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通道的方案(精选5篇)

修通道的方案(精选5篇)

ID:4286274

时间:2023-10-07 08:00:26

上传者:LZ文人 修通道的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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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通道的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达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园区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通过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驻园各单位落实消防通道管理措施,健全完善消防通道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减少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为灭火救援畅通绿色通道,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钊党工委书记

组员:王俊林党政综合办主任

高月飞综合执法办主任

薛二军土地规划办主任

赵生平农牧林水办主任

刘佳财政所所长

杨政综合执法办干事

驻园行政、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水梁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办主任高月飞兼任。

治理范围:园区内所有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消防车专用通行的道路,包括市场道路、移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及驻园单位的消防通道等。治理重点:在消防通道上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行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特指市场违法搭建设置的'临时棚摊点);在消防通道上设置固定摊位的行为;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其他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驻园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在本单位和行业领域内及时部署、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集中查改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各驻园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行业领域、辖区内所有消防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消防通道隐患,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对各行业领域、各小区(社区)、各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留档。

(三)督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查改工作结束后,各驻园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行业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将相关资料报至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治理期间,市场监督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学校、各企业等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依法整治辖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一)党政综合办具体负责联系消防救援大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协调。对园区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专业指导,对重点难点案件实施集中办案,督促整改。重点督促公众聚集场所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综合执法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督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对园区内消防通道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居民小区、大小巷道、集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进行重点整治。

(三)市场监管所负责对临街门店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的整治。对户外广告牌、灯箱设置、占道停放机动车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流动商贩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四)交警中队要对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规范,对在道路、公共停车场设置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扑救作业面上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移。

(五)派出所要对园区内的移民住宅小区、临街门店等进行摸排;与管委会配合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六)财政所负责消防通道专项整治交通和物资保障。

(七)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占用消防通道行为进行整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把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抓紧抓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源头治理,做好前期规划。各驻园单位要根据实际合理设置施划停车位,从源头上解决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对于车辆较多的住宅小区、学校等场所应合理施划停车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各驻园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消防通道畅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履职,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使消防通道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驻园单位要将排查情况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管理,每月30日将开展情况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

修通道的方案篇二

为加强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治违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实现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消防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

xx乡成立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xx任组长,乡政府副乡长xx为副组长,乡党政办、乡规建办、乡安监所、乡财政所、xx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乡级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所,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并负责资料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

(一)整治范围:两个场镇(社区、大学堂)公共道路、商业集中区及周边道路,住宅小区及周边的消防通道。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有停车位不按规范停放的楼房及街道。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予以依法拆除;对占用消防通道的`机动车辆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督促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整改消防通道违法行为;督促责任主体按标准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符合登高作业,完善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和消防回车场标识。

对违法停车行为发出《违法占用消防车道告知单》,并照相保存证据;对在同一区域连续三次违规停放的车辆,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将证据交给区消防救援大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进行立案调查,通知车主到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受处罚,若被罚车主不履行职责,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相关案卷材料提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乡规建办:负责住宅楼消防通道违法建筑的定性,对违规砌墙、搭建违章建筑等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查处在建工程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规范住宅小区内部地面停车位设置,科学规划新建停车场(库)的设置;规范楼宇非机动车停车区及充电场地。

xx派出所: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消防通道排查和整治工作,参与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对妨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组织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大约谈活动,用鲜活的火灾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警示单位严格消防通道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乡交管办:严格处罚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停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在老旧院落、高层建筑附近巷道张贴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告示。

各村及社区: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开展消防通道排查和整治工作;参与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进一步完善消防通道标识,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道路内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及时处理、贴单和劝导,加大对楼道、楼梯间等疏散通道的巡查力度,及时清除违规堆放杂物,纠正锁闭的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24小时畅通。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宣传,在重大节日及重点时段,大力宣传车辆规范停放等消防常识,广泛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利用橱窗、公告栏开展宣传,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

