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标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汇总8篇)

最新商标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汇总8篇)

ID:4159384

时间:2023-10-04 00:38:11

上传者:碧墨 最新商标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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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邮编:

e–mail:

鉴于甲方合法拥有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且该注册商标已被评为 商标;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商标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商标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成员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方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维权案件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假冒商标产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商标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结案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费用的,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给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乙方专项法律顾问费用根据甲方的商标维权法律服务需求和乙方维权实际效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2)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商标产品样本提供一份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假冒商标产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维权的商标具体特征享有知情权;

(2)乙方对甲方所掌握的商标侵权线索享有知情权;

(3)乙方对甲方所知晓的有利于乙方商标维权的其他情况享有知情权。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2)乙方应当将在商标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当在其生产的商品的外包装或商品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应当在上为甲方的注册商标产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商标维权信息。

3、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篇二

甲方(许可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被许可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方是 号中国专利的唯一专利权人。许可方于       年     月    日将      号专利项下的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号是      ,中国专利局于      年    月   日批准     号专利权。许可方有权和同意给予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被许可方同意得到许可方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专利号:               ;

申请日:               ;

发明创造名称:               。

1.2 专利申请: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申请是指甲方为申请人,该专利申请已经或未经中国专利局公开(公告)的申请专利技术,其发明创造名称:

专利号:              ;

申请日:              ;

公开(公告)日:              。

1.3 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

1.4 技术秘密: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名称。

1.5 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一般技术或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

1.6 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7 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

1.8 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乙方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乙方有关人员。

1.9 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1.10 净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1.11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并且可以继续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2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3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该技术合同。

第二条 实施许可的范围

2.1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与实施该种技术有关技术秘密。

2.2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合同技术的全部资料(附附件);制造、使用、销售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及产品的检验方法(附附件)。

2.3 本合同为 (普通、排他、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 地区实施合同技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联营扩大实施范围i,并无权将合同技术许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转让给第三方则另签订分许可合同。

2.4 被许可方可实施该专利的期限为     年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实施,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实施及报酬事宜,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技术资料

3.1 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门费人民币     元后的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

3.2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当是完整、清楚的。图纸资料的内容、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3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     日内,应当对资料认真仔细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     日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     日内予以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签署技术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第四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使用费:

(1) 本合同的使用费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门费为     万元,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     %提取。

本合同的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     个月开始,按阳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或中介方)支付本合同入门费(或定金)     万元。

乙方从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提成费。

(2)本合同采用总付额内分期支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批次     元,后在每个会计     (月份/季度/年度)截止前的     日内,分     批次支付,每次支付     元。包括第一次在内总共支付     次,共计     元。

(3)本合同采用一次总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金额支付所有使用费。甲方负责提供相关发票。

4.2 甲方有权查阅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账目。

第五条技术服务

5.1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应负责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的有关内容,并向乙方解答有关实施合同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5.2 甲方在乙方试制合同产品期间,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乙方技术人员和试制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5.3 甲方派出达到乙方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乙方不另支付技术服务费,则使用费应当适当增加,但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保证。

5.4 甲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5.5 技术服务验收后,如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指导,有关技术服务费及差旅费、伙食标准等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合同技术的试制及验收

6.1 乙方按甲方的合同技术制造、生产合同产品,如因乙方原因,试制不成功,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不能生产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使用费。如因甲方原因试制不成功,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使用费,并赔偿乙方因试制所产生的损失。

6.2 合同产品试制成功后通过对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合同产品,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附附件)进行验收。

6.3 验收合同产品由乙方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或者由乙方组织进行鉴定,甲方参加,所需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6.4 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应由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6.5 如非乙方原因,合同产品第一次验收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甲方应负责找出原因并提出技术措施消除产品缺陷。

6.6 如经过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而甲方又不能提出补救措施消除产品缺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甲方的使用费并视其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的部分损失。

6.7 如因乙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协助乙方分析原因,提出补救措施,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乙方确实无法实施合同技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8 合同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无正当理由预期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甲方逾期两个月未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材料的,或资料补充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入门费并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应按照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乙方除补充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 乙方擅自将合同技术许可或泄露给他人使用的,应将非法所得全部交还甲方,或支付违约金     元,还必须立即停止他人使用合同技术。甲方擅自将乙方对合同技术的改进部门或将乙方的销售秘密泄露给他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7.4 (独占许可特别条款)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实施专利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乙方应立即停止实施。

