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4336520
时间:2023-10-07 19:48:23
上传者:飞雪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所将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8、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5-20元。
9、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规章制度)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农贸市场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最新农贸市场开业公告
农贸市场改造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可行性报告
农贸市场项目建议书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
农贸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改造的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调查报告
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xx镇人民政府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本责任状。
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效落实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制度人,生产经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5、依法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档案记录应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6、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镇级人民政府一份、农产品生产企业一份,责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镇级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农产品生产企业(盖章)
负责人:
日期:
20xx年临时搭建的棚户农贸市场,共有固定摊位经营户130户,其中,肉类18户,水产7户,禽类9户,蔬菜53户,豆制品11户,冷冻4户,干鲜货等28户。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给市民及经营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市政府将原景兴瓷厂地址定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并将该项目列为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xx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了该项目开发建设资格。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农贸市场已落成并装修完毕,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建成后的新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布局借鉴广州市区新型农贸市场建筑模式,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对市场内部格局进行合理安排,共设置摊位212个,基本满足现有经营户的拆迁安置需要。
为确保戴家弄农贸市场顺利搬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市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建议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场经营服务中心、焦化厂、博能房地产公司、日新物业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搬迁一切事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26日)
(1)、颁布农贸市场拆迁公告(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已于3月12日发布公告)
(2)、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和新市场开业前准备工作,并与经营户签好摊位租赁管理协议,使经营户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工作。
2、搬迁阶段(3月27日―28日)
(1)、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
(2)、全面拆除临时农贸市场。
3、整治规范阶段(3月28日―4月30日)
(1)、加强对新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2)、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1、市工商局
依法变更原临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搬入新市场营业执照,加强新市场和经营户的管理和服务。
2、市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3、城管支队
(1)、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做好临时农贸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3)、组织人员对临时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整体搬迁拆除。
4、焦化厂
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的临时道路开通工作,方便经营户及当地居民进入市场,满足市场运营的道路的需求。
5、市场经营服务中心
(1)、发布农贸市场搬迁公告。(3月12日已发公告)
(2)、参与经营户搬迁座谈动员,协调解决经营户反映的搬迁相关问题。
(3)、解除临时农贸市场承包户的承包经营关系。
6、博能房地产公司
(1)、参与经营户搬迁动员座谈,听取相关设施改进意见。
(2)、完善市场配套设施,确保市场正常运营的需要。
7、日新物业管理公司
(1)、组织经营户座谈会,听取经营户有关市场运营和管理的意见。
(2)、做好市场内摊位的规划,根据市场行情及新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摊位价格。
(3)、与市场经营户签定租赁经营管理协议。
(4)、依照行业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做好新市场的运营及管理工作。
县城老菜市场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20xx-9-2910:21:25衡东县商务局用户
一、工作目标
县城老菜市场在11月20日整体搬迁至城中、城南、城北三大新菜市场,同时拆除清理好县城老菜市场,整治好县城区域内所有沿街摆卖的马路摊担。
二、工作机构
成立县城老菜市场搬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徐志毅
副组长:丁秋文罗慧斌刘俊
成员:苏金平邓岳华赵恒建向亚辉(工商局副局长)
陈磊(城关镇镇长)袁丰力刘水华
文燕玉刘鹏(房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商务局),由苏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搬迁、整治工作的具体事项,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集中工作。其中:县商务局5人,县公安局5人,县城管大队10人,县工商局5人,县市场服务中心10人,县城关镇5人。由县商务局负责工作的协调、联系、衔接及各类文字资料的制订、起草、印制。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9月30日―11月20日)
宣传准备阶段是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三大新菜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制订好招租、管理措施及优惠政策;
3.各相关单位将协调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及牵头负责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搬迁、整治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3.县工商局对城区内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原老菜市场搬迁的经营户及进入三大新菜市场的新经营户及时办理好相关注册登记、变更业务,颁发营业执照。
(三)攻坚巩固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攻坚巩固阶段是确保搬迁成果并达到长期效果的关键。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对老菜市场地段路面进行维修维护,真正切实做到还路于民;
2.继续对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整治,防止搬迁户回流,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四、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局
1.起草县城老菜市场搬迁通告,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
4.按照领导小组安排,承担具体工作事项的衔接、协调、组织实施及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印制、上报汇总。
(二)县城管大队
1.加大对城区内沿街摆卖现象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加强对三大新菜市场周边秩序的规范管理,防止摊担出市场或上街上路经营;
3.做好县城老菜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三)城关镇
2.配合县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四)县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五)县工商局
2.及时为搬迁的老菜市场经营户办理好变更,为新从业经营户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业务,依法查处取缔搬迁后的沿街摆卖的经营行为。
五、经费保障
县城老菜市场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影响面宽,难度较大,情况较复杂,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多,因此,必须有充分的经费作为物质基础和保障才能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实施。要及时到位和解决如下经费:
1.设施拆除补偿。按新世纪大市场招商之初所签协议,支付给老菜市场的设施拆除补偿款宜在老菜市场搬迁前全部、定额支付给县市场服务中心。
2.老市场拆除清理费用;
3.文字资料打印及宣传费用;
