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精选5篇)

2023年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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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7 16:27:30

上传者:XY字客 2023年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精选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经营权流转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方):住所:

乙方(承租方):住所: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从事使用。该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经实际丈量总面积亩,经实际丈量东西宽度约米。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按土地现状(土地平整,适宜种植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谷子等农作物)交付乙方,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三、租金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

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元(元),每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后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足额支付本年度的租金。收取租金后,甲方开具普通收款收据(或者收条)给乙方作为收款凭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交付约定出租的土地。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不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出租期内,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该土地,不属甲方违约,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6、甲方有权在出租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

2、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乙方在承租的土地上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所发生各项生产经营收益、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不得用承租的土地抵偿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流转给第三人,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5、在租赁期内,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该土地,乙方应该积极配合,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

6、租赁期满,乙方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期满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合同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合同,乙方应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地上附着物,处理好后把土地交给甲方,乙方应保证土地恢复原状,达到承租时的等级和质量。

2、如果乙方逾期30天未交付土地,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所有地上附着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并且恢复原状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违约方应按照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2、如乙方逾期未足额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1%计罚。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足额交清租金,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收回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地上附着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地上附着物,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租赁期内,因政府征收、征用土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损害土地的;

2、不按时限交纳租金的。九、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见证人(担保人):

见证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营权流转合同篇二

随着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和服务功能的逐步加强,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逐步趋于规范,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流出方: 流出方代表: 流入方: 流入方代表: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宿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xx]57号)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

流出方经 村合作社同意,将拥有经营权的耕地 亩,流转给流入方经营。到流入方:结转方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转接方承担。

三、流转期限:

流转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大写) 年。

四、流转费金额交付办法:

(一)流转金额: ; (二)流转费交付办法: 。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条款,违约方应向

二、流出方采取有偿转让,反包倒租形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流转方不按期缴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流转费的0.5‰向对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承担违约责任。

六、纠纷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乡、村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无效时,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解决。向县(区)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流出方享有国家政策性补贴。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照人均地亩所流出面积比例进行核减。

3、协议到期后,流入方如不再续租,应当在协议到期前半年内提出,并负责平整土地,恢复原貌,并在协议到期20日前交付流出方。

八、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村合作社同意和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签证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村合作社和签证机关各备案一份。

流出方(章): 代表:

流入方(章): 代表:

签订机关(章): 签证员:

年 月 日

甲方:汉台区铺镇安然寺村四组(由村委会代管) 乙方:

根据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及遵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并征得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签字同意后,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范围及座落:甲方自愿将位于铺武路东侧安然寺村四组3.5亩耕地(详见四至边界图)。

二、租用土地期限:承包期为30年,即从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41年11月14日止(按公历年份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土地承包费每亩每年为600元,按年支付费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第一年(20xx年11月15日蛭 20xx年11月14日)土地承包费共计人民币21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以后每年乙方应在6月10日前交清当年土地承包费,不得无故拖欠。土地承包费参照本合同初次承包价格,每满5年上浮10%,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合同期内,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各植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事协商确定。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本合同终止,土地承包费据实结算。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资产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赁期间总租金的10%。

4、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并按时足额交清土地租用款额,如若违约,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承包期内,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须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申请,以保证甲方能够顺利接茬耕种。

3、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行政机构,并离有政策规定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但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筑,临时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门要求办理。

5、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失去租赁权利。

6、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租赁权。

7、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则乙方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费作为土地复耕补偿。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员会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附承包土地四至边界图。

甲方签章:

安然村村民委员会公章、领导:

乙方代表:

20xx年十一月五日

甲方(出让方):夕佳山镇

乙方(受让方):

为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流转土地位置: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的土地,小地名: 。

二、流转土面积: 亩,田面积 亩,山面积

三、土地流转期限:流转经营权时间为20xx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亩田每年362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土地按254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山按150斤黄谷折算,共计: 斤黄谷为当年市场价支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

五、土地流转期重大调整: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享有转租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用。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能在租地内开展一切合法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付乙方全部损失。

九、甲方确保乙方能通过现有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复耕,如乙方不复耕,乙方一次性补助甲方每亩1000元复耕费,由甲方自己负责复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监证单位:坝上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日

经营权流转合同篇三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租赁形式将座落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流转期限自月月亩每年肆佰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小麦收割前以现金支付。

第二条:流转期间,乙方享有国家给予的各项补贴资金,甲方不再享有。

第三条:流转期间,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对修建用于生产、管理、服务设施的,应符合政策规定及规划要求。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的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承包地的三通(水、电、路)基本设施完整畅通,并帮助协调乙方在水、电、路遇到偶然或突发事件。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未交清合同规定的土地流转费用,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造成乙方生产经营损失的,由乙方自负。

3、在流转期限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的生产损失和基础设施投入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流转期限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在流转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和公益事业建设征用土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按国家规定标准补偿给乙方及各农户。

6、承租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恢复原甲方承包地的原状。

第七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备案一份。

流出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发包方意见:

鉴证单位(盖章):承办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经营权流转合同篇四

(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以及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经营权流转合同篇五

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二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情况

林地名称(小地名): ,座落 乡(镇) 村 组,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流转期限

流转林地使用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其它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四)如乙方对现有林木进行低产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后,林地、林木归还给甲方。

(七)、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出租、抵押融资等经营活动,但必须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九)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流转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 元,流转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给乙方的,价格 元。合计 元。(一)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详见收条(附件4)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100000。

(二)如违约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为损失额的100%。

七、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生效。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林地承包管理机构鉴证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林地流转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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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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