7.5 (排他许可特别条款)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甲方,在许可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范围内,又许可他人实施本合同技术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应当停止许可他人实施合同技术的行为。

第八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8.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8.2 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以优惠价格优先许可对方使用。

8.3 属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相互提供使用。

8.4 对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未申请专利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责任,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8.5 双方共同对合同技术做出的重大改进,专利申请权归双方所有。乙方向另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可单独申请专利,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乙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双方应就专利申请权的转让签订协议,如果乙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

8.6 关于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九条 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9.1 许可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9.2 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其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一下比例分摊:许可方     %,被许可方     %。

第十条 税费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许可方所在省/市/地区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被许可方承担。

10.2 被许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收入,必须依法纳税。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1.1 (独占或排他许可特别条款:独占(或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月内不实施合同技术,或者在 月内,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本合同即自行变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许可实施合同技术,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保密

12.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12.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13.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4.1 双方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解决。

14.2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 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处理,对调解不服的,任何一方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6.2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签订。

16.3 本合同中提到的有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本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许可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被许可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篇三

你好商标许可使用独占许可合同范本如下: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_________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_______________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__(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_______________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_________类商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________________连锁店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本合同自签字的___________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存查。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一、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先付全款___________%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涉外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甲方指定______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______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二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和门市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一、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罚款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___________商标代理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篇四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订立。合同一方为____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中国(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此证: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 “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1.2 “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_;

1.6 “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10 “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2.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2.5 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5.1 技术服务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的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术指导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人日。

5.1.5 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5.2 技术培训

5.2.1 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5.2.2 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5.2.3 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5.2.4 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2.5 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差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 技术资料

6.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____________交付技术资料。

6.2 ____________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

6.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6.4 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6.5 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7.1 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7.2 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考核。

7.4 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7.5 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 技术改进

8.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8.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8.3 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9.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9.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9.6 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经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9.7 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 保密

10.1 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生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 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 侵权

11.1 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 税费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 仲裁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1993年5月8日签订,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篇五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条件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第六条 技术资料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第八条 技术改进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第十条 保密

第十一条 侵权

第十二条 税费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 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

附件二 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

附件三 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让方查账的内容和方法

附件五 对甲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附件六 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计划

附件七 产品考核验收办法

本合同于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订立。合同一方为____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中国(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此证: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 “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1.2 “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_;

1.6 “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10 “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2.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2.5 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5.1 技术服务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的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术指导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人日。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篇六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实施专利技术的预期目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合同条文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1.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3.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专利权人:

5.3专利授权日:

5.4专利申请号:

5.5专利号:

5.6专利有效期限:

第六条 专利实施状况

6.1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的状况:

6.2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状况:

第七条 许可范围和方式

7.1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以下范围内实施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

7.2实施专利技术的方式:

第八条 技术资料

8.1让与方向受让方交付以下与实施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样品:

8.2交付时间:

8.3交付地点:

8.4交付方式:

8.5其他约定:

第九条 技术指导

9.1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的地点:

9.2技术指导的内容:

9.3其他约定:

第十条 相关技术秘密

10.1让与方是否允许受让方使用与本合同专利相关的技术秘密:

10.2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与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秘密内容:

10.3保密范围:

10.4保密期限:

第十一条 专利效力

让与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义务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 权利保障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发生第三方侵犯专利权,应由让与方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条 风险承担

13.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13.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四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

14.1验收时间

14.2验收地点:

14.3验收标准:

14.4验收方法:

第十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5.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元。

其中:

专利实施许可费为元;

技术指导费为元;

技术秘密使用费为元;

其他费用:

15.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其他约定方式如下:

15.3让与方有权查阅受让方会计账目,查阅时间、立法如下:

第十六条 后续改进

16.1签约各方是否有义务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16.2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权益分享,按以下第种方式履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篇七

许可方:_________

许可方是_________号中国专利的惟一专利权人。许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_________号专利项下的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号是_________,中国专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准_________号专利权。许可方有权和同意给予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被许可方同意得到许可方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双方通过协商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许可证的类型

1.本许可证系一项独占许可证。

2.许可方不得在第三条所列的合同地区内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有权授予分许可证。

