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法律法规(精选5篇)

最新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法律法规(精选5篇)

ID:4327525

时间:2023-10-07 17:42:03

上传者:念青松 最新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法律法规(精选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法律法规篇一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1.发包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是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法律法规篇二

甲方(委托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秦俑馆综合服务楼改造项目标段1—建筑改造施工标段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及资料。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3%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5%。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支付 整,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 ;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 %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法律法规篇三

发包方:**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

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

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

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

4、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

6、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4、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

3、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4、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5、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

6、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8、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5、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

6、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3、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

7、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9、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

10、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

1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

12、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法律法规篇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居间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居间事项:乙方协助甲方取得位于山西省交城县开发区天铸铸造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工程施工项目总分包权。

二、居间任务:乙方为上述项目提供信息、推介服务,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总分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 "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用:

1、当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该工程施工总分包权,土建部分按工程总造价下浮三个点做为居间费用支付给乙方,钢结构部分按工程总造价下浮六个点做为居间费用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甲方收到预付款时,付给乙方15万元。

三、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终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代理人、居间方与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相关事项;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制约条件:甲方如不履行本居间协议,乙方有权直接通过发包方扣取居间费,居间费用翻倍。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法律法规篇五

:介绍了建筑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分析了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尚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最后针对这些难点提出了几点有效的处理对策,从而使合同管理科学化,使建筑业保持良性发展。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承包方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属于一种经济性质的合同,是指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在建筑工程的项目建设中,合同的管理往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来保证双方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的进度以及项目的质量可以满足计划纲要,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优质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其施工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概率就随之增加。但是,在项目的建设初期利用合同形式将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约束,就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它是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性的文件,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的共同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促使双方必须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所以说,合同的内容需要双方经过一定的探讨来确定。合同的内容利于双方各自责任的分化,可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的质量。只有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使建筑工程的各方在公开、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开展建设,从而带动建筑业的稳定发展。

1)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我国,针对合同管理的制度还不够健全,不能够有效地进行管理。合同的内容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给出了一定的执行标准,但是却常有合同双方不执行合同条款的现象。这其中有一些人是以个人行为代表公司来签订合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了问题就会造成利益的不合理分配,最终导致不能够履行合同;如果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忽视了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条款,执行的力度不够,也会造成合同履行中的难点。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造成的,严重影响着企业的运行与发展。2)合同的签订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性。每一个项目都会签订两份以上的合同,有些合同是经不起细究的,如果仔细地分析每一条的说明,肯定会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合同中的权责表述得不够清楚,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就不能按照具体的条例说明来处理。还有一种情况:合同的制订存在着不公平性,一些合同重点在于明确承包方的权责,而对业主方的制约性条款少之甚少,导致承包方与业主的地位不平等,如果遇到违约及理赔事宜,就会对承包方的正当权益产生极大的冲击。3)合同的法人法律意识淡薄。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合同双方不具备超强的法律意识,再加上建筑合同的法律效力还不够达标,如果合同的条款不够严谨或是描述得不够准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比较模糊,就会造成后续工作的纠纷。如果只有合同一方的法律意识差,那么很有可能会出现不平等合同,合同的签订存在着不公平现象,在利益或权利方面只强调一方的,而在违约方面却忽视了这一方的,这种情况下极易出现违约。4)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不够高。建筑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工作含概了许多专业性知识及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技术的同时,还要有较高的工作素质,才可以对合同进行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在一些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会把此项工作划分到行政部门来操作,而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又不具备专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或是其文化水平不能够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速度,最终使合同得不到充分地利用。

1)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面较广,管理起来十分繁琐,无论哪一环节的问题都会涉及到合同的执行,处理不好的话就会损害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建筑企业要重视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要把双方责任分解透明化。合同签订后,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对项目管理人和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确保项目管理者对合同的每项内容都清晰明了。将合同的权责分解后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组,确保每项任务与责任都能够落实到人。同时,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各个部门要将分内工作如实报送管理部门,让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合同的顺利如期完成。2)设立标准化的合同内容与形式。对于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国家相关部门有标准的制度规范,有明确的合同条款示例。合同内容的确定要结合工期以及施工状况等,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仔细地研究与考量后,在保证责任双方权益与责任公平、平等的条件下,拟订合同的各项条款,制订出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合同文本。3)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筑业要想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营,就要建立一套健全的法规,用法律来约束合同的执行,也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依据。建筑业要不断地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的法律性规章制度,合同的审核、记录等要配备专人进行管理,促进合同的履行成效,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规范,避免合同中的漏洞,减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这样,合同的执行从头到尾都依据一个系统,从源头上根除不平等条款。另外,建筑企业要深刻地认识到理赔的法律意识,理赔事宜必须依据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协商解决,这样更便于施工企业后续工作的进行。4)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任何工作的完成都需要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来提高工作质量,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合同管理人员的录取要考察其专业素质,进行综合的考验,考核内容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管理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岗前培训以及后续的定期培训,或是企业转送相关人员去进修,以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不断地提高,提高其专业能力。同时,对合同管理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使他们能够清楚自己的责任,并能够增加他们的工程积极性。

随着我国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多,为了保证建筑业合同双方合理的权益,就要不断地规范与强化合同管理工作。要想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有效地管理,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地总结与归纳,对于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尚存在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解决,不断完善合同的制定标准,不断地提高合同的履行情况,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减少建筑工程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使合同管理具有全方位化、立体化、科学化,使建筑业保持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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