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有哪些(优秀5篇)

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有哪些(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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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7 19:48:33

上传者:紫衣梦 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有哪些(优秀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篇一

第一节模板安装与拆除的一般安全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一)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1.模板安装务必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2.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和拆除钢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防止伤及行人。

3.现浇整体式的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楼板及其支架时,应贴合下列要求:

(1)下层楼板混凝土强度到达1.2mpa以后,才能上料具。料具要分散堆放,不得过分集中。

(2)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要到达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时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3)如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其支撑结构务必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若采用多层支架支模,则在两层支架立柱间应铺设垫板,且应平整,上下层支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5.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务必设置临时设施,严防倾覆。

6.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剪刀撑等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网距不宜大于2m,纵横向水平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5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

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

当楼层高度超过10m时,模板的支柱应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续接头不宜超过2个。

7.采用分节脱模时,底模的支点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8.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齐安装时,应贴合下列要求:

(1)模板务必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节点上。

(2)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

9.预拼装组合钢模板采用整体吊装方法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拼装完毕的大块模板或整体模板,吊装前应按设计规定的吊点位置,先进行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运安装。

(2)使用吊装机械安装大块整体模板时,务必在模板就位并连接牢靠后,方可脱钩。并严格遵守吊装机械使用安全有关规定。

(3)安装整块柱模板时,不得将柱子钢筋代替临时支撑。

10.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安装和拆除组合钢模板时,吊机起重臂、吊物、钢丝绳、外脚手架的操作人员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贴合表7-1的要求。如不贴合表7-1的要求时,要停电作业;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二)模板拆除的一般要求

1.拆除时应严格遵守各类模板拆除作业的安全要求。

2.拆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按试块强度检查,确认混凝土已到达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3.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人员应配挂好安全带,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拉杆上操作,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吊运,并多点捆牢,不准向下乱扔。

4.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务必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5.拆除模板一般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下。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防止整块模板掉下,龙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伤人。

6.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7.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坠落。

8.在混凝土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在墙洞上做好安全护栏,或将板的洞盖严。

二、安装注意事项

1.单片柱模板吊装时,应采用卸扣(卡环)和柱模连接,严禁用钢筋钩代替,以避免柱模翻转时脱钩造成事故,待模板立稳后并拉好支撑,方可摘除吊钩。

2.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支设4m以上的立体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柱模板上和在梁模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墙模板在未装对拉螺栓前,板面要向内倾斜必须角度并撑牢,以防倒塌。安装过程要随时拆换支撑或增加支撑,以持续墙板处于稳定状态。模板未支撑稳固前不得松动吊钩。

5.安装墙模板时,应从内、外角开始,向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拚装,连接模板的u形卡要正反交替安装,同一道墙(梁)的两端模板应同时组合,以便确保安装时的稳定。当模板采用分层支模时,第一层模板拚装后,应立即将内、外钢楞、穿墙螺栓、斜撑等全部安设坚固稳定。当下一层模板不能独立安设支承件时,务必采用可靠的临时固定措施,否则禁止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6.用钢管和扣件搭设双排立柱支架支承梁模时,扣件应拧紧,且应检查扣件螺栓的扭力矩是否贴合规定,当扭力矩不能到达规定值时,可放两个与原扣件挨紧。横杆步距按设计规定,严禁随意增大。

7.平板模板安装就位时,要在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u形卡要按设计规定安装,以增强整体性,确保模板结构安全。

8.除本节要求外,其余高处作业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等有关安全要求,可参照第二十三章“高处作业”和第二十四章“临时用电”内有关条文执行。

第二节木模板(含木夹板)安装与拆除安全要求

一、木模板(含木夹板)安装安全要求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部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结牢固。

2.采用桁架支撑应严格检查,发现桁架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安装模板应按工序进行,当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落。

4.支模时,支撑、拉杆不准连接在门窗、脚手架或其他不稳固的物件上。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要有专人检查,发现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加固和修理,防止塌模伤人。

5.在现场安装模板时,所用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防止高处作业时,工具掉下伤人。

6.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绑扎牢固后升降,不得乱扔。

7.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时,应先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务必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能作业。

8.操作人员上下基坑要设扶梯。基槽(坑)上口边缘1m以内不允许堆放模板构件和材料。

9.向坑内运送模板应用吊机、溜槽或绳索,运送时要有专人指挥,上下呼应。

10.模板支撑支在土壁上时,应在支点上加垫板,以防支撑不牢或造成土壁坍塌。

11.安装柱、梁模板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板上行走。

12.安装楼面模板遇有预留洞口的地方,应作临时封闭,以防误踏和坠物伤人。

13.装钉楼面模板,在下班时对已铺好而来不及钉牢的定型模板或散板、钢模板等,应拿起堆放稳妥,以防事故发生。

14.安装二层或以上的外围柱、梁模板,应先搭设脚手架或挂好安全网。

15.在通道地段,安装模板的斜撑及横撑木务必伸出通道时,应思考通道透过行人或车辆时所需要的高度。

二、木模板(含木夹板)拆除安全要求

1.拆除模板务必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拆除。操作人员务必戴好安全帽。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超过4m以上高度,不允许让模板枋料自由落下。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2.拆除模板前,应将下方一切预留洞口及建筑物周围用木板或安全网作防护围蔽,防止模板枋料坠落伤人。