4.本独占许可证未经许可方允许不得转让。

第二条 技术使用范围

1.许可方确定_________号专利的保护范围是_________。

2.许可方已在合同地区以外的地区使用_________号专利技术,许可方根据使用结果确定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3._________号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为本合同许可证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三条 合同地区

1.本独占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_________。

2.被许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可以向下列国家出口本许可证产品:_________。

第四条 技术援助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实施_________号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2.许可方负责接受、安排被许可方技术人员赴许可方企业培训。许可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被许可方培训的要求,使被许可方人员能掌握_________号专利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许可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被许可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五条 专利技术的改进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通报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内有关专利技术的改进成果并提供给被许可方使用。使用费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许可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不需要得到许可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支付适当费用后有权使用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

3.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如果有专利性,被许可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批准后归被许可方所有。

第六条 许可方的保证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许可方如果不如实向被许可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被许可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许可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七条 维护和保护专利权

1.许可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2.许可方有意放弃专利权时,必须及时通告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有权免费取得许可方所放弃的专利权。

3.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他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摊:许可方_________%,被许可方_________%。

第八条 实施义务

1.被许可方承担实施专利的义务。

2.被许可方不承担不制造和销售竞争产品的义务。

第九条 支付方式

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先向许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_%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条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被许可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2.许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此税费由被许可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许可方。

第十一条 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许可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许可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2.许可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许可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3.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4.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被许可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被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被许可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被许可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2.被许可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许可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许可方:

1.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篇八

鉴于:_________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_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并愿意将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给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

本合同许是_________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专利和专有技术

2.1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

(c)许和其他共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外共同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二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共有专利”)。自有专利和共有专利以下统称为“许可专利”。

2.2许可专利内容是指专利证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等专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2.3本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已经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三所列的专有技术(以下统称“许可专有技术”)。

第3条 许可

3.1对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允许被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继续无偿使用。

3.2对有偿使用的自有专利,许允许被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使用范围内继续有偿使用,但须符合双方另行签定且有效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规定。

3.3被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组前使用共有专利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共有专利。该共有专利原为无偿使用的,被许继续无偿使用,原为有偿使用的,被许应支付使用费。许承诺就上述使用取得该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被许根据本合同对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仍然可以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应提前通知被许,被许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不表示异议,许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如上述许可或转让可能对被许主营业务构成严重影响者,则被许有权不同意该等许可或转让。

3.5被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条 期限

4.1被许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直至该许可专利期限后满或该许可专有技术变成公开信息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条所述之期限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许可使用。

第5条 专利和专有技术资料的提交及后续服务的提供

5.1许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应被许不时之要求将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资料提交予被许。

5.2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实施的后续服务应保证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实施,具体应视不同情况而定。需许提供技术人员予以指导的,许应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有关指导工作。

第6条 维护费用

对于无偿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被许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支付该年度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不需向许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维系费用。

第7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许权利:

(a)有权在自身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取得被许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被许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c)有权获得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申请的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

(d)有权要求被许依本合同约定支付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费用。

7.2许义务:

(a)许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根据本合同第2条及第5条的规定,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专利申请和许可专利权的有效性的费用。

(d)对被许在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及其经营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e)根据被许要求或专利权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专利申请保护。

(f)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许提出权利请求或诉讼时,许有义务赔偿被许因此而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支出。

(g)根据3.3条规定,承诺取得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签订后,许负责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7.3被许权利:

(a)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制造、使用和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获得实施和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必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有权得到许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许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d)有权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进行改进,由被许独立进行的改进,其改进部分归被许所有。

(e)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实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请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的权利。

(f)有权就许可专利产品及许可专有技术产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所有。

7.4被许义务:

(a)被许与第三人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应事先通知许,并获得许同意,且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如发生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侵权事宜,许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应当协助查明。

(c)被许对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有技术和提交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d)承担生产、销售许可专利产品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向许支付有关费用。

第8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许和被许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9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9.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9.3无论9.1和9.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许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该等终止。一俟被许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则被许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10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1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许陈述和保证:

(a)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2被许陈述和保证:

(a)被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被许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被许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有约束力的责任。

(d)被许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2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9.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3条 其他规定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4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件人应出示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d)许地址:__________;被许地址:_________。

第15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6条 附则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盖章):___________ 被许(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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