(一)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负起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消防通道堵塞从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我乡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全力以赴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对拒不配合甚至阻碍执法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提升消防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修通道的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安委字〔20xx〕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推动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打通“生命通道”,街道积极响应,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街道及时召开会议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制定下发了《街道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了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的职责。成立了街道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和主任任组长,分管消防的副主任等任副组长,其他各村、社区、站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要求细抓落实,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街道齐抓共管,共同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

为了能让广大辖区居民切实了解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危害,印制了消防安全宣传单,消防安全警示牌,在辖区各小区、居民楼进行张贴,设立标牌3块,路面标识15处,利用社区led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同时,对辖区居民、部分企业等单位集中进行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的消防安全氛围。

街道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排查,摸排辖区住宅楼48栋,对占用通道的'摩托车、电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强化对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占用消防通道的杂物由社区进行了清理,进一步强化了对辖区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的集中整治力度。

修通道的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消除消防通道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治理,实现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通道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因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从20xx年9月1日起至12月底。

消防通道主要包括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点整治交通道路、居民住宅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及社会单位消防车道堵塞、占用和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封闭等违法违规现象。主要内容如下:

1、整治消防通道管理责任不落实;

2、整治消防车道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不规范;

3、整治占用消防车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

4、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占道经营;

5、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栅栏门等障碍物;

6、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楼道)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和违规充电;

7、整治未按标准设置消防通道的行为;

8、其他影响消防通道安全的行为。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熊辉任组长,杨志文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部门职责(见附件2)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20日)。县政府将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整治目标、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掌握检查自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全面推进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城、逐个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消防通道违规堵塞、占用、封闭等情况,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时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特别要对电动自行车占用楼道的.行为予以重点整治,各单位的自查自改都要切实做到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占用楼梯间、疏散通道,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量化(考核表见附件3),对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通报处理。县委政法委将量化考核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县委宣传部将消防通道整治和管理情况纳入常态化文明城市创建督导和考评内容,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组织明查暗访,查进度、查成效、查任务落实,并通报整治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消防通道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物业公司要每日开展消防通道巡查,综治网格员要对网格内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和单位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物业和综治网格员及时将无法督改问题分情况报公安派出所、交管、消防部门查处;公安派出所、交警,消防和城管要依职检查和查处堵塞、占用等违法行为,要定期联合执法,健全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发布整治通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在主流媒体统一发布通告,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或物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辖区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及居民住宅区等场所广泛张贴通告,告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二)施划标志标线。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要在消防车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要求见附件4),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9月15日前,各类场所全部完成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无管理使用单位或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由乡镇、社区管委会组织完成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

(三)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或物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辖区开展消防通道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查改消防车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郊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对难以整改或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城管、房管等部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本单位,本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自查自改工作:无管理使用单位或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由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督查整改。各单位的自查自改都要切实做到严禁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占用楼梯口、疏散通道。

(四)强化整治合力。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通道整治集中检查行动,要突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检查时间和规模由各地自行确定。公安、消防、城管、房管等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用足用好行政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110、122、12345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五)强化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消防通道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宣传,形成消防通道整治浓厚氛围,凝聚起全社会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以案说法,每月集中曝光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各类车辆,杜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疏堵结合。住建、城管,房管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打通消防通道堵点、加强立体车位、电动车(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增加车位供给,逐步解决消防通道堵塞问题。公安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市政道路早晚的空闲进行路边弹性停车的尝试,利用“潮汐停车”的方式缓解停车难现象。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切实抓好消防通道整治工作,确保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治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三)强化追责,压实责任。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工作进展分阶段实行督导检查,每月汇总各乡镇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后形成工作通报。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发督办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因消防通道堵塞延误消防救援工作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到政府将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修通道的方案篇五

根据不同情况对住宅小区进行分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责任分担、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整治,重点改造,切实解决居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营造住宅小区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群众满意的生活环境。