4.工作组联合整治行动费用。因整治时间较长,同时搬迁1星期内所抽调人员需全力以赴全部参与整治行动,1星期后至1个月内,工作组仍需派出20人左右队伍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值班巡查,以防搬迁户回流,占道经营,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等费用需50000元左右。
六、工作要求
县城老菜市场搬迁是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县城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事关群众生活,事关经营户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做到精心组织,靠前指挥,相互不推诿,切实做好工作,确保县城老菜市场搬迁过程不出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对违法乱纪制造事端的不法分子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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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贸市场调研实践报告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给市民及经营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市政府将原景兴瓷厂地址定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并将该项目列为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xx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了该项目开发建设资格。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农贸市场已落成并装修完毕,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建成后的新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布局借鉴广州市区新型农贸市场建筑模式,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对市场内部格局进行合理安排,共设置摊位212个,基本满足现有经营户的拆迁安置需要。
为确保戴家弄农贸市场顺利搬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建议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场经营服务中心、焦化厂、博能房地产公司、日新物业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搬迁一切事务。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26日)
(1)、颁布农贸市场拆迁公告(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已于3月12日发布公告)
(2)、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和新市场开业前准备工作,并与经营户签好摊位租赁管理协议,使经营户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工作。
2、搬迁阶段(3月27日―28日)
(1)、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
(2)、全面拆除临时农贸市场。
3、整治规范阶段(3月28日―4月30日)
(1)、加强对新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2)、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1、市工商局
依法变更原临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搬入新市场营业执照,加强新市场和经营户的管理和服务。
2、市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3、城管支队
(1)、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做好临时农贸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3)、组织人员对临时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整体搬迁拆除。
4、焦化厂
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的临时道路开通工作,方便经营户及当地居民进入市场,满足市场运营的道路的需求。
5、市场经营服务中心
(1)、发布农贸市场搬迁公告。(3月12日已发公告)
(2)、参与经营户搬迁座谈动员,协调解决经营户反映的搬迁相关问题。
(3)、解除临时农贸市场承包户的承包经营关系。
6、博能房地产公司
(1)、参与经营户搬迁动员座谈,听取相关设施改进意见。
(2)、完善市场配套设施,确保市场正常运营的需要。
7、日新物业管理公司
(1)、组织经营户座谈会,听取经营户有关市场运营和管理的意见。
(2)、做好市场内摊位的规划,根据市场行情及新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摊位价格。
(3)、与市场经营户签定租赁经营管理协议。
(4)、依照行业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做好新市场的运营及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和苏食药监食通〔20xx〕90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县城区各农贸市场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室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规范我县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工作目标:城区各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城外乡镇的农贸市场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定期抽检。
工作计划:8月底前设立检测场所配备检测设备仪器,6月中旬对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9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贸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检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以上检测室,配备与本市场相适应的速测仪2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人以上,实施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2)检测室对提供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苏北批发市场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经营户随机抽检不少于20%户次,不少于2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60批次。
(5)经营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凭证。
(二)有固定设施的农贸市场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检测室,配备速测仪1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1名,实施销售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销售前经营户向市场提交相关证明(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明等);
(2)检测室对未取得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批发市场销售凭证的产品,实行销前批批检测。对农民自产自销产品按农业部门要求对重点品种批批抽检;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摊位随机抽检不少于10%个次,不少于1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30批次。
(3)经营户在批发市场购买产品时必须索取票证。
(一)设立场所。各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场内明显处按检测室标准设立检测室一间。
(二)配置设备。各农贸市场自行采购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费用由各农贸市场主办方支出。
(三)人员培训。为了提高检测效能,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举办检测人员培训班。农贸市场检测人员都要经过岗位专业培训。
(四)规范管理。各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检查考核。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检测室建设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督查。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农产品市场准入中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查处。
各农贸市场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工作。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所将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8、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5-20元。
9、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规章制度)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农贸市场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农贸市场改造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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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最新农贸市场开业公告
农贸市场改造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项目建议书
农贸市场可行性报告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
农贸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改造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贸市场调研实践报告
农贸市场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