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流感预防计划 中老年防疫工作计划(优秀6篇)

最新流感预防计划 中老年防疫工作计划(优秀6篇)

ID:4190692

时间:2023-10-05 13:55:27

上传者:纸韵 最新流感预防计划 中老年防疫工作计划(优秀6篇)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流感预防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根据民政部及我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抢抓当前我市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在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基础上,充分做好秋冬季疫情应对策略调整,抓紧推进应对新冠肺炎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打赢秋冬季疫情防控阻击战。

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的原则,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属地疫情风险等级的不同,老年人集中生活形态的不同,分类施策,适用不同的疫情防控政策。

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机制,落实“四方责任”,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疫情防控总体布局。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流感的叠加和干扰,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机构最重要的疫情风险。

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

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的底线,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防止出现“一刀切”、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现象,对有必要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做到防护从严。

为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流感和新冠疫情并存面临的风险,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随所在区域的疫情风险等级不同,适用不同的疫情防控措施。

(一)做好低风险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

低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执行《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96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常态化养老服务机构的防控工作应做到:

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对拟进入机构人员以及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在履行常规的测体温后,详细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同时要详细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

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

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同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2.规范员工通勤。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通勤员工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

3.加强在院老年人的出入管理。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返院后严格履行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京,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并尽可能单间居住。

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实施人物同检。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第三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引》规范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

5.建立密接记录制度。完善机构内分区管理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

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机构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根据养老机构自身条件,控制好探视次数及规模。

8.有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驿站上门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上岗。对驿站上门提供入户服务的,参照进入养老机构的程序,在出示北京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手消毒的前提下,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后进入老年人家中提供服务。对提供堂食服务的驿站,严格执行分散就座,在不佩戴口罩无防护情况下禁止互相交流。

(二)做好中高风险区域养老服务机构防控工作

1.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52号)执行。

2.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第二版)》(京民养老疫控第8号)执行。

(一)做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推进通勤员工、厨房工作人员、保安、保洁、身体适宜且自愿的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鉴于秋冬季呼吸道感染流感易发、高发特点,各区民政局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好机构内工作人员、身体适宜的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

(二)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工作。每月对养老服务机构中通勤人员、后勤厨房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等其他高风险人群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风险变化情况,可对处于中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三)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各区民政局应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能力培训及相关要求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课程,对机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推动良好的防护习惯养成,全面提升机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四)加强物资储备。各区应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工作人员数量及机构内床位数,以2个月为基准进行配置。具体配备标准参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导引》(京民养老发〔2020〕78号)执行。

(五)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区民政局要协调卫健部门,立足于疫情已经入院的情况下,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属地养老机构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尤其是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何规范操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自身防控措施。应急演练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

(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储备。养老服务机构应储备一批应急照护养老护理员,尤其是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人员请休假等其他人员流动情况,要提前做好一线护理员统筹管理及登记,随时做好应对疫情感染的准备。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民政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各区民政局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提前统筹谋划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区财政局要优先保障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等政策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及时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提供资金保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区要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各区民政局要指导并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六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机构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处置管理、严肃养老护理员每日密接者记录、严防机构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各区对属地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检查要实现全覆盖,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本市养老机构、收住临时托养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集中租住老年人场所,依照本操作指南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制

流感预防计划篇二

二、计免工作:年内合理的完成12次常规冷链运转,以村为单位,做好历年来的漏卡漏种工作,以**年至11年为重点。每次运转力争“五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同时做好各种计免资料的上报及整理归档工作,管理好各种疫苗的存放和器材清洁。加强对村医计免工作的监督。

三、传染病管理方面:提高疫情报告意识,完美疫情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争取为零。按时收集村级卫生所疫情情况。一旦发现严重疫情,立即采取对疫点进行隔离和消毒措施,配合院领导督促本院各科室做好消毒工作,杜绝医源性传染病的发生;积极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方面:重点抓好今年食品经营,加工单位的办证和体检工作,争取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办证率达85%以上,食品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率为100%,每月进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工作,做好食品样品送检工作,建立食品经营单位分户归档。