县城区、(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的所有新、老住宅小区(含单幢、零散、拆迁安置房等所有物业)。

1、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

2、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全面整治、重点改造的原则。老旧小区满足基本要求,新建小区保证优质服务。

4、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原则。

(一)基础配套设施

1、配置环卫设施。每幢楼每单元配置不少于1个垃圾桶(箱),破损残缺的环卫设施要进行全面维修、保证完好。

2、平整道路。对坑洼道路进行整修,破损严重的重新铺设,新增、整修路沿石、道板、井盖,做到道路平整、交通顺畅。

3、畅通管道。疏通雨、污水管道和化粪池,必要时应重新整修,做到完好畅通,不堵塞、不外溢。

4、修复路灯。对小区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无路灯的老旧小区要全部安装到位,保证夜间照明。

5、清理增设物业管理用房。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清理,按要求使用;无物业管理用房的小区,创造条件增建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6、整合封闭小区。创造条件,对未封闭的小区进行整合封闭;对已封闭的小区围墙、栅栏进行维修、出新,沿街小区还需设置景观围墙;落实保安巡查人员,增设必要的技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设备设施检修完好。

7、完善停车设施。清理现有停车库(场),挪作他用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恢复停车功能。没有停车场地的,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情况下,合理划设停车位;必要时可调整规划合理增设停车场地。

8、整修健身器材。对休闲健身场所设施进行整修、完善;有条件的新建休闲健身场所,添置健身器材。

9、设置标识标牌。按要求设置小区示意图、公益宣传栏、公示栏、楼幢门牌、绿地保护牌等,努力营造小区文化氛围。

10、整理“三线”线路。清理、调整电话线、电力线和电视线等线路,有条件的可入地处理,做到整齐美观。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卫生保洁。配足专职保洁人员,小区道路、绿地、水面、公厕、楼道保洁及时,无积尘、污迹、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池)、桶(箱)、楼梯扶手、电梯、外墙面及其他公共设施及时清洗、外表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外溢现象。

2、绿化整治。查处违法占用绿地行为,并责令恢复到位。清除所有违章种植和杂草,补植必要的乔木、灌木和草坪,无土地。花坛、花池整修完好,无破损、脱落等现象。

3、秩序整治。车辆入库停放,露天停放的在停车线内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交通顺畅,不影响消防通道。摊点设置合理,无乱堆乱放、乱晒乱挂现象。

4、环境保护。小区内无工业企业生产和加工,无违规饲养禽畜,餐饮、服务、娱乐等行业无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5、拆除违建。拆除老旧小区内严重影响观瞻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严厉查处新建小区的.违法建设行为。

6、文明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家庭、楼道院落环境卫生做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自8月1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

1、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资金和人员,并于8月10日前将组织架构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2、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20日前完成对各责任单位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核后由各责任单位严格按审定同意的方案立即组织实施。

3、(经济开发区)、房管局要做好成立各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

4、房管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整顿,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完善各种制度,规范物业服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5、县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在集中整治期间,进行持续、广泛的宣传发动,让广大居民知晓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的意义以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

1、各责任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和责任分解,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整治任务。

2、由(经济开发区)、房管局负责组织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原则上新建小区均要成立,老旧小区创造条件成立。

3、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由房管局负责指导业主委员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4、对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幢),由(经济开发区)下辖居委会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组织,采取“楼幢管理”模式,落实以保洁、保绿、保畅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或并入相邻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保证管理覆盖率达100%。其收费标准参照物业小区管理费用收取标准执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治任务后,向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可申请提前验收。对到期验收不合格的,由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限期整改。

2、验收合格后,由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移交(经济开发区)予以属地管理。

3、县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及时出台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和督查考核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和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具体实施各自承担的住宅小区整治任务。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各责任单位制订整治方案前,应组织调查、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依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实行多样化的整治方式,严禁一刀切,并对小区居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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