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治比赛演讲稿(通用5篇)

最新法治比赛演讲稿(通用5篇)

ID:4172680

时间:2023-10-04 03:36:50

上传者:影墨 最新法治比赛演讲稿(通用5篇)

演讲稿是进行演讲的依据,是对演讲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和提示,它体现着演讲的目的和手段。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演讲稿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法治比赛演讲稿篇一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治比赛演讲稿篇二

乙:不要再难过了,听说他们最精也遇到了传销,不汝我们去看看他们是怎么解决的吧?或许你还可以从中想到什么好点子帮帮你的表姐。

乙:怎么样?又没有从中想出什么好办法,

甲:还是没有。

乙:看,那里好像在弄关于传销的签名活动,我们过去看看吧。

甲:好的。

签名活动

乙:抵制传销人人有责,创建和谐校园,你我共同努力。

甲:如果关于这样的传销活动早点开展,或许我表姐就不会陷入传销组织了

乙:不要这么悲观吗?看,那不是,让我们来听听他对传销的看法吧!

嘉宾总结

甲:非常感谢总结。他的发言简明扼要的概括出了重点。使我们受益良多。

乙:从今天的活动我们了解到了一定的传销知识,让我们对传销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甲:也使我更深刻的认识了传销,我决定等下就去报警,救出我的表姐!

乙:恩,等下我和你一起去!下面非常感谢今晚到场的嘉宾及同学。

甲:祝你们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合:晚安。

法治比赛演讲稿篇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其实答案很简单:一个是病人,我想病人大家都能理解,另一个是-------------,我先卖个关子,下面我们先一起看一件我去年亲身经历的案件。

沈小弟,男,52岁,汉族,苏州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原沧浪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原苏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20xx年2月7日因涉嫌受贿被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4月16日,沧浪区人民法院以受贿720xx0元人民币、5000美元判处有期徒刑20xx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沈小弟犯罪特点:

一、犯罪的特点:

(一)受贿原来不缺钱。

沈小弟出身在江南名镇周庄的一个商人家庭,据说还是沈万山的后人。一家人的生活相当不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丝绸生意,并且不断发展壮大。

那么不缺钱的他为什么会走上犯受贿罪道路呢?我们接着看他犯罪的第二个特点。

(二)痴迷赌局 不能自拔

提到打麻将,还有一段由来,原来沈小弟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每天把 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他的老母亲看了心疼,为了让儿子放松一下,就鼓动他学打麻将,说以后退休也有个业余爱好,但善良的老人却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她懊悔一辈子。

刚开始,沈小弟打麻将只是“小来来”,只和自己的亲戚,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打,“决不打感情麻将”,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业的成功,环境的改变,慢慢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的那个原则早已经被他抛到脑后了。

20xx年上半年——沈小弟生命中的转折点,他结交认了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颇有身价的老板,命运的车轮开始倾斜了,赌局在不断升级,赌注也在不断的升级,从最初的一个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后到了200元,输赢也从几千升级到了几万。聚赌的地点也从家里转移到了吴宫喜来登、胥城大厦高级酒店。

十赌九输,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20xx年春节这半年中,沈小弟在赌桌上输掉的钱达到了几十万之多。

那么为什么沈小弟如此痴迷呢?我们听听沈小弟对此问题的看法:“之所以在赌博上面一发不可收拾,实乃这些钱来得太容易。”对的,钱来的太容易了!钱来的容易,所以输起来也不心疼,更加赌的厉害;赌的厉害,更需要金钱,就更贪婪地索要。这使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三)疯狂收敛钱财

从20xx年7月到20xx年1月短短的7个月间,沈小弟所收受的贿赂高达76万元之多。月进10万余元的速度令人惊讶! 20xx年7月上旬,沈小弟被区区30000元打倒了,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他收了之后,还是有些害怕,心里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但是贼手伸出去以后是再难缩回来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沈小弟就来者不拒,一而再、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起了别人的钱。用他自己的话说,一开始还是真客气,后来就是假客气两声了。

再后来,他收受贿赂的方式也从在家里坐等上门发展到开口索要。有一次,他开口就向下属公司的经理要20万,由于该经理当时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将仅有的2万元分文不剩地给了他,但过后该经理又心领神会地分两次给了他28万,如此大的数目,沈小弟客气了两声就收了下来。

“反思自己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后怕的。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以月进10万元的速度计算,几年下去自己也将和报道上的有些人一样,受贿数额达到几百万之多甚至是千万。届时所受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牢狱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终结生命的一击了”。

李真也有同样的话语, “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5年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那么沈小弟为什么会如此肆无忌惮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第四个犯罪特点:

(四)知法犯法, 心存侥幸

沈小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私心膨胀,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上,同时又心存侥幸。

我们在他的办公室搜到一份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的笔记,记录的很详细。沈小弟也坦然地承认,“从我收别人送的第一笔钱起,我就知道这是受贿,是犯罪。因为以前纪委也为我们上过这方面的课,加上我是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审阅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但我是心存侥幸的。看看现在的社会环境,媒体报道的案例,动辄就是某某某贪污受贿几百万、甚而上千万的。想到这个,我心头仅有的几丝害怕就荡然无存了,觉得自己收这么一点算不了什么。”

