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自然资源局(汇总5篇)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自然资源局(汇总5篇)

ID:4303561

时间:2023-10-07 12:02:42

上传者:纸韵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自然资源局(汇总5篇)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自然资源局篇一

xxx镇土地总面积182571亩,其中:耕地73154亩、山地51005亩、川地22149亩。经统计,目前全镇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共47868.092亩,其中:冬小麦18806.10亩,玉米22106.68亩,马铃薯2789.20亩,大豆305.84亩,其它谷物3860.27亩。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有效提高耕地利用效益,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xxx镇大力开展撂荒地摸排整治,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增产、助农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扎实部署,广泛动员。为确保土地撂荒整治工作抓牢抓实,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靠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规定时限。各片各村通过走访入户、微信千村千群、会议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惠农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动员群众复耕复种,全面打响保春耕、促复耕之战。

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建立整治台账,确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撂荒原因,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因种植意愿不高、缺少劳力和外出务工而撂荒的,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引领作用,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同时因地制宜种植玉米、土豆等农作物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为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自然资源局篇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底排查20xx年以来各种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方案开展工作。

(一)坚决遏制新增。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继续摸底排查。根据国家、省、市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研究制定摸排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培训,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各乡镇(街道)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全面摸排占用耕地建房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调研制定整治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结合部门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及时向市级协调机制汇报沟通,待国家和省、市整治方案下发后,制定我县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遏制新增(7月初开始)。制定下发《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对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坚决查处到位。

(二)摸底排查、督导调研、制定方案(8月中旬—12月底)。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占用耕地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法等情况。县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实查暗访,对各乡镇(街道)遏制新增和摸底排查实效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开展约谈,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我县整治实施方案。

(三)按时汇总上报。对各乡镇(街道)遏制新增、摸底排查情况,落实月报制度,每月18日前报县整治工作专班。阶段工作成果,按规定时间上报。10月15日前,通过信息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成果。12月5日前,组织完成自查自纠,上报摸排最终成果。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总后报市。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自然资源局篇三

为贯彻落实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13日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罗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为下步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准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清查整治工作上来,深刻认识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为下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奠定良好基础。

(一)严格落实清查责任。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清理排查工作。镇国土所具体负责清理排查业务指导,对清理排查结果进行核查,分类进行汇总统计和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全程参与并配合镇国土所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各村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开展辖区内清查工作,分类建立清查台账,摸清情况、核准底数,并按要求上报清查结果。

(二)分类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依法依规、分步整治,分类施策,结合实际情况消化存量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于7月3日后出现的`违规建房要多管齐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清理排查范围。主要清查整治全镇35个村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时段统计:

1.20xx年12月前;

2.20xx年元月至20xx年至20xx年7月2日;

3.20xx年7月3日至今三个时段进行统计,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对未批先占、强占多占、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进行分类排查,分清原因、分类建立台账。

(四)清理排查时序。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动员部署,明确各站办、各村工作任务和责任,各站办、村具体组织开展清理排查。总体要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镇清理排查和分类统计汇总。

(五)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意识,有序开展清理排查。各驻村工作队长支书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抓好本辖区清查工作,协调各网格员对本网格20xx年元月来所有房屋按时统计上报,并明确人员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至镇国土所。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清查不到位,影响全镇和全县工作进度的,将严肃问责处理;对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造成清查工作严重滞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制定清查工作方案(20xx年7月31日至20xx年8月15日)。动员部署,研究确定具体清理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时序,保障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清查落实(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10月31日)。各村对照清查工作任务,按照具体要求落实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认真分析原因,按未批先占、强占多占、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恶意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分类统计,按要求汇总上报。

(三)严格督查核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清查期间,镇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对核实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纠正。

为确保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清查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罗如宝,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罗朝飞,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成员:许传勇,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梁峰,镇国土所负责人

郑泽刚,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承梅,镇纪委干部

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

清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所,梁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对接和工作保障,解决日常清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自然资源局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关于提高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引导全社会自觉保护耕地,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指示精神。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全面贯彻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强化宣传、源头疏解、网格管理、巡查防控、严厉查处、责任追究等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

(二)保障合理用地,加强部门协作

各村对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包保责任制,建立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包组,落实包保责任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违法问题。村级要切实承担起一线管理职责,对未开展巡查导致未及时发现辖区内违法建设,或发现违法建设不制止、不处置、不上报,或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村、各部门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要态度坚决,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由镇、村负责发现、制止,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公共管理和服务类、产业类以及其他违法占地建房,由县、乡负责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巡查发现违法占地,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

(三)构建违法用地处理共同责任机制

积极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巩固和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从发现违法行为、收集违法线索、制止违法状态、查处违法用地等工作环节与部门职责相结合,将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整治与基层综合治理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一)强化宣传

结合我镇实际,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如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横幅等贴到公共场所、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走访宣传、微信等新媒体宣传。为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识。

(二)强化巡查,严格耕地保护

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各村(社区)要实施好、发挥好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动村民组组长、包组干部、护林员、地灾巡查员、护路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实行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无死角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提供举报线索,多措并举收集、发现、上报违法线索,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

镇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执法分局等部门及各村(社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乱占耕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干部,镇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追责。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坚持村级与部门协同的原则,切实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坚持镇、村(社区)属地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对本区域负总责,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巡查、排查、信息报送,建立相关台账等工作。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自然资源局篇五

县政府办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发《县关于成立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委常委农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农牧农村局局长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法院副院长县任副组长,23个县级相关部门及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同志兼任。

统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专题讨论学习会”并张贴整治宣传标语。

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专业技术骨干3人,县农牧农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汇同技术支撑单位总负责人1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员5人共同组建该项工作专班,全力开展该项工作技术支撑、内业建库、外业核查、资料归档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摸清20xx年以来县试点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县乡村、乡一村范围内20x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根据省级下发基础底图,叠加20xx年高分辩遥感影像、最新影像、临时用地、审批数据,建立“工作底图”。

(二)外业核查

外业人员根据“工作底图”到乡村、乡一村现场调绘房屋,确认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时间、所占地类并填写信息登记表。

(一)压实村级责任。摸排信息采取实地测绘工作,按照村级实测,包村督导,乡镇复核的工作思路,层层把关,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二)各级签字留档。对摸排工作从村到乡实行签字责任制度,摸排户主对数据进行确认,村两委对数据真实性签字,包村干部对数据审核签字,乡镇主要领导对数据复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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