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乡镇疫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通用5篇)

最新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乡镇疫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通用5篇)

ID:4284225

时间:2023-10-07 07:28:37

上传者:MJ笔神 最新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乡镇疫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通用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一

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辖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根据《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武发改函〔2022〕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成人员

1.成立中堡镇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本区域内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生活物资保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镇疫情防控办,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协调机制成员分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并及时更新备案。

(二)主要职责

2.在中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统筹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启动和中止条件

3.一旦本镇非闭环管理区域出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即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统筹物资保障各项工作,直至本镇中风险区清零为止。(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监测预警制度

4.每日跟踪监测全镇及疫情相关村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重点关注日涨幅或连续两日累计涨幅5%以上的品种,分析研判价格走势,及时预警提示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县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报告处置制度

6.各村生活物资保障机制应及时向镇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报告本村生活物资保障情况。(各村两委,镇级协调机制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7.高风险区所在地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地保障情况可结合实际酌情采取周报形式。(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有关情况。(各村两委,镇级协调机制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9.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各村两委,镇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粮油方面

10.落实粮食储备规模和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快落实到位新增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强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辖区内粮食供应情况,督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每日报送粮油销售库存情况。(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猪肉方面

11.城市猪肉常规储备规模按镇村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发生疫情的地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蔬菜方面

12.各村要结合当地蔬菜产销情况,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储备库存,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水电气方面

13.保障居民水电气正常供应。(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抓好货源生产

14.提前摸清辖区内农副产品企业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数量、产能等基本情况,组织做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粮油、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质量安全关。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推动产地准出赋码出证,市场准入验码查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已建成的储气,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燃气企业要对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做好一线生产人员管控和个人防护,上门换气时务必做好送气工个人防护,对预付费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必要的欠费额度,防止因无法充值导致停气,采取非接触式巡检巡查技术,减少近距离接触。(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二

疫情紧急状态下,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群填报的方式提出购买需求,社区工作人员记录居民的需求,填写采购单,统一报送至社区统计组长,再由社区统计组长将物资采购单通过微信发送给保供超市,超市为社区安排一名收银员,随同车辆将货物配送至小区门口,统一完成收复款,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将物资送到居民家中。

疫情防控实行常态化管理,为规范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流程,提高应急保供能力,特制定街道应急保供预案。

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街道成立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带领相关社区工作人员成立街道层面的指挥联络组、社区管控组和生活保障组等工作小组,迅速对小区实施有效的封控管理,暂时封闭疑似病例所在居民楼,所在小区实施7日封控管理,并对小区周边道路增设卡口,实施交通管控。

朐阳街道生活保障组组织召开保供工作会议,立即启动“局部封控区域保供应急预案”,明确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分工

1.指挥联络组。迅速摸清封控小区人口和住户底数,指导社区建立隔离小区居民保供微信群,在居民保供微信群开展安抚和供应宣传;安排专人对接具体保供应超市,做好超市提供配送套餐选择和线上下单流程的宣传,依托微信群搭建隔离小区的.“微市场”;提前做好保供应生活必需品对接,落实好保供物资防疫安全。

2.生活保障组。进一步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储备量,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研判,提前预警。要与重点保供应超市做好对接,明确任务和具体联络员。掌握超市员工居家管控具体情况,协助非必要居家管控人员到岗到班。通知辖区其他重点保供应单位,要求进一步做好生活必需品储备和调运工作,确保市场物资供应充足,协助宣传部门向社会发布充足、稳定的保供应信息,消除市民恐慌心理。

3.社区管控组,要指导各小区社控卡点,落实好对保供应单位非必需隔离人员予以通行保障,保证保供单位正常运转。要为重点保供应单位运输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指导各交通卡点,尤其是高速公路卡点,要保障运输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各组按具体保供应工作任务迅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向指挥联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与保供单位对接

通知保供超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保供超市对封控小区实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重点保供应超市与需要保供应的社区直接对接,超市因需备货。

保供超市收到保供应任务指令后,立即启动超市保供应预案,组织所属连锁超市有针对性的向保供超市门店调运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物资;主动对接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提供保供应标准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

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将超市提供的保供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上传小区微信群,并做成展板,在小区宣传展示。

保供超市按照封控小区定单和线上下单情况组织备货和装车,根据预定时间做好保供物资运送准备工作。

(三)保供单位运输物资

交通卡口值班员对保供超市运输车辆检查后(车辆绿色通行证、驾乘人员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予以通行。保供超市车辆抵达小区门口,小区门口防控值守人员查验人员车辆信息后,引导车辆至物资存放区后,超市工作人员卸货。