五、皮肤病防治方面:加强皮肤病的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多出墙报,做好发放和收集各村线索调查工作。协助县站做好公卫、食卫等从业人员及特殊人群的性病检查工作,同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寄防方面:按时完成,按时上报各种统计表,积极开展碘缺乏病的完全工作。

七、学校卫生工作:做好学校卫生监测和经常性卫生宣传工作,掌握全乡学生数,校医健教数、教师名单,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和体检及驱虫工作。

八、劳动卫生方面: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及生产性农药中毒报告、发现病例在24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流感预防计划篇三

组长:冯伟

领导成员:xxx等

教师成员:xxx等

学生成员:xxx等

预防传染病,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将采取专题讲座、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师生及员工宣传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性。

班主任可以通过开展传染病防治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健康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学生了解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及如何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学会保护自己、保护易感者。

疫情的报告工作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每名教职员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以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者延期报告的,要按《^v^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开展晨午检工作,可以使学校对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能有效地控制疫情暴发。晨午检中发现有传染病者要立即通知家长,把孩子领回家中看病治疗,看好后过了传染期再返校上课。学校要及时了解师生的出勤情况、健康情况,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师生的患病、诊断、治疗等相关情况。值日教师在清点人数时对缺勤的师生要了解详情,如实记录,若因病缺课的要详细记录。班主任对于因病请假的学生一定要问清病症,详细记录在农晨检记录上。

消毒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消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灭传因素上的病原体和传播疾病的媒介昆虫。每天要在病菌滋生带进行喷雾型消毒,让病菌无立生之地。

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班要对教室和清洁区每天进行打扫,确保我们学习和生活的空间整洁、干净。对于不认真打扫或者不扫的班级,学校将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各班每天都要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教育养成勤洗、勤剪、勤换的习惯和重整洁不重名牌、重舒适不重款式的穿着风格。

学校全体师生要积极配合*门做好“流感”、“流脑”、“甲肝”等疫苗的接种工作,使孩子们能健康成长。

流感预防计划篇四

近几年,我国的计划免疫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和^v^《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继颁布,给计划免疫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卧龙区总人口 87 万余人,辖 14 个乡(镇、办),共 246 个行政村和 1450 个自然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区和人口大区,面临这种新形势,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区的计划免疫工作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现状及问题

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我国从 1978 年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通过对儿童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有效地控制了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对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但“重治轻防”的观念仍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计划免疫工作,预防接种所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未被充分认识,再加上地方财政紧张等因素,导致计划免疫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计划免疫工作的需求。有关调查表明,目前乡级防保人员的工资待遇普遍偏低,村医待遇低或无待遇,导致他们缺乏工作积极性,有些村医不愿承担计划免疫工作,甚至弃医从农或从商,严重影响了计划免疫各项措施的落实。

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中的立法及执法问题 计划免疫工作任务是由国家规定的指定性规划任务,对计划免疫工作的实施和发展产生了保护和约束作用。 2004 年 12 月 1 日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计划免疫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政府和儿童家长均有义务为儿童提供及时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意味着我国实行的是“强制性”免疫策略。只要无禁忌证,儿童都应该接受预防接种。但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大部分儿童家长都能够按要求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并按国家规定程序及时为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但仍有部分儿童家长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或意识不到位,未能按规定程序为其儿童适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使这些儿童不仅自身受到了疫苗针对传染病传播的潜在威胁,还危及了其他的易感人群,影响了整体预防接种效果。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儿童家长应妥善保管好预防接种证,以备入托、入学、出境时查验。目前我区大部分儿童家长都能意识到作为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预防接种证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而妥善保存。但我区对入托、入学新生查验计划免疫接种证资料显示,仍有 5% ~ 8%的家长由于不重视而造成儿童预防接种证的丢失或残缺不全,使这部分儿童由于预防接种记录不全或丢失而极易造成误种、错种或漏种,从而对其身体健康造成隐患。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问题 目前国内免疫接种所使用的生物制品尽管经过逐步改良,但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仍时有发生,这给基层计划免疫工作带来一些问题。由于部分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对疫苗带来的异常反应宣传不到位,极少数的儿童家长不理解,纠缠不休,向所属医院及卫生防疫部门索赔经济、精神损失,致使基层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对预防接种工作心存顾虑。