3.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时,应随拆随加支撑支牢,顶撑要有压脚桩,防止构件倒塌事故。

4.完工后,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枋料等。拆下的模板枋料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稳妥。

5.除本节要求外,其余可参照本章第一节“模板安装与拆除的一般要求”内有关要求办理。

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篇二

我校为有序引导,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等媒体的能力,依据已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我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及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长:孟健副组长:马霞组员:魏泽宏马瑞刘伟巾秦彦胜张大伟

成立陕坝小学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报流程有序引导舆论。办公室秦彦胜负责舆情处理,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二)岗位职责

德育处:落实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各部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突发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舆情监管机制,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兼职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有技术上问题的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学校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及时按流程上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持续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应对舆情处理。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对于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学校及时提出答复意见,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对于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综

专人负责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釆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上报教育局,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篇三

【论文摘要】本文在简单介绍了建筑工程支护的基础上,针对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论述了建筑基坑土方开挖、支护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着重介绍了建筑工程支护施工技术的要点。

1、建筑工程基坑支护简介

随着地下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基坑工程得到越来越多的发展和利用。所谓基坑工程,就是为了保护基坑的开挖、地下主体结构的施工安全和周边环境不被或少被破坏而采取的支档措施,此外,它还包含了基坑的土方开挖、施工机械的利用以及降水防水等方面的,所有的这些,共同组成了建筑工程地下基坑支护的全部内容。

随着地下建筑工程开挖深度的不断增加,开挖土方的面积越来越大,建筑工程支护施工的难度也相应的不断加大。建筑工程基坑工程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包含的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内同,涉及到土力学中的变形、稳定、强度以及防水等方面的内容,需要我们不断地加以研究和在施工中总结经验,是基坑工程的施工技术得到不断的完善。

目前放坡开挖和在支护结构保护下的开挖最常用的两种施工工艺。放坡开挖即无支护开挖,适用于基坑开挖深度较小、土质条件较好的边坡,与之相对应的是支护开挖,即有支护体系保护下的开挖。针对不同的工程实际,我们要选择合理的开挖和支护方式,并在所选支护条件下进行合理施工工艺的设计和选择。由于基坑工程的环境复杂性和保障结构施工,同时由于基坑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可预知的可变因素,使得建筑基坑工程支护施工工艺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2、建筑工程中基坑支护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建筑工程支护过程中,基坑支护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简述如下:

(1)深基坑环境复杂性

在设计过程中,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基坑工程支护的设计,由于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可能考虑到实际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由于地质调查覆盖的程度不同,现实中存在的软弱地层或涌水地层等可能没有勘查到,在实际中需要多加预防与指定响应的预防措施,以保障支护施工的顺利进行。

(2)设计与施工不达标

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或认识不足,在进行边坡的设计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这种情况往往较少发生。最主要的是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如在喷射混凝土养护过程中混凝土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合理的养护,未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就进行接下来的支护施工,或者是在土钉支护过程中,锚杆并未达到设计的强度等等,都是经常遇到的;同时边坡面的处理不当,达不到标准要求,以及相关负责人员急功近利,没有做好基坑公正施工工序的协调工作,只是盲目的追求施工进度,都会给建筑工程支护带来安全隐患。

(3)基坑工程中地下水的影响

在基坑工程的开挖和支护过程中,地下水的影响尤其需要得到足够的重视,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随着基坑开挖深度的不断增加,许多基坑在地下水位一下或者受到地下水的影响,尤其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以及粉砂地基中,往往容易发生地下水的灾患,容易给基坑工程支护工程带来极大的危险。对于基坑支护等过程中出现的涌水、渗水等现象,需要事先制定响应的防范措施。

此外,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比如地基的不均匀沉降,施工工艺的优化等,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3、建筑工程中基坑支护施工技术要点

针对以上所述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作出如下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的技术要求论述:

(1)合理选择支护施工方法

在此,针对深基坑工程的支护形式进行简单的说明和论述。重力式挡土墙支护结构、混合式支护结构和悬臂式支护结构是深基坑支护的三种主要方式,悬臂式支护结构潜入基坑底部的岩体或土体,借助于岩土体的支撑作用保证结构的稳定,适用于基坑开挖深度较小、土质条件较好的'情况下,而重力式挡土墙则依靠自身的重量来保证支护结构在各种压力下的平衡,混合式支护结构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锚杆支护结构,借助于锚杆以及喷射混凝土面层,使基坑与支护结构形成一个整天,相互作用,保证基坑支护的安全。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在经济的条件下尽可能的保证安全和稳定,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2)建筑基坑工程开挖