朐阳街道生活保供小组组织志愿者清点查验数量种类。由志愿者将物资搬运至物资发放区,装卸和搬运物资全程,双方工作人员“零接触”。超市工作人员在社区值守人员引导下,将车辆移至消杀区,由社区消杀人员对车辆消毒后,撤离现场。

(四)社区配送物资

1.非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在物资发放区设置“一米线”,发放物资前,通过电话和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小区非封闭管控居民按楼号和单位号按户依次前往物资发放区。志愿者组织小区居民有序领取生活必需品物资,资金结算全部采取线上支付。

2.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穿戴隔离防护服,按封闭管控居民实际定购套餐情况运送物资,逐户发放。社区志愿者提前给居民打电话,物资放置居民门口,运送物资志愿者后退至安全距离,利用通讯工具通知住户开门自取,实现配送零接触。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保障在疫情发生情况下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明电〔2022〕30号)以及庆阳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庆疫联防办发电〔2022〕37号)和庆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市商发〔2022〕14号)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全面加强在疫情发生情况下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商务系统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负责隔离点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根据集中隔离点生活必需品需求,协调大型综超、中央厨房等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粮、油、肉、蛋、菜、奶、快餐盒饭等生活必需品调配供应衔接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点对点”供应。

(二)负责封控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疫情防控政策,在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相关部门畅通运输渠道,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动大型综超、农贸市场、中央厨房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对接,协助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物流配送等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三)负责管控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疫情防控政策,在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就近确定规模适中、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连锁超市、农贸市场、中央厨房等企业作为便民服务点。及时发布区外保供企业名称、配送品类、联系方式等信息,提倡无接触配送,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四)负责防范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疫情防控政策,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确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超市、便利店、美容美发、洗染、维修等社区生活服务网点,推动开展正常营业。鼓励采取线上采购、线下错峰配送方式,避免人群聚集。

(一)商务部门主要职责

1.确定保供企业名单。负责确定18户大型商超(见附表1),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按照防控办统一指挥,并协调相关部门衔接保供企业进行配送,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

2.发布保供企业信息。负责在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确定的保供企业名称、配送品类、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媒体进行发布,配合社区开展线上线下集中配送,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

3.协调保供车辆通行。负责加强与防控办的沟通对接,确保在疫情发生后,根据实际需求,协调落实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配送车辆出行畅通。

(二)保障小组主要职责

1.第一组保障组

组长:卢俊卿

成员:夏庆明、李健、梅凯皓、张雪芳、田娟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对接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集中隔离点管控组和城乡社区管控组。协调落实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餐饮服务供应保障衔接工作;负责协调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蔬菜、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保障衔接工作。

2.第二组保障组

组长:陆斌

成员:黄欢明、何涛、张如男、杨洋、杨淑娴

主要职责:负责依据省、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手册和生活物资保障方案,修订完善《城区基本生活物资保障配送工作方案》,明确不同区域配送标准和配送方式,指导各乡镇确定本辖区快递物流、电商配送等保供企业名单,协调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衔接工作。

3.第三组保障组

组长:杨静

成员:田丹、李雪、俄克旭、余圆圆、武婷

主要职责: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市场巡查检查,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指导市场保供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第一、第二保障组开展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衔接工作。

(一)全力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落细测温、扫码、登记、消毒等日常疫情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障措施。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下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的特殊重要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

(三)加强监测预警提高保供能力。高度重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通过全市、全县保供微信群加强与保供企业沟通交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应急保供机制一旦启动,要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日报制度,每天汇总上报保供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及配送数量。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四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生活必需品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炳如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东旭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洋洋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姚勇党组成员

程刚党组成员

成员:各股室及市场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2.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判断市场运行状态。

3.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态,统一组织、配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保供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应急商品调剂、征购及组织调运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

4.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测信息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商务局(2021)3号文件执行。

市场监测信息组:组长:姚勇,成员:王全、黄紫妍。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市场监测,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有效指导生产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负责政策措施的宣传,市场运行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市场供应保障组:组长:罗东旭,成员:王全、任长娟。负责了解和掌握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应急商品储备量和市场需求量,联系和组织货源,协调重点流通企业将应急物资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当生活必需品供求严重失衡,出现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和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等现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在接到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并同时上报市商务局。

一是启动应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掌握各区域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定应急状态。

二是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区商务局各股室及中心、大队应各司其职,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抓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积极对接相关应急企业,做好市场供应稳定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四是按照区局领导小组安排,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供应、报告市商务局调动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篇五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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