沈小弟确实是心存侥幸的。刚到检察院时,他气焰非常嚣张,不但对受贿的事实矢口否认,而且大力指责检察机关的做法,但在检察机关对贪污腐败一查到底的决心面前,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他很快就败下阵来,一一交代了受贿的事实。

不该有侥幸心理,这是现在沈小弟最后悔一件事情。

(一)沈小弟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他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以及道德滑坡分不开的。

在沈小弟担任处长初期,还是比较恪守着本分。一则自己不缺钱花,二来老母亲从他担任处长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告诫他,不要拿别人的一分钱,如果缺钱就向她要,不要重蹈叔叔的覆辙。因为沈小弟的叔叔,原东方化工厂的总经理就是因为贪污被判无期徒刑,至今还在无锡监狱服刑。很可惜,沈小弟没有坚持下去。

据办案人员不完全统计,沈小弟半年来受贿的76万元钱款,大多被其输在了赌局上。沈小弟对此也深深地懊悔不已,连称一切的一切都是赌博惹的祸。沈小弟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归结于赌博,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千里之提,溃于蚁穴”。

沈小弟走到今天这一步,根源还是在他的思想上,在担任处长以后,想法发生了转变,认为自己辛苦了那么多年,现在年纪也差不多了,再往上也是不可能了,该享受一下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潜移默化改变了,随着思想的变化,朋友圈子也发生了变化,于是逐渐沉迷赌博之中,以至于白天工作,晚上赌博,上午上班,下午麻将,政治学习已基本不参加了,即使是参加,也是身在会场,心在赌场上了,慢慢地从小赌发展到豪赌,从家里发展到宾馆,赌资不够,受贿来凑,把权力异化为其谋取赌资的工具。

另外,部分职工放松了自身世界观的改造,认为只要自己得到实惠,管他领导是否违反党纪国法,使得原本应该有的群众监督也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单位里有的职工与沈小弟一起赌博,有 的职工出于自己的经济利益向沈小弟进行行贿,为沈小弟的犯罪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正是由于思想道德教育出现薄弱环节,导致从沈小弟本人到下属职工法制意识的淡薄,由此沈小弟从一般的违纪逐渐发展到巨额的受贿犯罪,也在情理之中了。

(二)制度上的原因

1、政企不分,职能错位,是发生职务犯罪的体制上的根源。

市政管理处是一家国有的事业单位,具有市政建设管理职能。同时也又直接参与工程建设时常的竞争,是一个利益主体。

由于市政设施管理处本身的特点,一些必要的监督就无形中消失了,管理处所获得的工程对下属公司和挂靠单位进行转包或分包时,并没有象其他建筑企业一样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招投标,而是由市政管理处领导层决策后进行分配。

正因为如此,权钱交易也就成了可能。

沈小弟是一名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懂技术,业务熟,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么不熟悉业务,要么长期在外,工程的分配,全由沈小弟一个人说了算,集体的研究成为一种招牌,有时,一个电话、一个签字就代替了集体研究决定,而沈小弟手里掌握着每年近亿元工程的分配权,权钱交易也就成了现实。

(三)督措施不到位、监督渠道不畅,导致权力失控。

首先本单位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软弱无力,无所作为,同级监督难以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能坚持,没有形成自下而上和上下结合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

所有这些,使得身为“一把手”的沈小弟处于监督的盲点,当人大代表、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的光环包围着沈小弟,监督机制在这些光环照耀下,黯然失色,权钱交易也就成了必然。

三、谈到犯罪,我们就不能不谈后果

首先从社会层次来看:

对社会的危害及我党惩治腐败的决心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腐败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会引起“第二次革命”,造成干部“霸王别姬”,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局面。

我们党对惩治腐败现象历来是毫不手软,上溯至三反时期的刘青山、张子善,曾经有人以两人都是有贡献、有影响的领导干部为名说情,毛泽东同志的回答是:正因为他们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xx个、20xx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江在1995年9月27日《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讲话中指出:“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如果放弃世界观的改造,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就会身败名裂。

下面我们看一组数字:

20xx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9562件43490人,其中大案18515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 167人、省部级干部4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53.7%,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亿多元。

20xx年1至11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6509件4222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29亿元。其中,大案17726件,占立案总数的48.5%;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856人,同比上升9.7%。

这个数字是可怕的,但也说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决心。只要敢以身试法,不论他官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政绩多么突出,法律都不会放过他,都将绳之以法,作为干部,一定要慎用权力,珍惜现在的幸福。

其次从个人层次:

第一笔帐是是政治帐。

有句名言警句说得好:“呕心勤政万次少,贪赃枉法半回多”。

正象沈小弟自己说得那样,他在官场没有背景,能有今日,能从一名普通的职工做到处长,全凭自己的努力。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人生轨迹:

1969年,沈小弟高中毕业,先是下乡,“那个时候,我干活非常卖力,特别要求上进,一直是组织上培养的对象,1978年我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要知道,那个年代,知青能入党的还是比较少的”,沈小弟不无感慨地说。

1980年7月16日,沈小弟回城了,被派在管理处的前身城乡建设局工作,是一名普通的职工。“我当时做得尽是一些通阴沟、修道路让社会上的人很歧视的工作,但我非常热爱、钻研。组织上也很器重我,82年的时候,我被送到苏大的财经学院脱产学习了两年。”

学习回来的沈小弟一步步从副队长、队长做到了副处长、处长。20xx年,沈小弟被组织上委以重任,派到几年一直亏损、几易领导、职工怨声载道的市政设施管理处(原养护处)任处长。沈小弟向局领导立下了军令状,一定要打翻身仗。为此,沈小弟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心血与汗水。为了把好质量关,他经常是深更半夜还在工地第一线现场指导。仅仅一年的时间,管理处的工作就大有起色,在随后的几年中,也是一年一个新台阶。20xx年的工程量达到了1亿多,创出了历史新高,职工的年收入也从不足1万涨到了3万多。

20xx年,他被光荣的评为市级劳模、优秀共产党员,20xx年又荣幸地当选为沧浪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这个过程需要个人的努力,需要组 织的培养,需要同志们的帮助,同时也需要有适宜的机遇,是那么的艰难,漫长。但毁掉却是往往顷刻之间的事。

经过了长达20xx年的奋斗,沈小弟才成功,但轰然倒地,却只有半年的时间。政治前途、政治地位荡然无存,而且此生再也无法弥补和复原的,这就是政治代价。

第二笔帐是经济帐。

“好了一阵子,痛苦一辈子”,就是沈小弟现在真实的写照。沈小弟1952年出生,保守点,按照年收入7万元计算,到60岁退休可以拿63万,这还没有考虑收入增长因素;退休后呢?按照活到75岁吧计算吧,那收入又是多少呢?我想已经远远超过他受贿的金额了吧。

而且管理处马上就要改制,以他在这一行摸爬滚打二十几年的经验,不出意外,转制后董事长之位非他莫属,这又意味着什么?他的主管领导曾不无感慨地说:“难以置信,众人皆知,他的家境很不错,又不缺钱,怎么会为了那么点钱走上犯罪道路,不值得呀!要知道,马上要转制了,一转制,他可就是身价千万!”但现在呢?沈小弟的家里人给他退赔了赃款,而且判处没收10万元,再加上他赌博输掉的几十万,里外里,经济损失又有多少,我想大家都会算的。

第三种是家庭帐。

“我有未成年的儿子和年迈的母亲,恳请从轻处理”,沈小弟多次痛哭流涕。

我再举个例子:

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高星伟因受贿、贪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他的忏悔录里,他这样谈到,由于他的犯罪,给家庭也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判刑后,妻子离他而去;在外留学的孩子不得不中断学业,靠打工谋生;七十岁的老母因无人照料不幸死于车祸。可谓落得人财两空。

四、下面我想谈几点感想.

要养成一个好习惯是非明于学习,党性见于言行,腐败止于正气;继承一个光荣传统就是艰苦奋斗,保持清白的公仆本色;算清一笔明白帐算一算腐败的成本(名誉、前途、自由、对家庭的打击以及我们的 后半生),腐败真的不划算;明白一个道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清除一个障碍就是侥幸心理。今日没有败露,不代表明天不会败露,永远不会败露!只不过时间的早晚而已!我想讲到这里,我们再一起回头看看我刚开始提出的问题。答案应该是很明显的,那就是:

一个家庭里不能有罪人!与大家共勉!

谢谢大家!

法治比赛演讲稿篇四

男:尊敬的各位来宾,亲爱的朋友们:

合:大家晚上好!

女:奋进的号角伴随着前进的步伐在祖国大地回响;

男:胜利的旗帜伴随着欢庆的锣鼓在中华56个民族儿女的心中飘荡……

女:今夜,歌舞团高朋满座,中华各族儿女在这里欢聚一堂,同奏民族团结乐章!

男:今天的晚会,是一次展现我国各族人民时代风貌,让中华传统美德发扬光大的晚会;

合:是一次振奋民族精神,显示中华民族团结奋进伟大力量的晚会。

女:今晚,我们会同神州大地的十三亿儿女,五十六个民族的兄弟姐妹,举起金杯,放开歌喉。

男:唱出您的心声!唱出您的快乐!唱出您的幸福!让我们共同分享这个美好的夜晚!!!

女:啊!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

男: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

女:为祖国的繁荣,民族的团结,同心祝福吧!

男:新浪uc中国军人歌舞团房间在这里举办的《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美德》---大型歌舞晚会拉开帷幕!

女:下面有请网络优秀舞蹈演员为大家带来的开场舞蹈《爱我中华》。有请

法治比赛演讲稿篇五

同学们: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xx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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