2 对策

预防为主 是我国建国后提出的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客观规律和行之有效的基本卫生方针,不能偏离和动摇,要坚决改变过去“重治疗轻预防”的不正常现象。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都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政策和经费保障等措施做出明确的规定,政府为各级计划免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是必然的。目前我国对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包括对计划免疫的投入,采取分级财政体制,即各级政府负责各自的计划免疫财政投入[5~7]。由于各地区经济、财政状况不同,导致其计划免疫财政投入差异很大,特别是贫困地区,政府对计划免疫工作可能拿不出足够的经费,甚至根本无经费支持,这样有部分儿童将享受不到计划免疫工作带来的好处,对他们来讲有失公平。因此,由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同对基层计划免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应是较好的解决办法。

促进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综合管理 提高流动人口的免疫覆盖率是控制流动人口发病的关键,而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对其适龄儿童及时进行“五苗”(含乙肝疫苗,下同)接种及补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中之重。要克服接种任务重,人力不足的现象,与各街道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合作负责对流动儿童进行专项登记,从而形成多层面、多结构相互协调、配合的管理模式;为适龄流动儿童建立临时接种卡,提高“五苗”的接种率; 坚持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促使流动儿童及无证者主动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免疫接种;对临时流动儿童在尚无根本有效措施情况下,开展经常性的查漏补种工作、入户接种、匿名接种等均可作为补救措施。

计划免疫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从计划免疫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属性可以了解到,计划免疫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均带有典型的行政法律关系。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把计划免疫的重要手段—预防接种上升为法律制度[8],因此国家应依法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甚至处罚条例及细则,促使每位公民切实履行其在计划免疫工作中承担的法定义务,用法律的手段确保其有效实施。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开展社会宣传动员 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计划免疫用“五苗”及新品种疫苗应进行针对性强、科学有效的宣传。通过宣传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计划免疫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提高公众对计划免疫工作的认识,使每个公民为了民族的未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大力支持计划免疫工作。同时对下岗职工、“低保”家庭、农村低收入等经济困难家庭的儿童的预防接种问题,政府部门可考虑依据其父母的“下岗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对这部分儿童的疫苗接种费用给予适当的补助或减免,以最大程度地提高“五苗”及各种新疫苗的接种率。

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 ^v^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指出:“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既能起到接种疫苗的宣传效果,帮助儿童家长了解接种疫苗的知识,要求家长如实反映儿童接种史、过敏史及目前健康情况等,以降低疫苗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配合医生做好儿童的预防接种;又能对医务人员起到保护作用,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在此基础上,国家应制订出操作性比较强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级划分标准及对应的处罚措施,这样在处理异常接种反应时,无论对儿童家长还是医务人员,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在根本上规范异常接种反应处理工作。

流感预防计划篇五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4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流感预防计划篇六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市委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街道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街道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未发现病例时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2.及时告知信息。要采取居民微信群、张贴通知、大喇叭等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及时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扶人员立即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每日发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布的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3.开展健康教育。要通过宣传版面、宣传栏、公示公告、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传播如何做好疫情期间的各类防护措施。督促家庭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减少家庭聚会;督促个人做到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咳嗽时掩口鼻;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二)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

当辖区居民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要立即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上述4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5.严格密接管理。要加强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的配合,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要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实行居家独立隔离,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生活保障。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卫健部门,迅速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并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至定点医院的各项准备。

6.加强消毒隔离。要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检查站点、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提醒督查居民在购买生活必需品时按照管控要求尽量1人外出,并一次性购买多日生活用品,所有进出人员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一)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铁路等部门间和区域间要加强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充分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应急值守。疫情防控有关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须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备,关键重要岗位要安排业务熟练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宿,必要时要增加值班人员。

(三)加强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有专人专班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集;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感、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出现疫情后,本着依法、及时、科学的原则,每日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信息,同时做好相关解读。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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