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解除加盟店相关手续、协议终止。乙方不得继续延用华丰相关的品牌形象及加盟店授权书。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回品牌形象物品,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企业品牌形象。

1、甲方以每年年初发给乙方年度价格表作为价格确定的依据。如因市场引起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执行日以发出通知日为准。

2、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后15天内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新价格自甲方书面或传真送达乙方时生效。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合同履约金,合同期限届满,若不再续签合同则甲方把履约金退还乙方。

2.乙方在预计发货前应以电汇、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发货。

3.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提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将货物运往乙方所在地的过程中造成破损或短少,乙方须于到货后七天内提出处理意见,由甲方核实后给予补偿;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缺损货物的索赔;乙方在自行储运、销售等环节中早场的破损缺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退换货处理: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经营性退换货。如确因市场变化、批号趋老等原因需要换货的,须提前(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在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办理换货工作;因非质量因素而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款3、4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并收回代理地区的经销权。

甲方: 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2023年经销商协议书十 经销商协议书十字(五篇)篇四

代表: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邮箱: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_地区内的_______经销商。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区域扩大到未经授权的区域。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作资格。

3、乙方不得在同一区域经营第三方与甲方同一档次,同一类型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资格。

1、提供合格产品给乙方经销,并提供一切产品之市场准入手续给乙方。

2、保证乙方货款到账______日内发出货品(需提前订货),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3、给乙方______个月试营期,如试营不理想,试营期满后可退回剩余货品。长期合作甲方对产品实行______月内包换,______年保修(除人为损坏)。

4、提供对乙方业务人员专业培训,提供产品广告样板,提供促销品支持。

5、绝对执行同级经销商平等之价格体系以保障乙方的经济利益。

6、发展水平相当之经销商队伍,防止不良经销商侵犯乙方正常权益。

7、保证诚实和忠诚的合作态度,和乙方建立良好合作,以达到双赢的结局。

8、一切营销政策对所有经销商都采取公平的态度。

1、保证按照本协议内容开展经销活动,并进行活动推广。

2、保证不超过协议约定之经销范围。

3、绝对执行甲方当地市场最低市场限价,为______元/套。

4、及时将当地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双方协作做好当地市场。

5、保证以诚实、忠诚的合作态度和甲方进行合作。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信息。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经销商协议书十 经销商协议书十字(五篇)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实施)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销售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有权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行业,销售甲方指定____________产品。

1-2 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及行业销售甲方产品,任何跨区域的销售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各向其他已获得甲方确认的经销商区域直接或间接销售合同标的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取消年度返利、直至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的处罚。

1-3 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书的条款时,将不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经营的区域行业范围内再设立第二家代理商或采取甲方直销。

1-4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销售区域内协助乙方开展销售、分销经营活动和销售网络建设。

2、销售配货

2-1乙方需现款提货,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将于收到订货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订单中全部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每批订货均需现款提货。

3、销售责任

3-1甲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3-2甲方负责产品的行业推广工作、参加行业展览,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及美誉度。

3-3在乙方签约后,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产品资料20套,供乙方宣传推广使用,其后再提供的产品资料等按成本收取用。

3-5甲方开通免费专家热线,配合经销商的销售和问题答疑,并根据各个市场的需要派遣技术专工前往乙方区域,帮助其进行营销推广活动,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由乙方承担,顾问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3-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制度。

4、送货要求

4-1乙方必须经销甲方指定的产品品类及规格的产品。

4-2所有订货申请单需经乙方审核认可,甲方方可执行送货,经乙方认可的送货发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3甲方业务代表向乙方借款、借货,均需持甲方总部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或授权书,否则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未遵守此行为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销售价格

5-1产品的市场零售价,由甲方制定并且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乙方有义务遵照执行。

5-2乙方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85折时,需给甲方书面报备同意后,方可执行销售,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低于85折的打折销售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取消年度返利、直至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的处罚。

5-3市场价格参照沃能公司发布的市场价格表(附件一)。

6、产品质量

6-1甲方有义务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和企业生产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属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无法销售的,由甲方负责调换和处理。乙方有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的终端客户提供保质期内的产品售后服务。

7、销售资料

7-2甲方将定期查询乙方预计经营的产品的销量、流向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资料。

8、市场推广

8-1为支持市场运作,扶持乙方的市场开发,当乙方的年进货额达到一定金额的时候,甲方将在乙方做推广宣传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推广宣传工作必须由甲方聘请的专业咨询公司和乙方所聘请的广告公司共同实施。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销售进度、产品推广、市场规则的执行、品牌建设等情况给予综合考评,并且根据全国考评名次予以奖励。

8-2一切有关产品的广告宣传、促销方案均由甲方制定或指导,乙方配合有关内容的实施。由乙方自行操作的部分,需由甲方书面批准。

8-3在乙方自行操作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中,需以甲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的资料为依据,不得修改其内容,不得改变产品的用途。对于因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4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形象信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8-5乙方不得妨害其他代理商的正当经营活动及正当利益。

9、售后服务

案设计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

9-2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9-3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配备一名专业工程师,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以期获更丰厚的市场回报。

二、交易条件

1、 资历

1-1乙方应具有多年从事电气产品销售的经验,长期从事防爆电气产品销售者优先考虑。

1-2乙方需提供自己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备案,属于个人申请的必须有一家合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1-3乙方在和甲方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必须提交一定的销售保证金,具体金额如下:乙方年承诺净进货额部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向甲方交纳销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注:净购额是指在扣除乙方所得佣金及增值税17%后的实际购货额。

2、定货程序及运输方式

2-1乙方每次定货均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供“订货申请单”(附件二),通过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并交付该次定货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定货保证金。在“订货申请单”中应具体注明:规格、型号、功率、数量、产品颜色、到货时间、地点等。

2-2乙方所订的货品由甲方负责代办运至乙方指定的城市(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一般采用普通运输,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城市后(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乙方需自行提货并付运费,甲方不予负责到货后的运输。乙方因业务需要,需要其他快速运输方式的,其增加的短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3收货时,甲、乙双方应在提货当场清点产品数量、规格,颜色等,确认后,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人应在甲方开具的“收货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附件三),并传真给甲方,签收前若产品数量、规格与定单不符,由甲方负责,签收后若出现产品数量、规格不符,由乙方负责。

3、供货价格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价格参照沃能光电发布的代理商价格(附件四)。代理商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如在某一具体项目的销售中出现竞争激烈,需要较大幅度降价时,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出现此种情况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作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真实情况报告,甲方在核实完毕后,方可作出是否同意作出供货价格调整的决定。

4、付款期限

4-1乙方订货,必须是先款后货。款项必须汇入沃能光电公司指定的帐户。如乙方不能满足这一条件,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4-2乙方订货品种及数量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发货前全额汇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 后将予以及时发货。

5. 财务合作

5-1乙方的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沃能光电公司指定的帐户,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提供不实的申请资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经销资格的;

4)制造、销售假冒沃能光电产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被责令停业的;

7) 被司法机关勒令终止营业的。

3、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他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属合法终止。

4、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经济纠纷,以协商的形式友好解决,若协商未果,双方均同意到甲方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商务政策与未尽事宜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

六、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在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并良好履行合同各条款的前提下,享有本合同续签的优先权。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

签定人: 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

签定人: 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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