由于建筑基坑工程多在土质地基或软弱岩层地基下施工,挖土量一般都较大,在基坑的开挖过程汇总,应该针对具体的情况选择合理的开挖方式,一般可采用分开挖的方式进行,则样就可以一边进行开挖一边进行开挖土的运输,避免了在工作面处土方的堆积,提供了好的施工环境。同时,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对维护结构进行适当的监测,合理的控制土方开挖的速度和进程。

(3)建筑基坑支护施工

不同的建筑基坑,采取的支护方式不一样,如钻孔灌注桩、锚杆、土钉墙、地下连续墙以及支护桩等等,针对不同的支护方式,需要注意不同的支护施工的要求。如在锚杆施工中,进行必要的现场试验等,需要保证锚杆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总之,应严格按照设计以及规范要求进行基坑支护施工。

(4)支护施工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建筑姐基坑的施工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或者是监理人员等都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必须佩戴安全帽,以及持证上岗等;工作人员不可酒后上岗工作;需要有专门的技术人员按照规定检查机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证正常施工等。

(5)建筑基坑支护防水技术要求

地下水是建筑基坑支护施工中一个必须得到足够重视的问题。当地下水位变化较大或地基长期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需要对基坑进行降水工作,保证正常施工,对可能出现流沙、管涌的基坑,需要制定应急预案措施。

4、结语

我们应严格按照设计以及规范要求,合理的进行建筑工程基坑支护的施工,保证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施工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2]靳永军.吴海洋.刘德成.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的施工质量控制[j].科技信息.2009(06)

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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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登水招标[2017]01号

采购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o一七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项目范围、要求 (18)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9)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2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7)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2017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现委托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采购编号:登水招标[2017]0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内容:2017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项目(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相应工作等)

5.编制周期:20日历天

6.采购预算:4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或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公示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封项目部(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5年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备案信息;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14时30分;

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登封市嵩山路27号

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5005室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

联系人:索站营

联系电话:0371-******** 136********

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名称)(电话:固话:),拟于年月日,参加年月日在网公开发布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业主单位名称)(电话:)的(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投标报名,现将公司及法人;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相关资料复印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查询名称)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招标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371-********

联系电话:0371-********

1.1.4 项目名称

2017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

计)项目

1.1.5 建设地点登封市境内

1.2.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2 编制周期20日历天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或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公示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1.11 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3 月 1 日14 时 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缴纳形式: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户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开户行:7613 0154 8000 03927

缴纳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将保证金交付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表二,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三,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保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不允许

标方案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在年月日前不得开启,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5.2 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单位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

8 关于中小企业的声明

注:声明为中小企业的响应单位,中标后须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

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周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编制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范围、要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技术文件

6、项目管理机构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

3.2.2如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3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3.6 备选投标方案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8)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9.6质疑

9.7 处罚

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费支付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缴纳招标代理费。

10.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0.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范围、要求

项目地点:位于登封市境内。

二、采购范围:此次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有: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相应工作等。

三、技术要求

(1)此次方案编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设计规范等要求编制。

(2)成交单位的范围包括该次实施方案编制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服务工作。

(3)编制工作进行应坚持节约资源、少占耕地、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成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4)响应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响应人如果在其成果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采购人拥有成交人所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该建造项目的工作。

(5)成交人提交的技术成果必须能够通过相关专家的评审;能够为采购人进行下一步工作服务。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100分)

序号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30分)

1 投标报价(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属于中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对其投标报价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表)

技术部分(40分)

1 方案说明书2-8分

2 对本工程重点、难

点分析2-8分

3 对本工程的建议2-8分

4 质量保证措施、进

度保证措施2-8分

5 人员及机构设置2-8分

注:以上5项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商务部分(30分)

1 企业业绩(4分)企业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需查验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给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10分)

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

分(需查验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给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

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3 项目管理班子人

员构成(8分)

投标单位管理班子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8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分)。

4 服务承诺(5分)依据投标人服务承诺对比1-5分,无服务承诺不得分。

5 信用等级(3~-4

分)

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企业得1分;

企业信用等级为bbb级的得1分,bb级的企业得0.5分,b级的不得分;

企业信用等级为ccc级的得﹣1分,cc级的得﹣2分,c级的得﹣3分;

投标人未提供信用报告的均得-4分;

注:企业信用报告以投标人提供的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

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为准。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可以当

地市级以上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并经郑州市政府

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信用报告为准。信用等级详情应登录

http:///doc/查询核对。

(评标期间以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评审标准参照本章附表内容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 .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仅供参考)

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项目,项目地点为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

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时协商。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成果应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篇五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二)现场准备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四)劳动力准备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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